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介紹取自普世宣教展望課程--《挑戰視野》的文化視野部分,討論宣教士在改變文化中的角色。美國的華人教會有很多都重視宣教,甚至注意「跨文化」的宣教。不過我們很少討論改變文化,也許我們的福音信息受美國白人神學影響,過分強調個人得救—死後進天堂,以致忽略了改變文化、革除黑暗體制、解救困苦邊緣人群的使命。
這個宣教展望課程中提到,基督徒實現文化使命不必去到遠方,本地就有不同的階級和文化上受到歧視的邊緣人群!問題是,我們願意正視自己的盲點,糾正自己的偏見歧視嗎?不願意就談不上跨文化宣教了。
1978年,洛桑大會在百慕大地區主持了一個「福音和文化」專題研討會,大約33位神學家、人類學家、語言學家、宣教士和牧師參與,之後發表了一份Willowbank報告。這份報告的第六部分討論宣教士如何應該作謙卑的福音信使,而不是用「我比你強、你要像我」這樣的態度。
宣教士有自己的文化,從自己的文化視角來看問題是難免的,但他們必須願意了解和學習福音對象的真正需要。西方文化重視個人清白,東方文化重視的卻是在群體中得到接納和讚賞。福音同時滿足這些需要,沒有必要堅持其它文化/階級的人從你自己的文化視角「認罪」或「稱義」。
耶穌謙卑自己來到世上,傳上帝接納、醫治人的福音,甚至捨命。我們傳上帝的愛,也需要效法耶穌依靠天父上帝,放下身段,深入到我們所不熟悉、甚至藐視的邊緣人群中去,與他們認同,感受他們的艱難和委屈。我在想,如果耶穌不用審判的態度傳神國福音,我們也不必用。
報告中有一句話說的很扎心,展望課程用大字突出強調了有效傳福音的衡量尺度,就是與傳福音的對象認同:A searching test of identitification is how far we feel that we belong to the people, and still more—how far they feel that we belong to them. 意思宣教士與傳福音對象的認同是可以測量的:我們在多大程度上感覺自己屬於他們?甚至問,他們在多大程度上感覺我們是他們群體的一員?
當然,我們恐怕沒有辦法去和無家可歸的人住在一起,或去參加LGBTQ團體的很多活動,不過報告的結論是:我們試圖見證上帝之愛的人,恐怕也不應該故意去畫清界線,用冷漠、排斥、或懼怕的態度拒絕交往或認識他們(alienate或cut off with them),這樣他們才有機會聽見/看見你的見證。
文化的東西,無論是外來的還是本地的,都必須在耶穌基督的光照下細察,不能全盤接受,只能接受其中積極正面的精華部分,而要認出目前應該且可以破除的黑暗糟粕部分,加以挑戰。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