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明一下甚麼是「特權」:不必爭取的固有權利。舉個例子,早先男尊女卑的時代,女孩子讀書或出外工作一般不是固有的權利,但男孩子很少覺得自己有這些特權。所以,特權有這個特點:除非你失去了,你可能並不知道自己有甚麼特權,但社會上都承認你有這個權利。
本文作者拿自己和每天接觸的非裔同事、朋友、熟人的生活體驗作比較,列出下面26條白人特權現象,幫助人辨認那些想當然的權利。
- 如果我想要和我同族的人在一起,在大多數情況下我都能辦到。
- 如果我需要搬家,我在想要搬去的區域買房或租房應該不成問題。
- 我與新鄰居相處應該會愉快,至少不會出問題。
- 我大多數時候可以獨自外出購物,大概不會被跟蹤或受到騷擾。
- 我打開電視或報刊,十有八九會看到自己的族群被報道。
- 談到我們國家的「文明」遺產,我看到我的膚色或祖先作出了貢獻。
- 我的孩子一定會在教科書中看到自己族群的歷史。
- 如果我希望出版甚麼書籍或資料,一定會找到出版商。
- 我一定能夠在樂器商店找到代表自己族群的音樂作品。
- 不管是用支票、信用卡、或現金,我的膚色不會引起對我經濟能力的懷疑。
- 大多數時候我能夠保護孩子不挨欺負。
- 我可以罵人、穿二手衣物、不回信,而不至於被看為我們族群的道德不良、貧窮、或沒文化。
- 我若公開對有勢力的男性群體發表意見,不致於引起人對我族群的聲討。
- 我能夠克服一個具挑戰的情形,而不被看為借了自己族群的光。
- 我說話從來不被指望代表了我們族裔的所有人發言。
- 我若不懂其他人數眾多族群的語言和文化習慣,不會因此感到有任何不利。
- 我若批評政府,談論政策和官員行為,不會被視為文化上的外來者。
- 我若要求見一個部門的「負責人」,大概見到的是一位同族的人。
- 如果交通警要求我停車,或者國家稅務局審計我的稅務,那肯定不是因為我屬於某族裔。
- 我很容易買到描繪或代表自己族裔的海報、明信片、兒童畫冊、洋娃娃、玩具、或兒童期刊。
- 我若加入或屬於某個組織,開會結束回家時總能夠感受到某種聯結,而不至於感到孤立、站錯位置、屬於少數、沒人聽、疏遠、或擔心。
- 若被一位沒有歧視偏見的雇主雇用,我不必擔心同事們懷疑我因種族而受雇。(入學也同樣)
- 如果申請政府補貼的住房,我不必擔心因自己的種族而沒機會,或擔心會在那個社區受到排擠。
- 在我需要法律幫助或醫藥服務時,我不會因自己的種族而遇到困難。
- 若生活中遇到挫折和沮喪的事,我不用問這其中是否有種族歧視的因素。
- 我能夠為自己的不良行為選擇一個多少與自己膚色配得上的藉口。(我對這句話的翻譯不是很確定:I can choose blemish cover or bandages in “flesh” color and have them more or less match my skin.)
但我有時參觀博物館,就感受到強烈的白人文化,他們的歷史和他們的文化興趣歷歷在目,諸如賽車。不是說其他族裔完全沒有解釋他們文化歷史的博物館,而是太少了,與人口比例相差太多。很多高中的歷史教材保留著美化奴隸制的輕描淡寫,或歌頌白人優越的味道。
至於像第24條那樣的事,我和我周圍的華人多次在法庭事務上深刻體驗過語言障礙、不懂規矩的局外人困難(這裡有一篇比較詳細的記錄給你參考)。我們大多選擇避免官司,「認罪」減罰完事,硬碰釘子總是沒得過好處。那些在邊境尋求避難的中美洲難民可想而知—美國法庭不是為他們主持公道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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