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13, 2021

上帝救贖祂的百姓目的為何?

基督徒似乎習慣了從個人得救角度來讀聖經,今天我從群體信仰角度來默想(中標譯本)彼得前書1章10-21節。彼得這信是寫給眾數讀者「你們」的,按照第1節,他們分散寄居在猶大以外的羅馬帝國各省。

這段經文談論救恩,是接續前面一句話,說「靈魂得救」是基督信仰的果效。既然談「靈魂」,我們就以為一定是在談論信徒個人了,不是說人有靈魂和身體,死亡時靈魂離開身體嗎?但是,彼得這一大段話明明是在談論活的盼望和當下如何生活,而不是談死後的盼望。「靈魂」那個字psuche常常也可以翻成「生命」或「性命」的,比如耶穌教導「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麼,喝甚麼...」,或者「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不要理解為「為靈魂憂慮」或「救自己靈魂」意思才通順。

10-12節:關於這救恩,那些預言你們要得著這恩典的先知,曾經尋求過,詳細查考過。他們查考了自己裡面基督之靈,當他預言有關基督的苦難和此後的榮耀時,究竟指明的是什麼時候、或什麼樣的情況。他們蒙了啟示,知道所服事的這一切,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你們。如今,這些事藉著從天上派來的聖靈,通過那些向你們傳福音的人,傳講給了你們;對於這些事,天使們也渴望能詳細察看。

13-17節:因此,你們要約束自己的意念,要謹慎,要把盼望完全寄託在耶穌基督顯現時帶給你們的恩典上。做為順從的兒女,不可效法你們原先愚昧無知時的那些慾望;相反,正如召喚你們的那一位是聖潔的,你們在一切行為上也當成為聖潔的,因為經上記著:「你們當成為聖潔的,因為我是聖潔的。」

18-21節:你們既然稱不偏待人、只按每個人的行為施行審判的那一位為父,就應當懷著敬畏的心,過你們寄居的日子,因為你們知道,你們被救贖脫離祖先所傳下來的虛妄行為,不是憑著會朽壞的東西,如銀子或金子,而是憑著那像羔羊一樣毫無瑕疵、毫無玷污的基督寶血。基督在創世以前就已經被神預先知道,又在這末後的時代為你們的緣故顯明出來。藉著基督,你們信靠那使他從死人中復活、又賜他榮耀的神,以致你們的信仰和盼望也都在於神。

首先我注意到第10-12節提到,得救是舊約先知多次預言過的事。他們裡面有「基督之靈」,引導他們詳細查考過關於基督受苦難和得榮耀的情況,將神的啟示傳開。這讓我想起路加記載的,耶穌在復活後曾向兩位走遠路的門徒顯示,從摩西和所有的先知開始,向他們解釋舊約中一切關於自己受害和進入榮耀的話,因為他倆憂愁,以為耶穌釘十字架使他們的彌賽亞(基督)希望破滅,卻不知道耶穌已復活。彼得在此告訴我們,了解神的啟示是靠聖靈,從天上派來的,讓傳道人能解明神救贖奧秘的那一位,並把福音傳開來。相信聖靈希望我們也用心詳細查考。

下面幾節告訴我們,福音的重點是要我們歸耶和華為聖,過與其他人不同的聖潔生活--在一切行為上「成為聖潔」。但凡改變行為,非要靠群體力量,無法靠自己。我想修道院就是這樣一個群體環境,大家同心尋求親近神的心意,集體生活無形中就互相敦促。做基督徒何曾不是如此,加入一個教會的團契生活,彼此在禱告、讚美、互相饒恕、奉獻力量上效法領袖,耳濡目染,是行為和習慣轉變的最快方式。

彼得特別提到約束意念,就是「原先愚昧無知時的那些慾望」,單純盼望耶穌基督降臨時要帶來的恩典。甚麼慾望?大概是貪圖財富地位享受和人的榮耀誇讚之類,如果到了不擇手段的地步就屬於愚昧無知了。

上述這些慾望恐怕都是社會體制和民俗風氣所認為理當的東西,彼得在此提醒我們,神的百姓卻應該不同(分別為聖),在一切行為上不單要為自己謀利益,還要以神的慈愛和公平公義彰顯為念--神的慈愛和公平公義就是神的恩典。神使基督(我們的彌賽亞王)耶穌從死人中復活,又賜他榮耀,這也是我們的信仰和盼望,歸入基督的群體,有神的榮耀。

彼得在這裡把父神描述為「不偏待人、只按每個人的行為施行審判」,這就基本上確認了我們的一個普世價值觀--無論你的宗教信仰是甚麼。彼得似乎假定每位讀者都同意這樣描述父神--一位有公平公義屬性、審判不偏待的神。他說你們如果敬拜這位神,那就要懷著敬畏祂的心生活(作為神的百姓,效法祂的公平治理,彰顯祂的公義和仁慈)。

為甚麼呢,因為我們已經被救贖了(或譯得釋放了,were ransomed / redeemed),意思是已被買回了,並且不是用金銀買回的,乃是用基督耶穌的寶血。神學家們曾經辯論「誰付贖價給誰」的問題:說是上帝付給魔鬼呢,好像魔鬼和上帝平起平坐,上帝居然需要談判交易。說基督付給上帝呢,好像耶穌把我們從上帝手裡救出,耶穌是英雄,上帝成了兇神惡煞--但啟示錄5章明明說被殺的羔羊把人買回來歸給父神,不是把他們從父神手裡贖出來。我記得辯論的結果,是確信「救贖/買回」這個字側重的是人得到自由新生這件事,不必按字面理解為買賣成交,正如以色列百姓被救贖離開埃及時沒有交易。所以,現中譯本的翻譯很得體--從祖傳的敗壞中釋放出來。

我再次看到,從群體視角省察自己的意念,就重新回到改造體制和社會文化、力圖建立社會公義的群體使命,而不是軟弱無力地袖手旁觀,說「讓主自己去行動吧,我沒有力量參與」。你認為呢?你確定教會的集體使命不包括改造社會和救贖人類墮落文化與體制?先知阿摩司說「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這和當今的教會有關係嗎?為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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