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福音派應該如何參與政治選舉?
根據歷史系教授David Swarts的回顧,1976年,卡特總統是第一次吸引許多福音派基督徒參加投票的人,因為他是重生的基督徒。好幾位福音派有影響力的牧師為卡特的競選發出號召,其中包括Jerry Falwell牧師,後來發起成立了Moral Majority政治組織。他們相信卡特總統是在美國施行基督徒價值觀的冠軍。
屬於民主黨的卡特總統當選,說明福音派基督徒的影響力很大。但是,四年之後,大多數支持卡特的基督徒都失望了,進步派批評他沒有實現競選時所許諾的修訂憲法、爭取男女權利平等,還增加國防預算,對能源危機不採取主動措施,教育經費分派得不足夠、沒能幫助窮人等等。
而保守派也批評他,說他在反對墮胎方面沒有做甚麼,也沒有在稅務方面「保護」他們。因為那時美國稅務局威脅南方的基督徒私立學校,凡不實施種族融合(即推翻黑白隔離的辦學慣例)的就取消其免稅地位。
根據卡特的回憶錄,美南浸信會有一位高級官員來到總統的橢圓辦公室,告訴總統「我們禱告您能夠放棄您的世俗人本主義宗教」。另一位保守派政治組織Vision America的一位牧師回憶說,他第一次是選卡特,第二次是除了卡特以外,選任何人都行。
教訓是甚麼呢?人們發現很多政客使用信仰的詞彙,為的是拉選票。即使那些當選的政客是真正的基督徒,他們要建立「基督化」的政策也有困難。...
你對基督徒總統的期望是甚麼?比起強調自己信仰與其他宗派的不同之處,堅持將自己所持有的價值觀體現在政策中,也許更現實一些的是能夠增強不同意見人士之間的溝通,了解別人不同的需要,實現合作的能力更重要吧?諸位以為如何?
余創豪教授「基督徒應該以什麼準則去選總統?」一文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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