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內容取自AARP刊物的一個退休理財特別報告,Take Control of Your Financial Future,適合小康的讀者。文章提出四條新法則,改變以往的存錢用錢觀念:
第一條法則:財富不是一個錢數,而是智慧地消費你所積存的。最重要的智慧是學會節儉不浪費,而不是想當然地保持某種奢侈的生活方式。假如張三有100萬的積蓄,結果退休後每年花20萬,那麼5年後他就變成窮人了。你的積蓄能用多少年,這個年數才是你的財富。
第二條法則:你的基本吃住需要滿足之後,你的退休生活才會開心。假如張三退休後每年在社保福利之外還需2萬開銷付房貸等等,那麼他的100萬可以維持10年。假如李四能夠設法付清房貸和其它債務,手上還剩了20萬儲蓄,那麼她就有自由,可以削減某些不必要的開支,每年取用1萬,再加上社保福利,20年內可以經濟保持獨立,比那擁有100萬的張三還富有。
假如張三覺得每年1萬不夠用,又去工作每年多賺1萬花掉,以便維持每年2萬的生活標準,那麼多工作10年納稅之後比如多帶來8萬的存儲,按照每年2萬的花銷水平,只是多保障了4年的退休日子,財富仍然不如李四多。你說是少一些奢侈容易積累財富呢?還是延長工作時間容易?比如你可以租用小一些的居住空間,或者不買昂貴的高檔車。
第三條法則:儘量晚一些開始領取社保福利,可能的話先動用自己的積蓄。因為社保福利好像政府提供給你的年金,越晚開始領,福利就越大,而且在你去世後提供你的配偶同樣的福利。
我上次計算過開始領社保的最佳時間和方法,供你參考。總歸來說,夫婦中收入較高的一位應盡量等到70歲其社保額最高的時候開始領,而收入較低的一位提前先領。
第四條法則:你必須按照自己的情況靈活變通。假設你能夠把存儲起來的退休金都用來投資,一部分買債券,一部分買股票,那麼你的投資總的來說是逐年增長的。你在退休第一年取出存儲總額的4%來用(4%法則),逐年調整取出的比率,20-30年之後用光的可能性很小。
假如你存儲的數目足夠,或你的退休花銷中所包含的吃住等必需部分比較小,那麼你可以在投資回報高的年頭多用,比如5%,而投資回報差的年頭減少出外餐飲或旅遊,只取3%。
基督徒喜歡唱的一首詩歌是「我知誰掌管明天」,意思要把未來交託給主。但交託主不等於自己毫不負責。我們的確不知道自己的壽命,但上帝給我們機會、智慧、能力來掌管經手的財務。金錢遠不是退休生活快樂滿足的全部內容,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用心投入在自己對之有熱忱的公益事業上,都會增加在主裡的價值感和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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