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0, 2021

社會寬容的必要

寬容差不多是個大家公認的美德。我曾經寫過一篇美國寬容精神的來歷,可以說是上帝的作為--讓一群幾乎是毫無寬容精神的歐洲白人看見彼此寬容的好處。當然這幾年我們看出來,在寬容有色人種方面,他們還差一截。

寬容有時也叫作包容。它基本上可以定義成:為了尋求和維持某種秩序與文明交流的關係,容忍周圍人與自己的差異。能夠傾聽他人的見解和信念,而無需同意他們,也無需禁止他們發聲,這是一種美德。寬容就是讓與自己不同的人也有一定的社會地位、也有各種權利、也有發言權,並且堅持說,寬容的做法是文明和真正自由的必要條件。美國現在許多法律原則的背後就是這種寬容精神。

當然,法律的存在是為了定義一個社會不能夠或不可以容忍什麼,容忍了就會破壞構成這個社會的基本原則。有些事情法律沒有禁止,公民仍然依賴共同的價值和道德觀,自己處理。社會道德即使不成文,也是所有偉大社會運作和繁榮的基本文化準則。因為你無法對所有事情都進行立法,大多數與鄰里之間、個人與社會、以及不同社會之間的關係,必然要受人類互動的內在道德所支配。道德有很多,但最重要的是寬容。不幸的是,雖然我們一直聽說要寬容,但不同族裔文化之間的寬容在美國幾乎已絕跡。

簡單說來,寬容不等於接受,但今天幾乎所有人都這樣理解。有位David Hegg牧師說,「現在,容忍往往就是接受。如果你不接受我的觀點,你就是不寬容。如果你不同意我的信仰、我的生活方式、我的行為,你就是不寬容。」--你同意他嗎?

我不確定他說的是否屬實情況,但今天許多基督徒被批評為不寬容,據我觀察不是他們僅僅表示了不同意甚麼,而是他們攻擊過頭,試圖採用政治和法律手段剝奪一些人的權利和聲音。(比如針對跨性人或有同性心理取向的人,你如果一心想要教訓他,不耐煩聆聽或關注他的困難,那就是不寬容。)

Hegg牧師對寬容的定義很好。他擔心如果沒有寬容,美國社會文明就會分崩離析,因為在一個多元化社會裡,差異永遠存在,上帝卻召祂的兒女愛鄰舍。不過他似乎認為信仰是個人的事,在公共場合談論上帝沒有好處,作為避免衝突的方法?

Hegg牧師說得對,給意見不同的人一席之地,認定他們有權利發言,公開與他們對話,而不是壓制對方,這就是寬容。主既然命令我們去「愛」,邏輯上這愛當然要包括給予人家所需要的尊重和寬容對待,因為他們也是按上帝形象所造。

基督徒有責任效法耶穌,向世人展現上帝那種寬容、接納,對嗎?如果自己得到了上帝諸般恩典,卻堅持對別人苛刻要求,那我有理由懷疑你頭腦中的上帝形象,不是太嚴厲,就是太冷漠讓你懼怕,好像從未領受過祂的恩惠慈愛似的。

或者,如果我只要求別人對我寬容,卻我卻不肯寬容別人,那不是個不懂事的孩子嗎?總之,文明是由寬容組成的,我們最好繼續追求培養這種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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