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內容取自浸信會歷史和倫理神學家Roger E. Olson教授的博客文章,Who is A "Progressive Christian"? 因為他和一家出版商就這個問題辯論很長時間了。現在沒有基督徒自稱為Liberal的,他們都用Progressive來描述自己。
第20世紀和21世紀的自由派神學家很多,Olson教授讀他們出版的書,都是稱自己的神學方法為Liberal(自由派)的。不過他所遇到的很多年輕一代傾向於自由派神學的基督徒,都自稱為Progressive。他們只不過是要用「進步派」這個標籤表明自己支持LGBT性少數派參與教會生活,或支持婦女在婚姻中的平等地位,可以按立為牧師長老並教導等等「非傳統保守派觀點」。
Olson教授指出,「自由派」是一種信仰傳統,而「進步派」不是。自由派的基督徒有甚麼明顯標記呢?首先他們信仰的是「自然神」--一位創造之後就再不干預人類歷史的神。其次他們強調神的無所不在,過於強調祂的超越性。第三是把聖經叫做「我們人的神聖故事」,帶給人啟發亮光而已。
第四,「自由派」看基督不是道成肉身的神,而只是人的榜樣。第五,「得救」就是人的靈戰勝了肉體,因為向善,人與神的關係改善了。第六,相信基督徒的信仰符號(耶穌或十字架等)有能力改變一個人,即使他不太知道耶穌。
第七,相信普救論(沒有地獄),只要信有神就好。第八,相信生活倫理比教義重要,因為教義經常隨時代文化而變。第九,改造社會,解放貧困和受壓迫的人就是跟隨和見證主。
第十,相信一個沒有神蹟,沒有道成肉身,沒有耶穌復活,耶穌生平沒有醫病趕鬼的基督信仰。
Olson教授認為,真正的自由派基督徒對於神學發展是有不小的貢獻,但否認了太多的基督教信仰傳統成分,最後幾乎等於不信,因為它徹底切斷了與合乎聖經、歷史上正統基督信仰的核心聯繫,簡直相當於一個新的宗教。它的信仰好像伊斯蘭教、猶太教一樣,承認耶穌是個不尋常的人,甚至在檔次上超過其他的先知、救主,但仍然與其他人沒有本質的區別。
奧爾森教授發覺現在許多自稱為進步派的基督徒並不贊同自由派上面10個方面的觀點,他們只是感覺自己離開了基要主義的保守福音教會和家庭所持守的信念,並不清楚自己從神學上要歸到哪一派教會。他們會去看看思想比較自由開放的教會,卻不很了解自由派的傳統。
或許有些進步派的信徒把基督教信仰的嬰孩和基要主義思想的洗澡水一同潑掉了,他們可能以為除了基要派就只剩下自由派,別無選擇了,而進步派就好像是個中轉站。奧爾森教授說,你沒有必要那麼想,你不必繼續向左走到自由派那裏去。
我對於上面列出的第七、第八、第九條是傾向於接受的。我不會堅稱沒有地獄,但我有一些解經方面的理由去質疑,你如果搜索我的博客,有一些筆記可以供你參考;我還感到不少基要主義的教義不值得捍衛,生活倫理見證更加重要;而改造社會,解放貧困和受壓迫的人至少是基督徒見證的一個重要部分。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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