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20, 2015

井邊的女人:她不是淫婦

約翰福音四章:你已經有五個丈夫,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你這話是真的。

單憑耶穌這句話,我們對這位撒瑪利亞女人有甚麼了解?有人根據我們現在的高離婚率情形,得出結論說,這女人可能是水性楊花、見一個愛一個那種人,她見到另一位喜歡的男人,就和原來的丈夫提出離婚,如此五次,遇見耶穌時正和第六個同居。於是就這樣傳開了...

仔細想想,恐怕不對呢。你怎知她前面的丈夫不是死掉、離棄她、虐待她、淫亂或是別的甚麼原因呢?約翰沒說,我們可以猜測,但別那麼確定。今天我看到Wheaton大學一位女教授的分析文章,很有道理。Lynn Cohick教授根據現在我們對耶穌時代和中東文化背景的了解,給我們刻劃出一個很實際的女人—有過五個丈夫是件不尋常的事,但她大概不是個淫婦。

婚姻在古代中東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對於女人。希臘人和羅馬人不實行一夫多妻制,但是寡居和再婚兩三次還是比較常見的事,因為那時的人死亡率比較高。也許因為還沒有發明紙張,會認字寫字的人也不多,當時沒有結婚證書,唯一的婚姻法律文件就是嫁妝清單,列出新娘帶到婆家的各種資產財物。Cohick教授說,丈夫可以使用那錢作任何事,賺錢也歸他,但若離婚,就要把嫁妝全部歸還。但若為妻子淫亂而離婚,丈夫就不必歸還嫁妝。另外,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有這樣的嫁妝協議,有的甚至也沒有婚禮,男女雙方只要「set up house together」就表示結婚「成家」了。

至於離婚,Cohick教授說,女人無法主動提出離婚,她們若要離婚,必須找個男的家人幫忙協商,嫁妝才能要得回來。離婚也不是甚麼羞恥的事,除非是為了淫亂。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來看看耶穌在雅各井旁邊遇到的撒瑪利亞女人。

有人分析說,這女人中午出來打水,可能是故意躲避別人,因為多數人都是早晨或晚上打水。但是約翰並沒有說她那天中午出來打水的原因,咱們其實並不能假定她早晚沒有出來打水,或假定她是不願見人。事實上,當她發現耶穌的話不尋常時,就立即留下水罐子,往城裡去找人,告訴他們「這人把我所作的一切都說出來,莫非他就是基督?」

眾人顯然都認識這個女人,而且似乎並沒有為她「素來所做的一切事」瞧不起她。他們聽見她的見證就相信她,出城來看耶穌,甚至邀請耶穌在他們那裏住下,民族隔閡全部打破,耶穌和門徒不是住在撒瑪利亞人的家裡,就是住在他們開的客棧。

如果這個女人不是個性亂交的人,她怎會被五個丈夫離棄呢?Cohick教授說,未必是被休五次。如果她是個眾所週知淫亂的人,既沒有錢,又沒有名,恐怕就沒有另一個男人敢娶她了。

莫非因為不孕?那要時隔很久才會知道,而且如果曾為不孕被休,在那個社會中恐怕就盡人皆知了,哪裡還會有另一個男人再來嘗試和她結婚生子呢?那個年月可沒有單為愛情結婚這種事。

剩下最可能的情況,就是這女人很不幸,遇到好幾次丈夫死亡的事件。前面提過,那時疾病和受傷的死亡率比較高,或者她嫁的男人已經是老弱病殘,結婚的目的只是得到一時生活起居的照顧,這樣的情形甚至到現在還有,那麼這女人「素來所行的事」就包括了給人養老送終。

那麼,這位不幸的女人還有甚麼特色呢?她知道彌賽亞要來!她不是一個忙於生活壓力,對宗教和政治不聞不問的人。或許正因為她的困境,所以非常盼望彌賽亞來呢!只有彌賽亞王能解救。

但由於她是撒瑪利亞人,不屬於猶太人群體,所以我想她很不尋常。撒瑪利亞人只抄傳摩西五經,沒有先知書和詩篇可讀吧?撒瑪利亞人和猶太人又沒有往來,她卻從哪裡知道關於彌賽亞要來呢?耶穌遇見她,真不是偶然呢。我曾寫過一篇筆記,記下這位撒瑪利亞女人信主的過程並未包括悔罪,但她信了耶穌是彌賽亞王,還邀請別人來信,這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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