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有時候談「愛」談得多了,其實反而不知所云。原則上我們都知道應該愛人如己,可是遇到不合咱們心中規範的事,很多人除了會批評指責,不懂怎樣提供實際的幫助。他們可能以為誠懇指出問題,或給別人講解如何「得救」,免得他/她將來下地獄,就是最大的愛心了,不關心如何恆久支持人家的現實生活,或如何改善人家的困難環境。
最實際的愛心是作個安全可靠的朋友,建立和珍惜一份長久的關係。怎樣的朋友叫作「安全可靠」呢?有一位宣教士提出下面幾條,他代表了為主做工的人,我很贊成,為主做工的人最需要安全可靠的朋友:
安全:你可以告訴這人未加潤飾的事實,他不至於出去把你們私下的談話內容未經你的允許就告訴別人。當然,除非你是快要傷害到自己或別人性命了,那他有法律義務揭示出來,或者你有甚麼不悔改的罪是教會應該出面懲處的,他會看重和保護你的面子。我們都需要如此的愛。
無管轄:這人不是你的上司,或直接報告你的上級領導。這樣,在你分享自己的需要、沮喪、軟弱、缺點時,就不至於丟飯碗或失去某個職位。這是安全的一個重要方面。
保持聯絡:你願意每周聯絡一次,或隔周、每月聯絡一次?要相對確定下來。這樣你就不至於「沒事」就不聯絡,或感覺「很糟」就不聯絡,或好像總是要「找人」傾談。現在通訊方便,按兩人方便的時間和聯絡方式通話就好。
問長問短:這人不只是很皮毛地和你寒暄,乃是根據對你的了解來問寒問暖。他記得你過去的掙扎和喜悅,了解你的情緒可能會為怎樣的事高或低。你當然也需要對這位朋友的生命有同樣的關注,但他應該了解到你更需要他的支持。
見面或聽音:若不方便見面,可採用視頻通話或電話傾談。電郵常常表達得不夠充分,因為不太看得出表情、動作、或情緒。
為你禱告:這人知道你的心思、情感,和你所經歷的實際,願意把你的需要帶到神面前。我發現有些人覺得非基督徒朋友中似乎更容易找到上述無條件接納和關心的人,但在禱告這一點上,非基督徒恐怕就無能為力了,因為他不信禱告的功效。
反過來,考慮作一、兩個人安全可靠的朋友,你必須覺得這對你也很重要,或者是很有價值的付出。最重要的價值是學習愛心關懷,操練基督徒信仰的最好途徑。沒有誰不希望有如此安全可靠朋友的,但你只需要關注一兩個人,或被一個人關注就好。這樣的關係也不必是終生固定的,時常評估,自動調整更換,容許自己在不同時期幫助不同的人,或接受不同人的幫助,很重要!
Biblical or not, everybody has his/her own ideas/views of God. Even you have never entered a seminary, you have had your theology. This is a site for anybody who is interested in reading and sharing their evangelical theology understandings. Christianity is not just about what you do, or what you know, it is about what you FEEL! For God's love is to be felt.
Sunday, September 20, 2015
Friday, September 18, 2015
末底改和以斯帖的禱告
我們教會的一個婦女查經小組這期選擇查考以斯帖記。這卷書在舊約中很特別,恐怕是因為裡面一次都沒有提到神。但我們看的版本是從希伯來文本翻譯過來的,你若讀東正教的希臘文聖經就不同了。今天從網上找到七十士譯本的英文翻譯,決定把其中多出來的幾部份翻成中文,你讀一讀。也許,LXX版本的以斯帖更應該收在「西正教」的聖經正典中--裡面不僅提到主神(即耶和華神),還有熱切的禱告。(聲明:我的英中翻譯絕不可能無誤。)
第一章前面多出來一大段:亞達薛西(Artaxerxes)一世作王第二年,尼散月初一,住在蘇珊城的便雅憫支派基士的曾孫,示每的孫子,睚珥的兒子,在王宮服侍的末底改,見了一個異像。從前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猶大王耶哥尼雅從耶路撒冷擄去時,末底改也在其中。
下面是他的夢:看哪,有說話的聲音和大響聲,打雷和地震,地上有喧嘩。看哪,兩條大蛇出來準備要爭鬥。牠們發出大響聲,於是列國都預備好要打仗,要攻打那公義的國。看哪,一個黑暗的日子,有大患難和悲哀,影響到地上都騷動。所有公義國的民都不安,懼怕那將要臨到的痛苦,他們都要死了,就呼求神:從他們的呼喊中好像有大河出來,那河是從一個許多水的小泉流出來,有太陽和亮光升起來,把卑微的高舉,使被吞吃的成為尊貴人。
末底改看見這異像和神所要做的,就醒來,把這事存在心裡,晝夜思索,要用各種方法明白這夢。末底改靜臥在王宮,和王的守門太監哥辟探、提列在一起。他聽見二人的惱恨和謀劃,知道他們要下手害亞達薛西王,就報告了王。王究查了兩個守門的,他們承認了,於是殺了。王將這些事寫於記念冊上,末底改也寫了這件事。王下令末底改看守王宮,又為此贈他禮物。但亞甲人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在王的眼裡看為尊大,他為那兩個守門的被殺,極力想害末底改和他的族人。
接下來就和希伯來版本第一章的內容差不多了,只是細節有些不同:不是關於亞哈隨魯王(希臘名是薛西王一世)的故事,乃是他後面的另外一位波斯王--亞達薛西一世的故事:
1 以下的事發生在亞達薛西王時期,--(這位亞達薛西王從印度統管一百二十七省)-- 2 在那些日子,亞達薛西王在蘇珊城坐在寶座上, 3 在位第三年,為他的臣僕、各國首領、波斯和瑪代的權貴、各省的總督設擺筵席。 4 之後在180天中,給他們看國中的財富、豐富的榮耀。當婚宴的日子滿了,王就為城中的客人設擺筵席六日,…
故事進行到第四章末尾,末底改已經勸服以斯帖進去見王,並按以斯帖的吩咐,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禁食禱告。於是末底改照以斯帖一切所吩咐的去行,接下去有一大段末底改本人和以斯帖的禱告:
於是末底改尋求主,記念主一切的善工,說,治理萬有的主神啊,你的能力大於一切,無人能夠抵擋你拯救以色列的心意。因為你創造了天地和天下所有的奇妙受造之物,你主宰一切,無人能夠攔阻。你無所不知,主啊,你知道我如此行不是因為驕傲不遜,不是因為喜愛榮耀而拒絕臣服高傲的哈曼,為了以色列的平安,我願意親他的腳掌。但我如此行(不跪拜哈曼),是不要將人的榮耀放在神的榮耀之上:除你是我的主,我不跪拜任何人,我如此行不是出於自大。現在,主神我的王,亞伯拉罕的神啊,救救你的百姓,因為我們的敵人尋求要毀滅我們,他們想要吞滅你從亙古的產業。不要不顧你獨特的民,就是你親自從埃及救贖出來的,求你垂聽我們的禱告,施恩給你的產業,把我們的悲哀化為喜樂,主啊,我們就可以活著稱頌你的名。主啊,求你不要(容仇敵)全然毀滅讚美你的口。
全以色列竭聲哭叫,因為死亡就在他們眼前。以斯帖王后為求庇護奔忙主前,如同在死的痛苦中。她脫下華麗的妝飾,穿上痛苦和哀痛的服裝,不抹昂貴的香品,卻在頭上撒灰倒糞,大大降低身段,除下喜慶的服飾,披散了頭髮。
她尋求主以色列的神說:我的主啊,只有你是我們的王,求你幫助我,因為我極其窮乏,除你以外無人幫助我,我面臨危險。我從一出生就在我親屬的支派中聽說了,主你從列國中揀選了以色列,帶領我們的祖宗離開他們的父家,去得一份永久的產業,並且你建造他們,正如你所說的。現在我們得罪了你,你把我們交在我們敵人的手裡,因為我們尊他們的神為大。主啊,你是公義的。但現在我們受苦作他們的奴隸還不夠,他們還要拜偶像(laid their hands on the hands of their idols),為要廢掉你口中的誡律,全然毀滅你的產業(以色列),令他們住口不頌讚你,熄滅你聖殿和祭壇的榮耀,卻開外邦人的口讚美虛無的偶像,永遠稱羨人間的君王。
主啊,不要向他們放下你手中的權杖,不要讓他們嘲笑我們的跌倒。治理萬有的諸神之王啊,願他們中自己的計謀,他想害我們,願他自己作(受害的)榜樣。求你把順暢的話語放在我口中,讓我在獅子王面前說話時,把他的心轉為恨那和我們爭鬥的人,全然毀滅那他所贊同的人,卻以你的手釋放我們,幫助我這窮困的人。我沒有別人可求,只有主。你知道一切,知道我厭惡冒犯(神)榮耀的人,痛恨未受割禮之人的臥榻,和每個陌生人。你知我必憎惡我的驕傲,就是在我榮耀的日子戴在頭上的,我憎惡它如同月經布,在我安靜(禱告)的日子決不戴它。你的使女沒有與哈曼同桌吃過飯,我沒有尊赴過王的筵席,也沒有喝過奠祭的酒,我的使女到今天也沒有因我得王后的位而歡喜,主啊,亞伯拉罕的神,我只在你面前歡欣。權能掌管一切的神啊,求你垂聽我急切的聲音,解救我脫離那策劃災禍人的手,免去我的懼怕。
接下去第五章,以斯帖見王的時候,故事情節和希伯來版本不同:懼怕佔據了以斯帖的心,她暈眩了,王起初是憤怒的的,但改變了心意成為憐愛,說出安慰的話,在故事的結尾,猶太人殺了恨他們的300人,不是希伯來版本的75,000人,而且末底改回顧他的夢:
末底改說:神做了這些事,因為我記得曾作過的關乎這件事的夢,沒有一點不應驗的。有一個小泉成為河,有光、太陽、和許多水。這河就是以斯帖,就是王所娶、成為王后的以斯帖;兩條大蛇就是我和哈曼;列國就是各處那些起來要毀滅猶太人之名的人...
你可以自己去看七十士譯本的線上英譯本以斯帖。
第一章前面多出來一大段:亞達薛西(Artaxerxes)一世作王第二年,尼散月初一,住在蘇珊城的便雅憫支派基士的曾孫,示每的孫子,睚珥的兒子,在王宮服侍的末底改,見了一個異像。從前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猶大王耶哥尼雅從耶路撒冷擄去時,末底改也在其中。
下面是他的夢:看哪,有說話的聲音和大響聲,打雷和地震,地上有喧嘩。看哪,兩條大蛇出來準備要爭鬥。牠們發出大響聲,於是列國都預備好要打仗,要攻打那公義的國。看哪,一個黑暗的日子,有大患難和悲哀,影響到地上都騷動。所有公義國的民都不安,懼怕那將要臨到的痛苦,他們都要死了,就呼求神:從他們的呼喊中好像有大河出來,那河是從一個許多水的小泉流出來,有太陽和亮光升起來,把卑微的高舉,使被吞吃的成為尊貴人。
末底改看見這異像和神所要做的,就醒來,把這事存在心裡,晝夜思索,要用各種方法明白這夢。末底改靜臥在王宮,和王的守門太監哥辟探、提列在一起。他聽見二人的惱恨和謀劃,知道他們要下手害亞達薛西王,就報告了王。王究查了兩個守門的,他們承認了,於是殺了。王將這些事寫於記念冊上,末底改也寫了這件事。王下令末底改看守王宮,又為此贈他禮物。但亞甲人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在王的眼裡看為尊大,他為那兩個守門的被殺,極力想害末底改和他的族人。
接下來就和希伯來版本第一章的內容差不多了,只是細節有些不同:不是關於亞哈隨魯王(希臘名是薛西王一世)的故事,乃是他後面的另外一位波斯王--亞達薛西一世的故事:
1 以下的事發生在亞達薛西王時期,--(這位亞達薛西王從印度統管一百二十七省)-- 2 在那些日子,亞達薛西王在蘇珊城坐在寶座上, 3 在位第三年,為他的臣僕、各國首領、波斯和瑪代的權貴、各省的總督設擺筵席。 4 之後在180天中,給他們看國中的財富、豐富的榮耀。當婚宴的日子滿了,王就為城中的客人設擺筵席六日,…
故事進行到第四章末尾,末底改已經勸服以斯帖進去見王,並按以斯帖的吩咐,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禁食禱告。於是末底改照以斯帖一切所吩咐的去行,接下去有一大段末底改本人和以斯帖的禱告:
於是末底改尋求主,記念主一切的善工,說,治理萬有的主神啊,你的能力大於一切,無人能夠抵擋你拯救以色列的心意。因為你創造了天地和天下所有的奇妙受造之物,你主宰一切,無人能夠攔阻。你無所不知,主啊,你知道我如此行不是因為驕傲不遜,不是因為喜愛榮耀而拒絕臣服高傲的哈曼,為了以色列的平安,我願意親他的腳掌。但我如此行(不跪拜哈曼),是不要將人的榮耀放在神的榮耀之上:除你是我的主,我不跪拜任何人,我如此行不是出於自大。現在,主神我的王,亞伯拉罕的神啊,救救你的百姓,因為我們的敵人尋求要毀滅我們,他們想要吞滅你從亙古的產業。不要不顧你獨特的民,就是你親自從埃及救贖出來的,求你垂聽我們的禱告,施恩給你的產業,把我們的悲哀化為喜樂,主啊,我們就可以活著稱頌你的名。主啊,求你不要(容仇敵)全然毀滅讚美你的口。
全以色列竭聲哭叫,因為死亡就在他們眼前。以斯帖王后為求庇護奔忙主前,如同在死的痛苦中。她脫下華麗的妝飾,穿上痛苦和哀痛的服裝,不抹昂貴的香品,卻在頭上撒灰倒糞,大大降低身段,除下喜慶的服飾,披散了頭髮。
她尋求主以色列的神說:我的主啊,只有你是我們的王,求你幫助我,因為我極其窮乏,除你以外無人幫助我,我面臨危險。我從一出生就在我親屬的支派中聽說了,主你從列國中揀選了以色列,帶領我們的祖宗離開他們的父家,去得一份永久的產業,並且你建造他們,正如你所說的。現在我們得罪了你,你把我們交在我們敵人的手裡,因為我們尊他們的神為大。主啊,你是公義的。但現在我們受苦作他們的奴隸還不夠,他們還要拜偶像(laid their hands on the hands of their idols),為要廢掉你口中的誡律,全然毀滅你的產業(以色列),令他們住口不頌讚你,熄滅你聖殿和祭壇的榮耀,卻開外邦人的口讚美虛無的偶像,永遠稱羨人間的君王。
主啊,不要向他們放下你手中的權杖,不要讓他們嘲笑我們的跌倒。治理萬有的諸神之王啊,願他們中自己的計謀,他想害我們,願他自己作(受害的)榜樣。求你把順暢的話語放在我口中,讓我在獅子王面前說話時,把他的心轉為恨那和我們爭鬥的人,全然毀滅那他所贊同的人,卻以你的手釋放我們,幫助我這窮困的人。我沒有別人可求,只有主。你知道一切,知道我厭惡冒犯(神)榮耀的人,痛恨未受割禮之人的臥榻,和每個陌生人。你知我必憎惡我的驕傲,就是在我榮耀的日子戴在頭上的,我憎惡它如同月經布,在我安靜(禱告)的日子決不戴它。你的使女沒有與哈曼同桌吃過飯,我沒有尊赴過王的筵席,也沒有喝過奠祭的酒,我的使女到今天也沒有因我得王后的位而歡喜,主啊,亞伯拉罕的神,我只在你面前歡欣。權能掌管一切的神啊,求你垂聽我急切的聲音,解救我脫離那策劃災禍人的手,免去我的懼怕。
接下去第五章,以斯帖見王的時候,故事情節和希伯來版本不同:懼怕佔據了以斯帖的心,她暈眩了,王起初是憤怒的的,但改變了心意成為憐愛,說出安慰的話,在故事的結尾,猶太人殺了恨他們的300人,不是希伯來版本的75,000人,而且末底改回顧他的夢:
末底改說:神做了這些事,因為我記得曾作過的關乎這件事的夢,沒有一點不應驗的。有一個小泉成為河,有光、太陽、和許多水。這河就是以斯帖,就是王所娶、成為王后的以斯帖;兩條大蛇就是我和哈曼;列國就是各處那些起來要毀滅猶太人之名的人...
你可以自己去看七十士譯本的線上英譯本以斯帖。
Tuesday, September 15, 2015
從雅歌談聖經的「作者原意」
雅歌又稱是「所羅門之歌」,傳統上認為是所羅門王寫的。在談作者原意之前,最好先看看作者究竟是不是所羅門。除了標題,卷中兩次提到所羅門:
第三章是女主角唱歌,提到所羅門王迎親的轎子。但所羅門所迎的對象似乎並不是這位女主角,因為她說「錫安的眾女子啊,你們出去觀看所羅門王!頭戴冠冕…」而且他乘坐的華轎中,鋪著耶路撒冷「眾女子」的愛情,這和全卷所歌頌的男女主角之間的愛情並不相干。
第八章有男主角唱歌時提到所羅門有一葡萄園,他要拿1000舍客勒銀子雇人管理。這位新郎似乎將自己和所羅門王比較,很滿意地說:「我自己的葡萄園卻在我面前。所羅門哪,一千舍客勒歸你吧…」--這不像是所羅門王自己寫的吧?
Kugel博士指出,雅歌並不屬於智慧文學,所唱的愛情也不是輕描淡寫的抽象愛情。這對男女的愛情生活顯然比「耶路撒冷的眾女子」精彩多了。那些女子見到所羅門的華麗儀仗就驚嘆無比,其實有甚麼好羨慕的?擁有真正的愛情才是生活最重要的。現代聖經學者都認為這卷書是傳統的、典型的古埃及情歌文學體裁。也許是給人婚禮時詠唱的?但卷中並沒有提到即將舉行的婚禮或筵席等等。
這首詩收在聖卷部份很好,我覺得恰好補足了聖經人物愛情生活全無描寫的缺陷。前次我仔細看了掃羅的女兒米甲愛大衛的故事,發現那最多算是米甲個人的愛情悲劇。如果男女的情愛是生活的一部份,聖經又是生活大全,那應該包括雅歌。
但對於選擇這書卷收錄在聖經的人來說,這詩歌可不是單單是描寫性愛。從初期教會開始,它就被寓意化地用來描寫神和祂百姓之間的愛。比如其中不乏「我尋找他、竟尋不見,我呼叫他,他卻不回答」之類,情形不是很像許多禱告嗎?教會中的常有專講解這卷書的主日學,我有點好奇,不知那些露骨描寫性愛和身體部位的句子他們怎樣處理—那些句子與神是甚麼關係?
這就提出一個重要問題:這卷書之所以成為聖經,未必是因為作者原意得到了準確理解。也許作者原意有時沒有那麼重要?Kugel博士打了個比方,紐約的兩座世界貿易大廈,有人去拍照,原意是取其雄壯自豪的市景。但911以後,美國人看見這兩座大廈的景像,心中就有完全不同的聯想和回憶,意義完全改變了,是原作者從未想過的。你能說後來的人對照片的理解不正確嗎?
我猜想,假如摩西或別的甚麼人,從中東神話取材,按啟示編寫了創造的故事,來說明以色列的神是宇宙之主,超越和掌管祂所創造的太陽、月亮、及萬有,包括巨大的海獸和人,因而超越中東諸神,這信息口傳下來,不需要照顧那些中東神話的原意吧?猶太人讀雅歌也一樣,他們作寓意化的解釋和教導,卻從來不認為這種理解就是雅歌的原始作者的原意。慢慢地,聖經雅歌的原意就被徹底拋棄了。基督徒繼承了這傳統,寓意化地把這對男女之愛解釋為基督和教會之愛。
除了雅歌,聖經其它書卷也有類似的情況:原始作者的意思被後人理解為不同的東西。比如詩篇中「在你面前敬拜」,作者原意應該是指人來到聖殿中的跪拜,但我們現在因為相信神無處不在,所以讀這樣的話大多不會想到宗教禮儀上的跪拜,而會理解為在各處承認主的名。如果這都算為不正確,現代人何必要讀大衛的詩呢?他在多少世代以前就死了,聖殿也不復存在。
再一個例子,現代基督徒讀亞當夏娃的故事,都會理解為「始祖犯罪」或the Fall,(引起現在世界種種問題,需要神兒子來解救和更新等等。)原初故事的講者和聽者卻未必如此理解,這叫作漸進的啟示,就是從增加的歷史和神學亮光中讀同樣的字句,領會到不同的信息。
如此,起初的作者沒有想到的,後人從其它傳統資源得到了,沒有甚麼不妥。雅歌是很好的例子,聖靈的工作是奇妙的,祂藉著聖經,給不同世代的人有不同的信息。特別是有些文學藝術體裁,了解所謂的「作者原意」,特別不是最後一位作者/編者的「原意」,恐怕就是不太重要。
第三章是女主角唱歌,提到所羅門王迎親的轎子。但所羅門所迎的對象似乎並不是這位女主角,因為她說「錫安的眾女子啊,你們出去觀看所羅門王!頭戴冠冕…」而且他乘坐的華轎中,鋪著耶路撒冷「眾女子」的愛情,這和全卷所歌頌的男女主角之間的愛情並不相干。
第八章有男主角唱歌時提到所羅門有一葡萄園,他要拿1000舍客勒銀子雇人管理。這位新郎似乎將自己和所羅門王比較,很滿意地說:「我自己的葡萄園卻在我面前。所羅門哪,一千舍客勒歸你吧…」--這不像是所羅門王自己寫的吧?
Kugel博士指出,雅歌並不屬於智慧文學,所唱的愛情也不是輕描淡寫的抽象愛情。這對男女的愛情生活顯然比「耶路撒冷的眾女子」精彩多了。那些女子見到所羅門的華麗儀仗就驚嘆無比,其實有甚麼好羨慕的?擁有真正的愛情才是生活最重要的。現代聖經學者都認為這卷書是傳統的、典型的古埃及情歌文學體裁。也許是給人婚禮時詠唱的?但卷中並沒有提到即將舉行的婚禮或筵席等等。
這首詩收在聖卷部份很好,我覺得恰好補足了聖經人物愛情生活全無描寫的缺陷。前次我仔細看了掃羅的女兒米甲愛大衛的故事,發現那最多算是米甲個人的愛情悲劇。如果男女的情愛是生活的一部份,聖經又是生活大全,那應該包括雅歌。
但對於選擇這書卷收錄在聖經的人來說,這詩歌可不是單單是描寫性愛。從初期教會開始,它就被寓意化地用來描寫神和祂百姓之間的愛。比如其中不乏「我尋找他、竟尋不見,我呼叫他,他卻不回答」之類,情形不是很像許多禱告嗎?教會中的常有專講解這卷書的主日學,我有點好奇,不知那些露骨描寫性愛和身體部位的句子他們怎樣處理—那些句子與神是甚麼關係?
這就提出一個重要問題:這卷書之所以成為聖經,未必是因為作者原意得到了準確理解。也許作者原意有時沒有那麼重要?Kugel博士打了個比方,紐約的兩座世界貿易大廈,有人去拍照,原意是取其雄壯自豪的市景。但911以後,美國人看見這兩座大廈的景像,心中就有完全不同的聯想和回憶,意義完全改變了,是原作者從未想過的。你能說後來的人對照片的理解不正確嗎?
我猜想,假如摩西或別的甚麼人,從中東神話取材,按啟示編寫了創造的故事,來說明以色列的神是宇宙之主,超越和掌管祂所創造的太陽、月亮、及萬有,包括巨大的海獸和人,因而超越中東諸神,這信息口傳下來,不需要照顧那些中東神話的原意吧?猶太人讀雅歌也一樣,他們作寓意化的解釋和教導,卻從來不認為這種理解就是雅歌的原始作者的原意。慢慢地,聖經雅歌的原意就被徹底拋棄了。基督徒繼承了這傳統,寓意化地把這對男女之愛解釋為基督和教會之愛。
除了雅歌,聖經其它書卷也有類似的情況:原始作者的意思被後人理解為不同的東西。比如詩篇中「在你面前敬拜」,作者原意應該是指人來到聖殿中的跪拜,但我們現在因為相信神無處不在,所以讀這樣的話大多不會想到宗教禮儀上的跪拜,而會理解為在各處承認主的名。如果這都算為不正確,現代人何必要讀大衛的詩呢?他在多少世代以前就死了,聖殿也不復存在。
再一個例子,現代基督徒讀亞當夏娃的故事,都會理解為「始祖犯罪」或the Fall,(引起現在世界種種問題,需要神兒子來解救和更新等等。)原初故事的講者和聽者卻未必如此理解,這叫作漸進的啟示,就是從增加的歷史和神學亮光中讀同樣的字句,領會到不同的信息。
如此,起初的作者沒有想到的,後人從其它傳統資源得到了,沒有甚麼不妥。雅歌是很好的例子,聖靈的工作是奇妙的,祂藉著聖經,給不同世代的人有不同的信息。特別是有些文學藝術體裁,了解所謂的「作者原意」,特別不是最後一位作者/編者的「原意」,恐怕就是不太重要。
Sunday, September 13, 2015
教會的傳統詩歌
今天教會唱了這首很熟悉的西方傳統詩歌:Come Sing,O Church,in Joy!從Youtube找到,好像是一個人從某長老會的禮拜場地自錄的。
這是一首十八世紀英國聖公會的老歌,格調很雄偉,最初是為詩篇148篇的讚美詩譜寫的,查理衛斯理作詞時加入了基督救恩的內容:
Rejoice, the Lord is King:
Your Lord and King adore!
Rejoice, give thanks and sing,
And triumph evermore.
Lift up your heart,
Lift up your voice!
Rejoice, again I say, rejoice!...
1990年長老會的一位牧師把它改寫了歌詞,把「審判」和「地獄」的字樣挪去,成為歡喜歌唱上帝同在和基督得勝,以及教會生活的喜樂滿足:
1. Come sing, O church, in joy! Come join, O church, in song!
For Christ the Lord has led us through the ages long!
(副歌)In bold accord, come celebrate the journey now and praise the Lord!
2. Long years have come and gone, And still God reigns supreme,
Empowering us to catch the vision, dream the dream!
(副歌)
3. Let courage be our friend, Let wisdom be our guide,
As we in mission magnify the Crucified!
(副歌)
4. Come sing, O church, in joy! Come join, O church, in song!
For Christ the Lord has triumphed o'er the ages long!
(副歌)
但我所在的長老會以老人和白人居多,他們唱詩似乎唱不出來詩篇中那股歡樂讚美的勁頭,說不出是為甚麼。
這是一首十八世紀英國聖公會的老歌,格調很雄偉,最初是為詩篇148篇的讚美詩譜寫的,查理衛斯理作詞時加入了基督救恩的內容:
Rejoice, the Lord is King:
Your Lord and King adore!
Rejoice, give thanks and sing,
And triumph evermore.
Lift up your heart,
Lift up your voice!
Rejoice, again I say, rejoice!...
1990年長老會的一位牧師把它改寫了歌詞,把「審判」和「地獄」的字樣挪去,成為歡喜歌唱上帝同在和基督得勝,以及教會生活的喜樂滿足:
1. Come sing, O church, in joy! Come join, O church, in song!
For Christ the Lord has led us through the ages long!
(副歌)In bold accord, come celebrate the journey now and praise the Lord!
2. Long years have come and gone, And still God reigns supreme,
Empowering us to catch the vision, dream the dream!
(副歌)
3. Let courage be our friend, Let wisdom be our guide,
As we in mission magnify the Crucified!
(副歌)
4. Come sing, O church, in joy! Come join, O church, in song!
For Christ the Lord has triumphed o'er the ages long!
(副歌)
但我所在的長老會以老人和白人居多,他們唱詩似乎唱不出來詩篇中那股歡樂讚美的勁頭,說不出是為甚麼。
Thursday, September 10, 2015
美國的法院未必公道
2012年,佛羅里達州的一個警察開槍打死了一個赤手空拳的黑人高中學生,次年,法庭判這個警察無罪。這件事究竟是怎麼回事咱不知道,按犯事警察的說法,他受到了威脅。總的說來,這件事引起了全美國對種族衝突問題的關注。
人家肯德基州的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有2004年的民意投票結果為證,75%的人贊成婚姻關係限於一男一女。但是法官另有主張,去年2月有個法官裁決,肯德基州必須接受外州發放的同性婚姻證書有法律效力。這也就罷了,今年6月聯邦最高法院以5比4裁決,同性婚姻在所有的州都合法!我就搞不懂,美國法官的權力怎麼會那麼大呢?
我自己兩次和法庭打交道的經歷很不好,所以對於美國的法制體系究竟能給民眾帶來多少公道,絕對不會迷信。特別在這裡簡要地寫出來,給美國的華人作參考。我不知道是否因為我是「少數族裔」,所以明明有理也討不到公正?但作為「外國人」,為些小案子咱也請不起律師,不太明白他們的審理聽案要求,又不太知道他們的法律章程,只能是吃一塹、長一智,說不定有人讀了就會吸取我的教訓!
最讓我耿耿於懷的有一次是被一個賣保險的作了手腳,法庭不為我主持公道。我買過一份人壽保險,據說兼有存款投資的好處。可是我那一年失業,一時失去電腦軟件開發的優厚新水,就無法每月存進去那麼多錢了,但先前已存的幾千美元也拿不出來。後來我父母給我一筆錢,我就決定一次性地放進這份保險帳號,作為投資。2008年,這位賣給我保險的陳朝暉女士上門拜訪,勸我把錢轉交某家投資公司來管理。哪裡會有人白白幫你管呢?當然有費用要從你帳里扣。可陳女士既沒有跟我說明扣費如何計算,又沒有告訴我她自己從這份合同得到多少佣金,只管叫我填了申請表(有的地方還是空白),就幫我遞上去了。
最嚴重的是,有一頁紙必須是我簽字的,她替我簽了!那頁紙本來應該是我聲明從她收到一切的說明文件,並且都聽她解釋明白了。她後來不但沒有補給我一份全部的合同說明文件,而且在幾年後我希望撤銷那份投資管理合同的時候極力拖延了好幾個月。教訓:簽過字的任何文件都需要立即索要一份存檔,我到要求撤銷合同的時候才發現自己不知道扣費的細則。我要求她的Sunnyvale辦公室再給我一份全部文件,立即發現其中冒名的簽字!
我找Transamerica(泛美集團)抱怨這個人的服務,還有偽造簽名的問題。這麼大個經濟財團,總該有人執法管理吧?嘿,起初Transamerica Financial Advisors(TFA)那個監察官還有回應,收到信息了等等,等我把所有的證據和供詞都遞去之後,就再也不接聽電話和回電郵了,也不問我任何進一步的問題。我只收過一封信,全部都是聽Connie的一不實之詞,說我投訴是因為對投資結果不滿啊等等,完全不理會偽造簽名的問題。我猜想他們的職責是保護金融公司的利益,把這麼能幹、業務表現這麼好的博士agent記一過,是否對Transamerica是個損失呢?
我的直接損失只有幾千美元,於是我決定在加州的小額索賠法院(Small Claim Court)投訴,不信偽造簽名這種事可以不問罪。填寫投訴表時我被到一個問題:你找過仲裁機構(Arbitration)沒有?那時不懂甚麼是仲裁,也不知道金融機構有專門的法律仲裁部門Finra(我應該先要求仲裁的),於是選「No」。
結果,所有的證據清清楚楚,小額索賠法院就是不理會偽造簽名的問題,判Connie不欠我錢,原因?Connie拿了一堆我最初購買保險時的文件給法官看,說是所有手續都健全...但我所投訴的根本不關起初的投保合同,乃是她為第三家投資公司招徠生意時的手續不正當!那位法官似乎根本沒有好好看,現在看來恐怕也是他搞不清商務細則,又因為我沒有先找Finra仲裁。
回想起來,陳女士最初賣給我「人壽保險」的時候,每月保費按我年齡算出來已經很貴了。她說我的投資收益會超過保費的,可我後來找她激活帳號的時候,她沒有告訴我這年齡的保費增加是很快的,所以那所謂多少年之後的投資效益我是完全拿不到的。
後來我就去找Finra仲裁,這次連TFA一起告。TFA換了一位監察官試圖和我調停。最後甚至說願意全額賠償我的直接損失,我幾乎同意撤訴了,但看到文件上寫著說Zhaohui Connie Chen不算承認任何錯誤,我就不肯了。她應該認錯,TFA應該教訓她,這比錢重要吧?不然下次她還用同樣的辦法作生意,偽造簽名。誰知道她替多少人是這麼辦的呢?但這只算是合理懷疑,我拿不出來她對別人如此辦理的證據。
在這之前還有一次是為一張交通罰單:一部小卡車在我後面,後面還跟著一部警車--那個警察完全是因為沒看清楚,以為我違規,就叫我停下來,給我開了一張票。他甚至連事件的地點都寫錯!我決定為自己辯駁(contest),就按照要求到庭,排了聽證日期,仔細畫了圖說明,還找了證人說明我並沒有經過警察所寫的地方,按照安排的日子,和那位證人到庭宣讀了自己預備好的證詞。法官聽了雙方證詞以後,甚麼都沒有問。
我以為自己說明得很清楚,法官聽了證詞、看了資料一定明白是警察出錯。沒想到法官請我們回家,第二天就寄來判詞,判警察無錯!喏,我可以上訴,可是我沒有提前要求聽證錄音,拿甚麼上訴呢?指控法官不公正,口說無憑。不消說,後來上訴結果還是維持了原判。下一次再有任何聽證會,一定事先要求錄音,不能太相信法院!我本來有權利要求錄音,可是法庭另外安排了一個翻譯給我們解釋,她沒提!我英語本來沒有問題,也許自己聽英文說明還好些。嗨!外國人就是吃虧。
Finra允許提訴和被告挑選仲裁人,我還特別挑一位曾經受理這類案的法官。最終,那位仲裁人還是不判我有理。原因?那個小額索賠法院判決後我沒有上訴!我當時沒有上訴,是因為對法院失去信心啦,特別是那位不公正的法官,甚麼過程都仍然要經過他的手,我怎會贏訴呢?我挑選的那位有相關經驗的法官,誰知她是為金融機構開脫有經驗,還是為投資的平民打抱不平有經驗呢!
這兩次的法官剛巧是同一位--Pala Alto的這個法院大概是沒有幾位法官,或是他專管某些類別的民事糾紛?我覺得自己的狀子寫得很清楚,偽造的簽名,證人,或其他證據都在,就是沒有公道!
另外有一次去法庭報到是為勞工糾紛。那年因為沒有領到美國的工作簽證,我只好離開公司。沒想到老闆在我離開之際給我穿小鞋,想要指責我工作「出錯」--那我就要算被開除,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我提出申訴,一個法官聽我講了情況,判我有理,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那次是公司沒有人敢出面和我對質,我自然贏的吧?
人家肯德基州的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有2004年的民意投票結果為證,75%的人贊成婚姻關係限於一男一女。但是法官另有主張,去年2月有個法官裁決,肯德基州必須接受外州發放的同性婚姻證書有法律效力。這也就罷了,今年6月聯邦最高法院以5比4裁決,同性婚姻在所有的州都合法!我就搞不懂,美國法官的權力怎麼會那麼大呢?
我自己兩次和法庭打交道的經歷很不好,所以對於美國的法制體系究竟能給民眾帶來多少公道,絕對不會迷信。特別在這裡簡要地寫出來,給美國的華人作參考。我不知道是否因為我是「少數族裔」,所以明明有理也討不到公正?但作為「外國人」,為些小案子咱也請不起律師,不太明白他們的審理聽案要求,又不太知道他們的法律章程,只能是吃一塹、長一智,說不定有人讀了就會吸取我的教訓!
最讓我耿耿於懷的有一次是被一個賣保險的作了手腳,法庭不為我主持公道。我買過一份人壽保險,據說兼有存款投資的好處。可是我那一年失業,一時失去電腦軟件開發的優厚新水,就無法每月存進去那麼多錢了,但先前已存的幾千美元也拿不出來。後來我父母給我一筆錢,我就決定一次性地放進這份保險帳號,作為投資。2008年,這位賣給我保險的陳朝暉女士上門拜訪,勸我把錢轉交某家投資公司來管理。哪裡會有人白白幫你管呢?當然有費用要從你帳里扣。可陳女士既沒有跟我說明扣費如何計算,又沒有告訴我她自己從這份合同得到多少佣金,只管叫我填了申請表(有的地方還是空白),就幫我遞上去了。
最嚴重的是,有一頁紙必須是我簽字的,她替我簽了!那頁紙本來應該是我聲明從她收到一切的說明文件,並且都聽她解釋明白了。她後來不但沒有補給我一份全部的合同說明文件,而且在幾年後我希望撤銷那份投資管理合同的時候極力拖延了好幾個月。教訓:簽過字的任何文件都需要立即索要一份存檔,我到要求撤銷合同的時候才發現自己不知道扣費的細則。我要求她的Sunnyvale辦公室再給我一份全部文件,立即發現其中冒名的簽字!
我找Transamerica(泛美集團)抱怨這個人的服務,還有偽造簽名的問題。這麼大個經濟財團,總該有人執法管理吧?嘿,起初Transamerica Financial Advisors(TFA)那個監察官還有回應,收到信息了等等,等我把所有的證據和供詞都遞去之後,就再也不接聽電話和回電郵了,也不問我任何進一步的問題。我只收過一封信,全部都是聽Connie的一不實之詞,說我投訴是因為對投資結果不滿啊等等,完全不理會偽造簽名的問題。我猜想他們的職責是保護金融公司的利益,把這麼能幹、業務表現這麼好的博士agent記一過,是否對Transamerica是個損失呢?
我的直接損失只有幾千美元,於是我決定在加州的小額索賠法院(Small Claim Court)投訴,不信偽造簽名這種事可以不問罪。填寫投訴表時我被到一個問題:你找過仲裁機構(Arbitration)沒有?那時不懂甚麼是仲裁,也不知道金融機構有專門的法律仲裁部門Finra(我應該先要求仲裁的),於是選「No」。
結果,所有的證據清清楚楚,小額索賠法院就是不理會偽造簽名的問題,判Connie不欠我錢,原因?Connie拿了一堆我最初購買保險時的文件給法官看,說是所有手續都健全...但我所投訴的根本不關起初的投保合同,乃是她為第三家投資公司招徠生意時的手續不正當!那位法官似乎根本沒有好好看,現在看來恐怕也是他搞不清商務細則,又因為我沒有先找Finra仲裁。
回想起來,陳女士最初賣給我「人壽保險」的時候,每月保費按我年齡算出來已經很貴了。她說我的投資收益會超過保費的,可我後來找她激活帳號的時候,她沒有告訴我這年齡的保費增加是很快的,所以那所謂多少年之後的投資效益我是完全拿不到的。
後來我就去找Finra仲裁,這次連TFA一起告。TFA換了一位監察官試圖和我調停。最後甚至說願意全額賠償我的直接損失,我幾乎同意撤訴了,但看到文件上寫著說Zhaohui Connie Chen不算承認任何錯誤,我就不肯了。她應該認錯,TFA應該教訓她,這比錢重要吧?不然下次她還用同樣的辦法作生意,偽造簽名。誰知道她替多少人是這麼辦的呢?但這只算是合理懷疑,我拿不出來她對別人如此辦理的證據。
在這之前還有一次是為一張交通罰單:一部小卡車在我後面,後面還跟著一部警車--那個警察完全是因為沒看清楚,以為我違規,就叫我停下來,給我開了一張票。他甚至連事件的地點都寫錯!我決定為自己辯駁(contest),就按照要求到庭,排了聽證日期,仔細畫了圖說明,還找了證人說明我並沒有經過警察所寫的地方,按照安排的日子,和那位證人到庭宣讀了自己預備好的證詞。法官聽了雙方證詞以後,甚麼都沒有問。
我以為自己說明得很清楚,法官聽了證詞、看了資料一定明白是警察出錯。沒想到法官請我們回家,第二天就寄來判詞,判警察無錯!喏,我可以上訴,可是我沒有提前要求聽證錄音,拿甚麼上訴呢?指控法官不公正,口說無憑。不消說,後來上訴結果還是維持了原判。下一次再有任何聽證會,一定事先要求錄音,不能太相信法院!我本來有權利要求錄音,可是法庭另外安排了一個翻譯給我們解釋,她沒提!我英語本來沒有問題,也許自己聽英文說明還好些。嗨!外國人就是吃虧。
Finra允許提訴和被告挑選仲裁人,我還特別挑一位曾經受理這類案的法官。最終,那位仲裁人還是不判我有理。原因?那個小額索賠法院判決後我沒有上訴!我當時沒有上訴,是因為對法院失去信心啦,特別是那位不公正的法官,甚麼過程都仍然要經過他的手,我怎會贏訴呢?我挑選的那位有相關經驗的法官,誰知她是為金融機構開脫有經驗,還是為投資的平民打抱不平有經驗呢!
這兩次的法官剛巧是同一位--Pala Alto的這個法院大概是沒有幾位法官,或是他專管某些類別的民事糾紛?我覺得自己的狀子寫得很清楚,偽造的簽名,證人,或其他證據都在,就是沒有公道!
另外有一次去法庭報到是為勞工糾紛。那年因為沒有領到美國的工作簽證,我只好離開公司。沒想到老闆在我離開之際給我穿小鞋,想要指責我工作「出錯」--那我就要算被開除,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我提出申訴,一個法官聽我講了情況,判我有理,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那次是公司沒有人敢出面和我對質,我自然贏的吧?
Monday, September 7, 2015
藉著基督的復活得救
上週我曾經按照「保羅新觀」重新翻譯整理了羅馬書第五章,發現其中說我們靠著基督的血「稱義」,是說靠著耶穌流血犧牲,我們信的人被上帝接納為祂的子民。又說我們如此與上帝和好之後,要靠著基督的「生」得救。為甚麼不是藉著耶穌的死得救,而是靠著祂的生得救呢?本文要仔細思考這個問題。
原來,把第四章的說明跳過去是沒有幫助的,第四章已有詳細的說明。第25節: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譯:耶穌是由於我們的過犯被出賣了,又為了讓我們被接納為神的百姓而復活了。我認為保羅暗示耶穌即以賽亞所說的偉大僕人,詳細請看以賽亞書53章的偉大僕人為義受苦那一段的解經。)我的理解是,猶太人定耶穌犯了褻瀆神的罪,祂的復活作王卻無可辯駁地向世界證明,祂是神所悅納的兒子,所以耶穌是首先被神稱義的,我們信祂是基督(彌賽亞王)的人和耶穌一同被神接納為兒子。
耶穌若沒有復活,不是基督王,我們都稱不上被神接納或得救,更談不上神的福音有轉變生命的大能。怪不得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三章說耶穌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等等--如果按照「稱義」就是罪得赦免的理解,耶穌根本不需要稱義嘛。
下面看看其它的「稱義」經文,都是指外邦人被神接納為自己百姓。其中當然包括赦罪,但神人立約才是真正的意思。
羅馬書四章參考其它譯本的「新觀重譯」: 2 倘若神是因亞伯拉罕的好行為和他立約,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3 因為經上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正直」,神要和他立約。 4 做工的得報酬,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 惟有不做工,只信神接納不敬虔的(外邦)人為自己的百姓,他的信就使他算為立約有份。 6 正如大衛稱那在(遵守律法的)行為以外被神接納的人是有福的。 7 他(引詩卅二1-2)說:被(神)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9 如此看來,那有福的人,是指受割禮的呢,還是指沒有受割禮的呢?因為我們說:亞伯拉罕信(神)就算為他的正直。 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以後呢?還是在他受割禮之前呢?不是在受割禮以後,乃是在受割禮以前。 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受割禮之前的時候因信和神立約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外邦)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立約有份。 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就信之腳蹤去行的人的父。
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14 若是屬乎律法的(猶太)人才是後嗣,信就沒有作用,應許也就落空了。 15 因為律法帶來忿怒,沒有律法,就沒有違背律法的事。 16 所以,人成為(亞伯拉罕)後嗣是因著信,為的是按(神的)恩典,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猶太人),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外邦人)。 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亞伯拉罕)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上所有(外邦和猶太)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保羅要論證的意思很明顯:(未受割禮的)外邦人是有福的,不光他們因信要算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成為立約有份的百姓,連(受了割禮、遵行摩西律法的)猶太人也要像亞伯拉罕一樣,去相信神的信實守約。神藉著復活的基督實現了祂的應許,外邦人的福遠遠不只是罪得赦免。16節說得最清楚:人成為亞伯拉罕的後嗣是因著信,他解說的正是「因信稱義」!如果亞伯拉罕只是猶太人的「父」,怎麼理解「多國之父」的應許已經實現?保羅反駁的正是那個狹義的「亞伯拉罕後裔僅僅是遵守摩西律法的猶太人」。他故意說亞伯拉罕相信神叫死人復活,以此說明相信耶穌已經復活作王是多麼重要。
保羅的結論是23-24節:「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亞伯拉罕寫的,也是為我們這些後來得以算為義之人寫的,即我們這些相信神使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神算亞伯拉罕為義,並不只是應許他日後進天堂或回到天家(雖然那應該也是包括了的),神算亞伯拉罕為義,更是與他和他的後裔立約,作他們的神。同樣,神算我們這些信耶穌復活作王的人為義,主要不是為了赦罪而赦罪,主要是和我們有了立約的關係,作我們的神。
至於第25節,我想保羅是希望說明彌賽亞王為甚麼被釘了十字架:他就是以賽亞所預言的那位偉大僕人,為義受苦,是(猶太)人把他出賣了,但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表明他並不是受咒詛、遭撇棄的,好像其他那些被羅馬帝國釘了十字架的人!在十字架救恩歷史上,最重要的不是耶穌死了,而是他復活作王了。他若沒有復活,我們就一點都談不上「得救贖」,或經歷任何生命被神翻轉的大能。正如保羅反復強調的: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章)
原來,把第四章的說明跳過去是沒有幫助的,第四章已有詳細的說明。第25節: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譯:耶穌是由於我們的過犯被出賣了,又為了讓我們被接納為神的百姓而復活了。我認為保羅暗示耶穌即以賽亞所說的偉大僕人,詳細請看以賽亞書53章的偉大僕人為義受苦那一段的解經。)我的理解是,猶太人定耶穌犯了褻瀆神的罪,祂的復活作王卻無可辯駁地向世界證明,祂是神所悅納的兒子,所以耶穌是首先被神稱義的,我們信祂是基督(彌賽亞王)的人和耶穌一同被神接納為兒子。
耶穌若沒有復活,不是基督王,我們都稱不上被神接納或得救,更談不上神的福音有轉變生命的大能。怪不得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三章說耶穌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等等--如果按照「稱義」就是罪得赦免的理解,耶穌根本不需要稱義嘛。
下面看看其它的「稱義」經文,都是指外邦人被神接納為自己百姓。其中當然包括赦罪,但神人立約才是真正的意思。
羅馬書四章參考其它譯本的「新觀重譯」: 2 倘若神是因亞伯拉罕的好行為和他立約,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3 因為經上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正直」,神要和他立約。 4 做工的得報酬,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5 惟有不做工,只信神接納不敬虔的(外邦)人為自己的百姓,他的信就使他算為立約有份。 6 正如大衛稱那在(遵守律法的)行為以外被神接納的人是有福的。 7 他(引詩卅二1-2)說:被(神)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9 如此看來,那有福的人,是指受割禮的呢,還是指沒有受割禮的呢?因為我們說:亞伯拉罕信(神)就算為他的正直。 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以後呢?還是在他受割禮之前呢?不是在受割禮以後,乃是在受割禮以前。 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受割禮之前的時候因信和神立約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外邦)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立約有份。 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就信之腳蹤去行的人的父。
13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14 若是屬乎律法的(猶太)人才是後嗣,信就沒有作用,應許也就落空了。 15 因為律法帶來忿怒,沒有律法,就沒有違背律法的事。 16 所以,人成為(亞伯拉罕)後嗣是因著信,為的是按(神的)恩典,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猶太人),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外邦人)。 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亞伯拉罕)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上所有(外邦和猶太)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保羅要論證的意思很明顯:(未受割禮的)外邦人是有福的,不光他們因信要算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成為立約有份的百姓,連(受了割禮、遵行摩西律法的)猶太人也要像亞伯拉罕一樣,去相信神的信實守約。神藉著復活的基督實現了祂的應許,外邦人的福遠遠不只是罪得赦免。16節說得最清楚:人成為亞伯拉罕的後嗣是因著信,他解說的正是「因信稱義」!如果亞伯拉罕只是猶太人的「父」,怎麼理解「多國之父」的應許已經實現?保羅反駁的正是那個狹義的「亞伯拉罕後裔僅僅是遵守摩西律法的猶太人」。他故意說亞伯拉罕相信神叫死人復活,以此說明相信耶穌已經復活作王是多麼重要。
保羅的結論是23-24節:「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亞伯拉罕寫的,也是為我們這些後來得以算為義之人寫的,即我們這些相信神使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神算亞伯拉罕為義,並不只是應許他日後進天堂或回到天家(雖然那應該也是包括了的),神算亞伯拉罕為義,更是與他和他的後裔立約,作他們的神。同樣,神算我們這些信耶穌復活作王的人為義,主要不是為了赦罪而赦罪,主要是和我們有了立約的關係,作我們的神。
至於第25節,我想保羅是希望說明彌賽亞王為甚麼被釘了十字架:他就是以賽亞所預言的那位偉大僕人,為義受苦,是(猶太)人把他出賣了,但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表明他並不是受咒詛、遭撇棄的,好像其他那些被羅馬帝國釘了十字架的人!在十字架救恩歷史上,最重要的不是耶穌死了,而是他復活作王了。他若沒有復活,我們就一點都談不上「得救贖」,或經歷任何生命被神翻轉的大能。正如保羅反復強調的: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章)
Friday, September 4, 2015
他們的永恆歸宿握在你手中?
又收到一封募款的信,是一家翻譯聖經的機構寄來的。信首醒目地寫著:「他們的永恆歸宿握在你手中!」
讀了信才知道,原來是要用飛機把聖經送到太平洋某個島嶼國家,一個自然資源豐富、但很貧窮、交通很不方便的地方,需要資金。有宣教士在那裡工作。這對夫婦把新約聖經翻譯成當地的語言,小飛機把印好的聖經,連同寄給他們的郵包一起送去。
這些翻譯聖經的宣教士值得支持!島上若有其他的宣教士,無論他們在做甚麼,都值得支持。小飛機甚至應該把更多的基督徒帶進去參觀訪問!不過加那個聳人聽聞的標題?沒有必要了。小飛機的工作很重要,但不會決定別人的「永恆歸宿」。或許有些關心「搶救靈魂」的基督徒一看見就會動心,我的頭腦中卻立刻開始畫問號:
你假定沒有讀過聖經的人都會下地獄,有甚麼聖經根據呢?沒有聽見主耶穌說過這個。基督上帝國度的大君王,難道真的不關心世上的公平正義,來召人歸主,單單是為了人日後進天堂?還有,你照哪個版本翻譯?人家一讀你翻譯的聖經,每個字都認識,就會立刻明白其中的教導,知道今天該做甚麼?…
西方的宣教機構,如果胸懷世界,就該虛心向東方教會和亞州人請教。把個人得救/個人搶救的那套神學架構,來對照上帝和祂的百姓群體所立的約,再看看宣教的歷史,記取經驗教訓,宣教才會有比較好的果效吧?甚願上帝藉祂的兒女賜福給世上萬民,不是一套無法證實的理論,乃是真正掃除邪惡,帶來美善,轉變世界的福音。
讀了信才知道,原來是要用飛機把聖經送到太平洋某個島嶼國家,一個自然資源豐富、但很貧窮、交通很不方便的地方,需要資金。有宣教士在那裡工作。這對夫婦把新約聖經翻譯成當地的語言,小飛機把印好的聖經,連同寄給他們的郵包一起送去。
這些翻譯聖經的宣教士值得支持!島上若有其他的宣教士,無論他們在做甚麼,都值得支持。小飛機甚至應該把更多的基督徒帶進去參觀訪問!不過加那個聳人聽聞的標題?沒有必要了。小飛機的工作很重要,但不會決定別人的「永恆歸宿」。或許有些關心「搶救靈魂」的基督徒一看見就會動心,我的頭腦中卻立刻開始畫問號:
你假定沒有讀過聖經的人都會下地獄,有甚麼聖經根據呢?沒有聽見主耶穌說過這個。基督上帝國度的大君王,難道真的不關心世上的公平正義,來召人歸主,單單是為了人日後進天堂?還有,你照哪個版本翻譯?人家一讀你翻譯的聖經,每個字都認識,就會立刻明白其中的教導,知道今天該做甚麼?…
西方的宣教機構,如果胸懷世界,就該虛心向東方教會和亞州人請教。把個人得救/個人搶救的那套神學架構,來對照上帝和祂的百姓群體所立的約,再看看宣教的歷史,記取經驗教訓,宣教才會有比較好的果效吧?甚願上帝藉祂的兒女賜福給世上萬民,不是一套無法證實的理論,乃是真正掃除邪惡,帶來美善,轉變世界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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