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槍枝管控不力在全世界發達國家中是聞名的。很多地方隨便能買到槍,無論誰發神經一下,只要他/她能找到一把槍就可以引發槍擊案。這不是嗎?Kansas城有兩名青少年在人們歡慶超級盃遊行時開槍,打死一名婦女,二十多人受傷。
他們的父母是普通的美國人,無論是誰都會反覆思考如何防範這種事情的問題。住在Kansas城的Jason Kander曾作過密蘇里的州務卿,當過兵打過仗,現在是一個預防暴力董事會的成員。他在事件發生後接受MSNBC記者Chris Hayes採訪,下面是訪談的大致內容。
H:抱歉,請問您如何看待這次在歡慶球隊勝利時發生的恐怖事件?
K:嗯,光說是「心碎」還不夠。停下來想想看,你的觀眾中有多少人受過槍害,或目睹過槍擊現場,對我來說,不算這次事件已經有好幾位!這座城市不算太大,我已經聽見好幾人述說他們的悲哀往事,對我來說現在這個名單又變長了。我相信越來越多的觀眾也是如此。
H:您是一位在阿富汗服過兵役的人,製作過一個蒙住雙眼拆卸和組裝機關槍的廣告很著名,談論你對槍枝的看法。你是Giffords(槍枝權利管控)董事會成員,而密蘇里是持槍絕對主義的先鋒,經過這次事件,你想人們會對持槍的看法改變一點嗎?
K:大概不會,很悲哀。但主要是因為槍枝管控的說詞被武器製造商成功歪曲了,他們說是「辯論」,是我們倡導槍枝安全的人與擁有槍枝的人辯論。但我是有一把槍的,我們不是反對人購買和擁有槍枝。真正的對峙是在普通美國平民和企業財團之間。他們總是提說憲法第二修正案,從來不說2005年他們通過法律,允許剝奪人們的憲法第七修正案權利。
憲法第七修正案說,如果你有任何超過$20的糾紛,你就有權利告到法庭,並且有權利得到一個12人陪審團來定奪是非。可是2005年布什總統簽署一個法律,叫作武器制造商保護法,規定如果有人拿他們的產品去犯罪,廠家賣家都不負法律責任--他們只在產品質量功能出問題時才承坦責任。在這個國家裡,任何其它產品製造商都沒有這樣的保護(汽車製造商嚴重依賴駕駛守則規範和保險業)。
為甚麼多年前沒有這麼多槍擊案?因為人們可以狀告法庭--你的車載物不可在途中掉在路上,醫生必須有足夠的睡眠,必須有失誤保險等等,沒有法律規定,但訴訟權利保證這些--來自本社區的12人陪審團制度保證人們不至於隨便誣陷他人,以及裁定甚麼是合理或不合理--槍械商貿團體在1990年代看到自己產品將要面對的刑事訴訟,拚命遊說國會立法保護了他們。
現在槍枝的智能保護技術已發明出來,但國會受到遊說,不會推動立法規定新的武器製造標準。你注意到有一堆法律改動,但只要我們能夠改動一條最糟糕的法律(允許民事訴訟),槍枝製造貿易業立即會自動檢視自己產品的發行和使用,並會歡迎大眾的監督和提議,因為他們要擔當太多責任。
H:我們有各種規章保護各種地方、各種人不犯各種罪,然而槍枝這種危險致命物品在我們國家到處都是,比任何其它地方都多,發生這類槍擊案是可預期的,我們必須想辦法對付。我認為你說的很有道理。
K:謝謝!現在的問題是他們反復說,事情已經變得太複雜了,你如何定義甚麼是assault weapon(攻擊性武器)?愚蠢問題。或有人用槍來犯這個罪那個罪,那些人拿到槍本來就已經非法,何必再立新法。或你提出通過法律,規定新型號槍枝一律使用智能開關,免得人錯誤開火?他們就說定義「智能技術」很複雜,還是交給陪審團去判斷每個案子吧。
用不了多久,槍枝製造商就會開起槍枝保險分公司,讓他們有機會在法庭內外賺更多的錢。...不然他們就嫌太難而甚麼都不做。說到底,我們必須廢除那個愚蠢的《武器製造商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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