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2, 2018

別把教義當作聖經教導

最近沸沸揚揚傳說加州立法快要禁止教導聖經了:聖經明明反對同性行為,政府怎麼可以把我們遵照聖經教導,試圖糾正性取向的做法定為違法呢?問題是,聖經中有關於性取向能夠或應該改變的教導嗎?我沒有看見。我們最多可以宣告,基督徒無論性取向如何,在很多情況下應該禁慾。

你如果假定性取向是自由選擇、又可以用意志力的力量改變,那麼聖經的確教導不要故意犯罪,反而應該悔改。可惜研究發現,我們那些假定並不正確。聽說有一家雜誌列出21本不必讀的書。這些書都是經典書籍,至少人們喜歡收藏,但是並不怎麼真的去讀--其中包括聖經。

照說每個基督徒都應該會去讀聖經—你相信它是信仰的最高經典嘛,可惜實際上讀的人不多。就是那些喜歡說「聖經教導我們」的人,也有很多只是聽別人解釋聖經的人,自己並不去仔細查看別人說的對不對。

David Rupert牧師引用統計數字,說在常去教會作禮拜的信徒中,只有45%的人每周讀聖經超過一次,將近20%的人從來不讀聖經。人們聽說亞當夏娃,也許還聽說大衛和歌利亞,或者也知道好撒瑪利亞人?難說。

有時候新聞報導中提到這些名字,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那些聖經典故。對於很多人來說,聖經中有很多寫給古時某地人的規矩,與我們現在的生活無關。

我曾經寫過不少研經筆記,比如探討什麼是「不至於死的罪」,或者耶穌批評法利賽人「將無罪當作有罪」的嚴重問題,還有「為神的公義審判而歡呼」的那些詩篇,甚至神說祂「從來沒有想到」人那麼會作惡等等,有不少都和我過去印象中的「聖經教導」衝突--其實只是和某些教義衝突。

那些教義常常抽取一句話,忽略另一句。印象最深的就是把「人人都犯了罪」發揮成「人人都是罪人」,而且直接下結論:所有人都已被定罪,注定會下地獄。--聖經從來沒直接說哦!解釋出來的。

你稍微讀聖經,就知道上帝關注社會公平公義的問題,遠遠超過關注個人得救的問題。我們不能夠帶給人這個真正的好消息嗎?可惜很多人拘泥個人必須得救的教義,忽略神國度對我們的召喚。--同一本聖經,如果有些宗派的基督徒不同意你的解經,那你的「聖經教導」很可能只是教義。

讓我們實際讀聖經字句、去明白神的教導吧,別想當然,或自以為掌握了「聖經教導」。

3 comments:

  1. 感谢主让我很快就看到博主的这篇blog,因为看来博主正如自己在文章中批评的一些基督一样,也没有好好的研读圣经,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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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如果假定性取向是自由選擇、又可以用意志力的力量改變,那麼聖經的確教導不要故意犯罪。可惜研究發現,我們那些假定並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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