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出來一篇新的信仰宣言,試圖澄清關於社會公義的“基督徒”立場。今天看見一個人撰文,探索為什麽很多福音派基督徒不喜歡那篇宣言。
首先是寫作風格,采用老式的權威語調,斷言什麽是對的,否定什麽是錯的,給人高高在上的味道,引起反彈。神學觀點,見仁見智,你是誰可以下最後的真理斷言呢?
作者Mark Galli說,做社會公義方面的工作的確有些特別的試探,比如讓世界來界定我們的社會公義工作議程和理由,而不是根據聖經中神的命令。宣言特別強調了基督徒的義務,是愛神遵守誡命和愛人如己。這非常正確。
不過,哪些義務是神的誡命擴展,哪些不是,有解經的問題。保守派傾向於把神的誡命作過分狹窄的詮釋,把追求社會公義歸在誡命之外,忽略彌迦書6章8節,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主同行。
忽略社會公義,希望大家都能同意,維護奴隸等級的種族隔離政策,即違反了大使命又違反了愛的大誡命。
另一個魔鬼給耶穌的試探是政治權力,爭取社會公義也有同樣的試探,進入政黨,得到權力,出名。不過,社會公義活動本質是關注國家和制度如何對待人民,以及一群人如何對待另一群人,愛心是主要的原則和出發點。
社會公義的最終目的,是如何遵守耶穌愛鄰舍和愛人如己的命令,如何能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上帝。所以,從事社會公義的活動是很偉大的傳福音運動的一部分。社會公義活動和傳福音完全不應該是衝突的關系,傳福音應該是最了不起的社會公義活動--但傳福音决不是只傳一個口頭信息而已。
愛鄰舍包括了快快地聽,慢慢地說。很多社會不公義的現象是很複雜的,基督徒恐怕沒有簡單的是非斷言,但必須回應所看見的不平等、不公義現象。社會公義活動意在改造舊制,肯定帶有革命冒險的成分,保守派的基督徒不喜歡冒險,而進步派的基督徒認為冒險是跟隨耶穌王、見證上帝的一部分--不申張社會公義,哪裡能看到上帝的兒女是義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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