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和我一樣,信耶穌是因為體驗到上帝的恩惠慈愛眷顧,不是因為深奧的加爾文主義神學帶來甚麼啟迪。實話說,有人把解釋加爾文五條要義的書拿給我看時,我並沒有看出來這五條要義和福音有甚麼關係。
我曾寫過一篇筆記,關於「全然敗壞論」(第一條要義)並不合乎聖經,那是加爾文主義的第一條要義。後來我又寫一篇關於「有限救贖論」的問題,討論耶穌替信徒死,以致個人得救那套理論的缺點。
既然加爾文主義的五條要義被我推敲和反駁了其中兩條,今天我看見有個人撰文駁斥加爾文主義每一條,就仔細看看。他說加爾文主義那幾條哲理與福音完全對立,是有害的!--不是從聖靈而來的啟示,難怪我讀了不受感動。
按照西敏斯特信條(第6章4點)所描述人的全然敗壞:「由於本源腐敗,我們完全不願意行善,不能行善,並且被改造成為一切良善的反面,又全心傾向一切邪惡的事,就不斷行惡犯錯...」但我們實際上應該牢記神諸多的恩惠,做蒙祂所愛的兒女。羅馬書8章: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人就不被定罪了。因為賜生命的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從罪和死的律中把你釋放出來。...全然敗壞的教義徹底否認了基督耶穌轉化生命、釋放人自由的能力。
加爾文神學的第二條要義是神「無條件揀選」祂想要拯救的人,其主要根據是羅馬書第9章,其中提到「...不靠人的意願,也不靠人的努力,只靠神的憐憫」等等。保羅多麼希望能夠勸服他的猶太同胞都相信耶穌是神所派來的彌賽亞王!然而西方的神學家戴著哲學眼鏡,從中抽出幾句話,看見保羅描寫的是哲理神,談論的是哲學議題:解釋神所揀選的猶太民族為甚麼大多不信耶穌是基督,進而發揮成神拯救人無需他們自己情願。
這與福音書呼籲悔改的許多話,和新約書信中許多的勸勉吩咐相牴觸。如果神不理會人的自由意志,那祂何必懇切地勸?傳基督耶穌的福音給人也不必要了,我們知道連人都可以用電腦指令操縱機器人或機械臂,神自然也能如此發令。從人性來說,你不可能一邊相信神主導一切,一邊積極傳福音好像神完全沒有參與--那會造成人格分裂吧?或是受訓變為虛假。
加爾文神學的第三條要義是「有限救贖論」,是第二條擴展發揮的結果,強調藉耶穌釘十字架只為信徒。也就是說神只救某些人,卻命定其餘的人下地獄。彼得後書3章9節明明說,主「不願有一人滅亡,卻願人人都悔改」,怎會故意只揀選某些人,卻任憑另一些人滅亡呢?相信這條教義的人,頭腦中神的形象很糟。很多教會聲稱他們相信「溫和的」加爾文主義,意思就是不信這條指向「雙重預定論」的極端主義教義,只信其它四條。
「不可抗拒的恩典」是加爾文主義的第四條要義,意思是神拯救人的旨意和作為絕不會被人成功阻撓。這條教義與許多人的體驗並不相符,不過出於種種原因,神學家們大多不去辯駁。從邏輯上講,你如果相信人全然敗壞,無法選擇遵行神的旨意,一個人信從耶穌這件事,自然就成了100%神的作為,他/她若曾經有過任何「抗拒」的想法或行動,顯然都是沒有成功。
但事實上,使徒行傳7章記著一位基督徒,在殉道之前指責那些不信的猶太人「時常抗拒聖靈」。人的確能夠「拒絕神的恩典」--如果你拒絕接受某種「死後脫離地獄進天堂」的狹隘救恩定義,或者拒絕加爾文那種把神的恩典劃分為一般恩典和特別救贖恩典的做法,那麼陽光雨露這樣的恩典當然不可抗拒,而加爾文對救恩的定義卻是可以抗拒的。
加爾文神學的最後一條要義叫作「聖徒堅忍」,也是一個抽象的哲學命題,試圖解釋如果神無條件揀選,神的恩召又不可抗拒,為甚麼有的信徒後來會離開基督信仰?這條要義說,那些後來轉離的人其實從來就沒有真正相信。--哦,看你如何定義「真正相信」吧,或者看你轉離的是甚麼教條?
你看,最後這兩條教義模稜兩可,誰都可以根據自己的理解表示贊同或否認。順便說一下,加爾文這五條要義,每一條都要靠另外幾條的支撐,堪稱典型的自圓其說/環形推理。中國教會曾經跟著西方教會接受加爾文派為最正統、而亞米念派哲學解釋為另類甚至「異端」的觀念,有些教會特別認真,其實經不起仔細推敲。
我認為第五條最糟糕的是演繹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無論你覺得反正不會失去救恩,就縱容胡做非為/消極懶惰的行為,還是相信自己拿到天堂保險就自高自大,藐視他人,這條教義攔阻人跟隨耶穌行公義、好憐憫,在信徒的實際生活中害人不淺。
無論我怎麼看,加爾文主義和基督耶穌的福音似乎不沾邊,只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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