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ical or not, everybody has his/her own ideas/views of God. Even you have never entered a seminary, you have had your theology. This is a site for anybody who is interested in reading and sharing their evangelical theology understandings. Christianity is not just about what you do, or what you know, it is about what you FEEL! For God's love is to be felt.
Wednesday, July 31, 2019
歌曲:I Want to Be A Sheep
Matthew 25:31-33 (NLT) - But when the Son of Man comes in his glory, and all the angels with him, then he will sit upon his glorious throne. All the nations will be gathered in his presence, and he will separate the people as a shepherd separates the sheep from the goats. He will place the sheep at his right hand and the goats at his left...
Sheep綿羊是那些行一切的善事,卻不知自己服事了主的人。Goat山羊是那些不知道自己沒有服事主的人,他們滿心覺得自己很愛主吧。
我找到這首歌,是因為美國長老會新的宣教運動呼籲眾教會成為“馬太25”教會,意思要遵行耶穌在馬太福音25章31-46節綿羊山羊的比喻教導,給饑渴的人吃喝,接待外來的陌生人,給他們穿的用的,探望病人或被囚的人。
Sunday, July 28, 2019
“作孌童”與“親男色”的翻譯問題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6章提到,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但你如果比較不同版本,有兩個字的翻譯差別很大,顯然是因為原文意思並不太清楚。第一個字是那個和合本翻成“作孌童”的malakoi,在2010年的訂正版翻成“作娼妓”,括弧註明原文意思是“嬌媚”,可能是指廟裡的男妓。--可是廟裡的男妓很嬌媚嗎?天知道。作孌童和作娼妓,相同的部分在于“妓”,其中有買賣交易的關係。
你若看英文欽定本,翻成effeminate,意思是“柔軟的”。搜索一下,在別處用來形容衣服“細軟”,你可以猜測,用這個字形容男人的話,可能是說他氣概柔軟,這本身似乎并不是罪過。BBE翻成less than a man,莫名其妙的罪,而WEB翻成male prostitutes,就是男妓。
咱不知道廟裡的男妓是不是僱用的,或一般的男人和男妓性交有什麼宗教意義,只知道拜偶像是錯的,為了拜偶像去和男妓性交是可惡的。保羅是吩咐人不要去作男廟妓呢?還是說不要去參與那些廟裡的拜神活動?不知道。假如不是在廟裡,無論保羅是吩咐人不要作孌童謀生,或是不要養孌童,與他們在心理上是否同性戀者並無必然的聯繫。
第二個字arsenokoites和合本翻成“親男色的”,中標譯本翻成“同性戀的”,NET聖經註明這個希臘字專指男同性行為中主動的一方(active homosexual partners)。
前次我寫過一篇筆記,凡同性行為並非都出於同性戀心理。異性戀出於放縱情慾的目的去侵犯傷害另一位男性是罪過,正如他侵犯傷害的對象是女性一樣。早年間在父權文化體制下,侵犯女性的罪過不在話下,“強姦”和“淫亂”沒有區分,而侵害男性是罪大惡極,反映出父權文化體制而已。
回到本節經文中的同性行為主動一方,保羅大概不是說他愛一個男人要定罪,乃可能是說雞姦害人放縱性欲要定罪。提摩太前書1章也有這個字,恐怕不應該翻成“親男色”,應該翻成“強姦男人”(或雞姦?)。這樣就把具有同性戀心理,與有意放縱和加害別人區分開來。前者是上帝給他的性情,無法在成年時掌控,後者是故意施加給人的惡行,和現代人所瞭解的對女人性侵沒有兩樣。
歸納起來,孌童現象是古時腐敗墮落的文化習俗,而強暴男人的罪惡顯而易見。若不是女人在父權文化下的卑賤地位,強姦婦女一定同列為不能承受神的國的罪。
上帝的啟示是藉著人所明白的語言,而男女平等是那時代人所不明白的價值觀。即使在今天,很多婦女仍然需要不斷地克服障礙,爭取在一些重要事情上的自主權和平等地位。
但你如果比較不同版本,有兩個字的翻譯差別很大,顯然是因為原文意思並不太清楚。第一個字是那個和合本翻成“作孌童”的malakoi,在2010年的訂正版翻成“作娼妓”,括弧註明原文意思是“嬌媚”,可能是指廟裡的男妓。--可是廟裡的男妓很嬌媚嗎?天知道。作孌童和作娼妓,相同的部分在于“妓”,其中有買賣交易的關係。
你若看英文欽定本,翻成effeminate,意思是“柔軟的”。搜索一下,在別處用來形容衣服“細軟”,你可以猜測,用這個字形容男人的話,可能是說他氣概柔軟,這本身似乎并不是罪過。BBE翻成less than a man,莫名其妙的罪,而WEB翻成male prostitutes,就是男妓。
咱不知道廟裡的男妓是不是僱用的,或一般的男人和男妓性交有什麼宗教意義,只知道拜偶像是錯的,為了拜偶像去和男妓性交是可惡的。保羅是吩咐人不要去作男廟妓呢?還是說不要去參與那些廟裡的拜神活動?不知道。假如不是在廟裡,無論保羅是吩咐人不要作孌童謀生,或是不要養孌童,與他們在心理上是否同性戀者並無必然的聯繫。
第二個字arsenokoites和合本翻成“親男色的”,中標譯本翻成“同性戀的”,NET聖經註明這個希臘字專指男同性行為中主動的一方(active homosexual partners)。
前次我寫過一篇筆記,凡同性行為並非都出於同性戀心理。異性戀出於放縱情慾的目的去侵犯傷害另一位男性是罪過,正如他侵犯傷害的對象是女性一樣。早年間在父權文化體制下,侵犯女性的罪過不在話下,“強姦”和“淫亂”沒有區分,而侵害男性是罪大惡極,反映出父權文化體制而已。
回到本節經文中的同性行為主動一方,保羅大概不是說他愛一個男人要定罪,乃可能是說雞姦害人放縱性欲要定罪。提摩太前書1章也有這個字,恐怕不應該翻成“親男色”,應該翻成“強姦男人”(或雞姦?)。這樣就把具有同性戀心理,與有意放縱和加害別人區分開來。前者是上帝給他的性情,無法在成年時掌控,後者是故意施加給人的惡行,和現代人所瞭解的對女人性侵沒有兩樣。
歸納起來,孌童現象是古時腐敗墮落的文化習俗,而強暴男人的罪惡顯而易見。若不是女人在父權文化下的卑賤地位,強姦婦女一定同列為不能承受神的國的罪。
上帝的啟示是藉著人所明白的語言,而男女平等是那時代人所不明白的價值觀。即使在今天,很多婦女仍然需要不斷地克服障礙,爭取在一些重要事情上的自主權和平等地位。
Friday, July 26, 2019
各族平等與選舉權
從美國的一些報導來看,操縱選舉結果好像並不難。各州的國務網站都寫有平等權利參加選舉的陳述句,但實際上經常遇到問題。本文内容取自Emery大学Carol Anderson教授的文章:It's Not Just the Russians。
就拿俄亥俄州的選舉為例吧,人們可以提前投票,每個郡都設立一個提前投票站,好像大家都有一樣的機會,但是有的郡只有6萬人口,有的郡人口多達80萬,結果可想而知,很多人因為没有自己的汽車,要跑很遠的路交通不便,就無法提前投票,而且經常是有色人種投票比較不方便。
2012年的總統大選,某個白人占了94.5%的郡基本不必排隊,而另一個有20萬6千非裔人口的郡,有一個投票站排隊長達四分之一英里,不少人等候4小時以上才投上一票!不光是俄亥俄州的黑人,其他州的黑人投票障礙一樣要多一些。他們2012年平均的投票排隊時間比白人要長一倍,因為面臨投票機數目不夠或投票工作人員忙不過來等等問題。假若是我,聽說排那麼長的隊,就會放棄投票了。
另外還有的州要求出具身份證的規定,有的州甚至要求帶照片的身份證。一定是有人研究過了,如果堅持要某些身份證,有色人種參加投票的人數就要減少,比如駕照,很多黑人無車,自然無駕照。於是他們作出規定,投票時必须出具某些身份證,其他的身份證不接受。在德州,學生證不能作為投票的身份證,而持槍登記證可以。不奇怪,那些思想傾向於開放的年輕人,有人不歡迎你投票,而經濟小康以上的白人,歡迎你去投票。...
在北卡州,有些立法委員研究選民數據,發現星期天很多黑人在教會作完禮拜,有人用車送他們集體到投票站去,他們參加投票的人數就多了。於是設法玩弄政治,作出規定,每天限制提前投票的鐘點,而且星期天不開放投票站!
同樣,有人發現年輕人和少數族裔不是每次選舉都參與投票,於是對選民名單來一個自動保養清理,把兩次沒參加投票的人自動除名,或者規定他們不得提前投票等等--他們很多人在投票那天可能無法去排隊投票。
你猜是誰在力圖妨礙別人的公平投票機會?保守的共和黨人。我上次記過一次歷史,起初是南方的民主黨最為保守,擁護保留奴隷制,後來陰差陽錯,角色掉轉,民主黨變成了主張進步的黨派,而共和黨成為保守勢力的舞台,維護白人至上的理念。--過程有趣,神蹟一個!
就拿俄亥俄州的選舉為例吧,人們可以提前投票,每個郡都設立一個提前投票站,好像大家都有一樣的機會,但是有的郡只有6萬人口,有的郡人口多達80萬,結果可想而知,很多人因為没有自己的汽車,要跑很遠的路交通不便,就無法提前投票,而且經常是有色人種投票比較不方便。
2012年的總統大選,某個白人占了94.5%的郡基本不必排隊,而另一個有20萬6千非裔人口的郡,有一個投票站排隊長達四分之一英里,不少人等候4小時以上才投上一票!不光是俄亥俄州的黑人,其他州的黑人投票障礙一樣要多一些。他們2012年平均的投票排隊時間比白人要長一倍,因為面臨投票機數目不夠或投票工作人員忙不過來等等問題。假若是我,聽說排那麼長的隊,就會放棄投票了。
另外還有的州要求出具身份證的規定,有的州甚至要求帶照片的身份證。一定是有人研究過了,如果堅持要某些身份證,有色人種參加投票的人數就要減少,比如駕照,很多黑人無車,自然無駕照。於是他們作出規定,投票時必须出具某些身份證,其他的身份證不接受。在德州,學生證不能作為投票的身份證,而持槍登記證可以。不奇怪,那些思想傾向於開放的年輕人,有人不歡迎你投票,而經濟小康以上的白人,歡迎你去投票。...
在北卡州,有些立法委員研究選民數據,發現星期天很多黑人在教會作完禮拜,有人用車送他們集體到投票站去,他們參加投票的人數就多了。於是設法玩弄政治,作出規定,每天限制提前投票的鐘點,而且星期天不開放投票站!
同樣,有人發現年輕人和少數族裔不是每次選舉都參與投票,於是對選民名單來一個自動保養清理,把兩次沒參加投票的人自動除名,或者規定他們不得提前投票等等--他們很多人在投票那天可能無法去排隊投票。
你猜是誰在力圖妨礙別人的公平投票機會?保守的共和黨人。我上次記過一次歷史,起初是南方的民主黨最為保守,擁護保留奴隷制,後來陰差陽錯,角色掉轉,民主黨變成了主張進步的黨派,而共和黨成為保守勢力的舞台,維護白人至上的理念。--過程有趣,神蹟一個!
Wednesday, July 24, 2019
所多瑪的警告是什麼?
上次我記下一篇讀書筆記:同性行為未必都是同性"戀",聖經並未談論過同性戀心理狀態。下面這段經文是西方傳統解經定罪同性行為的最重要因素,但是難說翻譯是沒有定罪成見的。“認識”是yada那個字的字面直譯,但有時又用來表示性交—亞當與夏娃“同房”就是同一個字。
和合本修訂版創世記19章4-11節: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的人,連老帶少所有的人,個個都來圍住那屋子。他們呼叫羅得,對他說:「今天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很多譯本:男人,下同)在哪裡?把他們帶出來,讓我們親近他們(思高譯本:叫我們好認識他們)。」羅得出了門,把身後的門關上,到眾人那裡,說:「我的弟兄們,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新譯本:請不要作惡)。看哪,我有兩個女兒,還沒有親近過男人,讓我領她們出來給你們,就照你們看為好的對待她們吧!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請不要向他們做這事(新譯本:你們不可向他們作甚麼)。」眾人說:「站到一邊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扮審判官呢!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厲害。」眾人就往前衝向羅得,要攻破大門。那兩個人伸出手來,把羅得拉進屋子他們那裡,就關上門。他們擊打門外的人,無論老少,都眼睛迷糊,找門找得很煩躁。
怎知這裡的yada不是思高譯本翻的“認識”?可能是因為提到作惡,特別是有的版本翻成“作這惡事”(原文中並沒有特指某件事的味道),而且單單想要認識一個人怎會是要作惡呢?
但從整個氣氛描述,呼叫和命令羅得“把他們帶出來…”,顯然氣氛並不友好。後面更看出他們和羅得的關係並不好,提到“害”,以至羅得感到需要保護兩位客人:「站到一邊去吧!」又彼此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扮審判官呢!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厲害。…
有位基督徒學者D. S. Bailey曾研究並著書,指出這段經文可以理解為羅得作為在所多瑪那地寄居的外人,超越了接待外賓的權利。誰知那兩人是什麼身份、什麼來意?所以他們要求羅得讓開,讓他們親自審查一下。或許羅得以為用女兒可以賄賂他們,令這些不友好的鄰居高興?
如若這樣理解,那麼所多瑪、蛾摩拉的罪惡到底在哪?以至於耶和華說他們的“罪惡甚重”呢?是全城的人都搞同性行為嗎?聖經別處沒說過。以西結書16章說:看哪,你的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女兒們都驕傲,糧源充足,大享安逸,卻不扶持困苦和貧窮人的手。她們狂傲,在我面前做可憎的事,我看見了就把她們除掉。…以賽亞指責所多瑪沒有公道,耶利米批評所多瑪道德敗壞,但並沒有特別提到同性行為。
新教的信徒不看次經,但有一卷次經Wisdom 19章13-14節清楚說了,所多瑪的罪孽是不接待客旅,且惡待他們。另一卷次經德訓篇Ecclesiasticus 16章8節提到驕傲自大使所多瑪、蛾摩拉滅亡。驕傲自大與惡待外人有關係嗎?顯然驕傲自大不只是指內心狀態,乃是惡劣的行為表現。
事實上,古中東有不少類似的傳說,某個神明到訪某個繁榮地方,不受居民接待,反倒在社會的棄兒那裡找到住宿,最後那地因著居民的傲慢冷漠行為遭到毀滅。這類傳說沒有一個是提到同性行為罪惡的。
接待客旅有這麼重要嗎?不接待有這麼罪惡嗎?按我們現在的文化難以理解。Bailey舉例亞伯拉罕,他熱情接待三位耶和華的使者,所以是好人。羅得也一樣,比其他人好客,強留兩位天使。
舊約中還有一段經文在士師記19章,基比亞城的情形與創世記19章非常類似,同一個字yada大多翻成“交合”,只有思高譯本翻成“我們要認識他”。但是基比亞那些匪徒要求這位利未人客旅不成,接受了他的妾,整夜輪姦,最終致死。那一次,對客旅進行性侵犯似乎是明顯的意圖。 他們不僅不接待那個過路的利未人,還蓄意群起要對他進行性侵犯…引起所有以色列支派憤怒,最後招致整個便雅憫支派幾乎滅絶。然而,那些基比亞人為什麼要對這位利未男人進行性侵犯?
有位聖經學者Peter F. Ellis指出,我們如果參看迦南當時的拜神文化觀念—與男女廟妓交合可以讓人與所拜之神進入特別的祝福關係—就不難理解,那些便雅憫支派的基比亞人接受了迦南習俗,用拜別神的方法來對待以色列的祭司支派利未人。他們的罪行主要還不是同性行為,更不是同性戀心理状态,乃是隨從迦南習俗拜偶像。他們把利未人當作廟妓!
新約裡也提到了接待客旅的重要性。在路加福音10章耶穌吩咐門徒:無論進哪一城,人若不接待你們,你們就到大街上去,說:『就是你們城裡的塵土黏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著你們擦去。但是,你們該知道上帝的國臨近了。』我告訴你們,在(審判)那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耶穌說,不接待他所差遣的門徒,將要遭受的懲罰比所多瑪不接待天使還嚴重。
現代的基督徒,特別是美國那些大力主張排斥難民入境、定他們非法的人要注意了,焉知這些所多瑪的警告不是給你們的?
和合本修訂版創世記19章4-11節: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的人,連老帶少所有的人,個個都來圍住那屋子。他們呼叫羅得,對他說:「今天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很多譯本:男人,下同)在哪裡?把他們帶出來,讓我們親近他們(思高譯本:叫我們好認識他們)。」羅得出了門,把身後的門關上,到眾人那裡,說:「我的弟兄們,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新譯本:請不要作惡)。看哪,我有兩個女兒,還沒有親近過男人,讓我領她們出來給你們,就照你們看為好的對待她們吧!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請不要向他們做這事(新譯本:你們不可向他們作甚麼)。」眾人說:「站到一邊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扮審判官呢!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厲害。」眾人就往前衝向羅得,要攻破大門。那兩個人伸出手來,把羅得拉進屋子他們那裡,就關上門。他們擊打門外的人,無論老少,都眼睛迷糊,找門找得很煩躁。
怎知這裡的yada不是思高譯本翻的“認識”?可能是因為提到作惡,特別是有的版本翻成“作這惡事”(原文中並沒有特指某件事的味道),而且單單想要認識一個人怎會是要作惡呢?
但從整個氣氛描述,呼叫和命令羅得“把他們帶出來…”,顯然氣氛並不友好。後面更看出他們和羅得的關係並不好,提到“害”,以至羅得感到需要保護兩位客人:「站到一邊去吧!」又彼此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扮審判官呢!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厲害。…
有位基督徒學者D. S. Bailey曾研究並著書,指出這段經文可以理解為羅得作為在所多瑪那地寄居的外人,超越了接待外賓的權利。誰知那兩人是什麼身份、什麼來意?所以他們要求羅得讓開,讓他們親自審查一下。或許羅得以為用女兒可以賄賂他們,令這些不友好的鄰居高興?
如若這樣理解,那麼所多瑪、蛾摩拉的罪惡到底在哪?以至於耶和華說他們的“罪惡甚重”呢?是全城的人都搞同性行為嗎?聖經別處沒說過。以西結書16章說:看哪,你的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女兒們都驕傲,糧源充足,大享安逸,卻不扶持困苦和貧窮人的手。她們狂傲,在我面前做可憎的事,我看見了就把她們除掉。…以賽亞指責所多瑪沒有公道,耶利米批評所多瑪道德敗壞,但並沒有特別提到同性行為。
新教的信徒不看次經,但有一卷次經Wisdom 19章13-14節清楚說了,所多瑪的罪孽是不接待客旅,且惡待他們。另一卷次經德訓篇Ecclesiasticus 16章8節提到驕傲自大使所多瑪、蛾摩拉滅亡。驕傲自大與惡待外人有關係嗎?顯然驕傲自大不只是指內心狀態,乃是惡劣的行為表現。
事實上,古中東有不少類似的傳說,某個神明到訪某個繁榮地方,不受居民接待,反倒在社會的棄兒那裡找到住宿,最後那地因著居民的傲慢冷漠行為遭到毀滅。這類傳說沒有一個是提到同性行為罪惡的。
接待客旅有這麼重要嗎?不接待有這麼罪惡嗎?按我們現在的文化難以理解。Bailey舉例亞伯拉罕,他熱情接待三位耶和華的使者,所以是好人。羅得也一樣,比其他人好客,強留兩位天使。
舊約中還有一段經文在士師記19章,基比亞城的情形與創世記19章非常類似,同一個字yada大多翻成“交合”,只有思高譯本翻成“我們要認識他”。但是基比亞那些匪徒要求這位利未人客旅不成,接受了他的妾,整夜輪姦,最終致死。那一次,對客旅進行性侵犯似乎是明顯的意圖。 他們不僅不接待那個過路的利未人,還蓄意群起要對他進行性侵犯…引起所有以色列支派憤怒,最後招致整個便雅憫支派幾乎滅絶。然而,那些基比亞人為什麼要對這位利未男人進行性侵犯?
有位聖經學者Peter F. Ellis指出,我們如果參看迦南當時的拜神文化觀念—與男女廟妓交合可以讓人與所拜之神進入特別的祝福關係—就不難理解,那些便雅憫支派的基比亞人接受了迦南習俗,用拜別神的方法來對待以色列的祭司支派利未人。他們的罪行主要還不是同性行為,更不是同性戀心理状态,乃是隨從迦南習俗拜偶像。他們把利未人當作廟妓!
新約裡也提到了接待客旅的重要性。在路加福音10章耶穌吩咐門徒:無論進哪一城,人若不接待你們,你們就到大街上去,說:『就是你們城裡的塵土黏在我們的腳上,我們也當著你們擦去。但是,你們該知道上帝的國臨近了。』我告訴你們,在(審判)那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耶穌說,不接待他所差遣的門徒,將要遭受的懲罰比所多瑪不接待天使還嚴重。
現代的基督徒,特別是美國那些大力主張排斥難民入境、定他們非法的人要注意了,焉知這些所多瑪的警告不是給你們的?
Monday, July 22, 2019
Ideal Seminary for The Future
Brian D. McLaren (born 1956) is an American pastor, author, activist and speaker and leading figure in the emerging church movement. McLaren is also associated with postmodern Christianity and progressive Christianity and is a major figure in post-evangelical thought.
He said American churches are build on modernity concepts: reasoning, debate, dialectic, argument, discussion, etc. It does not fit to build future churches for the next generation any more, so we need to make shift to postmodern way of doing church, which we don't know much about, and therefore sort of scary.
He suggested the ideal form of future seminary -- what it would be like. He identified three basic elements of such seminaries: one part monastery, one part mission agency, and one part seminar.
By monastery, he said seminarians live in community of some sort, to experience a real sharing of life, duties, and spiritual practices, is good for spiritual formation. This way, the sociopathic types of people would not survive the shared life and works. They like power or they like being right or they need attention but don't love or serve people much, community life would weed them out.
The mission agency part is closely related. In stead of focusing on systematic theology, comprehend all the conceptual truth and knowledge from lectures, postmodern way will focus on mission, on our role as agents of God's Kingdom. -- We will be God's people for the world.
He said let seminarians travel and experience different places where mission is happening, such as churches, employment centers, small enterprise development projects, care facilities, hospitals, community organization and community redevelopment initiatives, orphanages, summer camps, etc.
The seminar part would be different from a traditional school, which assumes that people learn best by listening. However most people learn best by talking. So seminary would be based on seminars, not lectures. They would read or experience something(a book, a CD, a movie, a conference, an interview, a retreat, a website, an art exhibit), then they would discuss it.
Teacher would make sure that needed content was conveyed and understood. Sometimes assign them a teaching task on the subject may be an effective way.
What do you think of Rev. McLaren's suggestions?
He said American churches are build on modernity concepts: reasoning, debate, dialectic, argument, discussion, etc. It does not fit to build future churches for the next generation any more, so we need to make shift to postmodern way of doing church, which we don't know much about, and therefore sort of scary.
He suggested the ideal form of future seminary -- what it would be like. He identified three basic elements of such seminaries: one part monastery, one part mission agency, and one part seminar.
By monastery, he said seminarians live in community of some sort, to experience a real sharing of life, duties, and spiritual practices, is good for spiritual formation. This way, the sociopathic types of people would not survive the shared life and works. They like power or they like being right or they need attention but don't love or serve people much, community life would weed them out.
The mission agency part is closely related. In stead of focusing on systematic theology, comprehend all the conceptual truth and knowledge from lectures, postmodern way will focus on mission, on our role as agents of God's Kingdom. -- We will be God's people for the world.
He said let seminarians travel and experience different places where mission is happening, such as churches, employment centers, small enterprise development projects, care facilities, hospitals, community organization and community redevelopment initiatives, orphanages, summer camps, etc.
The seminar part would be different from a traditional school, which assumes that people learn best by listening. However most people learn best by talking. So seminary would be based on seminars, not lectures. They would read or experience something(a book, a CD, a movie, a conference, an interview, a retreat, a website, an art exhibit), then they would discuss it.
Teacher would make sure that needed content was conveyed and understood. Sometimes assign them a teaching task on the subject may be an effective way.
What do you think of Rev. McLaren's suggestions?
Friday, July 19, 2019
聖經中的“聰明婦人”
撒母耳記下20章記了大衛手下一個將領不問青紅皂白、追殺敵人的故事。他們來到伯•瑪迦這地方的一個城亞比拉(Abel Beth Maacha),正要摧毀城牆 時,那城有位“聰明婦人”出面要求與他談判,最後和平解救了全城。聖經中卻沒有寫下這位聰明婦人的名字。
從這位聰明婦人的言談我們可以看出,她瞭解以色列民族的歷史和文化。在一個男人治理的天下,特別是大衛橫行治理全以色列的時期,一位亞比拉城的聰明婦人站出來,面對大衛王朝軍隊的元帥約押,她協商成功的故事載入了聖經。堂堂大將軍為什麼聽她說話呢?
2013年考古學家在那城的一個巨大土墩上挖掘一個鐵器時期(公元前1200-721年)的遺址。這個地方具有特別重要的戰略意義,現在是敘利亞、黎巴嫩、以色列的邊界,而在鐵器時期是亞蘭和腓尼基的古老邊界,考古學家自然希望能找到攻城時在牆外壘起的土堆等等證據。不過,幾位女考古學家對於挖掘關於這位聰明婦人的資料很有興趣。
看那位聰明婦人,她到底是什麼人物?亞比拉城裡的人竟聽從她。另外,聖經中的“智慧婦人”現象是不否只限於某個時期,比如鐵器中期?除了士師記4-5章女先知底波拉曾號稱以色列之母,撒母耳記14章有一位聰明的婦人也參與了政治對話。“聰明的婦人”好像一個眾人接受的特別頭銜!
亞比拉考古發掘的是鐵器早期(公元前1200-950年)和鐵器中期(公元前950-830年)的遺址,一個欣欣向榮的都市中心,有不少家庭、宗教、以及公共場所。而同時期附近號稱列國之首的夏瑣卻是一片廢墟,很少人居住。
考古學團隊在亞比拉土墩找到主前12世紀的圓形圍牆建築物,周圍有很多立起來的石頭,好像是個拜神明的地方。他們還發現有個大型的精心打造、屬於公元前11世紀後半葉的公共建築群。有銅器和鐵器,大規模儲存空間,以及有宗教活動的用具—板凳、石頭祭桌、盆、支架,還有個獨特的抹灰泥裝置,頂部帶有一個能夠排水的雙水槽。
另一個房屋有石頭鋪的庭院,是公元前10世紀晚期到9世紀(鐵器中期)的建築,考古學家們在院中講台上找到一個罐子,內有425枚綿羊、山羊、鹿的蹄關節。近東和地中海地區考古常常挖到這些蹄關節,研究人員猜測是用來作遊戲棋子,或占卜用,或作政治諮詢--好比用擲骰子來預卜未來。
考古碳14法確定,亞拉比這些東西是公元前10世紀摧毀的。聖經記著那位聰明婦人的話:“古時有話說,當在亞比拉求問,事情就可以解決。我在以色列中是和平信實的,你打算毀壞以色列的母親,為何你要吞滅耶和華的產業呢?” 有的版本翻成“我代表以色列和平可信的…”,聽來亞拉比城神聖不可侵犯,莫非這“聰明婦人”是女先見嗎?
聖經沒有稱她們為女先見,但晚銅時期(1550-1200 BCE)中東赫人文獻中,聰明婦人(有時稱“老婦人”)是通神靈的專家,利用民間知識搞神秘醫治、求子、防災禍等等活動。亞拉比的聰明婦人倒未必是這類巫婆,但不是沒有可能。眾人能聽從她,她的一部分權柄恐怕是來自神聖智慧之城的名聲。
從這位聰明婦人的言談我們可以看出,她瞭解以色列民族的歷史和文化。在一個男人治理的天下,特別是大衛橫行治理全以色列的時期,一位亞比拉城的聰明婦人站出來,面對大衛王朝軍隊的元帥約押,她協商成功的故事載入了聖經。堂堂大將軍為什麼聽她說話呢?
2013年考古學家在那城的一個巨大土墩上挖掘一個鐵器時期(公元前1200-721年)的遺址。這個地方具有特別重要的戰略意義,現在是敘利亞、黎巴嫩、以色列的邊界,而在鐵器時期是亞蘭和腓尼基的古老邊界,考古學家自然希望能找到攻城時在牆外壘起的土堆等等證據。不過,幾位女考古學家對於挖掘關於這位聰明婦人的資料很有興趣。
看那位聰明婦人,她到底是什麼人物?亞比拉城裡的人竟聽從她。另外,聖經中的“智慧婦人”現象是不否只限於某個時期,比如鐵器中期?除了士師記4-5章女先知底波拉曾號稱以色列之母,撒母耳記14章有一位聰明的婦人也參與了政治對話。“聰明的婦人”好像一個眾人接受的特別頭銜!
亞比拉考古發掘的是鐵器早期(公元前1200-950年)和鐵器中期(公元前950-830年)的遺址,一個欣欣向榮的都市中心,有不少家庭、宗教、以及公共場所。而同時期附近號稱列國之首的夏瑣卻是一片廢墟,很少人居住。
考古學團隊在亞比拉土墩找到主前12世紀的圓形圍牆建築物,周圍有很多立起來的石頭,好像是個拜神明的地方。他們還發現有個大型的精心打造、屬於公元前11世紀後半葉的公共建築群。有銅器和鐵器,大規模儲存空間,以及有宗教活動的用具—板凳、石頭祭桌、盆、支架,還有個獨特的抹灰泥裝置,頂部帶有一個能夠排水的雙水槽。
另一個房屋有石頭鋪的庭院,是公元前10世紀晚期到9世紀(鐵器中期)的建築,考古學家們在院中講台上找到一個罐子,內有425枚綿羊、山羊、鹿的蹄關節。近東和地中海地區考古常常挖到這些蹄關節,研究人員猜測是用來作遊戲棋子,或占卜用,或作政治諮詢--好比用擲骰子來預卜未來。
考古碳14法確定,亞拉比這些東西是公元前10世紀摧毀的。聖經記著那位聰明婦人的話:“古時有話說,當在亞比拉求問,事情就可以解決。我在以色列中是和平信實的,你打算毀壞以色列的母親,為何你要吞滅耶和華的產業呢?” 有的版本翻成“我代表以色列和平可信的…”,聽來亞拉比城神聖不可侵犯,莫非這“聰明婦人”是女先見嗎?
聖經沒有稱她們為女先見,但晚銅時期(1550-1200 BCE)中東赫人文獻中,聰明婦人(有時稱“老婦人”)是通神靈的專家,利用民間知識搞神秘醫治、求子、防災禍等等活動。亞拉比的聰明婦人倒未必是這類巫婆,但不是沒有可能。眾人能聽從她,她的一部分權柄恐怕是來自神聖智慧之城的名聲。
Tuesday, July 16, 2019
美國長老會的復興運動
美國長老會(PCUSA)的宣教活動Mission與福音派不同。他們不是派人到遠方外國去傳一個屬靈信息,乃是在本地參與幫助窮人的事工,換句話,視關心社會需要為基督徒的使命。不過,我總感到做慈善事業並不等於宣教。
最近一兩年,我發現我們所照顧的窮人大多已是基督徒,或是基督徒家庭背景,我們由於種種原因和那些人溝通特別少,所以沒辦法把他們請到教會來。當然,不關心窮人的教會就更沒有門路去傳給那些困苦人任何信息了。
最近美國長老會發起一波新的宣教運動,旨在參與社會公義活動,出來作基督的光和鹽。這波新的宣教運動呼籲眾教會成為“馬太25”教會,意思要遵行耶穌在馬太福音25章31-46節綿羊山羊的比喻教導,給饑渴的人吃喝,接待外來的陌生人,給他們穿的用的,探望病人或被囚的人。
遵行這些教導顯然不可能關起門來做,必須參與周圍世界和社區。基於這段經文,美國長老會在最近的兩次全國代表大會上(2016年和2018年)都作出號召,號召眾教會大膽行動,起來服事饑餓的人、受壓迫的人、被囚的人、和窮人,成為“馬太25”教會。這可以團結眾教會,讓美國長老會成為一股光明的社會力量來對公眾作見證,並且成為推動改革的聲音。
我們相信基督要求我們跟隨他的人有行動,積極出來彰顯神的慈愛、公義、憐憫,將神的光芒反射到社會的黑暗角落去,活出神託付給我們的神聖使命。
“馬太25”教會有三個目標:藉著挑戰會友加深信心根基,積極歡喜地參與社區和世界上的公益事業,來建造自己教會的活力;拆除歷史上遺留下來的社會結構性種族主義理念和弊端;面對經濟不平等造成的窮人難以翻身的局面,消除體制造成的貧困。“馬太25”教會可以確立三個目標中的任何一個目標,或是委身全部三個目標。
我覺得第一個目標很多思想開放的教會都可以參與,而後面兩個目標有個“參與政治”的障礙,必須先克服掉。說這是復興,因為“馬太25”教會大有見公開證神的慈愛公義的能力。特別是若藉著改變不合理政策來釋放一些人脫離貧困,對相當多的人來說是最實際的福音大能。
舉例說明體制改革的必要:某州交通法庭不問青紅皂白,一律吊銷無錢支付交通罰單者的駕照,讓貧窮付不起罰單的人無法開車上班或送孩子上學,這不是剝奪他們的生計,讓他們更困難嗎?要麼只好無照駕駛。直到有人在2018年11月為他們上告到聯邦法院,那裡的窮人才得了公道--可是州裡的政策本不該如此對窮人不公。
這樣的改變無法孤軍奮戰得到,乃要求眾教會的弟兄姐妹一同發聲,而且似乎不可能不涉及“政治”。
最近一兩年,我發現我們所照顧的窮人大多已是基督徒,或是基督徒家庭背景,我們由於種種原因和那些人溝通特別少,所以沒辦法把他們請到教會來。當然,不關心窮人的教會就更沒有門路去傳給那些困苦人任何信息了。
最近美國長老會發起一波新的宣教運動,旨在參與社會公義活動,出來作基督的光和鹽。這波新的宣教運動呼籲眾教會成為“馬太25”教會,意思要遵行耶穌在馬太福音25章31-46節綿羊山羊的比喻教導,給饑渴的人吃喝,接待外來的陌生人,給他們穿的用的,探望病人或被囚的人。
遵行這些教導顯然不可能關起門來做,必須參與周圍世界和社區。基於這段經文,美國長老會在最近的兩次全國代表大會上(2016年和2018年)都作出號召,號召眾教會大膽行動,起來服事饑餓的人、受壓迫的人、被囚的人、和窮人,成為“馬太25”教會。這可以團結眾教會,讓美國長老會成為一股光明的社會力量來對公眾作見證,並且成為推動改革的聲音。
我們相信基督要求我們跟隨他的人有行動,積極出來彰顯神的慈愛、公義、憐憫,將神的光芒反射到社會的黑暗角落去,活出神託付給我們的神聖使命。
“馬太25”教會有三個目標:藉著挑戰會友加深信心根基,積極歡喜地參與社區和世界上的公益事業,來建造自己教會的活力;拆除歷史上遺留下來的社會結構性種族主義理念和弊端;面對經濟不平等造成的窮人難以翻身的局面,消除體制造成的貧困。“馬太25”教會可以確立三個目標中的任何一個目標,或是委身全部三個目標。
我覺得第一個目標很多思想開放的教會都可以參與,而後面兩個目標有個“參與政治”的障礙,必須先克服掉。說這是復興,因為“馬太25”教會大有見公開證神的慈愛公義的能力。特別是若藉著改變不合理政策來釋放一些人脫離貧困,對相當多的人來說是最實際的福音大能。
舉例說明體制改革的必要:某州交通法庭不問青紅皂白,一律吊銷無錢支付交通罰單者的駕照,讓貧窮付不起罰單的人無法開車上班或送孩子上學,這不是剝奪他們的生計,讓他們更困難嗎?要麼只好無照駕駛。直到有人在2018年11月為他們上告到聯邦法院,那裡的窮人才得了公道--可是州裡的政策本不該如此對窮人不公。
這樣的改變無法孤軍奮戰得到,乃要求眾教會的弟兄姐妹一同發聲,而且似乎不可能不涉及“政治”。
Sunday, July 14, 2019
猶太人寫的但以理書導論
本文内容取自The Jewish Study Bible,翻譯時稍作了評論和解釋。
但以理書的成書時間大約是主前164年,是希伯來聖經中成書最晚的。然而它所講述的卻是主前第六世紀強大的巴比倫、瑪代、波斯王國的故事。但以理這個名字出現在以西結書14章和28章,顯然是古代傳說中的一位英雄和智慧人物。
在但以理書中,但以理和他的三位朋友成為普通猶太人在巴比倫的被擄社區中向上帝忠心的榜樣。但以理被提拔為巴比倫王國的重要朝臣,這卷書的無名作者寫出了猶太人在外邦國王統治下所面臨的挑戰。
文字和結構問題:這卷書由兩個文學體裁不同的部分組成,相信來源是不同的。前半部分1-6章用第三人稱敘事法,記下了關於聰明猶太英雄的六個朝庭故事。後半部分7-12章由四個啟示異像組成,用第一人稱說出一個關於歷史災變的信息。
前半部分書卷是流傳一兩個世紀之後收集起來的,而後半部分很可能是一個人的寫作結果,可以確定在馬加比起義的最後一年(主前164年)。作者把這兩部分綜合在一起,成為一部啟示文學作品,貫穿全書的主題包括:神掌管歷史,勝過外邦君王;忠心於神的特別智慧亮光;英勇順服神甚至不怕死的思想。
但以理書7-12章是希伯來聖經中唯一的天啟文學,雖然以西結書和撒迦利亞中也有天啟文學的成分,但仍屬先知的詩歌體裁。在但以理書之前和之後寫的一些猶太天啟文學作品都沒有收在希伯來聖經之內。
但以理書的另一特色是用了兩種語言(當然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也是),從2章4節的後半句到7章結束是亞蘭文,這和前述的全卷兩大部分劃分無關。到底是收集到的原始資料本身就包含了兩種語言,還是其中一部分翻譯成正規的希伯來文,學者們意見不一致。
歷史和政治環境:但以理書的前後兩部分都強烈反映出周圍的帝國環境,都熟悉整個地區的政治歷史:巴比倫王征服了耶路撒冷,於公元前586 年摧毀了第一個聖殿,將很多猶太人擄到巴比倫。
同時期有瑪代帝國在巴比倫東邊。波斯帝國的古列王起來,先征服了瑪代,然後於公元前539年征服了巴比倫。瑪代和波斯在猶大地區有時被看為一個聯合的帝國。
波斯君王—前面四位分別為古列、岡比西斯、大利烏、薛西斯—對猶大百姓的治理比巴比倫王仁慈,古列鼓勵他們回去重建聖殿,第二聖殿花了5年建好,是在公元前515年。波斯的寬鬆治理持續到公元前332年,希臘的亞歷山大大帝打敗了波斯,建立了新帝國。
亞歷山大死得早,他的龐大帝國分裂為好幾個希臘治理的帝國。和但以理書有關的國家有:位於敘利亞和巴比倫地帶的塞琉古帝國,和埃及的托勒密王朝。猶大地處兩大帝國的夾縫中間,這些帝國的興衰對耶路撒冷的影響很大,猶大常為效忠哪國而爭議。
公元前二世紀初,塞琉古帝國掌控了猶大,之後發生了政局變化,他們的王就把注意力放在掌控耶路撒冷聖殿上,裡面存有很多金銀。但以理書11章詳細描述了塞琉古帝國(北方王)和埃及托勒密王朝(南方王)之間的衝突,雙方曾有聯姻關係,塞琉古二世曾入侵埃及等等,32-35節描寫的就是猶太人的馬加比起義—他們是“民間的智慧人”。次經中有兩卷馬加比傳記,可以作為對照說明。
學者們指出,所有的天啟文學作品都有個特點,但以理書也不例外,就是全部的準確“預言”都是在事件發生之後寫的,然後聲稱作品是幾個世紀之前就寫了密存下來的,如此聽眾就相信卷中所預言的未來事件。
根據JSB,但以理書的異像說的許多“預言”都相當準確地在近東歷史的希臘帝國時期找得到--安提約古四世篡奪了塞琉古四世的王位,他的名號Epiphanes意思是“神顯現”,他在聖殿設立新的獻祭規條因而褻瀆了聖殿等等。然而從11章40節開始的“末期”預言就沒有歷史旁證了--所預言的大戰和“結局”並沒有來到--這說明但以理書的成書日期是36-39節所描述的真實歷史事件發生之時。
猶太傳統中的但以理書:別忘了猶太人不信耶穌。JSB對於這卷書最後一章要求聽眾等候1290或1335天的結局到來日子沒有解釋,可能是當作天啟文學作品的不準確預言(很多天啟文學作品沒有收進正典)。但早期的猶太教和昆蘭社區那群在曠野等候彌賽亞到來的人顯然相信這卷書是先知書。
初代教會的基督徒相信他們在但以理書中看到有關耶穌的預言,第7章有人子駕著天雲而來並得了權柄等等,拉比們不接受。在馬加比起義失敗之後,他們更不願意接受但以理的預言,特別是關於末世的預言。
猶太人把但以理當作一位預見未來的先見,而不是傳上帝道的先知。另外,據說他們也不太喜歡但以理與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王的關係似乎還不錯這件事。又因為這卷書成書很晚,所以猶太教把但以理的傳記放在“聖卷”部分,而不是先知書。
基督徒把但以理書歸在“大先知書”部分,與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的先知書並列。
但以理書的成書時間大約是主前164年,是希伯來聖經中成書最晚的。然而它所講述的卻是主前第六世紀強大的巴比倫、瑪代、波斯王國的故事。但以理這個名字出現在以西結書14章和28章,顯然是古代傳說中的一位英雄和智慧人物。
在但以理書中,但以理和他的三位朋友成為普通猶太人在巴比倫的被擄社區中向上帝忠心的榜樣。但以理被提拔為巴比倫王國的重要朝臣,這卷書的無名作者寫出了猶太人在外邦國王統治下所面臨的挑戰。
文字和結構問題:這卷書由兩個文學體裁不同的部分組成,相信來源是不同的。前半部分1-6章用第三人稱敘事法,記下了關於聰明猶太英雄的六個朝庭故事。後半部分7-12章由四個啟示異像組成,用第一人稱說出一個關於歷史災變的信息。
前半部分書卷是流傳一兩個世紀之後收集起來的,而後半部分很可能是一個人的寫作結果,可以確定在馬加比起義的最後一年(主前164年)。作者把這兩部分綜合在一起,成為一部啟示文學作品,貫穿全書的主題包括:神掌管歷史,勝過外邦君王;忠心於神的特別智慧亮光;英勇順服神甚至不怕死的思想。
但以理書7-12章是希伯來聖經中唯一的天啟文學,雖然以西結書和撒迦利亞中也有天啟文學的成分,但仍屬先知的詩歌體裁。在但以理書之前和之後寫的一些猶太天啟文學作品都沒有收在希伯來聖經之內。
但以理書的另一特色是用了兩種語言(當然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也是),從2章4節的後半句到7章結束是亞蘭文,這和前述的全卷兩大部分劃分無關。到底是收集到的原始資料本身就包含了兩種語言,還是其中一部分翻譯成正規的希伯來文,學者們意見不一致。
歷史和政治環境:但以理書的前後兩部分都強烈反映出周圍的帝國環境,都熟悉整個地區的政治歷史:巴比倫王征服了耶路撒冷,於公元前586 年摧毀了第一個聖殿,將很多猶太人擄到巴比倫。
同時期有瑪代帝國在巴比倫東邊。波斯帝國的古列王起來,先征服了瑪代,然後於公元前539年征服了巴比倫。瑪代和波斯在猶大地區有時被看為一個聯合的帝國。
波斯君王—前面四位分別為古列、岡比西斯、大利烏、薛西斯—對猶大百姓的治理比巴比倫王仁慈,古列鼓勵他們回去重建聖殿,第二聖殿花了5年建好,是在公元前515年。波斯的寬鬆治理持續到公元前332年,希臘的亞歷山大大帝打敗了波斯,建立了新帝國。
亞歷山大死得早,他的龐大帝國分裂為好幾個希臘治理的帝國。和但以理書有關的國家有:位於敘利亞和巴比倫地帶的塞琉古帝國,和埃及的托勒密王朝。猶大地處兩大帝國的夾縫中間,這些帝國的興衰對耶路撒冷的影響很大,猶大常為效忠哪國而爭議。
公元前二世紀初,塞琉古帝國掌控了猶大,之後發生了政局變化,他們的王就把注意力放在掌控耶路撒冷聖殿上,裡面存有很多金銀。但以理書11章詳細描述了塞琉古帝國(北方王)和埃及托勒密王朝(南方王)之間的衝突,雙方曾有聯姻關係,塞琉古二世曾入侵埃及等等,32-35節描寫的就是猶太人的馬加比起義—他們是“民間的智慧人”。次經中有兩卷馬加比傳記,可以作為對照說明。
學者們指出,所有的天啟文學作品都有個特點,但以理書也不例外,就是全部的準確“預言”都是在事件發生之後寫的,然後聲稱作品是幾個世紀之前就寫了密存下來的,如此聽眾就相信卷中所預言的未來事件。
根據JSB,但以理書的異像說的許多“預言”都相當準確地在近東歷史的希臘帝國時期找得到--安提約古四世篡奪了塞琉古四世的王位,他的名號Epiphanes意思是“神顯現”,他在聖殿設立新的獻祭規條因而褻瀆了聖殿等等。然而從11章40節開始的“末期”預言就沒有歷史旁證了--所預言的大戰和“結局”並沒有來到--這說明但以理書的成書日期是36-39節所描述的真實歷史事件發生之時。
猶太傳統中的但以理書:別忘了猶太人不信耶穌。JSB對於這卷書最後一章要求聽眾等候1290或1335天的結局到來日子沒有解釋,可能是當作天啟文學作品的不準確預言(很多天啟文學作品沒有收進正典)。但早期的猶太教和昆蘭社區那群在曠野等候彌賽亞到來的人顯然相信這卷書是先知書。
初代教會的基督徒相信他們在但以理書中看到有關耶穌的預言,第7章有人子駕著天雲而來並得了權柄等等,拉比們不接受。在馬加比起義失敗之後,他們更不願意接受但以理的預言,特別是關於末世的預言。
猶太人把但以理當作一位預見未來的先見,而不是傳上帝道的先知。另外,據說他們也不太喜歡但以理與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王的關係似乎還不錯這件事。又因為這卷書成書很晚,所以猶太教把但以理的傳記放在“聖卷”部分,而不是先知書。
基督徒把但以理書歸在“大先知書”部分,與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的先知書並列。
Thursday, July 11, 2019
談談基督徒聽信陰謀論
美國政治右派中有不少基督徒,聽信和傳播陰謀論,甚至右翼主流媒體福克斯新聞網都大力參與了。其中一個最著名的例子就是2016年的Seth Rich 命案。
Seth Rich被害發生在2016年7月10日星期日凌晨華盛頓特區的Bloomingdale社區,有位Seth Rich背部受到兩次槍傷而死,原因不明,肇事者身份不明,但警方懷疑是有人搶劫未遂害了他。
27歲的Rich是民主黨全國委員會(DNC)的一名僱員,他的被害事件產生了好幾個右翼的陰謀論,第一個是說Rich參與了洩露DNC電子郵件給wikiLeak,因而遭到民主黨竞選人克林頓夫人手下人員的報復性謀殺。這些都與執法部門後來的調查結果不符:2018年7月美國情報調查得到結論,起訴了12名俄羅斯軍事情報人員,證實他們的黑客襲擊了民主黨官網,洩露DNC電子郵件給wikiLeak,以干擾美國大選。
好幾家事實檢查網站,例如PolitiFact.com,Snopes.com,和FactCheck.org 早都報告了--這些陰謀論是虛假和毫無根據的,主流媒體《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和《華盛頓郵報》也作了報導,推廣宣傳這些陰謀論都是傳播假新聞。
Fox News是個基督徒比較相信的新聞網。可他們有的節目到2017年5月還在訪談並發揮那些陰謀論,暗示Rick洩露給wikiLeaks遭謀殺的故事雖然未經證實,其實卻是有證據的,連FBI都參與了調查,而Fox New的消息來源是FBI等等。當然他們不得不立刻撤銷那些虛報。
不用說,Rick的父母對那些陰謀理論家很氣憤,說有人利用他們兒子的死謀取政治利益,他們要求Fox News正式撤回新聞並道歉。福克斯新聞網撤了消息,但據說並沒有道歉或公開解釋出現了什麼問題。他們在散佈了陰謀論之後的態度:你說這些是假的,那你就去調查證明吧…好吧我們也調查。
不負責任地傳播小道消息,這不是主流媒體的作為,難怪近年來Fox News的聲譽大大下降--他們成了製造迎合某些右翼聽眾口味新聞的機器。我的疑問是,為什麼基督徒喜歡聽信這些?打擊政治左翼可以不擇手段嗎?我看見他們表示相信小道消息、不信主流媒體的言論。為什麼?(另外有條小道消息說川普決志信了耶穌,基督徒也很喜歡。)
經上說,那些沉淪的人行各種不義的欺詐,因為人不領受事實,上帝就讓他們信從虛謊而受迷惑,使一切不信真相、倒愛不義的人都被評判(帖後2章)。美國的基督徒喜歡自以為義,把這些經文用在不信主的人身上,沒想到自己也很危險吧!
順帶說一句,最近又爆出新聞報告,關於Rich的陰謀論來源調查有了新結果--川普競選團隊與俄羅斯人聯手製造了這些陰謀論。在川普當選總統之後,他的白宮參謀官Bannon 啊,Fox 新聞主編Hannity 啊,基督徒律師Sekulow ,還在那裡煞有介事地炮製聳人聽聞的節目訪談,引起抗議,並遭到起訴。
Seth Rich被害發生在2016年7月10日星期日凌晨華盛頓特區的Bloomingdale社區,有位Seth Rich背部受到兩次槍傷而死,原因不明,肇事者身份不明,但警方懷疑是有人搶劫未遂害了他。
27歲的Rich是民主黨全國委員會(DNC)的一名僱員,他的被害事件產生了好幾個右翼的陰謀論,第一個是說Rich參與了洩露DNC電子郵件給wikiLeak,因而遭到民主黨竞選人克林頓夫人手下人員的報復性謀殺。這些都與執法部門後來的調查結果不符:2018年7月美國情報調查得到結論,起訴了12名俄羅斯軍事情報人員,證實他們的黑客襲擊了民主黨官網,洩露DNC電子郵件給wikiLeak,以干擾美國大選。
好幾家事實檢查網站,例如PolitiFact.com,Snopes.com,和FactCheck.org 早都報告了--這些陰謀論是虛假和毫無根據的,主流媒體《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和《華盛頓郵報》也作了報導,推廣宣傳這些陰謀論都是傳播假新聞。
Fox News是個基督徒比較相信的新聞網。可他們有的節目到2017年5月還在訪談並發揮那些陰謀論,暗示Rick洩露給wikiLeaks遭謀殺的故事雖然未經證實,其實卻是有證據的,連FBI都參與了調查,而Fox New的消息來源是FBI等等。當然他們不得不立刻撤銷那些虛報。
不用說,Rick的父母對那些陰謀理論家很氣憤,說有人利用他們兒子的死謀取政治利益,他們要求Fox News正式撤回新聞並道歉。福克斯新聞網撤了消息,但據說並沒有道歉或公開解釋出現了什麼問題。他們在散佈了陰謀論之後的態度:你說這些是假的,那你就去調查證明吧…好吧我們也調查。
不負責任地傳播小道消息,這不是主流媒體的作為,難怪近年來Fox News的聲譽大大下降--他們成了製造迎合某些右翼聽眾口味新聞的機器。我的疑問是,為什麼基督徒喜歡聽信這些?打擊政治左翼可以不擇手段嗎?我看見他們表示相信小道消息、不信主流媒體的言論。為什麼?(另外有條小道消息說川普決志信了耶穌,基督徒也很喜歡。)
經上說,那些沉淪的人行各種不義的欺詐,因為人不領受事實,上帝就讓他們信從虛謊而受迷惑,使一切不信真相、倒愛不義的人都被評判(帖後2章)。美國的基督徒喜歡自以為義,把這些經文用在不信主的人身上,沒想到自己也很危險吧!
順帶說一句,最近又爆出新聞報告,關於Rich的陰謀論來源調查有了新結果--川普競選團隊與俄羅斯人聯手製造了這些陰謀論。在川普當選總統之後,他的白宮參謀官Bannon 啊,Fox 新聞主編Hannity 啊,基督徒律師Sekulow ,還在那裡煞有介事地炮製聳人聽聞的節目訪談,引起抗議,並遭到起訴。
Monday, July 8, 2019
飲食、排毒、環保
上星期我分享了一篇文章,少吃肉類和減少肉食生產的活動—特別是牛肉和奶製品—可以減少那些食品生產過程產生的嚴重污染。據據調查計算,每公斤牛肉生產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和甲烷數量,是豬肉和雞肉的10倍,而飼養每公斤豬或雞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是每公斤各種豆類的10倍。
今天我從網上找到另外一篇,是明尼蘇達大學保健科學系的公眾宣傳教育文章,How Are Food and Environment Related? 值得分享。
文中提到玉米和大豆生產過程中使用殺蟲劑、除草劑、和肥料對於環境、野生動物、和水資源造成的破壞很大。(據說密西西比河將農肥衝入墨西哥灣,每年夏季造成一片 “死亡區域”,今年的“死亡區域”將達到8500多平方英里,其中因為低氧或無氧環境,生物和魚類無法生存。)
環境中的各種化學毒素藉著食物進入人體,造成各種疾病,不少健康問題實際上都可以藉著各種“排毒”方法解決。怎樣排毒呢?原則上是避免吃處理加工的食品,因為裡面一定有添加物、防腐劑。
還要避免食用人造糖精和玉米糖漿(很多麵食中都加了corn syrup)、避免使用氫化的植物油,少吃紅肉、甜食,少用咖啡因和尼古丁、少喝酒。這些東西將毒素或非營養素帶入體內,加重人體排毒系統的負擔。
禁食是排毒的最有效方法之一。當然,你需要按照一定的次序來禁,列出來就是:咖啡、甜食和糖、肉類、糧豆類、蔬果類、蔬果汁、水。也就是說,除非你也禁了列在前面的東西,不要禁列在後面的東西,否則沒有意義—水是最後禁的,而且禁水的時間不應超過兩、三天。你禁食一般不需禁水。
禁食之後,身體的營養吸收能力非常好,要多喝水,要吃營養均衡的食物,特別是多吃蔬菜水果,西蘭花啦、南瓜啦、藍莓、柑橘等等富含植物營養素的食品。據說芹菜是非常有效的排毒食品,平時應該多吃。
平時應該注意多吃的食品還包括糙米、藜米、燕麥,幫助排便。還有各種豆類:黑豆、白豆、鷹嘴豆、扁豆等等,這些都是富含可溶性纖維的食品,幫助身體排毒。
人體對蛋白質的需要未必非從肉類得到不可,可從黃豆、蛋類、堅果類、植物種籽類食物中獲取,肝臟中的蛋白質將體內的毒素分子吸附和排出體外。肉類中的B族維生素可以從全麥、堅果、種籽、和海鮮食物中得到。
上帝創造的人類本來有一套完美排毒體系,但人若選擇吃太多垃圾食物,就讓系統過載,只好自食其果。總地說來,在食物生產加工過程中儘量減少對環境的衝擊,不禁防止污染,還直接對健康有益。--這使我想到,個人固然可以選擇食物,但政府若能夠考慮環保,從政策上限制某些食物的生產就更有果效了。
近來的創新科技中有一項是人工肉,利用豆製品來仿造肉類,已經可以達到亂真的地步。由於分子成分相同,你吃不出來一個漢堡是真的牛肉製作還是假的。這使得大幅度改善環保成為可能--讓飼養牛羊的人都改行去種豆和生產人造肉嘛!
今天我從網上找到另外一篇,是明尼蘇達大學保健科學系的公眾宣傳教育文章,How Are Food and Environment Related? 值得分享。
文中提到玉米和大豆生產過程中使用殺蟲劑、除草劑、和肥料對於環境、野生動物、和水資源造成的破壞很大。(據說密西西比河將農肥衝入墨西哥灣,每年夏季造成一片 “死亡區域”,今年的“死亡區域”將達到8500多平方英里,其中因為低氧或無氧環境,生物和魚類無法生存。)
環境中的各種化學毒素藉著食物進入人體,造成各種疾病,不少健康問題實際上都可以藉著各種“排毒”方法解決。怎樣排毒呢?原則上是避免吃處理加工的食品,因為裡面一定有添加物、防腐劑。
還要避免食用人造糖精和玉米糖漿(很多麵食中都加了corn syrup)、避免使用氫化的植物油,少吃紅肉、甜食,少用咖啡因和尼古丁、少喝酒。這些東西將毒素或非營養素帶入體內,加重人體排毒系統的負擔。
禁食是排毒的最有效方法之一。當然,你需要按照一定的次序來禁,列出來就是:咖啡、甜食和糖、肉類、糧豆類、蔬果類、蔬果汁、水。也就是說,除非你也禁了列在前面的東西,不要禁列在後面的東西,否則沒有意義—水是最後禁的,而且禁水的時間不應超過兩、三天。你禁食一般不需禁水。
禁食之後,身體的營養吸收能力非常好,要多喝水,要吃營養均衡的食物,特別是多吃蔬菜水果,西蘭花啦、南瓜啦、藍莓、柑橘等等富含植物營養素的食品。據說芹菜是非常有效的排毒食品,平時應該多吃。
平時應該注意多吃的食品還包括糙米、藜米、燕麥,幫助排便。還有各種豆類:黑豆、白豆、鷹嘴豆、扁豆等等,這些都是富含可溶性纖維的食品,幫助身體排毒。
人體對蛋白質的需要未必非從肉類得到不可,可從黃豆、蛋類、堅果類、植物種籽類食物中獲取,肝臟中的蛋白質將體內的毒素分子吸附和排出體外。肉類中的B族維生素可以從全麥、堅果、種籽、和海鮮食物中得到。
上帝創造的人類本來有一套完美排毒體系,但人若選擇吃太多垃圾食物,就讓系統過載,只好自食其果。總地說來,在食物生產加工過程中儘量減少對環境的衝擊,不禁防止污染,還直接對健康有益。--這使我想到,個人固然可以選擇食物,但政府若能夠考慮環保,從政策上限制某些食物的生產就更有果效了。
近來的創新科技中有一項是人工肉,利用豆製品來仿造肉類,已經可以達到亂真的地步。由於分子成分相同,你吃不出來一個漢堡是真的牛肉製作還是假的。這使得大幅度改善環保成為可能--讓飼養牛羊的人都改行去種豆和生產人造肉嘛!
Friday, July 5, 2019
Paul: Liberation of the Oppressed
Dr Christopher Marshall teaches New Testament at the Bible College of New Zealand in Auckland. This blog is taken from his article, Paul and Christian Social Responsibility. For complete texts, please push the link to read.
Many Christians assume that Paul the premier Christian thinker of all time counted social justice commitments to be, at best, secondary to Christian faith, or at worst, a positive threat to it. But such a conclusion, I believe, does a grave disservice to the great apostle, and offers little hope for overcoming the dichotomy between personal faith and public life that afflicts so much of the church today. … All I wish to do is point to three emphases or themes in Paul's writings which, I believe, have great potential for contributing to a Christian theological basis for social commitment.
The first theme is that of God's righteousness. Modern scholarship is virtually unanimous that the leitmotif(主旋律)of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is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The phrase recurs eight times in the letter, and righteousness-terminology features more than 60 times. Paul announces the theme at the outset: 'For I am not ashamed of the gospel; it is the power of God for salvation to everyone who has faith, to the Jew first and also to the Greek. For in it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is revealed through faith for faith; as it is written, "The one who is righteous will live by faith"' (Rom. 1: 16-17; cf. 3:21-26).
For Paul, the Christian message is about the manifestation of God's righteousness in the life, death and resurrection of Christ, and the accompanying promise that human beings are 'justified by faith'. From this it follows that the church's mission is essentially the proclamation and appropriation of this epoch making event.
So far so good. But what most modern readers fail to realize is that when Paul defines the gospel in terms of God's righteousness, he is using justice language. That is to say, in order to explain what God has accomplished in Christ, and its radical implications for human experience, Paul deliberately, and pervasively, employs the categories and terminology of justice and justice-making.
In so doing, he is affirming that the Christian gospel is all about justice. We often miss this because our English translations obscure(隐藏) a significant fact. The Greek terms for 'righteousness/justice/ justification' derive from the same lexical root (dik stem), as does the corresponding Hebrew terminology (sdq root). They are part and parcel of the same basic concept. But in rendering these terms into English, translators employ terms deriving from two different language stocks - the Latin terminology of 'justice/justification' on the one hand, and the Anglo-Saxon terminology of 'right/righteousness' on the other. As a result, English readers do not readily perceive the intimate connection that exists between the biblical language of 'righteousness' and the notion of justice.
The problem is compounded by the fact that in modern English, 'righteousness' and 'justice' have quite different connotations. Righteousness carries the sense of personal moral purity and religious piety, while justice is concerned with social policy and legal rights. One term belongs to the private realm, the other to the public realm.
But this is not so in Scripture. In biblical usage, righteousness and justice have closely related, often identical, meanings. The basic idea behind the biblical notion of righteousness is 'doing what is right', living in a condition of 'all-rightness', maintaining right relationships, both with God and with other members of the community.
To be righteous is to do justice, that is, to bring about harmony and well-being in all one's relationships, both individual and communal, and especially by defending the oppressed.
The second theme in Paul's writing is that of solidarity with the weak, i.e. his theology of the cross--that we are to imitate Jesus.
The third theme is that of care for God's creation, a theology of cosmic redemption...
Christopher Marshall 博士在新西蘭Auckland聖經學院教授新約課程。本文摘譯自他的文章Paul and Christian Social Responsibility。
很多基督徒以為保羅這位歷史上最偉大的基督徒思想家根本沒有在書信中討論過社會公義的問題--他要麼把社會公義放在基督信仰的次要位置,要麼就是反對。這是對保羅的嚴重誤解,使當今的基督徒無法在社會生活中活出自己的信仰。…
保羅書信有三個重點或主題,Marshall 博士相信都對基督徒的社會責任神學有重要貢獻。
第一個主題是關於神的義。現代聖經學者基本上都同意,“神的義”是羅馬書的主旋律。羅馬書1章16-17節的主題宣告: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對保羅來說,基督徒的信息就是:基督在他的生平、死亡、復活中彰顯了神的公義,並且基督應許人要“因信稱義”,即被上帝接納為自己百姓,進入基督的公義治理國度。所以,教會的使命就是傳揚這件劃時代的事。
可惜,多數的現代讀者沒有意識到,當保羅講論上帝的公義治理這一福音時,他用的是公道或正義措詞justice。也就是說,為了解釋上帝在基督裡成就的拯救之恩,以及所帶來的極其不同的體驗,保羅故意大量使用了實現公平和公義的字眼。
如此,他就確定了基督福音全然是關乎上帝實現公義治理的福音。我們常常錯過這一點,因為英文翻譯掩蓋了這一顯著事實。希臘字的字根dik衍生出關於公平或公義不同詞格的名詞和形容詞,希伯來文的字根sdq也是一樣的字義。可是翻成英文時,譯者除了利用拉丁譯文的justice及衍生字,有時還用了英國日耳曼人的字眼right或righteousness。這樣一來,英文讀者就看不出聖經語言中的“義”與“公正”的密切聯繫了。
因為現代英文的righteousness和justice含義相當不同。Righteousness帶有個人道德純正、敬虔的味道,而justice是講論社會政策的公平或法律權利的公正。一個是私下的,一個在公眾領域。
但在聖經的用法中,righteousness公義和justice公平是密切聯繫的字眼,甚至可以互換--righteousness意味著行為正直、完全公道、與上帝與其他人都維持正當的關係。說一個人有義就是這個意思--照顧個人情面,照顧群體的關係,特別是為受欺負的人發聲。
這樣一來,上帝稱你為義,是因你的信讓你與他有了和好的關係。根據羅1:16-17,保羅說的就是:這福音關乎上帝的公平正義,要救一切族裔的人--首先是猶太人,然後是其他人,要讓所有人知道上帝是公義可靠的。上帝的公正從他的信實屬性而來,以至於人人可以信靠他。如經上所記,行為正直的人必信靠上帝而生活。(中文的“公義”觀念非常類似,主要不是講個人性情,乃是講社會公平。)
至於羅3:21-26所解釋的上帝的義,你可以參考我幾年前寫的一篇重譯筆記:稱義的新觀。我發現賴特的解經觀點和本文的論證吻合--有義就必顧念關係,公正待人,類似於中國人的“講義氣”說法。
保羅書信的第二個主題是與弱者團結認同,即稱為十字架神學的種種講論—我們都要效法耶穌的捨己精神。
他的第三個主題是保護上帝創造的萬物,即全體受造之物都盼望有一天得贖,從敗壞中得釋放…
英文全文請閲讀Marshall 博士Paul and Christian Social Responsibility一文。
Many Christians assume that Paul the premier Christian thinker of all time counted social justice commitments to be, at best, secondary to Christian faith, or at worst, a positive threat to it. But such a conclusion, I believe, does a grave disservice to the great apostle, and offers little hope for overcoming the dichotomy between personal faith and public life that afflicts so much of the church today. … All I wish to do is point to three emphases or themes in Paul's writings which, I believe, have great potential for contributing to a Christian theological basis for social commitment.
The first theme is that of God's righteousness. Modern scholarship is virtually unanimous that the leitmotif(主旋律)of the epistle to the Romans is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The phrase recurs eight times in the letter, and righteousness-terminology features more than 60 times. Paul announces the theme at the outset: 'For I am not ashamed of the gospel; it is the power of God for salvation to everyone who has faith, to the Jew first and also to the Greek. For in it 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is revealed through faith for faith; as it is written, "The one who is righteous will live by faith"' (Rom. 1: 16-17; cf. 3:21-26).
For Paul, the Christian message is about the manifestation of God's righteousness in the life, death and resurrection of Christ, and the accompanying promise that human beings are 'justified by faith'. From this it follows that the church's mission is essentially the proclamation and appropriation of this epoch making event.
So far so good. But what most modern readers fail to realize is that when Paul defines the gospel in terms of God's righteousness, he is using justice language. That is to say, in order to explain what God has accomplished in Christ, and its radical implications for human experience, Paul deliberately, and pervasively, employs the categories and terminology of justice and justice-making.
In so doing, he is affirming that the Christian gospel is all about justice. We often miss this because our English translations obscure(隐藏) a significant fact. The Greek terms for 'righteousness/justice/ justification' derive from the same lexical root (dik stem), as does the corresponding Hebrew terminology (sdq root). They are part and parcel of the same basic concept. But in rendering these terms into English, translators employ terms deriving from two different language stocks - the Latin terminology of 'justice/justification' on the one hand, and the Anglo-Saxon terminology of 'right/righteousness' on the other. As a result, English readers do not readily perceive the intimate connection that exists between the biblical language of 'righteousness' and the notion of justice.
The problem is compounded by the fact that in modern English, 'righteousness' and 'justice' have quite different connotations. Righteousness carries the sense of personal moral purity and religious piety, while justice is concerned with social policy and legal rights. One term belongs to the private realm, the other to the public realm.
But this is not so in Scripture. In biblical usage, righteousness and justice have closely related, often identical, meanings. The basic idea behind the biblical notion of righteousness is 'doing what is right', living in a condition of 'all-rightness', maintaining right relationships, both with God and with other members of the community.
To be righteous is to do justice, that is, to bring about harmony and well-being in all one's relationships, both individual and communal, and especially by defending the oppressed.
The second theme in Paul's writing is that of solidarity with the weak, i.e. his theology of the cross--that we are to imitate Jesus.
The third theme is that of care for God's creation, a theology of cosmic redemption...
Christopher Marshall 博士在新西蘭Auckland聖經學院教授新約課程。本文摘譯自他的文章Paul and Christian Social Responsibility。
很多基督徒以為保羅這位歷史上最偉大的基督徒思想家根本沒有在書信中討論過社會公義的問題--他要麼把社會公義放在基督信仰的次要位置,要麼就是反對。這是對保羅的嚴重誤解,使當今的基督徒無法在社會生活中活出自己的信仰。…
保羅書信有三個重點或主題,Marshall 博士相信都對基督徒的社會責任神學有重要貢獻。
第一個主題是關於神的義。現代聖經學者基本上都同意,“神的義”是羅馬書的主旋律。羅馬書1章16-17節的主題宣告: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對保羅來說,基督徒的信息就是:基督在他的生平、死亡、復活中彰顯了神的公義,並且基督應許人要“因信稱義”,即被上帝接納為自己百姓,進入基督的公義治理國度。所以,教會的使命就是傳揚這件劃時代的事。
可惜,多數的現代讀者沒有意識到,當保羅講論上帝的公義治理這一福音時,他用的是公道或正義措詞justice。也就是說,為了解釋上帝在基督裡成就的拯救之恩,以及所帶來的極其不同的體驗,保羅故意大量使用了實現公平和公義的字眼。
如此,他就確定了基督福音全然是關乎上帝實現公義治理的福音。我們常常錯過這一點,因為英文翻譯掩蓋了這一顯著事實。希臘字的字根dik衍生出關於公平或公義不同詞格的名詞和形容詞,希伯來文的字根sdq也是一樣的字義。可是翻成英文時,譯者除了利用拉丁譯文的justice及衍生字,有時還用了英國日耳曼人的字眼right或righteousness。這樣一來,英文讀者就看不出聖經語言中的“義”與“公正”的密切聯繫了。
因為現代英文的righteousness和justice含義相當不同。Righteousness帶有個人道德純正、敬虔的味道,而justice是講論社會政策的公平或法律權利的公正。一個是私下的,一個在公眾領域。
但在聖經的用法中,righteousness公義和justice公平是密切聯繫的字眼,甚至可以互換--righteousness意味著行為正直、完全公道、與上帝與其他人都維持正當的關係。說一個人有義就是這個意思--照顧個人情面,照顧群體的關係,特別是為受欺負的人發聲。
這樣一來,上帝稱你為義,是因你的信讓你與他有了和好的關係。根據羅1:16-17,保羅說的就是:這福音關乎上帝的公平正義,要救一切族裔的人--首先是猶太人,然後是其他人,要讓所有人知道上帝是公義可靠的。上帝的公正從他的信實屬性而來,以至於人人可以信靠他。如經上所記,行為正直的人必信靠上帝而生活。(中文的“公義”觀念非常類似,主要不是講個人性情,乃是講社會公平。)
至於羅3:21-26所解釋的上帝的義,你可以參考我幾年前寫的一篇重譯筆記:稱義的新觀。我發現賴特的解經觀點和本文的論證吻合--有義就必顧念關係,公正待人,類似於中國人的“講義氣”說法。
保羅書信的第二個主題是與弱者團結認同,即稱為十字架神學的種種講論—我們都要效法耶穌的捨己精神。
他的第三個主題是保護上帝創造的萬物,即全體受造之物都盼望有一天得贖,從敗壞中得釋放…
英文全文請閲讀Marshall 博士Paul and Christian Social Responsibility一文。
Wednesday, July 3, 2019
逃難和寄居美國的gare
申10:19:所以你們要愛護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寄居的人”希臘字gare,有的譯本翻成“外僑”,描述出一個旅居本地的臨時居民,沒有與生俱來的某些權利。實際上,在聖經中這個字常用來代表寄居在以色列的“外人”。
在英文聖經中,這個希伯來字大多翻成stranger,偶爾也翻成alien或sojourner,意思是外來人,大家不太瞭解的人。
在當今的時代,美國人中間當然也有外人,諸如那些在美國工作或生活的外國人,或移民、或難民。
但美國的基督徒有沒有遵照聖經教導,善待這些外人呢?顯然沒有。最近在墨西哥邊境地區,美國海關邊防局(CBP)那些拘留中心爆出的惡劣消息,反映出無法無天、對外人胡作非為的情形。基督徒都在哪裡呢?談不上“愛護”了。
一位年輕的國會議員訪問了一個拘留中心,進去時手機被沒收,顯然是不准拍照的意思,出來後在推特社交平台上發表了所見所聞,令人震驚。
當然,這麼多人寧願背井離鄉、跋山涉水、冒旅途上的危險來到美國邊境,根本原因需要解決。美國與中美洲各國的政府到底是什麼關係?為什麼不能從政治上協助解決那裡的治安問題?值得研究思考。
“寄居的人”希臘字gare,有的譯本翻成“外僑”,描述出一個旅居本地的臨時居民,沒有與生俱來的某些權利。實際上,在聖經中這個字常用來代表寄居在以色列的“外人”。
在英文聖經中,這個希伯來字大多翻成stranger,偶爾也翻成alien或sojourner,意思是外來人,大家不太瞭解的人。
在當今的時代,美國人中間當然也有外人,諸如那些在美國工作或生活的外國人,或移民、或難民。
但美國的基督徒有沒有遵照聖經教導,善待這些外人呢?顯然沒有。最近在墨西哥邊境地區,美國海關邊防局(CBP)那些拘留中心爆出的惡劣消息,反映出無法無天、對外人胡作非為的情形。基督徒都在哪裡呢?談不上“愛護”了。
一位年輕的國會議員訪問了一個拘留中心,進去時手機被沒收,顯然是不准拍照的意思,出來後在推特社交平台上發表了所見所聞,令人震驚。
當然,這麼多人寧願背井離鄉、跋山涉水、冒旅途上的危險來到美國邊境,根本原因需要解決。美國與中美洲各國的政府到底是什麼關係?為什麼不能從政治上協助解決那裡的治安問題?值得研究思考。
Monday, July 1, 2019
選擇吃有利於環保的食物
地球上的居民現在面臨一個共同的問題:氣候變化。我們的大氣層正在變暖,風暴越來越強大、越來越頻繁和不可預測,大片農作物歉收,嚴重破壞了那些地區的農業模式。
昆蟲的種類和數量下降,威脅整個生態系統的平衡;沿海社區受到海平面上升和海水侵蝕的威脅。大多數科學家都同意:人類活動是造成大氣層變暖的最大驅動力。
自1880年工業革命以來,地球的溫度上升了大約1.4華氏度,其中大約三分之二的升溫是發生在最近40年。科學家們預測,按目前趨勢下去,地球上的所有生命都要面對可怕的後果。
科學界的壓倒性共識:全球變暖是人類活動的直接結果,比如燃燒礦物燃料。從工業革命開始,大量的二氧化碳、甲烷、和一氧化二氮氣體排放到大氣層中,困在那裡,阻擋了熱量離開地球,導致全球升溫。
現在地球兩極冰帽正在融化,海平面正在上升,生態系統正在遭到破壞,物種正在滅絕,我們經歷到越來越多的極端氣候和自然災害。前沿科學的研究預測,到2060年可能會有超過14億的環境難民,而到2100年將超過20億。
你如果知道了這情形以後不立即採取行動,那麼你可能是不關心自己兒孫的安全,或者你可能不相信科學家們研究帶來的壞消息。可我們怎麼辦呢?
你聽說拼車和購買高效能的車輛對環境有好處,或許你還參加過自行車上班日,或者夢想買一輛電動車。但你知道嗎?農牧業,特別是飼養肉用動物作食品,對全球變暖的貢獻大於交通運輸。你可以藉著改變食物選擇來有力地應對氣候變化。
所以,聯合國的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建議減少肉類,牛奶,乳酪和黃油的消費—消費減少必然引起產量減少,這真的是減少碳排放的關鍵。
畜牧養殖業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驚人地高,主要來自動物和它們的糞便。單單奶牛就貢獻了大部分的蓄牧業溫室氣體,因為牛的打嗝放屁和糞便噴發釋放出甲烷。不要嘲笑擔心牛放屁會影響環境的人,甲烷在大氣加熱時產生的破壞性是二氧化碳的28倍。
畜牧養殖業還引起森林砍伐。我們摧毀無數的土地植被,為牛羊創造牧場,或是為種植牲畜的食物(例如玉米或大豆)。我們在南美洲亞馬遜熱帶森林等等非常精密的生態系統中開展畜牧養殖,不僅破壞了已經瀕臨滅絕的物種的棲息地,而且還將二氧化碳釋放回大氣中,那些植物和樹木本來是為我們吸收大氣層中二氧化碳的。
為牛羊種植食物,比如大豆,苜蓿和玉米,也要釋放出一氧化二氮。這些農作物的種植依賴大量化肥,而近年來發現化肥的溫室氣體排放遠遠超過預期。
迄今為止,哪些食物生產引起的溫室氣體效應最厲害?有人作研究,說最嚴重是羊肉,牛肉,乳酪,豬肉,養殖的鮭魚,和火雞。 每磅牛肉生產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是養殖雞或豬的10倍左右,而養殖雞或豬肉的溫室氣體排放是豆類的10倍左右。
農作物也需要自然資源來生長,但程度遠低於動物產品。豌豆,扁豆和豆類等食物幾乎不需要水,可以在比較惡劣的氣候條件下生長。豆科植物還具有與某些土壤菌合作的能力,從土壤中提取和利用惰性氮,這就減少了化肥的需要。
選擇食物時考慮環保,少吃肉類和奶製品,多吃各種豆類、西紅柿、西蘭花、果仁、大米、土豆、柑橘類水果、莧菜等等深綠葉菜,對健康有益,你還可以從正面影響環境。
本文内容取自“食品革命网”的文章--What You Eat Can Impact Climate Change。
昆蟲的種類和數量下降,威脅整個生態系統的平衡;沿海社區受到海平面上升和海水侵蝕的威脅。大多數科學家都同意:人類活動是造成大氣層變暖的最大驅動力。
自1880年工業革命以來,地球的溫度上升了大約1.4華氏度,其中大約三分之二的升溫是發生在最近40年。科學家們預測,按目前趨勢下去,地球上的所有生命都要面對可怕的後果。
科學界的壓倒性共識:全球變暖是人類活動的直接結果,比如燃燒礦物燃料。從工業革命開始,大量的二氧化碳、甲烷、和一氧化二氮氣體排放到大氣層中,困在那裡,阻擋了熱量離開地球,導致全球升溫。
現在地球兩極冰帽正在融化,海平面正在上升,生態系統正在遭到破壞,物種正在滅絕,我們經歷到越來越多的極端氣候和自然災害。前沿科學的研究預測,到2060年可能會有超過14億的環境難民,而到2100年將超過20億。
你如果知道了這情形以後不立即採取行動,那麼你可能是不關心自己兒孫的安全,或者你可能不相信科學家們研究帶來的壞消息。可我們怎麼辦呢?
你聽說拼車和購買高效能的車輛對環境有好處,或許你還參加過自行車上班日,或者夢想買一輛電動車。但你知道嗎?農牧業,特別是飼養肉用動物作食品,對全球變暖的貢獻大於交通運輸。你可以藉著改變食物選擇來有力地應對氣候變化。
所以,聯合國的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建議減少肉類,牛奶,乳酪和黃油的消費—消費減少必然引起產量減少,這真的是減少碳排放的關鍵。
畜牧養殖業引起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驚人地高,主要來自動物和它們的糞便。單單奶牛就貢獻了大部分的蓄牧業溫室氣體,因為牛的打嗝放屁和糞便噴發釋放出甲烷。不要嘲笑擔心牛放屁會影響環境的人,甲烷在大氣加熱時產生的破壞性是二氧化碳的28倍。
畜牧養殖業還引起森林砍伐。我們摧毀無數的土地植被,為牛羊創造牧場,或是為種植牲畜的食物(例如玉米或大豆)。我們在南美洲亞馬遜熱帶森林等等非常精密的生態系統中開展畜牧養殖,不僅破壞了已經瀕臨滅絕的物種的棲息地,而且還將二氧化碳釋放回大氣中,那些植物和樹木本來是為我們吸收大氣層中二氧化碳的。
為牛羊種植食物,比如大豆,苜蓿和玉米,也要釋放出一氧化二氮。這些農作物的種植依賴大量化肥,而近年來發現化肥的溫室氣體排放遠遠超過預期。
迄今為止,哪些食物生產引起的溫室氣體效應最厲害?有人作研究,說最嚴重是羊肉,牛肉,乳酪,豬肉,養殖的鮭魚,和火雞。 每磅牛肉生產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是養殖雞或豬的10倍左右,而養殖雞或豬肉的溫室氣體排放是豆類的10倍左右。
農作物也需要自然資源來生長,但程度遠低於動物產品。豌豆,扁豆和豆類等食物幾乎不需要水,可以在比較惡劣的氣候條件下生長。豆科植物還具有與某些土壤菌合作的能力,從土壤中提取和利用惰性氮,這就減少了化肥的需要。
選擇食物時考慮環保,少吃肉類和奶製品,多吃各種豆類、西紅柿、西蘭花、果仁、大米、土豆、柑橘類水果、莧菜等等深綠葉菜,對健康有益,你還可以從正面影響環境。
本文内容取自“食品革命网”的文章--What You Eat Can Impact Climate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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