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3, 2015

社會主義制度內的資本主義?

「中國式」的社會主義其實是資本主義。在不和外界交流的情況下,你用甚麼標籤都行,可是經濟發展,進入國際市場,就必須按國際市場的規矩來。搞面子活動,聽黨的命令,看上去雖然有點奇怪,還是可以操控一時,但時間久了肯定不行。今年夏天的股市風波,完全看出中國官員不懂經濟規律,在股市風暴中的表現叫人好笑。

之前的房地產過熱咱不知道是怎麼回事,肯定是學了些資本主義的招法。從2014年,據說中央政府就號召大家都買股票,也許是要把大量投在房地產的資金引出來搞生產發展?結果大家紛紛開始買股票。不過一年時間,上海證卷交易所的綜合指數憑空上漲了一倍半,並沒有甚麼經濟發展基礎。

按照資本主義的經濟規律,投資的人覺得股市到了巔峰,就要開始賣股收利。賣的股份多於買的股份,股市自然就跌下來。政府卻沒打算叫這麼多人都拋售股票,於是發命,不准大投資戶拋售,以及暫時關閉一些股票的買賣活動等等,政治權威救市,一下子就把資本主義頂替掉了,可是股市還是掉了差不多40%。

荒唐的是,中國開始怪罪那些預言股市表現、和報導實際情況的人,說他們散佈了關於股市即將暴跌的「謠言」:197人遭到拘捕,其中包括一名新聞記者,幾名寫博客的經濟人士,以及多名股市官員。國外報導和嘲笑這些行動,說這好像在懲罰作了準確天氣預報的氣象員,似乎只要他們說天晴、天就會晴似的。

相比之下,在美國,人們永遠可以在電視上、在博客中,隨意發表自己的意見,甚麼好,甚麼壞,各種預言和判斷,當然常常有錯。沒有人會為錯誤意見被判坐監獄,他們反倒會被電視台訪談。這次中國卻讓受到拘捕的記者在電視上「認罪」--不負責任地散布未經核實的消息,不得了--羞辱他們和殺雞警猴!

西方記者評論說,如果一個月前,中國的主要問題好像是市場過熱而經濟疲軟,現在的問題好像更大了:國家領導人對經濟失控了。他們長期以來,每個季度都是經濟突飛猛進的捷報,讓西方世界驚訝不已。其實從中國出來的人恐怕都能猜得出來,那些數字搞不好都是虛報--難怪股市終要崩盤。

股市的確有很多不定因素來確定它走高還是走低,但最基本的原則是供求原則。人都要買股票,它的價格就提高了,大家都不要買時,價格就掉下去,總的來說這是不變的定律。中國卻希望在沒有需求的情況下,股票照樣增長?正當的方法應該是發展生產和服務,滿足大眾的各種生活需要吧?結果領導人發現發號施令竟然在經濟領域不管用!

中國應該有懂經濟的人搞財政管理和計畫吧?可它的社會主義體制其實容不下搞資本主義所需要的自由。中國甚麼時候願意放棄「外行領導內行」的做法,加強透明的信息溝通和對話,才可能成為真正的「超級大國」。

基督徒從中可以學點甚麼?高等學府的自由開放式聖經研究和教育,很多新興學科的發現,給基要派的信徒很大壓力,把經文的鑑別比較稱為「聖經批判」!可是你一天堅持你的基要主義神學立場,就一天沒有發展的空間和前途。不如調整你的教導,虛心學習其它宗派的長處,對大公教會的神學發展和承傳作出新貢獻。

Wednesday, September 2, 2015

手抄本比較:LXX和MT版本

我們知道,希伯來聖經早在公元前三世紀就被翻譯成希臘文了。最先翻譯的是摩西五經,稱為七十士譯本(LXX),之後其它書卷也逐漸有人翻譯過來。也許我們可以說,馬索拉版本(MT)的舊約各卷尚未完成整理和寫作,其中一部分就被翻成希臘文了。從新約大量引用的LXX經文來看,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和散居各地的初代基督徒,若是操希臘語,讀的都是LXX。

人們一定很早就發現LXX版本和MT版本的許多差別。我曾經對比過耶利米書,LXX版本比較簡略。不算段落次序排列的不同,聽說MT版本比LXX版本長了12%,即多了2700個字!起初人們以為,既然LXX是從希伯來文本翻譯的,我們手上的希伯來文不同,也許翻譯的文士大膽刪去了一些字句,又隨意修改和添加了一些字句?

公元四世紀,羅馬大主教委派耶柔米翻譯一本拉丁文聖經。耶柔米的希臘文非常好,他從LXX譯本著手,對照希伯來聖經,如果兩個版本差異不大,這事豈不是輕而易舉?結果他越翻越覺得應該從希伯來聖經直接翻譯才對,因為他假定聖經最初只有一份原稿,所以斷定LXX是錯的!結果他乾脆到伯利恆去拜師猶太拉比,學習希伯來文的語法和聖經字匯,繼續翻譯。

許多世紀之後,學者們仍然認為LXX的希臘文聖經不正確。直到十九世紀大量的研究,二十世紀又發現死海古卷的大量聖經抄本作對比,其中有LXX所翻譯的原文字句,這才開始修改原先對聖經的假設:聖經的早期抄本中的確有不同的希伯來版本。

有時候,一個字母之差也會是重要的更改。比如創世記38章,雅各在一個渡口和天使摔跤,末了天使對他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這是MT版本。我們都能明白,雅各整夜和天使摔跤,就是與神較力,可天使為甚麼說他也與人較力了?或許天使意思說他和舅舅多年來較力贏了?LXX版本所翻譯的句子只少了一個作連接的字母waw,結果意思就成了:「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較了力,與人你會得勝的。」這一下,天使是在告訴雅各,哥哥以掃帶著400人迎來,不必擔心,會得勝的。想想看,和天使較力都贏,和哥哥較力怎會不贏?

如果一個字母可以造成這麼大的意思上的差別,2700個字對耶利米書的意思會有多少差別?不僅LXX的耶利米書比較短,約伯記也比MT版本短了很多。LXX版本但以理書的4-6章和MT版本的差別很多,大衛打敗巨人歌利亞的故事也短了一些。猶太人好像一點都不在意聖經諸多抄本有這些差異,昆蘭曠野的修士恭恭敬敬把不同的版本都抄起來。

經文比較鑑別學(Textual Criticism)是最近一個世紀以來興起的聖經研究學科。研究人員決心透過比較所有現存的手抄本,找出經文差異的原因,重構可能的正確原稿。不消說,有些差異顯然是抄漏、抄重複、寫錯、聽錯、或讀錯了行的結果;另一些地方卻顯然是有意的訂正和添加,比如把人名中帶有的「巴力」神名改掉。編寫耶利米書的MT文士顯然決定,把「論及列國的信息」(46-51章)從第25章13節那裡搬到書卷的末尾。

這樣的研究發現對於相信「聖經無誤」的基督徒是很大的衝擊。你要麼封鎖抄本有誤和聖經留下了眾多編寫痕跡的事實,要麼拋棄你的基要主義立場,接受聖經是上帝藉著猶太人和希臘人編寫、抄傳下來的啟示,既反映出人不完美的時代和文化,又「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絕大多數從基要派背景出來的聖經學者選擇了後者,只有少數離開了基督信仰。

初期教會畢竟相信連翻譯都有神的啟示,LXX才是新約作者奉為權威的聖經版本。當耶柔米擅自決定改用希伯來聖經作拉丁文翻譯原本時,奧古斯丁寫信給他,請他仍從LXX翻譯。但奧古斯丁自己讀不通希臘文的LXX,拿耶柔米沒辦法。咱們華人基督徒也有點像奧古斯丁,無論你相信MT抄本的舊約是無誤的,還是LXX所翻譯的某個更早期的抄本是無誤,都要等翻譯聖經、甚至印刷、校勘聖經的人來告訴我們,哪個讀法是無誤的。

Monday, August 31, 2015

羅馬書五章:罪和義的重譯

上周我把羅馬書第三章重譯,參考了「新觀」的理解。也就是說,「稱義」的意思就是被神接納為祂的百姓。如此理解,再來讀第五章,仍然講得通。我發現保羅把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合為一體,稱為「我們」。這些「我們」其實是泛指所有的人。本文仍然參考其它譯本,重譯後的結果如下,供你參考:

1 我們既然(都)因信(耶穌)而被接納為上帝的百姓,(外邦人)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2 又憑著信,得以藉著他進入現在所站的這(作神百姓的)恩典中,並以盼望得神的榮耀為榮。

3 不但如此,我們更以患難為榮;因為知道患難產生忍耐, 4 忍耐產生良好的品格,良好的品格產生盼望; 5 盼望不至於使我們蒙羞,因為神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祂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子為不敬虔的(外邦)人死了。 7 人為正直人死是很少有的;或許有人敢為好人死, 8 惟有基督在人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顯明了。

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贖罪/潔淨)的血被宣告為神的百姓,就更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10 因為人(未信之前)是(神)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神兒子的死能與祂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復活)生命得救了。 11 這還不算,我們(信的人)不但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到這(與神)和好(的關係),我們甚至藉著他以神為樂。

12 所以,正如罪是從(亞當)一人進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所有人,因為人人都犯了罪。 13 沒有(摩西)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因為還)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已經作了王,連那些不像亞當那樣犯罪的人,也在死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耶穌)的模型。

15 只是神的恩賜超過(亞當的)過犯:若因(亞當)一人的過犯,眾人就都死了,何況神的(拯救)恩賜,因耶穌基督一人的恩典,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16 (神的)恩賜也超過一人犯罪就帶來定罪:因為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卻是從許多過犯出來而進入神的約。 17 既然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此作了王,那些受洪恩得以進入聖約的人,豈不更要藉著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所有人都成為該死;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進入神的百姓群體得生命了。 19 因為一人的悖逆,眾人都成為有罪;照樣,因為一人的順從,眾人也都成為屬神的義人了。

20 有律法本是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21 就如罪是藉著死掌權,照樣,恩典也藉著(接納為)義作王,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進入永生。

今天默想這一段。首先,保羅說我們是因耶穌復活了而得救(10節),不是因為他的死而得救。這和咱們的系統神學剛好唱了反調。藉著神兒子的死與神和好,這容易理解,舊約贖罪獻祭都是為了潔淨,然後人才能夠近前來敬拜。藉著他的復活得救?值得我們好好思考。其次,保羅將亞當對比耶穌,說亞當是耶穌的「模型」或「預表」,意思二人有類似的地方。怎麼類似呢?我們基督徒大概都應該撓頭,理由如下:

保羅說,罪從亞當一人進入世界,他一個人不聽從神,害所有人都犯了罪,全世界(外邦人和猶太人一樣)都落在死的權下。我想到那個「原罪論」,大概是從這裡來的。不過,如果我們相信神的審判是因為亞當一人落到所有人的頭上,為甚麼不讀接下去的後半句話呢?神的救恩禮物,因為耶穌基督一人的恩典,加倍地臨到所有人!請你把15-19節再仔細讀三遍,大概就要拋棄原罪論了。

起初沒有摩西律法,犯了罪也不算罪,沒有贖罪禮儀可行。從摩西開始,有了律法,神的百姓可以藉著獻祭來到神面前,是祂白白的恩典,外邦人卻無分。但藉著耶穌基督神國的王的死而復活,所有人都可以進入神的約(叫作稱義),成為祂的百姓,得著新的生命,這就是福音。

Saturday, August 29, 2015

無所不知、無處不在的上帝?

我今天看到有人評論聖經所啟示的上帝。上帝有兩方面的形象:一方面,祂是無處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這是比較晚期的書卷所啟示出來的。另一方面,我們如果看摩西五經、約書亞記、士師記、還有一些詩篇,神不是那樣的。都是啟示,我們沒有必要只接受一方面、拒絕另一方面吧?前次我反思上帝的全知、全能屬性,是因為在耶利米書32章35節,看到上帝說祂「從來沒有想過」人會幹獻嬰孩祭那麼壞的事,有的人表示很不服氣--上帝怎麼會不是全知的呢?

這次讀James Kugel的書,記下他舉的一些聖經例子,證明上帝未必是無所不知、無處不在。

在巴別塔事件中,上帝說「來,我們下去,在那裡混亂他們的語言…」(創11章)。可見上帝說這話的時候不在「下面」,而是在「上面」某地方,大概是在天堂。同樣,在所多瑪、蛾摩拉故事中,上帝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創18章)祂如果無所不知、無所不在,怎麼只聽見聲音,還需要「下去」核實呢?那些主張預定論的大概會說,上帝是預先就知道所多瑪、蛾摩拉的罪惡了,祂「允許」甚至「安排」那些人作惡—臆測得太過分了吧?

另外有些句子也暗示上帝並不是無處不在,比如在伊甸園故事裡,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無處不在還需要行走?祂不光行走,以賽亞說祂還「乘駕快雲」到埃及去(19章)。詩篇中有「祂坐著基路伯飛行」的字樣(18篇),或者「坐車行過曠野」(68篇)。也許我們會把這些詩歌當作某種形容或比喻,但這些字句所要表達的,不是上帝的行動包括了方位移動嗎?可見祂不是無處不在!

不僅亞當吃了禁果躲起來之後,上帝要尋找他,問他「你在哪裡」(創3章),亞伯被他兄弟該隱殺死之後,上帝也問「你兄弟亞伯在哪裡」(創4章)。也許這兩處我們可以當祂是明知故問,但祂要亞伯拉罕獻兒子以撒的事是怎麼回事?正當亞伯拉罕要拿刀殺兒子,耶和華就派天使阻止他:「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創22章)。」上帝如果早就無所不知,祂還需要試驗亞伯拉罕,看他是否敬畏神嗎?

摩西有一次要求看上帝的榮耀,祂不給他看,原因不是因為「我沒有身體給你看」或「我是無形的,我無處不在」,而是「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結果祂用「手掌」遮擋摩西,經過摩西的時候在他旁邊壓出一個石穴,讓他看見自己的「背後」。Kugel博士說得不錯,祂若能夠「經過」摩西,看來尺寸未必比人大得太多吧?

聖經中多次說人不可以見上帝的面,見到就會死,似乎我們都自動理解為祂是看不見的。但是,「不能看」祂並不等於祂是「無形」的。看見祂就有性命危險,與祂是看不見的,這完全是兩碼事。

你認為如何?上帝未必是無處不在、無所不知的吧?有聖經根據。

Tuesday, August 25, 2015

稱義的新觀:羅馬書三章重譯

你若還不知道甚麼是保羅神學的新觀、舊觀之爭,我翻譯過一篇賴特的新觀簡介供你參考。我感到Wright博士解釋得很有道理。和合本翻譯是按照傳統的保羅「舊觀」來理解的。比如其中一個爭議,是我們認為最重要的「因信稱義」,其中的「信」到底是我們對基督(faith in Christ)的呢?還是基督的(faith of Christ)?希臘文讀來是兩可的,然而從前後文看,翻為主語的所有格(即基督的信)似乎更加通順。詳細請讀屬格引起的神學爭議那篇筆記。

這周聽道,再次遇到羅馬書第三章的「因信稱義」問題,覺得這一大段經文的中文翻譯太模糊了,甚麼是「稱義」?或是make right,意思根本不清楚。基督徒一般都想當然地接受傳統的解釋:「稱義」主要就是宣告在神面前無罪,將來免下地獄,所以也叫作「得救」。按照這個狹窄的舊觀理解,王牧師說得一點不錯,「因信稱義」根本不合常理,還違背其它的聖經教導。「信」法官怎能免罪呢?箴言十七章說,定惡人為義、定義人為惡的(審判官),都為耶和華所憎惡。我們偏要相信加爾文主義:人人都是惡人,上帝親自定祂公義的兒子受懲罰,惡人卻可以因為說一聲「信」,就定他為義。--東正教會從來都不接受這套,我曾介紹過一位東正教修士的駁斥。

羅馬書三章這段經文有必要重新翻譯,我參考了賴特翻譯的KNT與新譯本,把中文整理一下。下面先把合和本的翻譯列出來,便於你對照:

合和本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10 就如經上所記:

(詩14篇)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 滿口是咒罵苦毒。 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18 他們眼中不怕神。

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27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29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我們常常讀到「沒有義人」就不往下看了--人人都殺人流血行暴虐嗎?何況保羅引用的詩篇14篇,接下去就提到那些人「吞吃我的百姓」,他們又因為「神在義人的族類中」而大大害怕--怎麼可說世上沒有一個義人?斷章取義,曲解保羅。詳細可參考我對人人都是罪人教義的反思。其實,舊約中的「義人」就是指行善和尋求依靠神的人。

「新觀」對保羅的解釋參考了保羅時代的歷史文化認知背景:首先,「神的義」主要就是指祂信實守約的屬性,或祂拯救的行動。25節告訴我們,神的公義表現為饒恕過犯,挽回關係,而不僅是懲罰罪惡而已!其次,「稱義」主要是被神接納為祂的立約百姓,不再是外邦的罪人。第三,人因著信耶穌基督而「稱義」的原文讀法,其實應理解為因著神的信實,祂宣告接納凡信耶穌是彌賽亞的人為自己的立約百姓。

於是這段經文可以修訂如下:9 那又怎樣呢?我們(猶太人)真比他們(外邦人)強嗎?當然沒有!我們已經指證: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的權勢之下。 10 就如經上所說:

沒有人是正直的,連一個也沒有! 11 沒有明白的或尋求神的; 12 他們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沒用。沒有人行善,連一個也沒有。 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 他們的口滿是咒罵苦毒。 15他們的腳飛跑去殺人流血, 16 他們所經過的路都留下災難和悲慘的事。 17 他們不知道平安的路; 18 他們眼中不怕神。

19 現在我們知道,凡律法書上的話都是對在(摩西)律法之下的人說的,目的是叫所有人都沒有話講,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能夠因為行律法而在神面前被祂接納為自己的百姓;人藉著律法所得到的是知罪。

21 但如今,在律法之外(有摩西律法和先知書為證),神的信實公義(屬性)已經顯明出來: 22 就是祂的公義拯救(行動),因著耶穌基督的信實,實施在一切相信的(外邦)人身上。23 所有的人都沒有分別: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就白白地被宣告為正當的立約百姓,皆因基督耶穌的救贖。 25 神設立耶穌作了潔淨罪過的祭物,是憑著他的血,藉著神的信實,要彰顯神的信實公義(屬性);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26 要在今時彰顯明祂信實守約,也就是讓人知道,神自己是仁義的,也宣告所有相信耶穌信實的人為屬神百姓。

27 這樣,(猶太人)有甚麼可誇口的呢?沒有可誇的了。憑甚麼說沒有(可誇)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28 因為我們看定了:人被宣告為屬神的百姓,是因著信心,不是因為遵行律法, 29 不然,難道神只是猶太人的神?難道祂不是外邦人的神?是的,祂當然也是外邦人的神。 30 神既是一位,祂就要因信宣告那受割禮的為自己的百姓,也要因信宣告那未受割禮的為自己的百姓。 31 這樣,我們藉著信心廢掉(摩西)律法嗎?當然不是!乃是成全律法。


你認為如何?這段是Dynamic equivalence的翻譯,括號中的字是我加的,為了意思表達得清楚,歡迎指教。順便說一句,其實馬丁路德的稱義觀才是16世紀的新發明。500年後,現在重新發現的「新觀」根本就不新。

Saturday, August 22, 2015

法利賽人怕甚麼?

當耶穌治好一個瞎子後,這人從看不見變為能看見,他的鄰居都不認識他了!臉龐一樣,有一雙明亮看人,和閉目茫然摸索聽音,當然容貌和表情都會大改。看見的人想必都議論紛紛—這是那個從前坐在那裡討飯的人嗎?有人說是,有人說不是。

我想我信主以後的變化很大。我喜歡讀書和觀察學習,這一點沒有變化,但對甚麼有興趣有熱情,大大改變。其中一個新的興趣是:認識別人、了解對方的需要、也許為了上帝的緣故勸慰和幫一把。我不知道從前認識我的人會不會覺得很稀奇,但我知道,不少人信賴我,願意把不向別人傾訴的心事告訴我,從前是沒有的。我感覺被聖靈更新是很美好的事,人人都應該經歷這樣的轉變。

這個生來瞎眼的人被耶穌治好了,他可能也聽見耶穌和門徒的對話,就放下了「為罪受罰」的重擔。他的見證非常簡單和有力:有個耶穌對我如此這般,我就看見了。聽見的人想必驚奇,帶他到法利賽人那裡,要他們知道這件非同小可的神蹟。所有人(包括今天的福音故事讀者)都要面對這個問題:耶穌是誰?他為甚麼能夠行這樣的神蹟?他是彌賽亞王來了嗎?

法利賽人早就聽說耶穌。他們先入為主,對這件事的反應很不好。第一,他們沒有對這個瞎子表示任何恭喜祝賀。第二,他們不承認這件神蹟是上帝的作為。第三,他們決定不信他從前是瞎眼、後來看見的。最後,他們斷定耶穌是個罪人,因為他在安息日開了這瞎子的眼睛,算是干犯安息日!為此,這人的父母也很害怕。

法利賽人為甚麼這麼反感排斥?賴特博士指出他們其實是害怕--害怕猶太教出現異端!他們才不怕那些異教徒,不怕那些用金錢和勢力試圖阻止猶太人敬拜的人。他們也盼望彌賽亞王,但他一定不是耶穌,彌賽亞總有一天要來主持公道,打擊那些外部的敵人。但是,猶太教內部有人起來,奉真神的名宣講聖經和福音,原有的傳統觀念和體制被改動,這歪門邪道可不得了!

約翰福音把耶穌在聖殿的故事,他如何趕出聖殿外院作買賣的人,放在他出來傳道的開始(第2章),讓這些耶路撒冷的猶太人領袖從起初就認出耶穌的「異端」氣味。後來又在安息日治好一個癱子(第5章),他們就更知道這是甚麼性質的危險了—內部出現了反傳統的教導。隨著6、7、8章的展開,這問題越來越清楚,到第9章他們已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就趕出會堂。(他們的趕出會堂相當於基督教中世紀的開除教籍。)

猶太人對聖經的教導絕對以傳統解釋為權威,號稱口頭妥拉。對於有疑問的經文,一律以傳統詮釋(Talmud,Mishnah,Gemara等等)為準。耶穌治好生來瞎眼的人,並且教導上帝的安息日是以人為本,祂的憐憫大大超過摩西律例典章的字面表達。耶穌的教導大有能力,且深得人心,如果人都跟從了他,那些祭司、文士的體制和教導豈不是都要被否定?

我可以理解法利賽人。你一生所奉為最重要的價值—遵守上帝規條,作祂的百姓,得到上帝恩寵,或在祂面前站立得住,卻被耶穌進一步糾正了,這不是被指錯、說你從前教得不對嗎?沒面子。現在很多基督徒似乎步法利賽人的後塵:害怕非傳統的解經被接受,害怕眾人被誤導,最終其實是害怕自己被否定,只好不分青紅皂白地反對一切新鮮的發現。

Wednesday, August 19, 2015

默想:那位生來瞎眼的人

世界上總有些不公平的事情存在,天生有缺陷是其中一種。中國人老一輩有的會用「前世造孽」來解釋天生的缺陷。現代很多人也許不會那麼唐突,但心裡犯嘀咕的恐怕也是大有人在。約翰福音九章有個故事,顯出耶穌的門徒也有類似的思想,耶穌給了他們很好的教導,值得我們深思。

一個生來瞎眼的人坐在那裡要飯,耶穌和他的門徒經過,就引發了這番對話。門徒問: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

把缺陷和罪孽聯繫起來的,不僅是耶穌的門徒,還有那些法利賽人。怎麼知道呢?在34節,他們指責這位耶穌治好的瞎子是「生在罪孽中」,當然不是指出他有別的甚麼罪。賴特博士指出,這是一種試圖相信上帝公義的方法。如果世界上有甚麼事看來很不公平,但你又相信上帝是全能、全善、全然公道的,那麼有辦法解釋:那件事只是看上去不公平,其實沒有甚麼不公平--有些別人看不見的罪正在受到懲罰。你覺得怎樣?

你如果吃飽穿暖、健健康康、順順利利,大概不會有人懷疑你秘密犯了甚麼罪,可是遭難的人就更加難過了。說是遭到上帝懲罰,這個想法或輿論比苦難本身還不堪忍受!我們的神是不是真的那麼嚴厲,追討每個人的每件罪過?還是你所信的神根本就缺乏慈愛呢?也許賴特說得不錯:你心目中那位霸道的神是不存在的,應該解構。

耶穌回答得很好,宇宙萬物根本不是我們想的那樣運作: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我們應該相信的是:上帝的能力和慈愛公義是我們遭受患難時可依靠的力量,因為祂可以救我們來到平安之地,也可以使用我們帶來上帝的光,動手改革和醫治罪孽世界的一角,征服其中人為的黑暗…

這世界其實並不是每件善惡舉動都直接帶來特定的善惡結果。當然,你做的好事可能會給你帶來好結果,比如你善待別人會帶來感謝,你做的壞事也會帶來惡果,比如酒後駕車可能帶來車禍,但是善待別人有時也會帶來嘲弄,酒後駕駛也未必出事。特別是,你不能拉扯到「前世」或父母祖宗別人的罪過,這一點耶穌講得很明確。

也許我們應該從「上帝全能主權」的死角走出來,想想看,上帝能強迫你違背自己的意願行善,或作一切聰明的決定嗎?或祂能阻止你愚蠢地自作主張行惡?如果祂不能指揮你的想法做法,憑甚麼你能把惡事的發生都歸因與祂?

耶穌為甚麼要提「趁著白日做工」呢?我猜想相對於黑暗掌權當道的時候,耶穌在世上傳道的日子肯定是「白日」,祂復活得勝之後可能也是「白日」。對後來的信徒,意思是你趁著能做工的時候要趕快做工,不要拖拖拉拉,在那裡等候聽見某種超然的聲音呼召你,因為耶穌世界的光現在已經臨到我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