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5, 2023

為川普辯護的眾說紛紜

1914年創立的《The New Republic》(TNR)是一份政治、文化、藝術評論雜誌,旨在人文主義的自由精神和道德倫理之間找到某種平衡。它最近有篇Matt Ford寫的評論川普案種種右翼辯護的文章:The Third Indictment Is the End of Anti-Anti-Trumpism,副標題是「萎縮的(共和黨)推理傳統瓦解了」,我在這裡介紹一下。 Ford主要寫法律方面的東西,他用「反對反川普主義」來代表共和黨人中有一批人,本來是反對川普煽動J6暴亂行為的,逐漸演變成不反對甚至支持他。

Ford認為這份起訴書中最重要部分的不是列出的指控,不是川普和他的同謀如何向州立法者施壓,要求推翻選舉結果,或編制假選舉團選票來取代合法選出的選舉團。他認為最重要的部分是J6事件發生的三天之前,兩名川普政府律師之間的一次簡單對話。(我前文介紹了《衛報》對第三份起訴書的內容總結,供您參考。)

這兩名律師,一名是白宮法律副顧問Patrick Philbin。他曾在第一次參議院彈劾審判中為川普辯護,顯赫一時。另一位是法務部(DOJ)的民事部門負責人Jeffrey Clark,在起訴書中被認定為「同謀4」。Clark接受川普的舞弊指控,準備成為川普的代理DOJ部長,以便更好地推進改變選舉結果的陰謀。

Philbin顯然雙腳站在現實世界中,知道選舉已結束,拜登合法地勝選了。起訴書寫道:上個月,白宮法律副顧問已經告訴[川普],「沒辦法,你無論如何不能在1月20日不離開白宮了」。現在,這位法律副顧問試圖勸阻Clark擔任代理的DOJ部長。但Clark顯然不想放棄他和同謀要走的道路。

當[Philbin]向[Clark]重申,選舉中並未發生能夠改變結果的舞弊行為,如果[川普]強行連任,「美國的每個主要城市都會發生騷亂」,[Clark]回答說,「這就是為何有《叛亂法》啊」。簡言之,川普及其同謀試圖非法干預1月6日的權力交接,然後連任的川普動用軍隊鎮壓全國范圍內的大規模抗議活動。

這些對話所揭示的黑暗陰謀似乎並沒有阻止川普那些最狂熱的支持者。事實上,這恐怕是他們更願意的結果呢。但這份起訴書也應該為反對反川普主義的分子敲響喪鐘,反對反川普主義是一些建制派保守主義者所持有的意識形態立場,有些奇怪--他們經常爭辯說,川普繼續做這些壞事是很糟糕的,但他如果被追究刑事責任,情況會更糟。

川普世界的那些人已經對這次指控提出了一系列的辯護。--你不能起訴他,因為這都是他的言論自由啦,這個檢控是為了干擾眾議院共和黨人對拜登兒子的調查啦等等,這些都不可信。起訴書明確說被告有言論自由,但他試圖改變州選舉結果、阻撓國會認證計票進程的種種行動沒有成功,而屬違法。

保守派電台主持人Hugh Hewitt屬於反對反川普派。他們比較老練,指責Jack Smith把案子放在華盛頓特區。在那裏保守派群眾比較少,陪審團會有自由派偏見,前總統這樁史無前例的案子不會得到公正審理,很多人會覺得你在搞莫須有的政治名堂。哈,誰讓川普要選這麼一個司法轄區來推翻和阻撓選舉的全國認證過程呢?不能怪檢察官。

另外的反對反川普者則強調證明川普意圖的困難。《國家評論》編輯Rich Lowry寫道:「你必須證明川普知道自己落選,而他無論是閉門還是在公開場合,無論是在一個人還是在一大群人面前,都始終堅稱自己勝選,顯然是真誠相信。想證明他明明知道?祝你好運。」不過他又在推特上急忙補充說,無法證明也不是什麼好事。

但起訴書似乎預期人們會相信「明明知道」很難證明,它提供了一段川普和副總統彭斯的對話,其中彭斯面對川普壓力,對於拒絕接受搖擺州選舉團的建議提出異議,川普對他說「你太誠實了」。看看川普的律師如何為他辯護吧,如果他果然不知道實際情況,憑甚麼說彭斯「太誠實了」呢?

光相信勝選還不行。如果您的競選搭檔、法務部長、國家情報主任和競選經理都告訴您事實並非如此,多個聯邦機構和共和黨州立法委員都反駁您的舞弊指控,您仍然相信您的勝利被竊取,那只是因為您自己想要相信。舉例來說,小偷如果堅定不移地相信某部車子是他的,於是偷了那車,如果所有證據都表明事實並非如此,那麼小偷仍然犯有盜竊罪。

《國家評論》專欄寫手、前聯邦檢察官Andrew McCarthy也不看好這份起訴書。他抱怨說,用這些罪名來起訴川普大錯特錯。比如指控他阻撓國會程序--所有人包括總統,都有權利試圖影響國會,即使他證據不足或只是想像。「為了確定川普的確阻撓了國會,Smith必須還證明川普的努力是明知自己沒有事實或法律依據,還故意糾纏和遊說。」

Ford反駁McCarthy說,一個總統連任失敗後非法奪取權力,並願意藉武力來保住權力,這些做法是明知故犯到了極點。另外糾纏和遊說本身就沒有任何「事實或法律依據」。起訴書花了不少篇幅指出,除了那幾名同謀之外,每個人都告訴川普他錯了,沒有證據支持他的舞弊說法。最重要的是,「副總統可以單方面決定誰贏得總統選舉」並不是一個「錯誤的法律理論」。錯誤的法律理論不是沒有,說總統有權胡為而不受懲罰,或說只有最高法院可以最後定奪總統權力,都是錯誤的法律理論。這些推翻選舉的作為無異於圖謀政變,同謀Eastman教授寫的那份備忘錄只是披了一層薄薄的法律術語外紗,想要證明那些陰謀的合法性而已。

在J6事件之後,McCarthy編輯於17號在專欄中寫到,川普「試圖影響」立法院程序,是一種可彈劾的罪行,雖然尋求重新計票,質疑各州選舉結果屬於總統合法權利,然而試圖讓副總統和國會議員違反自己要遵守憲法的誓言,這不可原諒。」

說得不錯,但那時他認為這種阻撓選舉進程的行為可彈劾,現在他看成了總統的基本權力--Ford說這可以反映出反對反川普主義的火車這兩年的進程。McCarthy那時與他的《國家評論》編輯決裂,認定彈劾川普「對國家是最好的事情」,說「兩院、兩黨的譴責決議」將「成為歷史的有力判決」。他並不支持民主黨,但表示如果自己是參議員,他會投票定罪川普。

現在呢?這位《國家評論》編輯攻擊聯邦檢察官擴大關於欺詐美國的法規。他說「最高法院幾週前重申,欺詐是一種圖謀騙取受害者錢財的行為,而尋求保住政治職位的虛假言論是應受譴責,且是可受彈劾的罪行--但不是這法規所指控的。」

從法律角度來看,McCarthy不正確。一方面他說得對,最高法院最近在某些方面收緊了聯邦反腐敗法,但正如其他人所評論的,那些案件涉及聯邦賄賂和電匯詐騙法規,而不是共謀詐騙法規。最高法院的先例一致且明確--通過欺騙手段阻撓合法的政府運作職能,也屬於該法規的範圍。

「最後,Smith指控川普侵犯民權,理論依據是他試圖在搖擺州取消一些人的選票,並基於南北戰爭後的一項法規,懲罰對行使投票權的黑人進行暴力恐嚇威脅的行為。」這裡McCarthy指出,「川普的所作所為雖然應該受譴責,但與該法規所涵蓋的內容無關。」他指的是1866年重建時期通過的《民權法案》,為保護南方黑人免受白人至上主義和恐怖主義的侵害而設。

怎麼會是無關呢?McCarthy當然知道那條法律可以用在當今,因為他肯定了解第1983條款,就是針對州和地方官員的侵犯聯邦民權行為。

這就把我們帶回到這個基本上無可辯駁的意見:推翻選舉是一次政變的企圖。川普不僅僅是為了排解某種挫敗感,或者試圖從憤怒的支持者那裡籌集一些捐款。他試圖推翻共和國,粉碎美國兩個半世紀的聯邦自治,皆因他自己無法忍受敗選和隨之而來的失去所有特權的結局。

當然,川普在法庭上應該得到與其他人一樣的正當程序和合法權利,但沒有人需要認真對待上面這些辯護意見。

可惜很多人似乎沒有認識到這些。另一位《國家評論》專欄寫手Dan McLaughlin在社交媒體上寫道:「這份起訴書是一樁醜聞,表明拜登沒有資格當總統。」(也許他假定這個案子是拜登總統推動的成果。)他又補充說,「起訴書中列舉的事是醜聞,表明川普不該做總統。」對於反對反川普主義來說,這是個再合適不過的墓誌銘--他們對川普的支持完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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