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29, 2012

不是傳福音給死人聼

彼得前書三章有幾句很難懂的話,你如果不看歷史上讀者的文化背景,就只能強解出莫名其妙的意思來。

17-18上: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為)不義的(the just for the unjust)受苦,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
18下: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肉體被處死,靈卻活過來了)。
19-21上: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者。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
21下: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22: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他。

首先,18節的前半部分,“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因爲中文翻譯有個“代替”,使人誤以爲這句話毫無保留地支持了神學上的那個代罰理論(Penal Substitution Theory)。但是,翻譯成代替的那個字並不是動詞,它只不過是希臘文中的一個介係詞,相當於英文中的for:the righteous for the unrighteous,意思就是耶穌這位義人爲許多不義的人受苦/受死。

在中文裏,“為”與“替”有時可以用來表達同一個意思,好比我替你禱告,意思就是我為你禱告。但有時候意思又是不一樣的,比如我替你跑腿,意思就是代勞---你就不必自己跑了。代罰理論中的“耶穌替我們死”是指第二種理解,但我現在看看,所有經文中翻譯成的“替”都應該理解為前一種意思“為”,不應該理解為代勞的意思(詳細請參考耶穌替我們死而復活一文)。在這節經文裏面,the just for the unjust應該理解成義人爲不義的人受苦。

爲什麽呢?因爲彼得想要鼓勵爲義受苦的信徒,不要怕,有耶穌為我們受苦作榜樣!耶穌受苦有一個崇高的目的,即把我們引到父神面前,我們為義受苦也有一個高尚的目的,按神的旨意見證祂的美善是有福的。你如果把那句話理解成本來我們不義該死,但義人耶穌替我們死,那就和前後文中為義受苦的信徒沒有關聯了,勉勵也不見了。

彼得接著說,為義受苦的耶穌肉體雖然被處死了,他的靈卻不被死拘禁。“在靈裏活過來”與“在肉體被處死”並列,也許容易給人一種印象,好像耶穌的復活不是肉體上的,只是某種靈魂不死。但是我們知道耶穌復活的肉體與我們平時所知的肉體不太一樣:他雖然能夠吃東西,能被人摸到,卻也能在離開時突然不見,或升上天空。保羅描寫過復活的身體是“靈性的身體”,意思絕不是我們通常想象的無骨無肉的“靈體”,乃是福音書中所記載的復活耶穌的身體。

後面那幾句話纔是費解的部分,我參考了N. T. Wright博士的The Early Christian Letters for Everyone,在此分享如下。對我們許多人來説,彼得在19-21節開始忽然冒出四個嶄新的事情,是前文沒有預備讀者去想的事。不錯彼得警告讀者預備受苦:或許有來自官方的壓力和威脅,不要怕,因爲基督徒是行善不作惡的。他說你們看我們的彌賽亞王,受到最大的不公正對待。不過你讀下去,彼得告訴我們說,第一,耶穌死後 “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第二,那些靈在挪亞的日子就不信從;第三,挪亞救他家人所造的方舟是預表水的洗禮;第四,洗禮不是為了潔淨,主要是爲了“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這些資料與彼得前書其餘的信息有什麽關係,意思又是什麽呢?

請你記得,彼得這封信是想要勉勵那些受到不公對待的基督徒,他們是為義受苦。他們並非無故遭到暴匪毆打,乃是被鄰舍告發,受政府官員盤問,勉強他們向皇帝燒香,否則責罰等等。彼得說這些就好像彌賽亞王自己遇到的情形,為義受苦。但是彼得說,彌賽亞王受苦之後已向所有執政掌權的宣告得勝(proclaimation翻譯成傳道有些誤導),特別是向那些天上的執政掌權者(邪靈)。在羅馬帝國時代,地上的權柄只是天上權柄的化身而已,就如那些看不見的勢力,包括皇帝的權勢,基督已經向他們宣告得勝,主基督現在是世界真正的王。彼得爲什麽要在22節強調“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他”呢?他意思這是基督徒極大的安慰。

關於那些“関在監獄裏”的靈,彼得後書二章有一點説明,是神把犯罪的天使関起來。那麽彼得這幾句奇怪的話如何加起來得到安慰信徒的結論呢?原來第一世紀的猶太人中廣泛傳閲一卷偽經《以諾書》,是人冒創世紀5章記載的那位以諾之名寫作的。這卷書寫關於天使墮落和宇宙的事,以及人類如何變得敗壞,内中提到挪亞洪水的預言,以及上帝至終要勝過那些邪惡的靈。彼得在這裡意思說,上帝的得勝是透過基督耶穌。在他的靈活過來之後(18節)就去向這些靈宣告說他們已經被審判了。主已經得勝,這對在地上遭受逼迫的基督徒是相當鼓舞的。

所以,彼得提到方舟時代的事。那時候不僅猶太人知道方舟的故事,土耳其地區拜異教的外邦人也知道方舟,他們普遍相信方舟停落在他們境内的某座山上。由於方舟故事涉及從大洪水逃生,方舟就成了一個挺明顯的洗禮象徵。在羅馬書六章,洗禮象徵著與基督同死和同復活,但是彼得指出,基督徒受洗不僅僅是從過去的不潔狀態洗淨出來,還提供清潔良心的基礎。這就呼應了16節無虧良心的見證:在被人譭謗的事上不必羞愧。

Tuesday, June 26, 2012

代罰理論的不公

其實耶穌為我們而死,只要理解為獻上他自己為我們永遠的贖罪祭就好,讓人可以來到神的面前敬拜祂。似乎不必引入替罰的教義。在摩西律法裏,獻贖罪祭的目的從來沒有被描寫為刑罰罪惡,或滿足上帝的忿怒。人們必須為禮儀上的沾染不潔、為不知道的罪來獻贖罪祭,才能事奉祂。可是因爲那個代罰的教義,人們普遍以爲獻祭是因爲上帝要借此刑罰有罪的人。哪裏的話!上帝頒佈獻祭的禮儀是要饒恕人的過犯,除去人的不潔狀態,容許人近前來敬拜事奉祂!

Collins博士說,按照代罰理論(Penal Substitution Theory),上帝刑罰的主要目的是滿足上帝的公義要求,如果你能夠證明(1)刑罰的主要目的是報應性的,而且你能證明(2)上帝在一個宇宙道德的法庭上必須滿足祂的公義,那麽代罰理論就差不多成立了,因爲在那種前提下,也許人能夠逃過刑罰的唯一方法就是讓另外一個人替他受罰。不過,讓我們看看替代的刑罰是否公平合理。

雖然聖經中有刑罰,我們卻沒有多大理由認爲其目的不是糾正、修復、或罪的自然結果。假如按照代罰理論,刑罰的目的是罪有應得的報應,那麽耶穌的死會拯救古往今來以色列百姓,他們豈不是就不必受刑罰(比如大衛王為罪受刑罰)了?耶穌已經為他們受了刑罰,上帝怎麽還是刑罰他們呢?假如我們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所有人的罪受了刑罰,那麽按照代罰理論,上帝就不應該再刑罰任何人了,是這樣嗎?同樣,相信末後有進入地獄的審判和刑罰也大有問題:如果基督已經替所有的人受了死,那麽按照代罰理論,地獄中的人都不應在那裏遭受刑罰了。

Collins博士認爲,除非採納有限救贖論,也就是說,基督僅僅為那些預定或預知得救的人死,不是為全世界的人死。只有這樣,神在歷史上刑罰人,或者將要在審判中刑罰人才講得通。問題是,有不少經文必須理解成耶穌是為所有的人死,不單單是為信徒死。比如提摩太前書二章4節:祂(神我們救主)願意人人得救,明白真道。所以有限救贖論講不通。

如果代罰理論是對的,何必還有火湖或地獄的刑罰?神的未來的公義審判也沒有必要了,祂已經刑罰過了嘛。神再刑罰人就不公道了。就像一個法官告訴一個殺人犯,說你懊悔也不行,完全改過也不行,法庭的公義要求必須得到滿足。然後容許這人的母親站出來替兒子受刑,比如絞刑。按照代罰理論,她完全償付了兒子應得的刑罰,法官再也不應對這個犯人有任何其它的刑罰才對,甚至這個犯人拒絕認罪、繼續表現出滿腔仇恨的作惡意向,都不能使法官對這個犯人有任何進一步的刑罰,他必須釋放他。這個叫做公平嗎?不錯這個殺人犯完全感激他的母親,誠心接受她為自己換取生命的救贖,甚至也衷心感謝大法官允許這樣的代贖政策,這就行了嗎?

出埃及記二十三7-8:“不可殺無辜和有義的人,因我必不以惡人為義。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代罰理論恰恰相信耶穌用自己的血賄賂了父神,使祂能夠稱惡人為義。如果上帝自己果真作這樣的計劃,祂為什麽要嚴厲禁止以色列百姓中的審判官這樣做呢?

以賽亞曾經傳神的話,斥責任何民中那些定罪義人、或宣告罪人為義的做法:“禍哉!那些勇於飲酒,以能力調濃酒的人。他們因受賄賂,就稱惡人為義,將義人的義奪去”(賽五22-23)。聖經從來沒有假定世界上沒有義人,不僅有,而且嚴令民中的審判官不可虧待他們,否則視爲不公正,是上帝所要刑罰的。可惜好長時間我都相信上帝虧待祂自己的兒子...

Saturday, June 23, 2012

什麽是不至於死的罪?

約翰一書五章16-17節: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這節經文是很多人最不願意正視的,因爲與某個教義有明顯衝突。其實這兩句話的字面意思很清楚:不是所有的罪都使人落入地獄,因爲有的罪不至於死。爲了維持人人因罪該死的教義,解經家怎麽辦呢?一個辦法是把這句話裏的死解釋成肉身的死。可是人人肉身都會死啊,約翰說祈求以後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意思大概不是使他肉身不死吧?另一個辦法是把退後不信、或是故意犯的罪歸類到“至於死”的罪。一個真正的信徒會故意犯罪?那叫什麽信徒啊!不要說信徒,就是不信的人很多時候犯罪都感到是沒有辦法的事。我認爲轉而不信、或是故意拒絕抵擋神纔是唯一堪稱“至於死”的罪。

馬歇爾(Marshall)的新約神學評論各卷神學思想,每部份總要歸納關於“人性和人性需要”的論述。什麽人性?他意思是指人有罪的特性以及需要救贖的問題。(順便提一句,把人性歸納為“有罪”而已不是太好。)可是他開始歸納比較的時候,就難免戴上系統神學的眼鏡了。中文譯本的560頁說,人類受到罪的轄制,面對死亡的威脅(豈止是威脅,乃是既成事實),面臨神的審判,各句都不是聖經中直接的陳述。馬歇爾列舉的支持經文包括羅一18,保羅說神的忿怒已經從天上顯明;以及約三18,約翰則說人已經給自己招來神的審判;還有約一五16-17,結論是對於保羅和約翰兩人來説,未來的審判是對於人性現存狀態(有罪)的認知,而死亡是問題的核心。--他怎麽只字不提還有不至於死的罪呢?

沒錯保羅說神的忿怒已經從天上顯明,但對象不是全人類,而是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你不能看見“行不義”就想當然是所有的過犯,而不看前後文的説明---不敬虔和阻擋真理。上帝忿怒的對象是祂的仇敵,不是全人類。沒錯約翰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但前後文說定他們的罪是因為人不信神獨生子的名,拒絕他帶來的光。事實上保羅和約翰都確定,耶穌不以其它的罪定人的罪。保羅說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羅五),約翰則記載耶穌的原話說,“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約十五)。事實上,當法利賽人指責門徒違犯安息日律法有罪的時候,耶穌批評他們沒有神的憐恤,將無罪的當做有罪(約十二)!我們讀約翰論人的罪的經文,一定要讀完全句或全段,不能掐頭去尾,只剩下“罪已經定了”,就想當然上帝是根據人的“罪性”或不完美的行爲來定罪。

其實亞伯拉罕和大衛都有罪,可是上帝因他們的信心認定他們是義人,或許我們可以說,他們犯的罪都是不至於死的罪。那個關於人人要下地獄的教義實在offensive,不利於傳福音。我先生就因爲這個堅決再不要聼福音,因爲他父親已經過世。聖經中說拒信耶穌是神兒子的人必死在罪中,因爲他們沒有贖罪祭去到上帝面前,我們就照實宣告就好,不必誇張其詞,試圖用威脅的辦法拉人信主。上帝用愛來吸引人歸向自己,我們的宣教也應該效法。

Wednesday, June 20, 2012

經文解釋與教義系統

我們知道系統(教義)神學與聖經神學方法和前設是很不相同的。系統神學的歷史已經很久了,從初代教會開始,俄立金和奧古斯丁就有意識地使用柏拉圖哲學體系來解釋聖經所啓示的神。他們相信聖經中所有的話都會超越歷史,給今天的人留下預表和規範教導。隨著時代變遷,不同的哲學影響神學研究,發展出來五花八門的神學。比如中世紀的阿奎那和改革家的經院哲學家採用的是亞理斯多德哲學;自由主義的神學採用了黑格爾的唯心主義(精神至上)哲學和康德的現象主義;新正統的神學多少用了存在主義等等。(見Sawyer教授神學導論222頁。)

而聖經神學是最近一兩個世紀才發展起來的,從文字語言、歷史考察、和考古出發,揣摩作者寫作的原意。在著名的蘇格蘭大學,聖安德魯斯神學院,每三年一次召開聖經神學家面對系統神學家、探討教義問題的會議。今年的會議將於710-13日召開,焦點放在加拉太書,我想一定很有意思。可惜報名快截止了,我不知道華人的神學家有誰打算跑去蘇格蘭。肯定是花錢不討好...

系統神學顧名思義,是圍繞一個系統(題材)來組織/整合聖經的資料。比如路德神學以因信稱義為主要架構,改革宗神學以神的主權預定為中心,衛斯理亞米尼安神學圍繞按照聖經的指示成聖等等。各種系統神學一向從聖經裏面找到支持其教義的經文,但是那些經文真的可以那樣解釋嗎?我就質疑代罰理論,因爲沒有找到直接的聖經支持,神學家舉出的經文都必須經過教義的解釋。

聖經解釋與基督教的神學理論面質,彼此給出批評和建議的信息,對照當代文化的需要,提出建設性的意見,意義非凡。如果因爲害怕某種理論會被證明為錯誤,因而封閉思想、拒絕對話,那不是好像鴕鳥政策(躲避現實)嗎?寧願糊裏糊塗說不清道理,也不願調整解經立場,勇敢追求真理。我相信真理是越辯越明的,假如辯不明白,應該考查原因,十有八九是哲學原因,而不是數據原因。我如果已經假定1+2=4是真理,那你可能很難證明我的錯誤,因爲在我的眼中,1+2=3纔是錯誤。

系統神學假定“聖經無誤”的教義,它如何解釋不同的抄本和譯本呢?這個話題顯然根本不在他們的探討範圍之内。聖經神學在這方面就很大度---抄錯、譯錯、理解錯的可能是有的,但它仍然是我們特別的指南,不必影響我們最基本的信心。耶穌為我們死而復活,帶給我們新的生命價值觀,醫治安慰信徒被罪壓傷的靈,這是聖靈的工作,沒有什麽東西能夠奪去我們靠主更新自己、更新世界的目標。

各個時代的神學家有個將神學信息處境化的任務,也可以說就是把神學信息“翻譯”成合乎當代需要的話語,因爲在不同的時代和環境中,人的需要用不同的詞彙表達出來。如果某個時代,人人關注的是如何進天堂,那個時代的神學也回答了這個問題,那麽在另外一個時代或社會,大多數人都不關心死後進天堂問題的時候,神學家就必須回答救恩是否有轉變和更新人的現實世界的能力。福音好像一個多棱鏡,從不同的角度看就發出不同色澤的光,我們不應該僵化地以爲只有某個角度的亮光纔算是“正確”,其它角度看到的都是謬誤。

系統神學必須回答時代社會的現實需要,人們才能夠聼明白聖經所揭示的真理。聖經神學對系統神學應該有什麽幫助呢?從歷史文化情境的亮光來看歷史神學和教義發展史,將屬於某個時代的東西歸給那個時代,將上帝從聖經啓示給我們的永恒普世價值帶給我們這個時代的人。

Monday, June 18, 2012

約翰福音論人的罪

從約翰福音中搜索罪字。以下是有關的釋經思考練習題,回答時請盡量按前后文的字面意思:

1.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贖罪祭的牛、羊為什麼必須流血舍命?請參考舊約。)

2. 三17-19: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不信的人因為自己的行為被定罪,還是因為拒絕神子被定罪?為什麼?)

3. 五6-14:耶穌在畢士大池治好一個癱子,后來遇見他,對他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耶穌為什麼在醫治他的時候沒有先要求他悔改歸信?這說明神有什麼屬性?)

4. 五24-25: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不受审判),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聽信耶穌的人還是不是罪人?為什麼?)

5. 五27-29:(父)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根據24-25節,耶穌會認為怎樣的人叫做“行善”?怎樣的人叫做“作惡”?)

6. 七50-51:尼哥底母,就是從前去見耶穌的,對他們(法利賽人)說:不先聽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做的事,難道我們的律法還定他的罪嗎?(摩西律法定所有人的罪嗎?為什麼?)

7. 八7-11: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穌指出人人都有罪的事實以后,為什麼不定這個婦人的罪?他憑什麼能夠白白地饒恕他?)

8. 八21-24: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猶太人說: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盡嗎?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猶太人只要獻祭就可解決罪的問題,耶穌為什麼說他們若不信,必要死在罪中?)

9. 八34-36: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信徒是不是罪的奴僕?為什麼?)

10. 九2-3: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傳統的犯罪報應觀念有什麼錯誤?)

11. 九16-25:…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法利賽人第二次叫了那從前瞎眼的人來,對他說:你該將榮耀歸給神,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他說:他是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法利賽人根據什麼標准定耶穌是罪人?)

12. 九31:那(從前瞎眼的)人回答說:他開了我的眼睛,你們竟不知道他從那裡來,這真是奇怪!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聽他。(神常常垂聽信徒祈禱這件事說明神怎樣看待他們的罪?)

13. 九39-41: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主耶穌在這裡說怎樣的人是沒有罪的人?)

14. 十五22-24: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不認識神的人),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恨我的,也恨我的父。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什麼樣的人被定罪?什麼樣的人不被定罪?)

15. 十六8-9:他(聖靈)來的時候要向世人指明,他們對於罪,對於義,對於上帝審判的觀念都錯了。他們對罪的觀念錯了,是因他們不信我﹔他們對義的觀念錯了,因為我往父親那裏去,你們再也看不見我﹔他們對審判的觀念錯了,因為這世界的王已經受了審判。(現中修訂譯本,聖靈要向世人指明祂他們對罪的觀念有甚麼錯誤?)

16. 八46: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十八38-十九6:彼拉多三次對眾人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耶穌無罪的神學意義是什麼?)

17. 十九11: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罪是否有重有輕?神是否會把所有的罪都同樣對待?為什麼?)

18. 二十22-23:(耶穌)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這裡的罪都是眾數sins,代表行為的罪。耶穌根據什麼原則給門徒饒恕或不饒恕過犯的權利?)

Friday, June 15, 2012

轉發:王永信牧師為女傳道按牧

今天十分高興能為邱清萍傳道按牧,她是多年以前我還在中信時的同工。我看到在座一些早期的同工,想起那時我們如何同甘共苦,今猶歷歷在目。今天按牧聚會有一個特別的意義,就是我要代表(從某一個程度來說)華人教會向姊妹們「還債」。多少年來,華人教會對待姊妹的事奉,有諸多不公之處;我現今八十六歲,事奉主超過半個世紀,看到不少這種情況,現在該是時候向姊妹「還債」。

我們來看看主耶穌如何祝福和使用姊妹。

路加福音第七章36-58節有一個女人用香膏抹耶穌的腳,受到耶穌的稱許;第八章3節聖經說:「好些婦女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再看下去,第廿三、四章耶穌死了以後,一群婦女在安息日過後,預備了香膏香料要去膏抹耶穌的屍體,卻發現祂已復活了。天使第一次宣告耶穌已復活的消息,對象是一位姊妹——抹大拉的馬利亞,後來當門徒(男人)從姊妹口中聽到這個消息,聖經說「使徒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路廿四11)甚至那兩位在以馬忤斯路上與耶穌談話的門徒,耶穌責備他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廿四25)。

還有一個門徒多馬,雖然聽見其他門徒已見過復活的主,他還是不信,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約廿25 )很可惜,我的英文名字也叫做多馬,是我小時在國內唸美國學校老師起的名字,長大後明白doubting Thomas是甚麼意思,就很後悔,但証件都用了這個名字改不了,怎麼辦?我把心一橫,英文名字改不了,我就改掉中文名字吧!我原名「天惠」,此後就叫做「永信」。我不要做一個信心遲鈍的多馬,要做一個永遠相信主的人。

姊妹蒙神恩典先聽到主復活的喜訊,而且是第一個把這訊息傳揚出去。今天我們都看到宣教的重要,也看到姊妹在宣教工場上的貢獻。大家猜猜全球宣教士的人數,姊妹佔的百分比是多少?是70%!事實上,在初期教會,已有不少的姊妹被神重用,堅革哩教會有女執事非比,以弗所教會有百基拉教師,還有腓利的四個當先知的女兒,女使徒猶尼亞(羅十六7)等。保羅還在加拉太書第三章26-28節清楚說:你們因信耶穌基督,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男女在基督裡同蒙救贖,同蒙神使用。

可惜千百年來,教會受文化傳統影響,對姊妹有許多不公之處,因此現今該是時候向姊妹還債。...我要向媽媽們致敬,向姊妹們感謝。我覺得華人教會已到一個地步,該向姊妹們道歉。我現在就向在座的姊妹們道歉,(王牧師作一深鞠躬)。我特別贊同按立姊妹,我們要公開在神面前,在人面前肯定姊妹的價值與貢獻。深盼華人教會在這方面能夠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全文登載在基督豐榮團契的網站:向姊妹還債─王永信牧師在邱清萍傳道按牧儀式上的勸勉。王永信牧師是我最敬重的牧者之一,這篇勸勉令我深受感動!)

Wednesday, June 13, 2012

禱告的服事:仰望雲上的太陽



無論是住在美麗的高山,或是躺臥在陰暗的幽谷;
當你抬起頭,你將會發現,主已為你我而預備。
雲上太陽,它總不改變,雖然小雨灑在臉上,
雲上太陽,它總不改變,哈!它不改變 。

今天我到教會去參加了這個禱告醫治的聚會。這個教會的傳統是長老會,他們據説是幾個月前開始的這個不定期的週三晚間的禱告聚會。聚會使用了一套敬拜禮儀,周圍點著不少大小蠟燭。牧師作了一番解釋,隨著一聲鈡響,各人默禱開始了這個聚會。然後讀一組開場的啓應文,顯明大家來參加禱告會的目的是服事主:

We come in this service to God, 我們來參加這個向神禱告的服事,
In our need, and bring with us the needs of the world. 帶著我們的需要,帶著世界的需要
We come to God, who has come to us in Jesus, 我們來到神面前,因祂在耶穌裏找我們
and who walks with us the road of our world's suffering, 他在世界苦難道上與我們同行
We come with our faith and with our doubts, 我們帶著我們的信心,也帶著我們的懷疑,
We come with our hopes and with our fears. 帶著我們的盼望,也帶著我們的懼怕來。
We Come as we are, because it is God who invites us to come, 我們來,是因神邀請。
And God has promised never to turn us away. 祂應許決不撇棄我們。

唱詩之後,有人預備了不少小紙條,還有鉛筆,請你把自己的禱告事項寫下來,寫多少都行。牧師拿了一個碗大的容器,每人把所寫的紙條放入時,可以分享其中一些,也可以不分享什麽。我覺得這很周到,因爲誰都會有些事情是不容易分享的。這樣的禱告大家完全沒有分享給人聼的壓力。大家默禱時,那些紙條就用火燒了,火焰向上,象徵著大家的禱告達到神的面前。

之後互相代禱,也是完全靜默,一個一個輪流跪在那裏,大家都按手在他/她身上,一分鐘以後牧師用油在這人額上畫十字,大家都要齊聲說,“God to enfold you, Christ to touch you. The Spirit to surround you”,意思願父神擁抱你,願基督觸摸你,願聖靈環繞你。很奇妙,我感到主就像那雲上的太陽,祂把我也帶到了雲上。我相信主垂聼了我今晚所有的禱告!

Sunday, June 10, 2012

救贖論的難題:贖價付給誰?

我上個月曾寫過一篇“是贖罪祭還是咒詛”一文,分享對彼得前書二章21-24節和加拉太書三章13節的研經默想筆記。我的結論是耶穌替我們死這件事,完全可以從獻上自己為我們的贖罪祭這個角度來理解,不必引入“受上帝咒詛”一說。因爲説到底,是那些釘耶穌十字架的猶太人想要咒詛他,不是父神。父反倒把他們的咒詛變成了萬民的祝福。

本篇是對馬可福音十章45節的思考--主耶穌為了説明門徒必須跟從自己的榜樣作僕人領袖,提到自己將要捨命贖罪的事: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神學家們對這句話的意思有不少討論,首先是贖價付給誰的問題。付給魔鬼嗎?一個理論說人都在魔鬼手下,比如淪爲他的奴隸,上帝付贖價把人買囘來。後來有些人說豈有此理,上帝是造物主,在魔鬼之上命定一切,何需付出昂貴的贖價給他?上帝只要發令,魔鬼就必須放人!那麽應該怎麽解釋呢?另一個理論叫做“代罰”說:由於人類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祂已經把我們定了死罪,人人都該進入地獄的永火。但基督耶穌既向父神付過贖價,就從祂手中把信徒的性命贖出來。

代罰理論把父神先抹黑--祂是那樣兇惡可怕還好祂有個兒子替我們開脫罪責。最大的問題是它沒有聖經根據:舊約裏的贖罪祭牛羊鴿子從來沒有被描述為代替人受罰,獻祭禮儀的目的也從來沒有解釋為消除上帝的忿怒。在福音書裏,耶穌所啓示的天父形象一向是樂意饒恕,而不是忿怒定罪的神,怎樣理解“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呢?難道不能用猶太人所了解的贖罪祭羔羊,來説明所需要的潔淨禮?耶穌捨命為我們鋪設一條來到父神面前的路,這個代價何其昂貴!爲什麽需要把父神對仇敵的忿怒扯進來呢?

事實上Collins博士指出,啓示錄五章9節反駁了這個理論,因爲是被殺的羔羊把人買回來歸給父神,而不是從父手中把人贖出來:他們(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對寳座前的羔羊)唱新歌,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父)神

語言這個東西有時候你不能太照字面來理解。不用説太陽“升起”或“落下”的説法追究起來不合科學,連“總是”或“從來不”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我們都用得不正確。越來越多的哲學家和聖經學者都同意,形容和誇張是閃族語言文化的特點。當耶穌說“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云云,他豈是真的指示你挖掉一只眼呢。當耶穌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我們無法按字面真正去找肉身的基督。

“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意味著付出一個昂貴的代價,來救贖人脫離這個叫作“罪”的狀態,因爲住在這個狀態裏無法親近父神和得到祂的悅納,正如在舊約時代人必須先獻上贖罪祭,方可得潔淨、歸耶和華為聖、或來到祂面前供祭司職分。現在我們說一個人爲自己的某個錯誤“付上”了代價,意思並不是說真有什麽人收了這人的錢財等等,只是這人用他的錯誤換取了某個結果的意思。

So far 我認爲代罰理論(penal substitution theory)是講不通的,白白將父神抹黑,違反正統的三一論,攔阻信徒親近父神,有違耶穌降世召人歸回父神家園的使命。我們理解耶穌為我們死,只要從傳統的獻贖罪祭角度來理解就好,不需要發揮成“替死”。耶穌獻上自己為我們衆人的贖罪祭,一次永遠地為我們成就了救贖,是父神的主旨和恩典。

Friday, June 8, 2012

PPT分享:上帝與你同在!

God Is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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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套很美的PPT,一個友人用電郵傳給我看。我爲了方便分享,把它上傳到我的PPT分享網站。願您也受到安慰和鼓勵!(If you can't play it, please click the "God is with you" link to watch.)

Slide 1: 無所不在的神

Slide 2: 是否曾有衝動想為心上人刻意做些甚麼?
Slide 3: 那是上帝的耳語。

Slide 4: 可曾感受到在你身邊或擦身而過的人帶著孤獨與哀傷的情懷?
Slide 5: 那是因為上帝選上了你。

Slide 6: 是否曾經歷過你正思念著親人或久未謀面的好友,他或她卻突然現身跟前?
Slide 7: 那是上帝的安排,因為那不會無緣無故的發生。

Slide 8: 你是否突然得到令你驚喜的大禮物,但它是你不曾期盼過的東西?
Slide 9: 那是上帝, 因為祂瞭解你心裡最深層的秘密。

Slide 10: 你是否曾經面對困難一籌莫展之際,一回眸間,靈感將答案如陽光般呈現在眼前?
Slide 11: 那是上帝不時地接過我們的問題,幫我們找到答案。

Slide 12: 你是否曾經歷靈魂墜入哀苦深淵之際,一瞬間一股平和之氣瀰漫全身,因為心中已被注滿了愛?
Slide 13: 那是上帝將你攬入懷中撫平你的心靈。

Slide 14: 你是否曾經面臨極端困境而有尋死念頭時,一瞬間,你能鼓起勇氣找到答案 充滿著活力與希望繼續人生旅程?
Slide 15: 那是因為上帝不時地在我們身邊,用祂的愛伴隨著我們走出我們人生旅途的每一步。

Slide 16: 有上帝引領我們時,事事都會好起來!

Slide 17: 你認為這個訊息是無意間發給你的嗎?
Slide 18: 那是上帝觸動了我的心。

Slide 19: 祂點醒了我,不是因為你是我的朋友,而是因為在祂和我眼裡,事實上你是最重要的。
Slide 20: 讓上帝也能接觸到你的心,讓你感動而分享這個訊息,

Slide 21: 將這個訊息傳給你的家人、朋友、和你熟識的人
Slide 22: …因為我們都必須要知道,上帝常常都與我們同在!

Slide 23: 讓我們與每个人分享上帝賜予我們的愛。
Slide 24: 榮耀歸於上帝!

Slide 25: 感謝你,我親愛的主!

Wednesday, June 6, 2012

保羅介紹父神的屬性

從保羅書信中搜索“父”字,想要看看他如何介紹/提及父神的屬性,你猜怎麽樣?會像系統神學那樣,把祂描述成非要刑罰罪惡不可,絕不白白饒恕的“公義”屬性嗎?我找不到。我找到37筆資料,其中35筆是寫父神,全都是美言。(關於神的忿怒的經文搜索和研究請讀另外幾篇文章:神忿怒的對象是對祂的仇敵為何與父神不親等等。)

父神常常和基督並排,一起是我們祝福的源頭:願恩惠、平安從我們的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這是標準的祝詞了。

保羅對父神最醒目的描述是什麽呢?當然有“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6)這類的話,但我感到最突出的是:祂是發慈悲、賜安慰和盼望的神!

羅十五5: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

林後一3:願頌讚歸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就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

帖後二16-17:但願我們主耶穌基督和那愛我們、開恩將永遠的安慰並美好的盼望賜給我們的父神,安慰你們的心,並且在一切善行善言上堅固你們。

你如果仔細讀以弗所書的敬拜頌讚詞,祂實在是體現良父向兒女的心腸,包括賜給各樣的屬靈福氣,揀選我們,將我們分別為聖,愛我們,定意讓我們借著基督得兒子名分(即成爲神的兒女),父神的恩典實在榮耀:

弗一3-6: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

連基督的流血救贖(獻上自己為我們的贖罪祭)工作,都是照著父豐盛的恩典,不是基督自己的意思。好多人都以爲聖父必須裝扮白臉,定罪我們,然後派自己兒子裝扮紅臉營救我們,但聖經裏實在沒有那個説法,有的話歡迎您找給我看。

弗一6-7:這恩典是祂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父神)他豐富的恩典。

另外保羅總是教導我們把感謝歸給父神,他自己也這樣做。我尋找保羅感謝主耶穌基督的經文,只有提前一12。

西三17:無論做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

弗五20: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

西一3:我們感謝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常常為你們禱告…

榮耀也要歸給父神:

腓四20:願榮耀歸給我們的父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加一4-5: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但願榮耀歸於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提前一17: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我們平時唱詩歌“榮耀歸主名”,意思是歸給歸給父神嗎?呵呵,好像是歸給基督嘛。另外我也搜索了保羅書信中神的“公義”,神要在祂“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照著各人信或不信的行爲報應各人(羅二5-6)。至於信徒還有罪呢?他們受苦並不解釋為神的刑罰,因爲神的公義就是祂守約施慈愛的本性:

帖後一5-8:這(你們受苦)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

保羅還引用了大衛悔罪時說的一句話來説明上帝公義,他向神說: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羅三4)...大衛接受先知約拿單帶來的責備,於是讚美神的公義,當然不是因爲受到刑罰,乃是因爲受到警告,有機會回頭!“神啊,你是拯救我的神;求你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我的舌頭就高聲歌唱你的公義”。請看,上帝的饒恕才顯出祂的公義!他深信神不輕看憂傷痛悔的心,感到多虧神來責備,於是說,就隨你的美意善待本王吧(詩五十一17-18)。

大衛對神全然的信任,信任祂的良善,是我們的榜樣,怪不得他合神心意。

Saturday, June 2, 2012

環境與人的素質

我決定每天花點時間走路,一來鍛鍊身體,二來休息大腦。走路時可以觀察思考很多問題。

我住在Cupertino的時候,鄰舍環境很乾淨,各家在園藝上花的資金和功夫不同,但是你在街上走基本上看不到丟棄的紙頭、飲料包裝、塑料袋什麼的。現在搬家到San Jose,環境是很不相同的。街上當然基本上還算清潔,不然我們恐怕就不會買這裡的房子。但是早晨出去散步才知道,很多人家都不太介意前院有一點垃圾丟在那裡。這家圍牆草叢裡丟個塑料水瓶,那家草地上有兩塊破紙盒板,有的門前人行道上被人扔了紙巾,他們怎麼不撿一撿呢?怪不得這一區的房子便宜。

我所住的小區有個物業管理委員會,每月從各家收一百多塊錢,其中撥出錢來專門僱人負責園藝和木障維修。起初還覺得有點太貴了,現在看著前院的花草,專業園丁弄得確實不錯,而且環境整潔。但是我散步經過近鄰,美國人顯然沒有街道委員會之類的機構,沒有人督促環境衛生,都是靠自覺。即使有人定期開車掃街,人家恐怕也不會下來到草叢和人行道上撿垃圾。就在我家不遠處,有一家的圍牆外面特別髒亂,好像個垃圾場,那些野花野草都不漂亮了。這家人家住在街區的拐角處,從另一條街看還挺乾淨,可拐過來七、八尺遠就開始丟滿了垃圾,看不順眼的地方一共二十幾尺長,其中有十幾尺圍障,還有一些樹叢。反正他們從家裡看不見那些垃圾,也許這條人行道不算在他們的物業之內。

因為旁邊是一個小學校,我猜想也許孩子們天天路過,每天丟一點東西,日子久了就成了這樣。我決定挽起袖子,把那個“垃圾場”清理一下,也算是為我自己的緣故。於是前幾天我帶了一個塑料袋和一副手套,把那個地方的所有垃圾都撿乾淨了。有一個人路過,還特意和我打了個招呼,感謝的意思。我在那裡正清理的時候,那家人家有個人出來院子裡看看,是個墨西哥年輕人,也許他覺得奇怪,我在這裡做什麼。我並沒有和他打招呼,因為活兒已經幹完了,我就轉身離開了。可惜今天我又路過那裡,看見那個地方又變得和我沒有撿之前一樣的髒亂了。

昨天半夜我聽見附近有幾聲爭吵/叫喊。今天清早我把窗戶打開,坐在電腦前寫東西。忽然聽見鄰居家裡傳來的噪音,一個女人一聲聲的哀叫,也聽見一個男人在低聲說話。這個女人顯然正在受虐。因為窗戶是敞開的,我感到非常不舒服。我沒有站起來調查是哪一家傳出來的聲音,我懷疑是那個常常站在隔壁院子裡打電話的男人,聽來是位高科技人士,sounds professional,但我沒有看見過那個後院有女人出入。另外一家近鄰有個講越南話的女人,年紀老一些,有天晚上我曾經敲她的門想要問一件事,卻沒有人應門。總的說來我不認識這些鄰居,也不瞭解他們的生活。也許我應該花點功夫設法認識他們。我想到報警,可是我不知道那個女人,她時常忍受這樣的肆虐?還是一會兒就離開?她完全可以自己報警,也可以在警察來調查時裝作若無其事。也許下次再聽見這種聲音就打電話抱怨噪音,同時指明可能有虐暴罪行。

有些人忍受不健康的人際關係,以為是正常。有些人缺乏社會責任感,不以為有問題。如果一個社區這樣的人很多,又沒有人希望改進,那麼大家營造出來的大概就是一個不太舒適的環境。我現在居住的San Jose東城區表面看起來還算好,大家文明有禮,但比較起來Cupertino似乎好很多。那裡的人大都重視孩子的文明教育,我們專門為了好學區而搬到那裡,怪不得地皮和房子都那麼貴。但是我不知道,假如我們住在中國人自己集中居住和管理的社區,我們能夠建立出怎樣的環境?

也許好的環境能培養出責任感,我孩子小的時候我領她們回國探親,她用小手拿著從冰棒上剝下來的紙到處找不到垃圾桶,不肯丟在地上,其實滿街都是瓜子殼和紙頭。但我的問題是:沒有責任感的人如何能建立好的環境?教會環境也類似,一群原本對他人缺乏憐憫同情心的人希望建立一個彼此友愛與關懷的環境,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