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的社會主義其實是資本主義。在不和外界交流的情況下,你用甚麼標籤都行,可是經濟發展,進入國際市場,就必須按國際市場的規矩來。搞面子活動,聽黨的命令,看上去雖然有點奇怪,還是可以操控一時,但時間久了肯定不行。今年夏天的股市風波,完全看出中國官員不懂經濟規律,在股市風暴中的表現叫人好笑。
之前的房地產過熱咱不知道是怎麼回事,肯定是學了些資本主義的招法。從2014年,據說中央政府就號召大家都買股票,也許是要把大量投在房地產的資金引出來搞生產發展?結果大家紛紛開始買股票。不過一年時間,上海證卷交易所的綜合指數憑空上漲了一倍半,並沒有甚麼經濟發展基礎。
按照資本主義的經濟規律,投資的人覺得股市到了巔峰,就要開始賣股收利。賣的股份多於買的股份,股市自然就跌下來。政府卻沒打算叫這麼多人都拋售股票,於是發命,不准大投資戶拋售,以及暫時關閉一些股票的買賣活動等等,政治權威救市,一下子就把資本主義頂替掉了,可是股市還是掉了差不多40%。
荒唐的是,中國開始怪罪那些預言股市表現、和報導實際情況的人,說他們散佈了關於股市即將暴跌的「謠言」:197人遭到拘捕,其中包括一名新聞記者,幾名寫博客的經濟人士,以及多名股市官員。國外報導和嘲笑這些行動,說這好像在懲罰作了準確天氣預報的氣象員,似乎只要他們說天晴、天就會晴似的。
相比之下,在美國,人們永遠可以在電視上、在博客中,隨意發表自己的意見,甚麼好,甚麼壞,各種預言和判斷,當然常常有錯。沒有人會為錯誤意見被判坐監獄,他們反倒會被電視台訪談。這次中國卻讓受到拘捕的記者在電視上「認罪」--不負責任地散布未經核實的消息,不得了--羞辱他們和殺雞警猴!
西方記者評論說,如果一個月前,中國的主要問題好像是市場過熱而經濟疲軟,現在的問題好像更大了:國家領導人對經濟失控了。他們長期以來,每個季度都是經濟突飛猛進的捷報,讓西方世界驚訝不已。其實從中國出來的人恐怕都能猜得出來,那些數字搞不好都是虛報--難怪股市終要崩盤。
股市的確有很多不定因素來確定它走高還是走低,但最基本的原則是供求原則。人都要買股票,它的價格就提高了,大家都不要買時,價格就掉下去,總的來說這是不變的定律。中國卻希望在沒有需求的情況下,股票照樣增長?正當的方法應該是發展生產和服務,滿足大眾的各種生活需要吧?結果領導人發現發號施令竟然在經濟領域不管用!
中國應該有懂經濟的人搞財政管理和計畫吧?可它的社會主義體制其實容不下搞資本主義所需要的自由。中國甚麼時候願意放棄「外行領導內行」的做法,加強透明的信息溝通和對話,才可能成為真正的「超級大國」。
基督徒從中可以學點甚麼?高等學府的自由開放式聖經研究和教育,很多新興學科的發現,給基要派的信徒很大壓力,把經文的鑑別比較稱為「聖經批判」!可是你一天堅持你的基要主義神學立場,就一天沒有發展的空間和前途。不如調整你的教導,虛心學習其它宗派的長處,對大公教會的神學發展和承傳作出新貢獻。
Biblical or not, everybody has his/her own ideas/views of God. Even you have never entered a seminary, you have had your theology. This is a site for anybody who is interested in reading and sharing their evangelical theology understandings. Christianity is not just about what you do, or what you know, it is about what you FEEL! For God's love is to be felt.
Thursday, September 3, 2015
Wednesday, September 2, 2015
手抄本比較:LXX和MT版本
我們知道,希伯來聖經早在公元前三世紀就被翻譯成希臘文了。最先翻譯的是摩西五經,稱為七十士譯本(LXX),之後其它書卷也逐漸有人翻譯過來。也許我們可以說,馬索拉版本(MT)的舊約各卷尚未完成整理和寫作,其中一部分就被翻成希臘文了。從新約大量引用的LXX經文來看,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和散居各地的初代基督徒,若是操希臘語,讀的都是LXX。
人們一定很早就發現LXX版本和MT版本的許多差別。我曾經對比過耶利米書,LXX版本比較簡略。不算段落次序排列的不同,聽說MT版本比LXX版本長了12%,即多了2700個字!起初人們以為,既然LXX是從希伯來文本翻譯的,我們手上的希伯來文不同,也許翻譯的文士大膽刪去了一些字句,又隨意修改和添加了一些字句?
公元四世紀,羅馬大主教委派耶柔米翻譯一本拉丁文聖經。耶柔米的希臘文非常好,他從LXX譯本著手,對照希伯來聖經,如果兩個版本差異不大,這事豈不是輕而易舉?結果他越翻越覺得應該從希伯來聖經直接翻譯才對,因為他假定聖經最初只有一份原稿,所以斷定LXX是錯的!結果他乾脆到伯利恆去拜師猶太拉比,學習希伯來文的語法和聖經字匯,繼續翻譯。
許多世紀之後,學者們仍然認為LXX的希臘文聖經不正確。直到十九世紀大量的研究,二十世紀又發現死海古卷的大量聖經抄本作對比,其中有LXX所翻譯的原文字句,這才開始修改原先對聖經的假設:聖經的早期抄本中的確有不同的希伯來版本。
有時候,一個字母之差也會是重要的更改。比如創世記38章,雅各在一個渡口和天使摔跤,末了天使對他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這是MT版本。我們都能明白,雅各整夜和天使摔跤,就是與神較力,可天使為甚麼說他也與人較力了?或許天使意思說他和舅舅多年來較力贏了?LXX版本所翻譯的句子只少了一個作連接的字母waw,結果意思就成了:「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較了力,與人你會得勝的。」這一下,天使是在告訴雅各,哥哥以掃帶著400人迎來,不必擔心,會得勝的。想想看,和天使較力都贏,和哥哥較力怎會不贏?
如果一個字母可以造成這麼大的意思上的差別,2700個字對耶利米書的意思會有多少差別?不僅LXX的耶利米書比較短,約伯記也比MT版本短了很多。LXX版本但以理書的4-6章和MT版本的差別很多,大衛打敗巨人歌利亞的故事也短了一些。猶太人好像一點都不在意聖經諸多抄本有這些差異,昆蘭曠野的修士恭恭敬敬把不同的版本都抄起來。
經文比較鑑別學(Textual Criticism)是最近一個世紀以來興起的聖經研究學科。研究人員決心透過比較所有現存的手抄本,找出經文差異的原因,重構可能的正確原稿。不消說,有些差異顯然是抄漏、抄重複、寫錯、聽錯、或讀錯了行的結果;另一些地方卻顯然是有意的訂正和添加,比如把人名中帶有的「巴力」神名改掉。編寫耶利米書的MT文士顯然決定,把「論及列國的信息」(46-51章)從第25章13節那裡搬到書卷的末尾。
這樣的研究發現對於相信「聖經無誤」的基督徒是很大的衝擊。你要麼封鎖抄本有誤和聖經留下了眾多編寫痕跡的事實,要麼拋棄你的基要主義立場,接受聖經是上帝藉著猶太人和希臘人編寫、抄傳下來的啟示,既反映出人不完美的時代和文化,又「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絕大多數從基要派背景出來的聖經學者選擇了後者,只有少數離開了基督信仰。
初期教會畢竟相信連翻譯都有神的啟示,LXX才是新約作者奉為權威的聖經版本。當耶柔米擅自決定改用希伯來聖經作拉丁文翻譯原本時,奧古斯丁寫信給他,請他仍從LXX翻譯。但奧古斯丁自己讀不通希臘文的LXX,拿耶柔米沒辦法。咱們華人基督徒也有點像奧古斯丁,無論你相信MT抄本的舊約是無誤的,還是LXX所翻譯的某個更早期的抄本是無誤,都要等翻譯聖經、甚至印刷、校勘聖經的人來告訴我們,哪個讀法是無誤的。
人們一定很早就發現LXX版本和MT版本的許多差別。我曾經對比過耶利米書,LXX版本比較簡略。不算段落次序排列的不同,聽說MT版本比LXX版本長了12%,即多了2700個字!起初人們以為,既然LXX是從希伯來文本翻譯的,我們手上的希伯來文不同,也許翻譯的文士大膽刪去了一些字句,又隨意修改和添加了一些字句?
公元四世紀,羅馬大主教委派耶柔米翻譯一本拉丁文聖經。耶柔米的希臘文非常好,他從LXX譯本著手,對照希伯來聖經,如果兩個版本差異不大,這事豈不是輕而易舉?結果他越翻越覺得應該從希伯來聖經直接翻譯才對,因為他假定聖經最初只有一份原稿,所以斷定LXX是錯的!結果他乾脆到伯利恆去拜師猶太拉比,學習希伯來文的語法和聖經字匯,繼續翻譯。
許多世紀之後,學者們仍然認為LXX的希臘文聖經不正確。直到十九世紀大量的研究,二十世紀又發現死海古卷的大量聖經抄本作對比,其中有LXX所翻譯的原文字句,這才開始修改原先對聖經的假設:聖經的早期抄本中的確有不同的希伯來版本。
有時候,一個字母之差也會是重要的更改。比如創世記38章,雅各在一個渡口和天使摔跤,末了天使對他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這是MT版本。我們都能明白,雅各整夜和天使摔跤,就是與神較力,可天使為甚麼說他也與人較力了?或許天使意思說他和舅舅多年來較力贏了?LXX版本所翻譯的句子只少了一個作連接的字母waw,結果意思就成了:「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較了力,與人你會得勝的。」這一下,天使是在告訴雅各,哥哥以掃帶著400人迎來,不必擔心,會得勝的。想想看,和天使較力都贏,和哥哥較力怎會不贏?
如果一個字母可以造成這麼大的意思上的差別,2700個字對耶利米書的意思會有多少差別?不僅LXX的耶利米書比較短,約伯記也比MT版本短了很多。LXX版本但以理書的4-6章和MT版本的差別很多,大衛打敗巨人歌利亞的故事也短了一些。猶太人好像一點都不在意聖經諸多抄本有這些差異,昆蘭曠野的修士恭恭敬敬把不同的版本都抄起來。
經文比較鑑別學(Textual Criticism)是最近一個世紀以來興起的聖經研究學科。研究人員決心透過比較所有現存的手抄本,找出經文差異的原因,重構可能的正確原稿。不消說,有些差異顯然是抄漏、抄重複、寫錯、聽錯、或讀錯了行的結果;另一些地方卻顯然是有意的訂正和添加,比如把人名中帶有的「巴力」神名改掉。編寫耶利米書的MT文士顯然決定,把「論及列國的信息」(46-51章)從第25章13節那裡搬到書卷的末尾。
這樣的研究發現對於相信「聖經無誤」的基督徒是很大的衝擊。你要麼封鎖抄本有誤和聖經留下了眾多編寫痕跡的事實,要麼拋棄你的基要主義立場,接受聖經是上帝藉著猶太人和希臘人編寫、抄傳下來的啟示,既反映出人不完美的時代和文化,又「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絕大多數從基要派背景出來的聖經學者選擇了後者,只有少數離開了基督信仰。
初期教會畢竟相信連翻譯都有神的啟示,LXX才是新約作者奉為權威的聖經版本。當耶柔米擅自決定改用希伯來聖經作拉丁文翻譯原本時,奧古斯丁寫信給他,請他仍從LXX翻譯。但奧古斯丁自己讀不通希臘文的LXX,拿耶柔米沒辦法。咱們華人基督徒也有點像奧古斯丁,無論你相信MT抄本的舊約是無誤的,還是LXX所翻譯的某個更早期的抄本是無誤,都要等翻譯聖經、甚至印刷、校勘聖經的人來告訴我們,哪個讀法是無誤的。
Monday, August 31, 2015
羅馬書五章:罪和義的重譯
上周我把羅馬書第三章重譯,參考了「新觀」的理解。也就是說,「稱義」的意思就是被神接納為祂的百姓。如此理解,再來讀第五章,仍然講得通。我發現保羅把外邦信徒和猶太信徒合為一體,稱為「我們」。這些「我們」其實是泛指所有的人。本文仍然參考其它譯本,重譯後的結果如下,供你參考:
1 我們既然(都)因信(耶穌)而被接納為上帝的百姓,(外邦人)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2 又憑著信,得以藉著他進入現在所站的這(作神百姓的)恩典中,並以盼望得神的榮耀為榮。
3 不但如此,我們更以患難為榮;因為知道患難產生忍耐, 4 忍耐產生良好的品格,良好的品格產生盼望; 5 盼望不至於使我們蒙羞,因為神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祂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子為不敬虔的(外邦)人死了。 7 人為正直人死是很少有的;或許有人敢為好人死, 8 惟有基督在人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顯明了。
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贖罪/潔淨)的血被宣告為神的百姓,就更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10 因為人(未信之前)是(神)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神兒子的死能與祂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復活)生命得救了。 11 這還不算,我們(信的人)不但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到這(與神)和好(的關係),我們甚至藉著他以神為樂。
12 所以,正如罪是從(亞當)一人進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所有人,因為人人都犯了罪。 13 沒有(摩西)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因為還)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已經作了王,連那些不像亞當那樣犯罪的人,也在死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耶穌)的模型。
15 只是神的恩賜超過(亞當的)過犯:若因(亞當)一人的過犯,眾人就都死了,何況神的(拯救)恩賜,因耶穌基督一人的恩典,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16 (神的)恩賜也超過一人犯罪就帶來定罪:因為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卻是從許多過犯出來而進入神的約。 17 既然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此作了王,那些受洪恩得以進入聖約的人,豈不更要藉著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所有人都成為該死;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進入神的百姓群體得生命了。 19 因為一人的悖逆,眾人都成為有罪;照樣,因為一人的順從,眾人也都成為屬神的義人了。
20 有律法本是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21 就如罪是藉著死掌權,照樣,恩典也藉著(接納為)義作王,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進入永生。
今天默想這一段。首先,保羅說我們是因耶穌復活了而得救(10節),不是因為他的死而得救。這和咱們的系統神學剛好唱了反調。藉著神兒子的死與神和好,這容易理解,舊約贖罪獻祭都是為了潔淨,然後人才能夠近前來敬拜。藉著他的復活得救?值得我們好好思考。其次,保羅將亞當對比耶穌,說亞當是耶穌的「模型」或「預表」,意思二人有類似的地方。怎麼類似呢?我們基督徒大概都應該撓頭,理由如下:
保羅說,罪從亞當一人進入世界,他一個人不聽從神,害所有人都犯了罪,全世界(外邦人和猶太人一樣)都落在死的權下。我想到那個「原罪論」,大概是從這裡來的。不過,如果我們相信神的審判是因為亞當一人落到所有人的頭上,為甚麼不讀接下去的後半句話呢?神的救恩禮物,因為耶穌基督一人的恩典,加倍地臨到所有人!請你把15-19節再仔細讀三遍,大概就要拋棄原罪論了。
起初沒有摩西律法,犯了罪也不算罪,沒有贖罪禮儀可行。從摩西開始,有了律法,神的百姓可以藉著獻祭來到神面前,是祂白白的恩典,外邦人卻無分。但藉著耶穌基督神國的王的死而復活,所有人都可以進入神的約(叫作稱義),成為祂的百姓,得著新的生命,這就是福音。
1 我們既然(都)因信(耶穌)而被接納為上帝的百姓,(外邦人)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2 又憑著信,得以藉著他進入現在所站的這(作神百姓的)恩典中,並以盼望得神的榮耀為榮。
3 不但如此,我們更以患難為榮;因為知道患難產生忍耐, 4 忍耐產生良好的品格,良好的品格產生盼望; 5 盼望不至於使我們蒙羞,因為神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祂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子為不敬虔的(外邦)人死了。 7 人為正直人死是很少有的;或許有人敢為好人死, 8 惟有基督在人還是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顯明了。
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贖罪/潔淨)的血被宣告為神的百姓,就更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10 因為人(未信之前)是(神)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神兒子的死能與祂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復活)生命得救了。 11 這還不算,我們(信的人)不但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到這(與神)和好(的關係),我們甚至藉著他以神為樂。
12 所以,正如罪是從(亞當)一人進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所有人,因為人人都犯了罪。 13 沒有(摩西)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因為還)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已經作了王,連那些不像亞當那樣犯罪的人,也在死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耶穌)的模型。
15 只是神的恩賜超過(亞當的)過犯:若因(亞當)一人的過犯,眾人就都死了,何況神的(拯救)恩賜,因耶穌基督一人的恩典,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16 (神的)恩賜也超過一人犯罪就帶來定罪:因為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卻是從許多過犯出來而進入神的約。 17 既然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此作了王,那些受洪恩得以進入聖約的人,豈不更要藉著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所有人都成為該死;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進入神的百姓群體得生命了。 19 因為一人的悖逆,眾人都成為有罪;照樣,因為一人的順從,眾人也都成為屬神的義人了。
20 有律法本是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21 就如罪是藉著死掌權,照樣,恩典也藉著(接納為)義作王,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進入永生。
今天默想這一段。首先,保羅說我們是因耶穌復活了而得救(10節),不是因為他的死而得救。這和咱們的系統神學剛好唱了反調。藉著神兒子的死與神和好,這容易理解,舊約贖罪獻祭都是為了潔淨,然後人才能夠近前來敬拜。藉著他的復活得救?值得我們好好思考。其次,保羅將亞當對比耶穌,說亞當是耶穌的「模型」或「預表」,意思二人有類似的地方。怎麼類似呢?我們基督徒大概都應該撓頭,理由如下:
保羅說,罪從亞當一人進入世界,他一個人不聽從神,害所有人都犯了罪,全世界(外邦人和猶太人一樣)都落在死的權下。我想到那個「原罪論」,大概是從這裡來的。不過,如果我們相信神的審判是因為亞當一人落到所有人的頭上,為甚麼不讀接下去的後半句話呢?神的救恩禮物,因為耶穌基督一人的恩典,加倍地臨到所有人!請你把15-19節再仔細讀三遍,大概就要拋棄原罪論了。
起初沒有摩西律法,犯了罪也不算罪,沒有贖罪禮儀可行。從摩西開始,有了律法,神的百姓可以藉著獻祭來到神面前,是祂白白的恩典,外邦人卻無分。但藉著耶穌基督神國的王的死而復活,所有人都可以進入神的約(叫作稱義),成為祂的百姓,得著新的生命,這就是福音。
Saturday, August 29, 2015
無所不知、無處不在的上帝?
我今天看到有人評論聖經所啟示的上帝。上帝有兩方面的形象:一方面,祂是無處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這是比較晚期的書卷所啟示出來的。另一方面,我們如果看摩西五經、約書亞記、士師記、還有一些詩篇,神不是那樣的。都是啟示,我們沒有必要只接受一方面、拒絕另一方面吧?前次我反思上帝的全知、全能屬性,是因為在耶利米書32章35節,看到上帝說祂「從來沒有想過」人會幹獻嬰孩祭那麼壞的事,有的人表示很不服氣--上帝怎麼會不是全知的呢?
這次讀James Kugel的書,記下他舉的一些聖經例子,證明上帝未必是無所不知、無處不在。
在巴別塔事件中,上帝說「來,我們下去,在那裡混亂他們的語言…」(創11章)。可見上帝說這話的時候不在「下面」,而是在「上面」某地方,大概是在天堂。同樣,在所多瑪、蛾摩拉故事中,上帝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創18章)祂如果無所不知、無所不在,怎麼只聽見聲音,還需要「下去」核實呢?那些主張預定論的大概會說,上帝是預先就知道所多瑪、蛾摩拉的罪惡了,祂「允許」甚至「安排」那些人作惡—臆測得太過分了吧?
另外有些句子也暗示上帝並不是無處不在,比如在伊甸園故事裡,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無處不在還需要行走?祂不光行走,以賽亞說祂還「乘駕快雲」到埃及去(19章)。詩篇中有「祂坐著基路伯飛行」的字樣(18篇),或者「坐車行過曠野」(68篇)。也許我們會把這些詩歌當作某種形容或比喻,但這些字句所要表達的,不是上帝的行動包括了方位移動嗎?可見祂不是無處不在!
不僅亞當吃了禁果躲起來之後,上帝要尋找他,問他「你在哪裡」(創3章),亞伯被他兄弟該隱殺死之後,上帝也問「你兄弟亞伯在哪裡」(創4章)。也許這兩處我們可以當祂是明知故問,但祂要亞伯拉罕獻兒子以撒的事是怎麼回事?正當亞伯拉罕要拿刀殺兒子,耶和華就派天使阻止他:「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創22章)。」上帝如果早就無所不知,祂還需要試驗亞伯拉罕,看他是否敬畏神嗎?
摩西有一次要求看上帝的榮耀,祂不給他看,原因不是因為「我沒有身體給你看」或「我是無形的,我無處不在」,而是「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結果祂用「手掌」遮擋摩西,經過摩西的時候在他旁邊壓出一個石穴,讓他看見自己的「背後」。Kugel博士說得不錯,祂若能夠「經過」摩西,看來尺寸未必比人大得太多吧?
聖經中多次說人不可以見上帝的面,見到就會死,似乎我們都自動理解為祂是看不見的。但是,「不能看」祂並不等於祂是「無形」的。看見祂就有性命危險,與祂是看不見的,這完全是兩碼事。
你認為如何?上帝未必是無處不在、無所不知的吧?有聖經根據。
這次讀James Kugel的書,記下他舉的一些聖經例子,證明上帝未必是無所不知、無處不在。
在巴別塔事件中,上帝說「來,我們下去,在那裡混亂他們的語言…」(創11章)。可見上帝說這話的時候不在「下面」,而是在「上面」某地方,大概是在天堂。同樣,在所多瑪、蛾摩拉故事中,上帝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創18章)祂如果無所不知、無所不在,怎麼只聽見聲音,還需要「下去」核實呢?那些主張預定論的大概會說,上帝是預先就知道所多瑪、蛾摩拉的罪惡了,祂「允許」甚至「安排」那些人作惡—臆測得太過分了吧?
另外有些句子也暗示上帝並不是無處不在,比如在伊甸園故事裡,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無處不在還需要行走?祂不光行走,以賽亞說祂還「乘駕快雲」到埃及去(19章)。詩篇中有「祂坐著基路伯飛行」的字樣(18篇),或者「坐車行過曠野」(68篇)。也許我們會把這些詩歌當作某種形容或比喻,但這些字句所要表達的,不是上帝的行動包括了方位移動嗎?可見祂不是無處不在!
不僅亞當吃了禁果躲起來之後,上帝要尋找他,問他「你在哪裡」(創3章),亞伯被他兄弟該隱殺死之後,上帝也問「你兄弟亞伯在哪裡」(創4章)。也許這兩處我們可以當祂是明知故問,但祂要亞伯拉罕獻兒子以撒的事是怎麼回事?正當亞伯拉罕要拿刀殺兒子,耶和華就派天使阻止他:「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創22章)。」上帝如果早就無所不知,祂還需要試驗亞伯拉罕,看他是否敬畏神嗎?
摩西有一次要求看上帝的榮耀,祂不給他看,原因不是因為「我沒有身體給你看」或「我是無形的,我無處不在」,而是「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結果祂用「手掌」遮擋摩西,經過摩西的時候在他旁邊壓出一個石穴,讓他看見自己的「背後」。Kugel博士說得不錯,祂若能夠「經過」摩西,看來尺寸未必比人大得太多吧?
聖經中多次說人不可以見上帝的面,見到就會死,似乎我們都自動理解為祂是看不見的。但是,「不能看」祂並不等於祂是「無形」的。看見祂就有性命危險,與祂是看不見的,這完全是兩碼事。
你認為如何?上帝未必是無處不在、無所不知的吧?有聖經根據。
Tuesday, August 25, 2015
稱義的新觀:羅馬書三章重譯
你若還不知道甚麼是保羅神學的新觀、舊觀之爭,我翻譯過一篇賴特的新觀簡介供你參考。我感到Wright博士解釋得很有道理。和合本翻譯是按照傳統的保羅「舊觀」來理解的。比如其中一個爭議,是我們認為最重要的「因信稱義」,其中的「信」到底是我們對基督(faith in Christ)的呢?還是基督的(faith of Christ)?希臘文讀來是兩可的,然而從前後文看,翻為主語的所有格(即基督的信)似乎更加通順。詳細請讀屬格引起的神學爭議那篇筆記。
這周聽道,再次遇到羅馬書第三章的「因信稱義」問題,覺得這一大段經文的中文翻譯太模糊了,甚麼是「稱義」?或是make right,意思根本不清楚。基督徒一般都想當然地接受傳統的解釋:「稱義」主要就是宣告在神面前無罪,將來免下地獄,所以也叫作「得救」。按照這個狹窄的舊觀理解,王牧師說得一點不錯,「因信稱義」根本不合常理,還違背其它的聖經教導。「信」法官怎能免罪呢?箴言十七章說,定惡人為義、定義人為惡的(審判官),都為耶和華所憎惡。我們偏要相信加爾文主義:人人都是惡人,上帝親自定祂公義的兒子受懲罰,惡人卻可以因為說一聲「信」,就定他為義。--東正教會從來都不接受這套,我曾介紹過一位東正教修士的駁斥。。
羅馬書三章這段經文有必要重新翻譯,我參考了賴特翻譯的KNT與新譯本,把中文整理一下。下面先把合和本的翻譯列出來,便於你對照:
合和本: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10 就如經上所記:
(詩14篇)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 滿口是咒罵苦毒。 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18 他們眼中不怕神。
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27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29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我們常常讀到「沒有義人」就不往下看了--人人都殺人流血行暴虐嗎?何況保羅引用的詩篇14篇,接下去就提到那些人「吞吃我的百姓」,他們又因為「神在義人的族類中」而大大害怕--怎麼可說世上沒有一個義人?斷章取義,曲解保羅。詳細可參考我對人人都是罪人教義的反思。其實,舊約中的「義人」就是指行善和尋求依靠神的人。
「新觀」對保羅的解釋參考了保羅時代的歷史文化認知背景:首先,「神的義」主要就是指祂信實守約的屬性,或祂拯救的行動。25節告訴我們,神的公義表現為饒恕過犯,挽回關係,而不僅是懲罰罪惡而已!其次,「稱義」主要是被神接納為祂的立約百姓,不再是外邦的罪人。第三,人因著信耶穌基督而「稱義」的原文讀法,其實應理解為因著神的信實,祂宣告接納凡信耶穌是彌賽亞的人為自己的立約百姓。
於是這段經文可以修訂如下:9 那又怎樣呢?我們(猶太人)真比他們(外邦人)強嗎?當然沒有!我們已經指證: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的權勢之下。 10 就如經上所說:
沒有人是正直的,連一個也沒有! 11 沒有明白的或尋求神的; 12 他們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沒用。沒有人行善,連一個也沒有。 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 他們的口滿是咒罵苦毒。 15他們的腳飛跑去殺人流血, 16 他們所經過的路都留下災難和悲慘的事。 17 他們不知道平安的路; 18 他們眼中不怕神。
19 現在我們知道,凡律法書上的話都是對在(摩西)律法之下的人說的,目的是叫所有人都沒有話講,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能夠因為行律法而在神面前被祂接納為自己的百姓;人藉著律法所得到的是知罪。
21 但如今,在律法之外(有摩西律法和先知書為證),神的信實公義(屬性)已經顯明出來: 22 就是祂的公義拯救(行動),因著耶穌基督的信實,實施在一切相信的(外邦)人身上。23 所有的人都沒有分別: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就白白地被宣告為正當的立約百姓,皆因基督耶穌的救贖。 25 神設立耶穌作了潔淨罪過的祭物,是憑著他的血,藉著神的信實,要彰顯神的信實公義(屬性);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26 要在今時彰顯明祂信實守約,也就是讓人知道,神自己是仁義的,也宣告所有相信耶穌信實的人為屬神百姓。
27 這樣,(猶太人)有甚麼可誇口的呢?沒有可誇的了。憑甚麼說沒有(可誇)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28 因為我們看定了:人被宣告為屬神的百姓,是因著信心,不是因為遵行律法, 29 不然,難道神只是猶太人的神?難道祂不是外邦人的神?是的,祂當然也是外邦人的神。 30 神既是一位,祂就要因信宣告那受割禮的為自己的百姓,也要因信宣告那未受割禮的為自己的百姓。 31 這樣,我們藉著信心廢掉(摩西)律法嗎?當然不是!乃是成全律法。
你認為如何?這段是Dynamic equivalence的翻譯,括號中的字是我加的,為了意思表達得清楚,歡迎指教。順便說一句,其實馬丁路德的稱義觀才是16世紀的新發明。500年後,現在重新發現的「新觀」根本就不新。
這周聽道,再次遇到羅馬書第三章的「因信稱義」問題,覺得這一大段經文的中文翻譯太模糊了,甚麼是「稱義」?或是make right,意思根本不清楚。基督徒一般都想當然地接受傳統的解釋:「稱義」主要就是宣告在神面前無罪,將來免下地獄,所以也叫作「得救」。按照這個狹窄的舊觀理解,王牧師說得一點不錯,「因信稱義」根本不合常理,還違背其它的聖經教導。「信」法官怎能免罪呢?箴言十七章說,定惡人為義、定義人為惡的(審判官),都為耶和華所憎惡。我們偏要相信加爾文主義:人人都是惡人,上帝親自定祂公義的兒子受懲罰,惡人卻可以因為說一聲「信」,就定他為義。--東正教會從來都不接受這套,我曾介紹過一位東正教修士的駁斥。。
羅馬書三章這段經文有必要重新翻譯,我參考了賴特翻譯的KNT與新譯本,把中文整理一下。下面先把合和本的翻譯列出來,便於你對照:
合和本: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10 就如經上所記:
(詩14篇)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 滿口是咒罵苦毒。 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 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18 他們眼中不怕神。
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27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29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我們常常讀到「沒有義人」就不往下看了--人人都殺人流血行暴虐嗎?何況保羅引用的詩篇14篇,接下去就提到那些人「吞吃我的百姓」,他們又因為「神在義人的族類中」而大大害怕--怎麼可說世上沒有一個義人?斷章取義,曲解保羅。詳細可參考我對人人都是罪人教義的反思。其實,舊約中的「義人」就是指行善和尋求依靠神的人。
「新觀」對保羅的解釋參考了保羅時代的歷史文化認知背景:首先,「神的義」主要就是指祂信實守約的屬性,或祂拯救的行動。25節告訴我們,神的公義表現為饒恕過犯,挽回關係,而不僅是懲罰罪惡而已!其次,「稱義」主要是被神接納為祂的立約百姓,不再是外邦的罪人。第三,人因著信耶穌基督而「稱義」的原文讀法,其實應理解為因著神的信實,祂宣告接納凡信耶穌是彌賽亞的人為自己的立約百姓。
於是這段經文可以修訂如下:9 那又怎樣呢?我們(猶太人)真比他們(外邦人)強嗎?當然沒有!我們已經指證: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的權勢之下。 10 就如經上所說:
沒有人是正直的,連一個也沒有! 11 沒有明白的或尋求神的; 12 他們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沒用。沒有人行善,連一個也沒有。 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 他們的口滿是咒罵苦毒。 15他們的腳飛跑去殺人流血, 16 他們所經過的路都留下災難和悲慘的事。 17 他們不知道平安的路; 18 他們眼中不怕神。
19 現在我們知道,凡律法書上的話都是對在(摩西)律法之下的人說的,目的是叫所有人都沒有話講,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能夠因為行律法而在神面前被祂接納為自己的百姓;人藉著律法所得到的是知罪。
21 但如今,在律法之外(有摩西律法和先知書為證),神的信實公義(屬性)已經顯明出來: 22 就是祂的公義拯救(行動),因著耶穌基督的信實,實施在一切相信的(外邦)人身上。23 所有的人都沒有分別: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就白白地被宣告為正當的立約百姓,皆因基督耶穌的救贖。 25 神設立耶穌作了潔淨罪過的祭物,是憑著他的血,藉著神的信實,要彰顯神的信實公義(屬性);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26 要在今時彰顯明祂信實守約,也就是讓人知道,神自己是仁義的,也宣告所有相信耶穌信實的人為屬神百姓。
27 這樣,(猶太人)有甚麼可誇口的呢?沒有可誇的了。憑甚麼說沒有(可誇)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28 因為我們看定了:人被宣告為屬神的百姓,是因著信心,不是因為遵行律法, 29 不然,難道神只是猶太人的神?難道祂不是外邦人的神?是的,祂當然也是外邦人的神。 30 神既是一位,祂就要因信宣告那受割禮的為自己的百姓,也要因信宣告那未受割禮的為自己的百姓。 31 這樣,我們藉著信心廢掉(摩西)律法嗎?當然不是!乃是成全律法。
你認為如何?這段是Dynamic equivalence的翻譯,括號中的字是我加的,為了意思表達得清楚,歡迎指教。順便說一句,其實馬丁路德的稱義觀才是16世紀的新發明。500年後,現在重新發現的「新觀」根本就不新。
Saturday, August 22, 2015
法利賽人怕甚麼?
當耶穌治好一個瞎子後,這人從看不見變為能看見,他的鄰居都不認識他了!臉龐一樣,有一雙明亮看人,和閉目茫然摸索聽音,當然容貌和表情都會大改。看見的人想必都議論紛紛—這是那個從前坐在那裡討飯的人嗎?有人說是,有人說不是。
我想我信主以後的變化很大。我喜歡讀書和觀察學習,這一點沒有變化,但對甚麼有興趣有熱情,大大改變。其中一個新的興趣是:認識別人、了解對方的需要、也許為了上帝的緣故勸慰和幫一把。我不知道從前認識我的人會不會覺得很稀奇,但我知道,不少人信賴我,願意把不向別人傾訴的心事告訴我,從前是沒有的。我感覺被聖靈更新是很美好的事,人人都應該經歷這樣的轉變。
這個生來瞎眼的人被耶穌治好了,他可能也聽見耶穌和門徒的對話,就放下了「為罪受罰」的重擔。他的見證非常簡單和有力:有個耶穌對我如此這般,我就看見了。聽見的人想必驚奇,帶他到法利賽人那裡,要他們知道這件非同小可的神蹟。所有人(包括今天的福音故事讀者)都要面對這個問題:耶穌是誰?他為甚麼能夠行這樣的神蹟?他是彌賽亞王來了嗎?
法利賽人早就聽說耶穌。他們先入為主,對這件事的反應很不好。第一,他們沒有對這個瞎子表示任何恭喜祝賀。第二,他們不承認這件神蹟是上帝的作為。第三,他們決定不信他從前是瞎眼、後來看見的。最後,他們斷定耶穌是個罪人,因為他在安息日開了這瞎子的眼睛,算是干犯安息日!為此,這人的父母也很害怕。
法利賽人為甚麼這麼反感排斥?賴特博士指出他們其實是害怕--害怕猶太教出現異端!他們才不怕那些異教徒,不怕那些用金錢和勢力試圖阻止猶太人敬拜的人。他們也盼望彌賽亞王,但他一定不是耶穌,彌賽亞總有一天要來主持公道,打擊那些外部的敵人。但是,猶太教內部有人起來,奉真神的名宣講聖經和福音,原有的傳統觀念和體制被改動,這歪門邪道可不得了!
約翰福音把耶穌在聖殿的故事,他如何趕出聖殿外院作買賣的人,放在他出來傳道的開始(第2章),讓這些耶路撒冷的猶太人領袖從起初就認出耶穌的「異端」氣味。後來又在安息日治好一個癱子(第5章),他們就更知道這是甚麼性質的危險了—內部出現了反傳統的教導。隨著6、7、8章的展開,這問題越來越清楚,到第9章他們已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就趕出會堂。(他們的趕出會堂相當於基督教中世紀的開除教籍。)
猶太人對聖經的教導絕對以傳統解釋為權威,號稱口頭妥拉。對於有疑問的經文,一律以傳統詮釋(Talmud,Mishnah,Gemara等等)為準。耶穌治好生來瞎眼的人,並且教導上帝的安息日是以人為本,祂的憐憫大大超過摩西律例典章的字面表達。耶穌的教導大有能力,且深得人心,如果人都跟從了他,那些祭司、文士的體制和教導豈不是都要被否定?
我可以理解法利賽人。你一生所奉為最重要的價值—遵守上帝規條,作祂的百姓,得到上帝恩寵,或在祂面前站立得住,卻被耶穌進一步糾正了,這不是被指錯、說你從前教得不對嗎?沒面子。現在很多基督徒似乎步法利賽人的後塵:害怕非傳統的解經被接受,害怕眾人被誤導,最終其實是害怕自己被否定,只好不分青紅皂白地反對一切新鮮的發現。
我想我信主以後的變化很大。我喜歡讀書和觀察學習,這一點沒有變化,但對甚麼有興趣有熱情,大大改變。其中一個新的興趣是:認識別人、了解對方的需要、也許為了上帝的緣故勸慰和幫一把。我不知道從前認識我的人會不會覺得很稀奇,但我知道,不少人信賴我,願意把不向別人傾訴的心事告訴我,從前是沒有的。我感覺被聖靈更新是很美好的事,人人都應該經歷這樣的轉變。
這個生來瞎眼的人被耶穌治好了,他可能也聽見耶穌和門徒的對話,就放下了「為罪受罰」的重擔。他的見證非常簡單和有力:有個耶穌對我如此這般,我就看見了。聽見的人想必驚奇,帶他到法利賽人那裡,要他們知道這件非同小可的神蹟。所有人(包括今天的福音故事讀者)都要面對這個問題:耶穌是誰?他為甚麼能夠行這樣的神蹟?他是彌賽亞王來了嗎?
法利賽人早就聽說耶穌。他們先入為主,對這件事的反應很不好。第一,他們沒有對這個瞎子表示任何恭喜祝賀。第二,他們不承認這件神蹟是上帝的作為。第三,他們決定不信他從前是瞎眼、後來看見的。最後,他們斷定耶穌是個罪人,因為他在安息日開了這瞎子的眼睛,算是干犯安息日!為此,這人的父母也很害怕。
法利賽人為甚麼這麼反感排斥?賴特博士指出他們其實是害怕--害怕猶太教出現異端!他們才不怕那些異教徒,不怕那些用金錢和勢力試圖阻止猶太人敬拜的人。他們也盼望彌賽亞王,但他一定不是耶穌,彌賽亞總有一天要來主持公道,打擊那些外部的敵人。但是,猶太教內部有人起來,奉真神的名宣講聖經和福音,原有的傳統觀念和體制被改動,這歪門邪道可不得了!
約翰福音把耶穌在聖殿的故事,他如何趕出聖殿外院作買賣的人,放在他出來傳道的開始(第2章),讓這些耶路撒冷的猶太人領袖從起初就認出耶穌的「異端」氣味。後來又在安息日治好一個癱子(第5章),他們就更知道這是甚麼性質的危險了—內部出現了反傳統的教導。隨著6、7、8章的展開,這問題越來越清楚,到第9章他們已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就趕出會堂。(他們的趕出會堂相當於基督教中世紀的開除教籍。)
猶太人對聖經的教導絕對以傳統解釋為權威,號稱口頭妥拉。對於有疑問的經文,一律以傳統詮釋(Talmud,Mishnah,Gemara等等)為準。耶穌治好生來瞎眼的人,並且教導上帝的安息日是以人為本,祂的憐憫大大超過摩西律例典章的字面表達。耶穌的教導大有能力,且深得人心,如果人都跟從了他,那些祭司、文士的體制和教導豈不是都要被否定?
我可以理解法利賽人。你一生所奉為最重要的價值—遵守上帝規條,作祂的百姓,得到上帝恩寵,或在祂面前站立得住,卻被耶穌進一步糾正了,這不是被指錯、說你從前教得不對嗎?沒面子。現在很多基督徒似乎步法利賽人的後塵:害怕非傳統的解經被接受,害怕眾人被誤導,最終其實是害怕自己被否定,只好不分青紅皂白地反對一切新鮮的發現。
Wednesday, August 19, 2015
默想:那位生來瞎眼的人
世界上總有些不公平的事情存在,天生有缺陷是其中一種。中國人老一輩有的會用「前世造孽」來解釋天生的缺陷。現代很多人也許不會那麼唐突,但心裡犯嘀咕的恐怕也是大有人在。約翰福音九章有個故事,顯出耶穌的門徒也有類似的思想,耶穌給了他們很好的教導,值得我們深思。
一個生來瞎眼的人坐在那裡要飯,耶穌和他的門徒經過,就引發了這番對話。門徒問: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
把缺陷和罪孽聯繫起來的,不僅是耶穌的門徒,還有那些法利賽人。怎麼知道呢?在34節,他們指責這位耶穌治好的瞎子是「生在罪孽中」,當然不是指出他有別的甚麼罪。賴特博士指出,這是一種試圖相信上帝公義的方法。如果世界上有甚麼事看來很不公平,但你又相信上帝是全能、全善、全然公道的,那麼有辦法解釋:那件事只是看上去不公平,其實沒有甚麼不公平--有些別人看不見的罪正在受到懲罰。你覺得怎樣?
你如果吃飽穿暖、健健康康、順順利利,大概不會有人懷疑你秘密犯了甚麼罪,可是遭難的人就更加難過了。說是遭到上帝懲罰,這個想法或輿論比苦難本身還不堪忍受!我們的神是不是真的那麼嚴厲,追討每個人的每件罪過?還是你所信的神根本就缺乏慈愛呢?也許賴特說得不錯:你心目中那位霸道的神是不存在的,應該解構。
耶穌回答得很好,宇宙萬物根本不是我們想的那樣運作: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我們應該相信的是:上帝的能力和慈愛公義是我們遭受患難時可依靠的力量,因為祂可以救我們來到平安之地,也可以使用我們帶來上帝的光,動手改革和醫治罪孽世界的一角,征服其中人為的黑暗…
這世界其實並不是每件善惡舉動都直接帶來特定的善惡結果。當然,你做的好事可能會給你帶來好結果,比如你善待別人會帶來感謝,你做的壞事也會帶來惡果,比如酒後駕車可能帶來車禍,但是善待別人有時也會帶來嘲弄,酒後駕駛也未必出事。特別是,你不能拉扯到「前世」或父母祖宗別人的罪過,這一點耶穌講得很明確。
也許我們應該從「上帝全能主權」的死角走出來,想想看,上帝能強迫你違背自己的意願行善,或作一切聰明的決定嗎?或祂能阻止你愚蠢地自作主張行惡?如果祂不能指揮你的想法做法,憑甚麼你能把惡事的發生都歸因與祂?
耶穌為甚麼要提「趁著白日做工」呢?我猜想相對於黑暗掌權當道的時候,耶穌在世上傳道的日子肯定是「白日」,祂復活得勝之後可能也是「白日」。對後來的信徒,意思是你趁著能做工的時候要趕快做工,不要拖拖拉拉,在那裡等候聽見某種超然的聲音呼召你,因為耶穌世界的光現在已經臨到我們了。
一個生來瞎眼的人坐在那裡要飯,耶穌和他的門徒經過,就引發了這番對話。門徒問: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
把缺陷和罪孽聯繫起來的,不僅是耶穌的門徒,還有那些法利賽人。怎麼知道呢?在34節,他們指責這位耶穌治好的瞎子是「生在罪孽中」,當然不是指出他有別的甚麼罪。賴特博士指出,這是一種試圖相信上帝公義的方法。如果世界上有甚麼事看來很不公平,但你又相信上帝是全能、全善、全然公道的,那麼有辦法解釋:那件事只是看上去不公平,其實沒有甚麼不公平--有些別人看不見的罪正在受到懲罰。你覺得怎樣?
你如果吃飽穿暖、健健康康、順順利利,大概不會有人懷疑你秘密犯了甚麼罪,可是遭難的人就更加難過了。說是遭到上帝懲罰,這個想法或輿論比苦難本身還不堪忍受!我們的神是不是真的那麼嚴厲,追討每個人的每件罪過?還是你所信的神根本就缺乏慈愛呢?也許賴特說得不錯:你心目中那位霸道的神是不存在的,應該解構。
耶穌回答得很好,宇宙萬物根本不是我們想的那樣運作: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我們應該相信的是:上帝的能力和慈愛公義是我們遭受患難時可依靠的力量,因為祂可以救我們來到平安之地,也可以使用我們帶來上帝的光,動手改革和醫治罪孽世界的一角,征服其中人為的黑暗…
這世界其實並不是每件善惡舉動都直接帶來特定的善惡結果。當然,你做的好事可能會給你帶來好結果,比如你善待別人會帶來感謝,你做的壞事也會帶來惡果,比如酒後駕車可能帶來車禍,但是善待別人有時也會帶來嘲弄,酒後駕駛也未必出事。特別是,你不能拉扯到「前世」或父母祖宗別人的罪過,這一點耶穌講得很明確。
也許我們應該從「上帝全能主權」的死角走出來,想想看,上帝能強迫你違背自己的意願行善,或作一切聰明的決定嗎?或祂能阻止你愚蠢地自作主張行惡?如果祂不能指揮你的想法做法,憑甚麼你能把惡事的發生都歸因與祂?
耶穌為甚麼要提「趁著白日做工」呢?我猜想相對於黑暗掌權當道的時候,耶穌在世上傳道的日子肯定是「白日」,祂復活得勝之後可能也是「白日」。對後來的信徒,意思是你趁著能做工的時候要趕快做工,不要拖拖拉拉,在那裡等候聽見某種超然的聲音呼召你,因為耶穌世界的光現在已經臨到我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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