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走到遠離家園的任何地方,都帶有一種特別的視角來對照反思世界。只有在一個地方住久了,才會開始對很多事想當然。我6年前從一個城市搬遷到不遠的另一個城市,都有不少靈感啟發呢,因為這兩個城市文化環境不同。
聖經給我們的是上帝百姓的移民故事。在創世記第三章,亞當和夏娃被趕出伊甸園時開始,人類就開始了離開家園、在全地遊蕩的生活。在第十二章,上帝特別呼喚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父家,移民往祂所要指示的地方去。神揀選人成為移民!祂怎麼不指示亞伯拉罕在自己的老家搞改革呢?
亞伯拉罕一家人在迦南是「寄居的」移民,有一次亞伯拉罕所住的地方遇到飢荒,就只好跑去埃及,再次作了「寄居的」移民。亞伯拉罕的孫子雅各(後來改名以色列),帶領全家從迦南移民到埃及,也是為了逃避饑荒。到以色列的後代離開埃及,經過曠野,再次進入迦南地,他們又一次成為移民。
耶和華藉摩西向以色列百姓頒授律法典章時,特別交代,以色列土生的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族人要守同一套條例,都要公平和彼此善待,照顧貧窮和孤兒寡婦等等。上帝明說「不可虧待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出22:21)。」
美國是個移民國家,大家不是自己選擇移民來,就是祖上移民來的。偏偏有些族裔的基督徒認為必須嚴嚴對待某些移民:歷史上日本移民和中華移民都曾被白人列為不受美國歡迎的族裔,立法迫害他們。
對待外來的難民呢?上帝為孤兒寡婦伸冤,愛護寄居的,賜給他衣食,所以祂吩咐以色列百姓要同樣以仁慈對待這些人(申10:18-19)。詩篇中多次頌讚耶和華為保護寄居的。在這方面,民主黨似乎比共和黨對在美國寄居的那些難民孤兒寡婦仁慈。
移民政策是可討論的,美國的法律是大家協商的結果,立法委員如果不同情,是不會通過幫助窮人生活、幫助外來移民的法律的。事實上,但凡歡迎移民開業的州,經濟都比較好。而那些拒絕移民,為他們開業設立各種法律障礙的州,城鄉才漸漸衰敗。對於移民來說,那些荒廢的樓房是不可思議的,為甚麼不能利用起來做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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