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anuary 11, 2025

被判「無條件釋放」的總統

2025年1月10日,主審川普偽造商業記錄的紐約州大法官Juan Merchan判刑了:「無條件釋放」川普。他是已被定罪的重罪犯,並將成為美國第一位罪犯總統。

當然,川普得到機會遠程出庭,在視頻中堅持自己的觀點,宣稱自己完全無辜,而整個庭審是一場「政治迫害」。很多人可能覺得川普不受任何懲罰,不是等於讓他逃罪嗎?沒有辦法,他已當選下屆總統。

法官Merchan說,他深刻意識到自己和國家所面臨的特殊情況。他認為這次庭審本身是再普通不過的,但此案的背景相當特殊:「此前,法庭從未面臨過如此獨特和不同尋常的情況。」

宣佈判決,標誌著此案件告一段落--川普可以開始上訴了,他有權利上訴。川普的律師Todd Blanche也明確表示打算上訴--但只好等川普就職後了。

紐約這個陪審團裁定川普的34項一級偽造商業紀錄罪名成立是在2024年5月30日。在紐約州,如果偽造資料的目的是詐騙、實施其它犯罪,或協助或隱瞞其它罪行,則構成E級重罪。E級重罪最高可判處四年監禁,每項罪名最高可處以$5,000美元罰款,但法院可以考慮其它因素,保留酌情判刑的權力,例如被告的犯罪歷史。(川普這是第一次被定罪。)

川普律師在最近提交的法庭文件中,試圖推翻陪審團對他的有罪判決,稱美國最高法院(其中三名黨派味十足的大法官是川普所任命的)最近裁決了,總統在刑事訴訟中享有特別的豁免權,這說明他不可被判為有罪。美國最高法院在2024年7月1日的那項裁決,說總統「在憲法權力範圍內採取的行動,絕對免於刑事起訴」,並且總統所有的「官方行為」都享有「假定豁免權」,只有「非官方行為」不免於起訴。

顯然,川普的34項偽造商業紀錄罪(目的是騙選票),屬於「非官方行為」。今年1月3日,Merchan法官駁回了川普律師關於總統豁免權的辯護。

1月9日,紐約州最高法院拒絕阻止川普的宣判。當天晚一點,美國最高法院也駁回了川普提出的暫停宣判緊急請求,駁回理由是「初審法院明確表示...最終判處是無條件釋放」。Merchan法官真的不怎麼想要關押已當選的總統。他說「在這個節骨眼上,表明...不打算判處任何監禁似乎是適當的」。

即使Merchan判處川普監禁,許多憲法學者都認為,他的刑期至少會延後到他的總統任期結束後。相反,「無條件釋放」作為刑罰,意味著川普不會受到任何監禁,也沒有假釋條件。

紐約法律允許法院判處「無條件釋放」,...如果法院...認為監禁或緩刑監督不符合公眾利益,或不符合司法目的。Merchan在判決書中寫到:「無條件釋放的判決看來是確保判決,並允許(川普)上訴的最可行解決方案。」

簡而言之,看來法官在考慮了所有情況之後,得出結論,不監禁川普才符合公眾的最大利益,這也是他作為庭審法官的權利。立法機關可以(而且經常)制定量刑指南,規定庭審法官可以施加的懲罰。這個案子清楚給我們看到,紐約州立法機構允許法官自行做出「無條件釋放」的判決。

獨特的是,川普在宣判之前就尋求撤銷判決。在通常情況下,刑事被告在最終判決作出之前不能夠合法提出上訴,而最終判決必須包括被告的刑罰。當然,這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件。正如Merchan法官所暗示的,推進最終宣判對川普有利,因為這將導致他可以進行適當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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