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9, 2019

關於在公立學校教聖經

最近美國有六個州的官員在考慮立法,允許在公立學校的教室裡學習聖經。支持的人堅持說這是把聖經當作歷史和文學資源來教,不是宗教信仰的指導課,不支持的人是因懷疑那只不過是個幌子。

這當然是福音派基督徒推動的結果,反對的人理由是政教應該分離,不可強迫別人學習和接受你的信仰。但我今天閲讀一篇天普大學歷史教授David Mislin的回顧介紹,發覺不是無神論者或其它宗教在反對,而是基督教派之間的反對意見聲音最大。

19世紀上半葉,很多州開始建立公立學校系統,兒童的道德教育被視為教育的最要緊成分。倡導公立學校的人來自一些新教的宗派,諸如公理會(Congregational church)和一位神會(Unitarian church),他們是比較傾向於“自由派”的基督徒。

由於這些倡導公立學校的人來自各種不同宗派,他們同意在公立學校裡不應該教導特別的教義,但他們鼓勵學習聖經,以培養道德。他們認為道德一般是建基於基督徒原則的。

那時反對在學校裡讀經的是天主教會。由於很多移民是天主教背景,而很多學校讀的聖經版本是英文欽定版,和天主教徒所熟悉的譯本不一樣。而且天主教的讀經與教會的統一教導一定不分離,只有新教才容許自己解釋聖經。結果,公立學校讀經而不講教義的協議沒有維持多久。

1896年,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市學校董事會因為天主教基督徒的反對,決定結束在課堂上閲讀聖經的做法,因為天主教建立了自己的教區學校體制。他們希望政策改變能使1萬2千天主教兒童回到公立學校。

但是董事會的決定讓保守派的基督徒很憤怒,他們組織起來反對公立學校不准讀經的政策,相信這政策“威脅到青少年的德育和智育”,不過當地非保守派的基督徒都支持--這就是當年有名的“辛辛那提聖經戰”。

康州教育委員會秘書Birdsey Northrop是位耶魯神學院的畢業生和神職人員,他支持政策改變,譴責讀經是化妝的狹隘和偏見,促進了宗派分裂。當時各大主要的基督教期刊有很多文章支持,說宗教信仰學聖經應該自願,不應該是公共教育的必修課。

這場“聖經戰”的結果,是思想開放派的基督徒(那時有頂帽子叫作“自由派”)對公立學校學聖經越來越警惕。選修也好,自願或不自願,閲讀聖經仍然在很多學校繼續,直到1963年,賓州法院宣佈公立學校的靈修讀經不合言論自由那條憲法—每天至少讀10節經文,家長必須書面為孩子申請才可以不參加—相當地強加於人。

連同公立學校禱告的問題,1964年,有人提出一項憲法修正案,允許公立學校恢復讀經和禱告。當時全美的教會理事會牽頭反對那項修正案,因為他們不是保守派。雖然多次在歷屆國會提出,這一修正案至今仍然未獲通過。

不過國會通過了一項法案,允許高中學生選修聖經文學,好幾個州都已經採納了,保守派的基督徒努力推動在更多的州施行,其他的基督徒不贊成。

其實,讀聖經沒有不解釋的,但是由哪一派來解釋恐怕是關鍵。保守派的基督徒把別人稱為“不信派”,聖經當然要由他們來解釋,閲讀才值得推動。天主教的聖經不光翻譯不同,還多了好幾卷書,那幾卷書解釋了關於“煉獄”教義的來源--設身處地想想,你贊成孩子去讀還是不贊成?

如果講各教派、甚至各宗教人人平等,最好是大家都有機會派神職人員去教導教義,那是教育經費的最好利用嗎?我看不如免了這場“文化戰”,留給各教會去教導自己的年輕人。但實際上,很多保守派的信徒自認為高人一籌,希望別人都改信自己的宗派,不真的主張人人平等,此是另話。

事實上,在大專院校的人類學課程,凡涉及文化和宗教信仰的部分,很少是由保守派的教授來教的。我懷疑很多基要派背景的年輕人放棄他們狹隘的基要派信仰,成為思想開放的基督徒,原因就在於此。當然,以為基要派信仰是真正基督信仰的年輕人就失去了信心,因為基要派的神學理論大多經不起理性推敲和感性驗證。

話說回來,你希望誰來指導你的孩子讀經?(本文内容取自那篇天普大學歷史教授David Mislin的回顧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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