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神行動,必然是父、子、靈中某一位格在行事,聖經所論、基督徒所信的“神”從來不是generic無標簽的神。(When Deity acts, the act is always by a particular Member of the Trinity! )以下是從 Western Seminary Eckman 教授的講演中取材、翻譯、添改。
創造:父的旨意,子創造,聖靈維持所創造的万有。
林前8:6: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
並且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賽40:12-13:誰曾用手心量諸水,用手虎口量蒼天,...?誰曾指示耶和華的靈,或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
伯26:13:(神)藉他的靈使天有妝飾;他的手刺殺快蛇。
拯救:父揀選人賜給子,子拯救到底,聖靈實施。
約6:37: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約6:44: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約14:16-17: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
信徒服事:聖靈給我們能力,子給我們服事機會,父成就果效。
林前12:4-6:恩賜(gifts)原有分別,聖靈卻是一位。
職事(services)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
功用(effect operations)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裡面運行一切的事。
禱告敬拜:父是敬拜和禱告的對象,子是大祭司,聖靈作改變的工作。
約4:23: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在聖靈和真理(耶穌)中拜他,因為父尋找這樣的人拜他。
來7:26-27: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徒1:8: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作我的見證。
十字架的愛:父愛我們,聖子基督愛父,而聖靈讓我們感受到愛。父是大慈大悲的。
約3:16:(父)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約14:23-31: 人若愛我,…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
羅5:5: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林後13:14: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父)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
我們犯罪:聖靈嘆息,子提供和好的道路,父滿意。
約14:6: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啓5:6:我(約翰)又看見寶座和四活物與長老(信徒代表)之間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殺過的。
弗4:30: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犯罪的管教:父管教,子審判,聖靈扣留不給(withhold)果子。
來12:6-7: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chastise)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
啓3:19:凡我(主耶穌)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
約5:22-27: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
我們所敬拜的神有著驚人的高度同心和聯結,我們是按照祂的形象受造。由於離開神,我們現在發現自己最缺乏的就是這種彼此同心聯結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