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我曾默想以賽亞書廿六章,論到我們基督徒見到審判二字要觀察前後文,不必對上帝的公義懼怕,反而應該加入為之歡喜快樂的行列,因爲我們如果仔細看前後文,就知道審判的意思在聖經中常常代表上帝的公平判斷,替受屈的無助的人申冤。現在我讀到一篇研究死海古卷的文章,討論以賽亞書廿六9節的翻譯,挺有意思。這節經文的和合本翻譯來自馬索拉文本(MT):…因為你在世上行審判的時候,地上的居民就學習公義。
審判一般使人聯想到的是刑罰罪惡,所以這句話乍看給人一個殺雞嚇猴的印象,有些難以置信。但是S. Talmon教授研究死海古卷(DS),對照馬索拉文本(MT)和其它古譯本作文本比較,其中有不少以賽亞書抄本。從整體來説,這兩個文本的最大區別是,DS沒有加注音系統,而MT的字母上下附近加插了不同形狀的點點畫畫,告訴我們如何發音。在這句經文中,兩個文本的字母都一樣,要不是MT中“居住”那個字的拼寫有毛病,本來可能不會引起研究人員的注意。可是與其它古譯本對照,就發現MT的理解和注音未必正確。
那個翻譯為“當…的時候” 的關係代名詞(標明發音為ka-asheir),MT顯然當作分詞,結果就翻譯成了我們看到的句子,for when thy judgements are in the earth, the inhabitants of the world learn righteousness。奇怪的是,古代各譯本對本句的同樣這些字母的意思顯然都摸不着頭腦--也許疑惑上帝施行審判怎會讓人學義呢?爲了文句通順,亞蘭文的譯本平白加了一個動詞,而希臘文則把分詞翻譯成名詞,即把“當…的時候”讀成漏掉一個不發音字母א的另外一個字。
Talmon教授說,既然DS沒有注音符號,我們可以假定它有其它的注音方式,比如把發音標註成k’eisheir,意思是快樂或蒙福。以色列從利亞生的兒子亞設,意思就是“我有福”。結果,廿六9這句話就可以翻譯成:for as happiness are your statutes to the earth, the inhabitants of the world learned justice,意思是世人若稱頌你的法度(以你的公平典章為樂),地上的居民就學習公義。這樣的話完全配合賽廿六6-10其它語句的内容。
神的法度為遵守的人帶來快樂,這個題材在以賽亞書中反復出現。賽卅18:因為耶和華是公平(公義)的神;凡等候他的都是有福的!賽五六2:謹守安息日而不干犯,禁止己手而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便為有福。詩篇中也有不少,例如詩一O六3:凡遵守公平、常行公義的,這人便為有福!翻譯成審判的那個名詞mispat有第二個意思,即公平、公正、或公義。我懷疑有時候它錯誤地被翻譯成刑罰人的那個“審判”,叫人對經文的意思摸不着頭腦,更不要提好多人把神的公義理解為祂懲罰罪惡。比如以賽亞書廿六章8節:耶和華啊,我們在你行“審判”的路上等候你;我們心裡所羨慕的是你的名,就是你那可記念的名。--與其說神的子民等候盼望神的“審判”,不如說他們盼望神來公平治理。
如果神的審判/公平、公義與人的快樂有福密切相關,那麽反過來,“你們這使公平變為茵蔯、將公義丟棄於地的”(阿摩司書五章7節),必定哀愁痛苦不對嗎?這更説明如此理解是正確合理的,比MT文本的標註還好。儘管一般來説SD古卷抄本模糊不清的地方比MT多了很多,它卻允許我們跳出MT注音的框框,有時為句子找到更合理的解釋。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