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31, 2011

耶穌談論罪奴得釋放

我曾經翻譯過一篇文章,討論基督徒到底是已經罪得釋放還是仍受捆綁的問題。討論那個問題是因爲有的基督徒根據羅馬書第7章辯論,說基督徒仍然受罪性的捆綁:“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他們不肯讀下一句:“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如果基督徒仍然必須受罪的捆綁,那福音還有意義嗎?

今天我默想耶穌親口說的話:“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8:34-36)。耶穌是回答那些好像願意信他、自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卻感到從來沒有作過別人的奴僕的猶太人。他到底是什麽意思呢?福音的大能到底表現在什麽上面呢?

“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這句話的希臘原文直譯是:every one that doing the sin, he is the slave of the sin,意思一切不住地犯罪的人就是罪性的奴僕.,因爲其中的現在分詞含有連續不停的意思,the sinning ones。耶穌說總是犯罪的人不永遠住在家裏,只是偶爾來家裏作客,只有兒子(the Son)永遠住在家裏。神的兒子永遠住在神的家裏和我們有什麽關係?祂要把我們帶囘祂的家,讓我們永遠住在那裏!既然奴僕不永遠住在家裡,耶穌只有一個辦法:把我們釋放,叫我們自由,不再作罪的奴僕。--但是,這需要你我的信心。

信心的關鍵在於改變自我觀,自我觀其實就是身份(Identity)。保羅在羅馬書裏用了希臘羅馬文化時代的高級知識分子語言,論證信主以後自我觀的轉變,看自己向神活,向罪性死云云。用中國人能夠明白的大白話說,就是基督徒必須相信自己是從裏到外換了一個人:原來是市井小民,現在被國王接納為皇家尊貴兒女,天天不能再閒逛惹事,倒要在與人交往時改掉一切惡習,預備、學習好繼承管理王族產業。人若不能從心底改變自我觀,相信神的兒子已經釋放我們自由,行事爲人就不可能感受到自由。我們每個基督徒都相信自己是真自由了?願你感受到這個自由!

1 comment:

  1. 我们北美的华人教会大多数都是很传统、很保守的。我不是說咱們的信仰不正确,可是用很笨的辦法(用西人的辦法,用100年前的辦法,用地獄吓唬人的辦法)傳講福音,不回答現代人的需要,好像耶穌對現代人没有答案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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