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仇恨團體」呢?按照維基百科的定義,仇恨團體(Hate group)是針對某些人士的種族、民族、膚色、國籍、宗教、文化、語言、腔調、階級、職業、外貌、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及性別氣質等而「怨恨」、敵視或者訴諸暴力的有組織集團。
根據解釋的前後文,怨恨應改為「憎惡、討厭」,因為你若說怨恨,沒有人能對號入座,但你一提憎惡和討厭,很多人都會立即知道自己對同性戀,或流浪漢,或黑人等等很討厭,不僅僅是對那些人缺乏信任,心裡恐怕還一直要罵他們。
https://www.splcenter.org/hate-map |
這樣的團體可能會因為憎惡而引發暴力案件,但引發暴力案件並不是列為仇恨團體的必要條件。列為仇恨團體的必要條件,換句話說,是無緣無故輕視、醜化、誹謗、咒罵某些人,僅僅因為那些人有某種不同的特質,比如膚色、或性取向。
家庭研究中心(The Family Research Center or FRC)被SPLC列為仇恨團體,因為它的反同立場(anti-LGBT),把所有性別認同的少數派都當作病態、邪惡、危害兒童和危害社會,或者認定他們更傾向於變成戀童癖者、或容易對別人進行性侵犯,等等。
保守派的基督徒要注意!這些立場並沒有聖經支持。沒錯,聖經反對同性行為,聖經時代的文化把同性行為列在暴力當中,但現在的情形不同。科學發現一些男同性戀的基因證據,詳細請看另外一篇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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