現代的保守教會有個女人不能教導、也不能作領袖的說法。可是有位歷史教授指出,早在1934年,美南浸信會的教會決定邀請女人作奮興會講員是沒問題的,因為教會根據恩賜和能力來重用一個人,無論性別如何,都可以傳道和呼召人接受主。
1963年,SBC(美南浸信大會)按牧了一位女牧師Addie Davis。1974年,SBC主持了一個大會,確定婦女可以在教會中按照自己的恩賜自由事奉。
可是到了1979年,美南浸信神學院的Paige Patterson帶領了保守派復甦潮流,在他們的年度大會上,婦女不僅不能講道,在其他一些傳統允許的崗位上事奉也要限制。到2000年,SBC宣佈婦女應該慷慨順服她們丈夫的領袖地位。
把教會中男人作領袖、女人順服當作“傳統的”性別角色,可SBC傳統上並不是這樣的。為什麼現在大家似乎都接受呢?
John Piper 假定男作頭、女順服是神所設定的秩序,但那只不過是父權制。2000年代用新名詞biblical womanhood 和biblical manhood來描述這個秩序,但這種世界萬國中古老的文化現象完全可以是人類犯罪墮落的體現,未必是神的命定。聖經中倒是有不少男女平等的根據。
縱觀教會歷史,按照Baylor大學歷史教授Beth Allison Barr的說法,那些女基督徒衝破傳統的事蹟,不只是父權制的故事,更是一個與福音背道而馳的壓迫體系的故事。這體系不斷地滲透到教會,我們可以爭論說,基督徒蒙神呼召,不效法這世界的模式,意思是要與父權制抗爭,而不是吸取世界的模式,把父權思想裝扮得漂亮,最終接受的還是壓迫婦女的體制,把她們當作次等人。
猶太教和基督信仰誕生在一個父權制的世界中,而父權制思想對於基督信仰的影響是負面的還是正面的,現在是個爭議。派博牧師說男女平等是個神話,人類社會從來就不是平等的,所以不如維持原本的等級秩序。然而,人類歷史上—包括美國歷史--建立等級和抓權的辦法不是別的,就是藉著強調各群人的膚色、性別等等不同來分派社會角色。SBC套用的“complementary性别角色”理論並不是新花樣,乃是老辦法。
(本文是閲讀Barr教授博文的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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