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6, 2013

稱義新觀:亞伯拉罕之約實現

本文翻譯了Wright博士接續前文的保羅新觀解經翻譯,談到羅馬書第四章開頭那段話並不支持保羅“舊觀”。

知道了聖經中的“義”主要是進入立約的關係,我們就可以看看一些重要段落的分析解釋過程。我常常看到有人斷章取義拿出一節經文來説事,就很生氣。

我曾在各處發表過詳細的有關稱義的解經文章。我一再重復地請大家留意一些文字細節,比如羅三29開始的那個希臘字母“η”(意思是“或者”)被忽略,以至於保羅說的話被攔腰掐斷。對保羅來説29節上帝是否外邦人的上帝這個問題,與與28節的因信稱義是密切聯係的,主張“舊觀”的人卻不這麽想。又比如保羅“從神來的義”(腓三9),是指聖約成員所得到的一個“義”的地位,與另一個更常用的神(自己)的義(羅一17,三21-26,十3),所用的希臘字眼稍有不同,意思有何區別?我解釋了保羅怎樣用這些不同的用法來準確地表達不同的東西。但奇怪甚至可笑的是,那些聲稱自己忠實於聖經的人並不介意扭曲保羅的實際用詞,來配合一個他們自己的傳統體系,特別是發現詞組的準確表達提供一個更好的連貫意思時,他們就更反對。爲了説明,我要從一段最重要的經文開始,就是羅馬書四章開頭的那幾句話。

有人說羅馬書四章4-8節是個確鑿證據,證明保羅的因信稱義觀是“舊觀”。因爲他把做工得工錢和單單信那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作比較。我想在此給你一個新的解讀,很強烈、很突出地確認了我在別處解釋過的、第三章結尾那段話的立論:人若不是因信稱義,神就只是猶太人的神,不是外邦人的神。我們應該問,保羅爲什麽忽然談起做工的“工錢”來了?這是從哪裏來的?

雖然有兩本解經書注意到這個忽然的話鋒轉移,卻沒有人去發掘答案。我想,答案就在“工錢”那個希臘字misthos,是從創世記十五章1節來的: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七十士譯本的希臘文翻譯:“…我是你的盾牌,你的賞賜(misthos)是大的”。什麽賞賜呢?我剛說過,亞伯拉罕對這個應許的囘應是,他沒有孩子繼承產業。上帝說不要緊,於是解釋那個賞賜說,“你的後裔將要像天上的星那樣多”。這是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於是亞伯拉罕就相信,上帝就“以此為他的義”,也就是說,上帝給他和他的後裔立了一個約。

這樣解釋賞賜,就把創世記十五章的内容與羅馬書四章密切聯係起來,成為一個完整的論述。四章前面那幾句話以一個震撼的問話開場:“我們該怎麽說呢?亞伯拉罕是凴著肉體作我們的祖先嗎”?換句話說,來相信耶穌這位彌賽亞,外邦人和猶太人成爲新的一家人,我們一同得到亞伯拉罕肉身後代的地位。(我知道大多數解經家都不同意像我這樣挪移第1節的標點符號。[譯註:標點符號是新約成書以後好幾個世紀才開始加上的。]但是他們的反對意見給我一個印象,即他們並不明白保羅那句話想要說什麽。羅馬書四章並非談論亞伯拉罕是得救的榜樣,乃是談論他是世人與神立約的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必須按肉體是我們的祖先?可這正是加拉太書那些煽動割禮者的問題。他們給的答案是肯定的:你們信了彌賽亞,現在必須按肉體加入亞伯拉罕後裔之家才行。保羅在第2-3節解釋了: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得以立約,就有可誇的;只是在上帝面前他並無可誇。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也就是說,上帝與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立約,是因爲他信上帝的應許。這應許不是別的,正是他將要有無數的子孫後代。第4節:但他若是做工的(有好的行爲表現),這賞賜就是他該得的,不是恩典

到第5節忽然有了一個新的亮光:“唯有不做工,只信稱罪人(the ungodly)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誰是不敬虔上帝的“罪人”,上帝使他稱義?是說亞伯拉罕。所以按這段話,亞伯拉罕是不敬畏上帝的“罪人”,他因信上帝的應許而稱義,得以進入立約關係。毫無疑問,行爲是論證中的一個因素,畢竟本章其餘篇幅都用來強調,亞伯拉罕是先蒙召,後受割禮,都在摩西律法頒佈以前。保羅在此所強調的正同加拉太書三章,是外邦人凴什麽成爲亞伯拉罕後裔的問題。亞伯拉罕所信的是什麽?不是信上帝要要宣告他為義,乃是信上帝要在世上萬國中給他很多後裔。只有上帝凴祂純粹的恩典,帶不敬虔的“罪人”即外邦人來進入亞伯拉罕之家,成爲他的後裔,這個應許才會實現。那份相信上帝將要興起後裔的恩典行動的信心,就是使上帝與他立約的信心。這恩典擴展到不敬上帝的外邦人,我們知道包括了罪得赦免的恩典和福份。正如詩篇卅二1所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那饒恕過犯多多的以色列之恩典,現在臨到外邦人,這就是羅馬書四章整體經文的主題内容。我認爲保羅在羅馬書四章希望説明的,就是三章30節“上帝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把他們從外面帶進來,而這與加拉太書三章10-14節得到的結論不謀而合:“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

我希望我有更多的時間解析經文,但沒有時間了。這個很有代表性的結論必須成立,它是保羅書信的典型印記,我認爲比其它任何的解讀,無論是在宏觀上還是在細節上都更加合理。

(在接下去的部分,Wright博士説明解釋了稱義的時態問題。傳統守舊派閉著眼睛否認聖經中的“稱義”有將來時態,請看下回分解。)

1 comment:

  1. 有人反對NPP(保羅新觀),理由主要是代罰理論沒有得到支持。外邦人進入亞伯拉罕之約,成爲他的後裔?上帝對罪過的忿怒不見了。可是你拿著放大鏡看上帝三次和亞伯拉罕立約的過程,找不到上帝的忿怒,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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