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31, 2012

稱義應該理解為被神接納

中國人很看重和誰一起吃飯的,因爲表現出自己的身份地位,和領導或重要人物一起吃飯面上有光,是可以吹噓的,和沒有身份的人在一起吃喝會遭到貶斥,稱爲“交狐朋狗友”或者“鬼混”。

假設咱們倆人在一起吃飯,是主耶穌付賬,所以不存在彼此之間誰做東、誰領情等等問題。又假設您是中國出來留學、成爲工程師,而我是個黑人,打工仔。所以我知道,你是相當開放和接納的,接受主内一家、彼此和睦相愛的福音真理,對我這個黑人朋友一點都沒有排斥,和你在一起我也不感到拘束,感謝讚美主!

忽然間,一個人從旁經過和您打招呼,他斜著眼看看我,用我所不懂的中文和您說了幾句話。您沒有介紹我認識他,也不和我打個招呼,就站起來和他出去了。這還不說,隔了一會兒,我看見您二位坐在另外一張桌子上,叫了飯菜,一邊吃一邊談笑風生,卻不再理睬我了。我有很多疑問。您爲什麽忽然把我撇了?我感到那個人不友好,可是他顯然是個對您很重要的人物,可您爲什麽不和我打招呼解釋一下呢?

朋友,保羅在加拉太書中就描寫了這麽一個場景,彼得和一些猶太人基督徒,爲了某種面子,對外邦人基督徒表達出很嚴重的排斥拒絕姿態。那時候耶路撒冷的大公會議尚未召開,有些猶太基督徒認爲神揀選一些外邦人歸信了猶太人的彌賽亞王,這很好,但是他們還要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才算數。於是有幾個信徒起來,到各個外邦人教會去,吩咐歸主的人都遵守摩西律法。也許他們認爲自己是在傳一個更加完整的福音。

二章11-14節:磯法到了安提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接下來保羅用了差不多兩章半的篇幅,解釋爲什麽這種不接納的姿態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外邦人歸服彌賽亞不在於行律法,神已經接納了他們,正如猶太人歸服彌賽亞不在於行律法,乃是在於信心,是上帝的恩典讓人“稱義”。猶太人基督徒絕不可以用摩西律法強迫或排斥外邦人基督徒,大家必須在主裏面用愛心互相服侍,因爲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句話之内了(五章13-14節)。這件事最重要的神學結論不是別的,是“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六章15節)

由於保羅用“稱義”這個動詞來表示被上帝接納、歸入祂自己子民這件事,而很多人都不太懂“稱義”是什麽意思,於是都看神學家的著作,看解經書,以爲保羅在對加拉太人講什麽抽象的教義,叫做“因信稱義”。但我現在終于看明白了,“稱義”與其用法庭詞彙解釋為“被宣告為無罪”,遠不如解釋為關係上的“與神和好”或“被神接納”來得清楚。我前次寫過一篇“稱義決不止於赦罪”,這算是續篇。

讓我們來逐一檢查加拉太書有關“稱義”的用法,把“稱義”換成“被神接納為與聖約有份的子民”,看看前後文是否講得通。事實上現代中文譯本很不錯,把“稱義”翻譯為“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我採用釋義法(paraphrase)來復述加拉太書的有關經文,若有不當處歡迎指教。

要麽強迫外邦人接受摩西律法,要麽排斥他們在聖約以外,這做法爲什麽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呢?保羅這樣解釋福音的真理。15-16節: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沒有律法的罪人,都知道人被神接納、於聖約有份不是因行律法,乃因信耶穌是彌賽亞王。所以我們也就信了,好因信被神接納。我們不是因行摩西律法而被神接納為子民,因爲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能夠因行摩西律法而被神接納為子民。

17-18:如果我們這些尋求在彌賽亞王裏被神接納的人還發現自己犯罪,怎麽辦呢?難道彌賽亞王容許我們犯罪?絕不是!我們若想要再靠律法求神接納,就是證明自己是破壞了律法。20-21我因信神的兒子彌賽亞王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獻上了贖罪祭。我不拒絕神的恩典,被神接納為子民若是藉著律法,那彌賽亞王就不必死了。

在第三章開始一段,保羅證明加拉太的外邦信徒受聖靈不是因爲行律法,乃是因爲聽信耶穌是彌賽亞王的福音。…7-10節:所以你們要知道,凡以信心為重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聖經早有預言,神要叫外邦人因信成爲神的子民,就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心為重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樣得福。而以行律法為重呢,要受咒詛,得福無份,因爲經上寫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去做的,都與亞伯拉罕的約無份”。

我把“咒詛”翻譯成“與亞伯拉罕的約無份”,是因摩西五經中的“咒詛”就是失去神的同在和保守的意思,諸如挪移鄰舍地界、使瞎子走差路、欺負弱者之類的人,都“必受咒詛”(申二十七17-18)。您看出保羅時代那些勸外邦人守摩西律法的猶太信徒爲何有那麽熱心了嗎?因爲他們以律法為根本。但是保羅繼續寫11-14節:沒有一個人靠著行律法被神接納為子民,這是明顯的,因爲經上說“被神悅納、與祂有好關係的人必因信得生”。律法不看重信心,只看行爲,但彌賽亞王為我們受了律法的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怎知彌賽亞王受了律法的咒詛呢?他是為我們贖罪的羔羊。有經上的話為証,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這耶穌釘十字架的事卻叫亞伯拉罕的福,因此可以臨到外邦人,使人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了。

保羅接著解釋亞伯拉罕之約的應許,他說這應許是指向彌賽亞王的。並且神是先立約,後來才頒佈律法給亞伯拉罕子孫的,所以律法絕不能廢掉約。爲什麽要頒佈律法呢?是爲了讓大家知道過犯,好像圈住了,看守起來,直到真道顯明出來。三章24-25節:律法好像帶領孩子走到教師那裏去的師傅,引我們到彌賽亞王那裡,使我們因信神的兒子而得以被神接納,承受亞伯拉罕之約所應許的福份。現在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因爲彌賽亞王的真道要救我們脫離捆綁,給我們自由。

第四章解釋基督徒如何不再像是奴僕了。第五章1-4節:彌賽亞王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堅守所信的,不要再被律法的軛轄制,因爲律法的軛就是奴僕的軛。千萬不要因爲受到壓力就去受割禮,因爲凡是想要靠摩西律法得神接納、承受聖約應許的,就是與彌賽亞王切斷關係,拒絕神的恩典了。

如此讀來,加拉太書目的是要宣告彌賽亞是王(基督),信他就被神接納,進入神的新的自由國度,好像以色列離開埃及為奴之家一樣。福音就是神接納歡迎猶太人和外邦人,凡信彌賽亞王的人都與亞伯拉罕之約應許的福有份,眾信徒都有聖靈同在引導,應是用愛心彼此接納、彼此服侍的一群。

加拉太書是寫得最早的書卷之一,甚至早於福音書。這是保羅傳給外邦人的福音,假如我們能夠放下抽象教義的眼鏡(稱義就是法庭宣告無罪,得救就是將來進天堂)來讀,這福音與福音書裏面的福音相當一致嘛。

Wednesday, May 30, 2012

加拉太書中的“福音”是什麽?

本文摘譯自N.T.Wright的文章Gospel and Theology in Galatians,原載於由L. Ann Jervis 和 Peter Richardson 1994年出版的紀念Richard N. Longenecker專集《保羅書信中的福音》(Gospel in Paul)。

一、引言

“福音”這個字有很複雜的來歷。你會看到,在第一世紀的時候,它可以指一個人口頭為皇帝宣告的信息,也可以指記載拿撒勒人耶穌事跡的書卷。後來到了我們這個時代,這個字有時候用來指某種特別信息的宗教聚會(福音大會),有時又用來形容特別可信的知識道理(福音真理)。現在很多基督徒讀聖經的時候,從來不問這個字是什麽意思,而是假定自己已經了解--他們從自身的處境已經知道“福音”是什麽意思,所以保羅或其他聖經作者談論“福音”時一定也是同樣的意思。

問題是,儘管聖經中顯然有很多難以理解的概念,讓人不得不參考解經書和辭典,很多人卻根本沒有認識到他們讀經的困難是在哪裏。就像C.S. Lewis說的,“我們只是遇到難解的經文才參考解經書,可是有些經文看來很容易懂,不必參考其它資料,但其實並不容易懂”。無論是在學術界還是教會,學問研究的目的是要讓教會了解,一些通常的神學假定是有弱點的,我們應該問一些沒有問過的問題,看是否可能有其它的解釋。

爲了了解“福音”在加拉太書中間的意思,我們必須回到一個老問題上面:這個詞是從哪裏來的?保羅和他的讀者聽到這個詞的時候會有什麽聯想?我認爲我們回答這兩個問題的時候,一直錯誤地以爲兩個答案是互相對立的,但進一步仔細檢查你會發現這兩個答案原來是匯合的。如此我們就可以考察加拉太書中的“福音”這個字,用保羅和他聽衆的耳朵來辨別這個字的細微含義。如此我們就可以了解,這封信所強調的東西,是我們一向不怎麽注意的東西。

二、是以賽亞的信息,還是關於皇帝的昭命?

[Page 4] 我們讀新約書信字句的時候,應該怎樣理解當時的語境呢?對於保羅來説,到底他的“福音”是以賽亞先知在40-55章所預言的,彌賽亞王來拯救,還是宣告皇帝降生或登基的昭命呢?我認爲把兩方面對立起來是錯誤的。多年來我們的新約研究爭辯被誤導,就是以爲這兩樣不相容。

宗教歷史的研究有個問題,追究一個詞是怎麽來的,不如探索這個詞的意思往哪個方向發展。現在我們知道,第一世紀的猶太人和希臘人並非住在一個彼此隔絕的世界裏,不僅如此,以賽亞的信息正好是耶和華作王,各種偶像退位的信息,是以色列得勝,巴比倫敗落的信息,是偉大僕人帶來公道和平的信息。所以,正當異教的神和世上的掌權者以爲得意的時候,以賽亞的信息帶來衝擊挑戰。

三、神與彌賽亞,以及加拉太書中的福音
[Page 5] 研究保羅神學時有兩個因素我們往往忽略,但是在這裡非常重要。第一,保羅的福音信息是關於真神假神之爭。第二,保羅的福音信息是關於以色列真正的王彌賽亞,他也是世界的王。在兩種情況下,“福音”對猶太人都是好消息;在兩種情況下,“福音”面對的都是這世界的主和這世界的神。

四、結論和反思

[Page 11] 我非常簡要地介紹了解讀加拉太書中“福音”的一種方式。我覺得這種方式比起現有的宗教歷史背景法或者名詞内容解釋法更加受用。這就產生了幾點可供反思的結論,我在這裡分享三點。

首先,保羅的“福音”概念相當整全,遠遠超過各種分析解釋的福音,像爲什麽這福音會引起反對,甚至遭到瘋狂的抵擋。這福音給各人一種新的宗教生活方式,並不怎麽危險。人們覺得它可怕,激烈地反對,是因爲它對社會的世界觀和生活提出了挑戰。這不僅是在第一世紀的小亞細亞,在當今西方的基督徒世界也是同樣。十字架的信息是什麽呢?正如保羅痛心指出的,在猶太人為絆腳石,整個福音對外邦人也是絆腳石,邀請他們放棄慣常對偶像和皇帝的擁護,來擁戴這位猶太人的王耶穌,不容易。那種以爲早期傳講福音沒有涉及什麽政治的想法,我認爲,是我們把現代西方的私有化基督教投射到保羅時代了。

其次,如果我們這樣來讀加拉太書,我們會發現這封信的思想更加連貫和通順,也就是說整個的保羅神學思想更加連貫通順。現在的保羅研究搞得好像兩派,一派用“盟約”的字眼,另一派用“天啓”的字眼來辯論。因爲我強調保羅神學中“盟約”的重要性,比如我現在這篇文章,我相信保羅的盟約神學是神啓示的,但反過來說也行。

對“天啓”的正確理解不是耶穌來破壞一切,從而迎來嶄新世界,乃是新的創造闖入了舊的世界。保羅在加拉太書一開始的時候說到這位真神“要救我們脫離罪惡的世代”(一4),然後在信的結尾提到什麽受割禮或不受割禮,只有新造的人是最重要的(六15)。可這幅廣大的天啓異象,與正確理解的盟約神學決不衝突,至少與保羅的盟約神學看沒有衝突。保羅對以賽亞的話非常熟悉,當真神在歷史上實現祂對以色列的應許的時候,就迎來了那個新世界。正如哥林多後書3、4、5章的思路,那裏3章的新約由4章受苦的使徒來傳揚,帶來了5章的新造。這真神的福音,是彌賽亞耶穌來宣告的,真正的“啓示”已經在彌賽亞耶穌復活的時候就賜下了,但是只有透過亞伯拉罕之約(加3-4章),這個事件及其意義才真正顯明出來。新的世界透過福音啓示給我們,不是要把盟約本身抛在腦後,而是要把那些“屬律法的”抛下,他們不再與聖約的應許有份。

第三,我這樣理解加拉太書中“福音”的意義,也許可以解釋保羅所講的“福音”與早期教會的福音是什麽關係。我們現在知道四卷福音書寫得比加拉太書還晚,具體的歷史演變是另外的話題了。我們一旦確立了保羅所強調的重點,就不必再奇怪保羅的“福音”爲什麽和福音書的“福音”講法不同。如果保羅是在向人宣告一個新的、歷史上從未有過的、宗教或從未聽聞的得救途徑,而福音書是想把這個超越歷史的事件寫進歷史,那麽我們可以說保羅的“福音”就是指真神成就祂的應許,差遣彌賽亞死而復活,迎來了新的世界體系,呼召所有拜假神者歸向自由,擁戴新的主。如果保羅是傳這個“福音”,那麽馬太、馬可、路加、約翰的福音信息就和他相當一致了。馬可的耶穌說,“日期滿了(時候到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這不是與保羅的“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云云相當合拍嗎?

Sunday, May 27, 2012

轉發:看不見基督印記的基督徒

這個無名氏基督徒反思了他信主的障礙,我相信對很多人是個很好的鞭策:

怎樣的人是基督徒呢?基督徒意味著讀聖經並祈禱嗎?意味著自稱信耶穌嗎?意味著記住了許多教義嗎?意味著禮拜天來到教堂,奉獻金錢,並唱詩聽講道嗎?意味著他們受洗,並勸人相信耶穌嗎?我覺得似乎必須包含這些,但僅這些又似乎不足。基督徒生活中到底有什麽東西,能使世人一看就知道這人是基督徒呢?

1. 那生命中沒打上基督印記的基督徒,怎能影響非基督徒使之願意成為基督徒呢?

一九九一年秋到美國後不久,我就參加了教會的活動。最初,基督徒給我留下的印象又美好又清新。他們看起來熱情、虔誠、有禮貌、有愛心、有信仰。這種新生活, 一時間深深地吸引了我。但隨著觀察的深入,我越來越懷疑,我最初所見到的一切不過是表面現象,是在教會這種特殊的公共場合所作的特殊應酬,是對世人表演的宗教遊戲。這種宗教遊戲看得越多,我對它就越不感興趣,就越反感這些人向我宣講的那些教條,就越確信他們是在那裏自我麻醉、自我安慰,自我欣賞。

我反省自己,是我太刻薄、太偏激、太理想化了吧?我不否認這些。但與基督徒相識後,我的刻薄和偏激加深了,這也是事實。我只是想知道,這些基督徒真的認耶和華為天上的父嗎?當他們說自己相信耶穌時,他們是相信一套原理,或美好的理想,或崇高的道德榜樣,還是又真又活的主?他們真的遇見了他們所說的主了嗎?若沒有,他們何苦自欺?若遇見了,為什麽很難發現主耶穌在其生命中留下什麽標記?

那生命中沒打上基督印記的基督徒,怎能影響非基督徒使之願意成為基督徒呢?

2. 我希望基督徒不要打著耶穌的旗號,讓我失去對耶穌的希望!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一2021)這段話使我明白了基督徒到底意味著什麽:即基督徒活著就是基督。基督是他們的主,他們是基督的兒女;基督使他們新生,使他們變得越來越像基督。他們透過他們的新生命而彰顯基督的名,使之得到榮耀。

從理性上,我認為我的推論是正確的。但從我的經驗出發,我又覺得保羅的話是無法實現的理想,或是只適於他一個人。連許多基督徒也這樣認為。實際情況確實如此。在許多基督徒的生命中,我很難發現基督在裏面活著。與這些基督徒接觸的時間長了,就發現他們並不像我最初想像的那麽純潔、那麽高尚、那麽有愛心,他們的生命與世人沒有什麽原則性的區別。

對此,有的基督徒解釋說:基督徒也要食人間煙火啊,這當然不錯。但我不明白,當他們房子唯恐不大,車子唯恐不新,薪水惟恐不高時,他們心中的主是耶穌嗎?那個他們想像中的基督能在其生命中作什麽主!我最鄙視的就是這種信仰上的虛偽與廉價!打著耶穌的旗號,理直氣壯地追求世俗世界的價值目標,居然還自我感覺良好。

其實,盡管我不信耶穌,但在心靈深處,我還是為基督徒留下了一個崇高的位置,我堅信:一個真正信上帝的人,一定是善良無私的人,心地純潔的人,言行一致、表裏如一的人。我之所以對基督徒期望這麽高,這與我的生活經歷是分不開的,在中國大陸生活了三十多年,好聽的口號、理想,我早聽夠了。言行不一,表裏不一,對人一套,對己又一套,這樣的人和事我看到的也太多了,早就看夠了!我的失望已太多,我不願再失望!

我並不願強人所難,基督徒無力在我心中燃起火熱的希望,我不怨他們;我只希望,他們不要打著耶穌的旗號,讓我失去對耶穌的希望!那是人最後的一線希望,對道路、真理、生命的希望,若失去這希望,留給人的,只有永恒的絕望。

3. 基督徒啊,如果你不愛我,你可以隨便向我傳什麽宗教,但不要傳福音,不要對我說上帝是愛。

在與基督徒的交往中,我渴望他們能理解,他們關心我去教會,參加家庭聚會,討論基督教教義,這對我雖有必要,但遠遠不夠。我不願意他們只是關心我信教,而不是我這個活生生的個人,這個有七情六欲,在生活的痛苦中掙紮的凡夫俗子。我常想對他們直言:當我饑餓時,你不能只告訴我若信上帝一切都會有的,但卻不與我分享你餐桌上的面包;當我乾渴時,你不能只告訴我耶穌是生命的活泉,卻不肯花點時間聽我傾訴心頭的苦悶。你也不必例行公事地匆匆地為我禱告幾句又匆匆離開。這祈禱太虛偽,我不信上帝會聆聽。

也許我太敏感了,我正是在教會中感受到了人間最可怕的冷漠,心的冷漠;而這冷漠的心,竟與信心十足地相信自己已被拯救了交織在一起,竟緊緊地裹在神聖的話語和可愛的微笑之下!在教堂中,基督徒微笑地對我說你好,還握我的手。這熱情幾乎使我心中的三尺寒冰開始溶化,我有時真有點沖動,想和他們說說心裏話。但是,他們已完成了聚會結束前例行的問候。他們很忙,走了。我木然了。

經驗告訴我,如果我耐心等待,下次聚會中,我還會享受到這幾分鐘的例行關懷。不過,在兩個周末之間,我必須忍受被遺忘的宿命。基督徒在理論上不會否認,拯救我的靈魂,這任務十萬火急。但他們是不是真的把這當作一回事,我就不知道了。所以,他們的微笑和問候,使我覺得好像是店員歡迎我到超級市場購物一樣。

盡管我在教堂和家庭聚會中與基督徒爭得很激烈,但我並不像我外表裝的那樣堅強、固執、豁達。我心裏渴望基督徒的理解、關懷和真誠的愛,但我嘴上不願意直接說出來。那種超俗的關系,我盼望它會自然而然地發生,但不會乞求它。我不願意僅僅在某個星期六、星期天成為基督徒關心的對象。更不願意我的存在,只是為了滿足他們的宗教感,使他們覺得自己關心人了,為上帝作工了!

我個性的一大缺點就是有時太偏激了。但目睹基督徒像推銷商一樣推銷上帝,雖然我盡力克制自己但還是難以心平氣和。他們說,只要你口承認(耶穌為主),心相信(基督從死復活),就能得救。他們把接受耶穌賜給的救恩,換成了接受一些教義,好像只要人承認那些教義,就成為 神的兒女了。這種說教對我沒有任何吸引力。我不信,相信耶穌就像買人壽保險一樣,買了,就有了進天堂的門票。今生的好處占全了,來世的便宜也少不了。天下哪有這樣便宜的好事!

但是,基督徒如果用耶穌的慈愛,關心、理解世人靈魂中的苦惱和掙紮,用愛服事他人,什麽鐵石心腸能不為之融化呢?(全文可從七千的新浪博客閲讀。)

Friday, May 25, 2012

摩西律法中的 ransom

我們都知道和相信主耶穌是我們的ransom,是天父上帝付出的代價把我們帶囘祂自己的家。Ransom 到底是什麽意思呢?基督教有一個神學解釋是:人因爲犯罪上帝不能白白饒恕,祂必須刑罰,所以聖子降世為人,替我們受了上帝的刑罰,換得上帝對我們的饒恕。這個換取自由的代價叫做贖價,贖人性命的贖價非常昂貴,它是聖子的寳血。這個理論叫作代罰理論penal substitution theory(PST),是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的經典,只有東正教不這麽解釋救贖。

我近來的研經發現舊約中根本沒有這樣的代罰概念。難道新約的使徒們發明出來新概念,宣講一個猶太人從來不知道的救贖福音?耶穌時代的門徒頭腦中對於救贖是什麽概念呢?難道真的是我們現在所理解的代罰嗎?

今天決定查考一下希伯來文的贖價那個字,kopher。從信望愛聖經資源網站搜索欄打入“贖價”,查到kopher的Strong編號是[3724],察看所有出現這個字的經文,一共17筆,不算太多,可以寫一份報告,歸納如下。

Kopher在英文欽定本的翻譯,有8次翻譯為ransom即贖價,有2次翻譯為滿足,兩次翻譯為賄賂,一次翻譯為錢數,--你可以領會那幅買回來或換回來的意境。

出埃及記21章摩西律法關於牛觸死了人怎麽辦的章程。28-32節:“牛若觸死男人或是女人,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卻不可吃牠的肉;牛的主人可算無罪。倘若那牛素來是觸人的,有人報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著,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觸死,就要用石頭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若罰他贖命的價銀,他必照所罰的贖他的命…”意思說牛的主人有責任拴住素來觸人的牛,不然出了事除了牛要打死,他還要償命。但他可以付一個kopher的錢把自己的命換回來,所以我們知道kopher是一個允許他免於受罰、得到救命的價錢。

民數記35章的kopher反映出同樣的概念,kopher允許救命,但是故意殺人的不可以進入逃城以後用kopher贖命。31-32節是給逃城會衆長老的指示:“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嗯,看來贖價也不是萬能的,故意殺人的兇手不可用它來救自己的命。那個代罰理論怎麽假定上帝有這麽一條原則,說只要付了贖價,壞人就可以無罪假釋呢?雖然大家都慶幸主耶穌願意為我們付出贖價,我看這段經文是對代罰理論的直接抵觸。這還不說,33節進一步宣佈:“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贖)”,意思兇手代贖是決不允許的,他必須自己死。PST is in serious trouble。

出埃及記30章耶和華要求摩西數點以色列人的總數,但是12節同時指示說:“你數的時候,他們各人要為自己的生命把贖價(kopher)奉給耶和華,免得數的時候在他們中間有災殃”。這裡每人半舍客勒銀子的贖價成了能夠換取生命安全的錢數。古時中東懼怕人口統計的思想不知是從哪裏來的,以前我研究大衛數點百姓的罪過,發現神並沒有一條律法說百姓不准數點人口。反正摩西遵命收這錢做會幕的使用,百姓付了這錢就安下心來,相信耶和華悅納之後必然保護。

生命可以用銀錢買贖,這個觀念讓我聯想起現代的人壽保險,人若沒有擔心懼怕,哪裏需要保險業?同樣,kopher與其說是上帝的要求,不如説是上帝的安慰。出埃及記中換取生命安全的kopher銀錢數目與民數記中免去償命的kopher數目是不同的,前者是0.5舍客勒,後者則至少需要30舍客勒。而且,我們也許可以得到結論說,kopher並非可以換取任何人的性命,而必須按照上帝公道的原則律法才行。

上帝的公道原則除了殺人兇手不得贖命,還包括了義人和無辜的人不得在審判中受冤屈。阿摩司曾經宣告以色列官長的惡行,五章12節:“我知道你們的罪過何等多,你們的罪惡何等大。你們苦待義人,收受賄賂(kopher),在城門口屈枉窮乏人”。該死的付過贖價就得以逃脫,無辜的或義人反被苦害,這是遭到上帝嚴厲斥責的。難道祂反而有個救贖計劃,安排自己的兒子,無辜的義人基督,替惡人受難?這個中世紀發展起來的神學代罰理論原來違反聖經教訓,講不通。上帝不僅假定世界上有義人,苦待他們還要追討。更多研經筆記可閲讀“是贖罪祭還是掛在木頭上的咒詛”一文。

我認爲耶穌門徒所理解、所宣揚的是上帝的贖罪祭,羔羊流血為我們得潔淨的救贖觀,不是代替受罰的救贖。歡迎各位指教。

Wednesday, May 23, 2012

論修道主義的功過

基督教(新教)對於修道主義是不擡舉的,咱們不辦修道院。咱們質問修道精神是否離棄了恩典,想要靠行爲得救?但是我們也不得不承認,即使不搞修道主義,教會中其它形式的律法主義照樣興旺。到荒山中去苦修對於克制肉體大多無效,但如何在世界的污泥中活出聖靈引導的生命呢?

在基督將大使命交托給門徒之後,修道院的興起是教會史上最重要、也可以說是最有益的事件。在超過一千年的歷史長河中,從康士坦丁大帝允許基督教合法存在,到宗教改革,教會中幾乎所有最重要、最高尚、最真實的福音理念和榜樣,不是修道士,就是那些生活受到修道士啓發的人留下來的。“修道院生活”包括了一切從世界分別出來的男女信徒,他們為了追求主的喜悅,服從一個屬靈生活操練的戒律。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修士們都專心思念。天主教修女德蕾莎創辦的仁愛傳教會(Missionaries of Charity)是二十世紀末有口皆碑的佳話。

宗教改革以後的基督教(新教)多少認爲修道院制度有毛病,可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是從他的修道院生活體驗中爆發出來的。改革家們除了引用聖經來説明爲何必須和天主教分道揚鑣,也大量引用修道士的著作,像奧古斯丁。奧古斯丁不僅是個有學問的神學家,繁忙的主教,精力旺盛的辯論家,還建立了一個修道院!路德就是奧古斯丁修會的會員。不消說,翻譯拉丁文聖經的是修道士耶柔米,開始寫大量頌讚詩歌的是修道院院長格列哥理,創建基督教神學的是奧古斯丁和修道士阿奎那,開創基督教宣教的是愛爾蘭修士帕提克。總之,修道主義並非基督徒得勝生活的圓滿答案,但其正面影響是不能低估的。

信徒進入修道院的動機基本上反映出捨棄自我、景仰爲主犧牲的精神。放棄世界的利益,爲主奔跑、追求真誠的信心,研讀和默想聖經,結果反倒在社會上贏得尊敬。Noll教授指出,修道操練除了專心查考聖經,還受到了禁欲主義潮流的影響。二世紀末的主教特土良認爲與神和好要經過不同的階段:懺悔、禁欲、信德(確保得神賞賜的權利)、滿足(捐贈、禁食、或其它善行)。東方教會的革利免和俄立金還把新柏拉圖思想用在教會,將物質世界當作屬靈世界的影子,所以貶斥身體的存在,強調純粹的靈性釋放。奧古斯丁的懺悔錄也詳細記錄了他信心道路上經歷的各種哲學和宗教階段,包括柏拉圖精神和諾斯底主義的摩尼教善惡觀掙扎。這些教外的思想影響了教會,所以信徒都傾向於把理想的基督徒生活看作超越地上的普通物質世界,進入不尋常的天上屬靈境界。修道士遠離城市,過簡單生活,不結婚,

一個名叫本駕(Benedict)的修道士寫出一組修道院戒律,對於基督教會是最重要的貢獻。他在世時不算太出名,不過據説他建立了12個修道院,每個修道院有12個修士。大概是希望有所改革,本駕寫下了著名的本駕修道院戒律。其中首要的就是,修士不可以保留任何私人財物。另外,年輕的和年老的修士要同住,彼此督促,半夜禱告的鈴聲一響,所有人都要立刻穿戴整齊來到禱告室,參加勞動要和參加禱告一樣地勤謹等等。修道院的院長是大家選出來所敬重的。

中世紀所有跨越文化的宣教都是由修道士做的,神學和聖經的學習在修道院之外是沒有的。從本駕時代,修道院的領袖們就已經抓住了保存關鍵教會歷史文獻的重要性,這些資料你從其它地方是再也找不到的。寫下英國教會初史的是修道士Venerable Bede。聖徒阿奎那不光寫出重要的神學著作,還將亞理斯多德的希臘哲學思想重新引入歐洲。他小心修改哲學,保留基督信仰的真實性,為後代的信徒的神學研究做出了榜樣。

奉基督的名作慈惠事務也是修道院的特色之一。本駕修道會接待客旅、照顧病患的規定擴展出各種慈善機構服務。其它派別的修道會也類似,在發展科學技術解決困難和需要上,在促進靈命復興上,由於廣大信眾的支持,修道主義是一千多年來信心生活的一股偉大驅動力。Noll教授說上帝施恩,修道主義可以説正是教會本身的救援,使她在世界歷史的長河中免遭更大損失。

Tuesday, May 22, 2012

電腦reboot出問題:請適當関機

今天我把手提電腦帶到一個小組,為的是分享介紹一些資料。我順利將屏幕送到投影儀。講完之後関機時卻沒有先拔去投影電纜,也沒有全部関掉,只選了Hibernate

我猜想是這個原因,回家以後怎麽也無法正常開機了,因爲它“記得”上次的投影發送設置。我把電池取下,把電源拔掉,還是不能重新正常啓動。拼命禱告

後來試一試按下関機按鈕,耐心等候10秒鐘,真的正常関掉了!感謝主,能夠正常関機,有門!果然,再開機就正常了。有的時候,那個按鈕要按得久一點,電腦才會関掉,這是我的Windows Vista操作系統。

教訓:看到啓動関機開始有些異常的時候(我是看到兩道橫向白條),立即開始常常拷貝你的工作文件,以免下次不能啓動時遺失了你辛苦工作的成果。

原來適當関機是一樣重要的。電腦正常開機時可能必須遵循前次関機時的次序。我慌了手腳,以爲反正是亂套了,就不管関機的正常途徑了,用拔電源的辦法関機,那當然沒有幫助。

這件事使我想到,很多時候我們的工作項目結果不佳時,就連總結都不作了,不了了之。可能大多是怕丟面子,或者怕下不來台吧,結果採用捂蓋子,或者私下咬舌頭的消極方式對付,既不能幫助任何人汲取到任何有益的功課,還奪去了下一次成功改進的機會。其實根本不必灰心,神允許我們經歷失敗,從中學習,有祂的美意...

有時候你非要從別處下載一個Vista reboot recovery disk image file,專門燒一個修復啓動文件的CD/DVD來reboot,這時你還是需要把CD放入機上的player之後,按住関機鍵先shut down。然後再啓動時才能運行程序,換掉錯誤的啓動文件。我花了$9.75從NeoSmart下載,找到一個具備燒CD/DVD盤軟件的電腦,很快就製作了recovery CD,穩妥可靠。

Saturday, May 19, 2012

陳光誠經歷的風波

今天看到路透社報道的新聞,Blind Chinese Activitist Leaves Beijing for US,照片看到美國駐中國的大使Gary Locke陪同陳光誠坐在一部車子裏打手機。立即從網上搜索中文報導,看到臺灣的新聞:美聯社報導,失明的中國大陸法律活躍人士陳光誠的班機已從北京機場起飛,偕同家人飛往美國紐約市外的新澤西州最大城紐瓦克(Newark。大批警力今天進駐北京機場,大陸外交部官員也在現場。美國大使館拒絕立即對此發表評論。

我想陳光誠這次能夠出來是個不小的奇跡,其中原因據説包括了一些教會弟兄姐妹的許多禱告。從422日成功躲過軟禁監視人員離開家鄉,在網路上寫信給溫家寳總理,告知自己不斷遭到毆打,擔心家人安全,到進入美國大使館尋求庇護,促使一連串的外交協商,進入北京朝陽醫院治療,適逢美國國務卿訪問北京,他能繼續與外國記者聯絡,報告自己的生命危險境地,全都是奇跡:要知道他是個盲人。不消說,中國政府同意他申請出國留學,美國某大學提供他獎學金,上飛機之前的幾個小時在北京國際機場拿到護照,都看出上帝的神奇作爲。右邊這張照片取自香港成報的專題報道
陳光誠是個什麽人呢?維基百科已經有了資料,他是一位中國維護人權運動的人士。他做了哪些工作呢?
稅收:根據1991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士可減免稅收,但臨沂當地政府直到1996年,依然在向殘疾人士征稅。陳光誠與當地政府多次交涉未果,遂於1996年寒假,到北京上訪。此後臨沂地方政府接到上級批示後,終於表態要停止向殘疾人士征稅。

兩田制:1997年,東師古村開始實行兩田制,就是將一部份承包的土地稱爲責任田,另收承包費,加重了村民的負擔。陳光誠通過《半月談》了解到上級政府不允許搞“兩田制”。於1998年夏,到北京上訪,最後終於終止了村裏的兩田制。

殘疾人士的民間維權:2000年到2001年,陳光誠在中國法學會發起並負責“殘疾人維權項目”。2002年,他試圖在北京成立殘疾人士的民間維權組織,未果。20037月至8月,陳光誠夫婦作為訪問學者,前往美國訪問,參觀並了解了當地的殘疾人士機構。

外地盲人在京免費乘坐地鐵:根據《殘疾人保障法》第44條的規定,殘疾人可以免費乘坐地鐵。20039月,陳光誠在北京乘坐地鐵,檢票員以其沒有當地的盲人免費乘車證為由,要求其購買車票。陳光誠而後將北京市地鐵運營公司告上法庭,並獲得勝訴。通過此案,終於使外地盲人也可免費乘坐地鐵。

打水井:陳光誠用來自英國機構的錢在東師古村挖了一口深水井。井打好後移交給村委會管理,但村委很快將管理權委托給陳光誠的大哥陳光福,按照用水量向村民收取用於設備維護和抽水的電費。而有些村民們習慣用免費的河水,而不願意交費。水井後還因設備損壞無錢維修而停水半年,以及其它問題,只能提高水價來維持運行。這口井一直承擔著絕大多數東師古村村民飲用水,有報道說陳光誠控制了村裏的水源,並向村民收費,引起村民不滿。

他爲什麽被軟禁呢?200596日,陳光誠在北京與時代周刊記者討論臨沂的計劃生育的狀況,下午即被山東警員帶走。回到山東後,陳光誠基本上被軟禁在家。幾名律師先後介入此案,並前往臨沂進行調查取證,但受到很大阻力。而後由海外媒體曝光,受到廣泛關註。迫於輿論,中國國家人口計生委官員就臨沂事件發表了講話,稱要著手調查此事;但陳光誠繼續被軟禁。
陳光誠是很勇敢的,據説他和鄰舍的關係不怎樣?反正上帝還是幫助了他,相信以後也要造就他。弟兄姐妹們請繼續為中國禱告吧,為那片土地的人民能夠接受基督的福音,品嘗上帝的公平和公義的恩典,建立和平與信任的教會和社會風貌來禱告。

Wednesday, May 16, 2012

是贖罪祭還是掛在木頭上的咒詛?

論到耶穌“為我們受了咒詛”,大家都會想起那個救贖上的代罰理論—他“擔當”了我們的罪嘛,意思天父上帝本來咒詛的是我們,可是轉過來咒詛了祂兒子。可是翻譯成“擔當”的αναφηρω(發音是anapherο)這個希臘動詞有三個意思,一個是獻上,一個是上去,另一個是拿去或者帶走,翻譯時要看上下文。它在新約聖經中一共出現9次,其中有兩次中文翻譯成“擔當”,我想也許是受到系統神學中代罰理論的影響,其實這兩次都應翻譯成“拿去”意思才更清楚。(這在“耶穌立約的血是什麽意思”那篇文章有詳細討論。)

來九28:基督(作爲神給我們預備的贖罪祭)既然一次被獻,擔當(拿去)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不是為了除罪),乃是為拯救他們。可見,拯救的意思比除罪寬廣,詳見稱義決不止於罪得赦免一文。

彼前二21-24: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拿去)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行爲sins)上死,就得以在義(關係)上活。因他受的傷害,你們便得了醫治。

也許是因爲“掛在木頭上”被猶太人理解為受咒詛(見申二十一22-23),所以我們徹底忽略了關於留下榜樣、跟隨腳蹤的教導。耶穌的十字架之死在這裡也沒有簡單地理解為贖罪祭,倒是理解為代替我們受了咒詛(決不是榜樣)。但是,彼得和眾使徒曾對大祭司和公會的人說:“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他復活”(徒五30),意思是他們刻意把耶穌釘十字架,要在神面前咒詛他,上帝卻叫耶穌復活,使他們的咒詛成爲無效了!上帝並沒有認可他們的咒詛,反倒勝過了這惡。

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13節說:基督既為我們受(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什麽是律法的咒詛呢?我們典型地理解為達不到律法要求必須死,這是代罰理論。但保羅這句話的前後文是解釋“因信得生”,即因爲信心得著所應許的聖靈,脫離律法的捆綁,脫離守不全律法的咒詛:“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三10)。Collins博士指出,保羅描述律法的捆綁和咒詛最清楚的是在羅馬書7章:雖然律法是神聖的,誡命也是公義良善的,卻不但不能幫助人勝過,反而引誘人違反,叫人死了。

如果獻祭是摩西律法對犯罪者的要求,那麽基督獻上自己就一次性地永久為我們成全了律法。他為我們受了咒詛,可以理解為他為我們成爲上帝所預備的贖罪祭而受死這件事。流血捨身,贖出信徒脫離一生在律法下、永遠虧欠神、而且不能常到聖殿獻祭的情況,這也是講得通的,沒有必要引入代罰理論來解釋加拉太三章。畢竟那一章的主題是脫離摩西律法的捆綁。保羅特別指出,上帝是先與亞伯拉罕立永約,後來才為他的後裔頒佈摩西律法(加三17),好叫他們知道過犯。這實際上不是否定了代罰理論的假設嗎?代罰理論認爲上帝造亞當時就已經有了律法,而且上帝嚴守律法,不能白白饒恕人的過犯,必須送入永遠地獄云云。

回到使徒彼得的話,基督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拿去我們的罪,也同樣可以理解為為我們成爲贖罪祭這件事。他使我們在罪上死,得以在義上活,意思與保羅應該是一樣的:基督使我們脫離律法讓人死的捆綁,向罪死掉,或不再作罪的奴僕,乃向神活著(羅馬書六章)。“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指基督成爲我們的贖罪祭,使我們得了潔淨這件事,不必引進代罰理論來理解。“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這句話恐怕不是告訴我們,去效法基督替別人受罰,乃是要我們效法基督的犧牲精神,為他人的好處捨己。

我相信“掛在木頭上”原是那些不信的猶太人想要咒詛耶穌,並不是上帝要刑罰人或咒詛祂兒子。但上帝為我們預備的贖罪祭卻因此成就了!因爲耶穌為我們受了死、贖了罪。感謝主的厚恩,我們得以潔淨和自由。總之,彼得這段話,和加拉太書三章保羅的話,這两處都可以用代罰理論來解釋,但是不用代罰理論也說得通。彼得爲什麽說無罪的基督“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好像相信主不會虧待他一樣?值得深思。

弟兄姐妹們,耶穌是上帝給我們的偉大贖罪羔羊,並不是替罪羔羊!這二者是有區別的。

Sunday, May 13, 2012

母親節隨筆

母親是上帝給我們的一項很了不起的禮物。兩年前我曾寫過一篇紀念母親的文章:母親的安慰。今年想要再寫一點。

母親節是紀念母親慈愛和辛勞的日子。我的母親永遠留給我光明磊落、能幹、有智慧的形象。她教我們無數的做人智慧,我現在還能夠記得並寫下來的箴言至少有下面幾條:
  • 不想讓別人知道的事情千萬不要做,因爲早晚有一天人家會知道。
  • 不要傳閒話。正當你天真以爲可以幫助別人改進什麽的時候,你就會被夾在縫隙中,被兩邊批評你的不是。
  • 看到什麽不要亂發言冒炮,因爲你很可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或者你在其中的位置很可能不適當說。
  • 你吃別人家的飯感到更香時,並不是真的因爲人家的飯好,乃是你求新鮮的口味。
我不清楚是否天下所有的母親都是如此,至少我的婆婆和我的媽媽都是這樣,我也有以下傾向:
  • 把自己孩子吃剩下的食物吃掉,決不嫌乎。
  • 凡是她感到別人不會喜歡的食物,比如剩飯剩菜,一定搶著吃。
  • 凡是她會燒煮的食品,特別是相信能補養身體的,或者某位家人表示喜歡吃的,即使做法很麻煩,也為家人精心製作。如果是做給客人吃,那就沒有那麽自告奮勇啦。

各位還有什麽分享?歡迎補充。

Thursday, May 10, 2012

轉發:回答錢學森之問

以下是一位國内高級知識分子朋友電郵給我看的。講論的是當代國内教育體制問題,其實就在我們根深蒂固的文化思想中。尋找標準答案,揣摩領導的意思,呵呵...華人教會中情形也差不多。

溫家寶總理多次看望著名科學家錢學森,錢先生總是重復同一個話題:為什麽現在我們的學校總是培養不出傑出人才?講過五六遍,形成了著名的“錢學森之問”。在錢學森生命的最後階段,還對前來探望他的溫家寶總理說:“現在中國沒有完全發展起來,一個重要原因是沒有一所大學能夠按照培養科學技術發明人才的模式去辦學,沒有自己獨特的創新的東西,老是冒不出傑出人才。這是很大的問題”。據說溫總理立刻約見了六位大學校長和教育專家,而幾位校長的共同回答是:“老師不行,不是大學出問題,是基礎教育出毛病了” 。

教育乃立國之本,國民的素質、民族的精神、國家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皆來之於教育。歷史的發展從來都是由精英引領,一切精英皆來之於社會教育。教育體制決定人才的培育,是人才輩出還是萬馬齊喑,歸根結底就是體制的問題。2010年4月,前北京大學校長、中國科學院院士許智宏,在做客華中科技大學“科學精神與實踐”講座時說到,“中國目前沒有世界一流大學”。中國大學與世界一流大學差距到底在哪裏?2010年5月2日在南京舉行的中外大學校長論壇上,美國斯坦福大學校長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當前中國高校應該從數量擴張發展到質量建設上來,而中國要建成世界一流大學最快需20年。與兩位校長的觀點相認證的是:5月12日公布的年度QS亞洲大學排名中,北大、清華分列第12位和第16位。這還僅是在亞洲。北大、清華作為中國學界的驕子,幾乎傾舉國之力興辦,卻還算不上世界一流大學,遠遠落在世界同行的後面。

據媒體報導,2009年,教育進展國際評估組織對全球21個國家進行的調查顯示,中國孩子的計算能力排名世界第一,想像力卻排名倒數第一,創造力排名倒數第五。美國幾個專業學會共同評出的影響人類20世紀生活的20項重大發明中,沒有一項由中國人發明。2010年5月21日,在2010中瑞創新論壇上,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院長張維迎給出了答案。他說,“大家的學習目的就是為了考試,應試教育很強,但是創造能力很弱”。“理論上講一個人口大國應該會有更多的天才和創新能力和更多富有創造力的人才,從而會有更多的創新和發明。但是在中國不是這樣,在中國近代歷史上很難找到中國發明創造出來的重大創新”。“為什麽中國作為一個人口大國做不到這一點。我覺得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高等教育體系做不到這點,中國現在的高等教育比60年前還要差”。

“我們的教育體系總是告訴我們的學生任何一個問題都只有一個唯一的準確答案”。“意識形態控制太強。我們整天講我們要統一思想,怎麽統一思想呢?這是很荒謬的,思想要多元化才好,這樣才能成為一個創新的社會。所以我們整天告訴學生、小孩要統一思想,不能有與眾不同的想法這對中國人的創造力是扼殺和謀殺”。學者汪丁丁也曾憤而拍案道:“愚蠢的管理體制產生愚蠢的管理方針”。這就是問題的實質,這就是問題的根本。

為什麽2010年北京高考的理科狀元會被美國11所頂尖高校拒收,2011年北京三名文科狀元同時棄北京大學,內地共11名狀元棄清華、北大而選擇香港大學,這就是答案。並不是港大特意來挖高考狀元,恰恰相反——港大並不稀罕狀元。早在2005年,就有11名各省市高考狀元申請入讀港大時被拒絕。理由是:港大對高考分數跟面試表現同等重視,港大不會收錄“書呆子”。

(全文可閲讀《鳳凰博報》顔昌海的博客,有给國民黨歌功頌德的嫌疑,数据报告僅供參考,哈哈!)

Wednesday, May 9, 2012

迦克敦會議到底辯論什麽?

按照教會歷史教科書,公元451年在迦克敦舉行的基督教第四次大公會議“定義了基督的神人二性”,宣佈耶穌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Noll教授解釋說,這是教會第一次採用當時的主要思想形式---希臘哲學和詞彙,來定義基督教和聖經思想。儘管當時教會内部爭議得很厲害,儘管教會之間也有文化和思想的重大差異,重新描述聖經思想的努力還是成功了。按照Noll教授的説法,勝利是三方面的:正確的教義勝過了教會的誤差;教會的大公主義勝過了文化上的分裂;既沒有讓神學上的反智主義思維勝過哲學上的推理,又沒有讓神學投降哲學。

325年由康士坦丁大帝召開的尼西亞大公會議確定了基督完全的神性,人們就開始揣測他的人性了。基督的神性和他的人性到底是什麽關係呢?按照亞他那修教父的寫法,意思似乎是:神的道Logos住在人的身體裏,好像那道就取代了平時靈魂的位置。這樣理解基督的話,亞流主義誤差就不再成爲問題,但反映他人性的靈魂也不見了。這種道與肉身的基督論叫做亞歷山大派。另外一派叫做安提阿派,認爲基督也有完全的人性,和他的神性合而爲一。安提阿派有個涅斯多留講道說瑪麗亞不是生了“神”,乃是生了耶穌這個人,在亞歷山大派引起軒然大波,因爲當時的教會受崇拜女神文化的影響,已經非常崇拜瑪麗亞了,把她的順服和夏娃的不順服作對比,如同把第二位亞當耶穌同亞當作對比。

亞歷山大的大主教區利羅猛烈攻擊涅斯多留,說耶穌絕不是道和肉身合併,因爲聖經上説道是“成了”肉身。涅斯多留回答說,聖經處處講的是神的恩典透過耶穌這個人的降生和受難帶給人,不是講神的降生和受難。區利羅訴求(西方的)羅馬主教和羅馬皇帝得到支持,加上其它政治動蕩因素,把神學辯論變成了教會/教區力量競爭的一部份,我們都知道最後涅斯多留派被打成異端。

理論上耶穌同時有神性和人性,是“不相混亂,不相交换,不能分開,不能離散”的--只有不是如何如何,沒有到底是如何的描述,實際怎樣應用並不清楚。但我們知道這場辯論涉及東西方文化不同的思維方式。羅馬的西方教會講拉丁文,思維方式比較關注個體屬性、道德是非和法律式的。而東方教會講希臘文,思維方式比較關注事物的具體圖象和彼此聯係,他們自然更留意父神與耶穌這個人、還有他們和聖靈之間如何一致合作,而不喜歡抽象的屬性描述。西方的特土良教父可能想都沒有想過,耶路撒冷的基督教信仰和雅典的哲學推理傳統是什麽關係。而他的東方教會同伴,亞歷山大的革利免則用希臘哲學思想來研究了基督教信仰,對教會思想的發展大有裨益。這場辯論與其説是神學上的,不如說是不同智力特徵的衝突。
第五世紀已經看出來,西方拉丁教會注重教義公式,奉為至高,而東方希臘教會則把教義公式當作通往更深、更廣神學臆想的橋梁而已。Noll教授說,當時區利羅請求羅馬大主教利奧幫助,他捲入東方教會的辯論,帶來的不僅僅是一種新的觀點而已,而是一整套相當不同的精神和思想特色。

Sunday, May 6, 2012

耶穌立約的血是什麽意思?

馬太福音26章28節記載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希伯來書9章22節: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這節經文很多時候被斷章取義地理解為支持一個神學上的代罰理論(penal substitution theory):上帝不能白白赦免人的過犯,祂必定嚴厲懲罰。創世記3章寫的今生痛苦掙扎和身體死亡還不算刑罰,有罪的人已經被命定永遠到地獄裏去;耶穌代替人受了死的刑罰,在十字架上流血捨身,所以上帝才能饒恕我們有罪的人。代罰理論把上帝的這個必須懲罰罪惡的屬性叫做祂的“公義”,其實並不合乎聖經的啓示。(我在其它博客中曾經闡述過我對這個教義的質疑,神的公義在聖經中主要是指祂對自己子民的信實和拯救的行動。)

翻譯成赦免的那個希臘字aphesis其實是放手let go的意思。我當時背記那個詞的時候,頭腦中刻意將這個發音聯係的一幅圖畫,就是鬆手,讓牢牢抓住的東西自由而去。後來我才知道原來aphesis就是大名鼎鼎的赦免,或者饒恕。詳細的研經心得歡迎參考表達原諒與請求原諒一文。這樣看來,上帝不能白白饒恕人的過犯之說並沒有根據,因爲我相信上帝是用人所明白的語言向人説話。就如我們的孩子不慎遺失了我們心愛的物品,我們除了要他們今後汲取教訓,必須放過他們一樣,上帝對來到祂面前求告的人,一定也是樂意饒恕的。說上帝不能白白赦免人的過犯,必須用地獄懲罰,哪怕是祂兒子替代都行,這和我們從健康的家庭關係裏所經歷的饒恕不合。

看來,“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這句話必須和希伯來書9章它的前後文聯起來讀,才知道它是否somebody has to die的意思。我重讀之後得到的結論是否定的,解釋如下。

作者將“前約”,即舊約的會幕和祭牲的血,與新約的基督用自己的血立約作比較。他特別指出大祭司每年一次要進入至聖所,帶著血進去,為自己和為百姓獻上。這是新約的一個表樣--基督來到就作了新約的大祭司,他一次性地進入聖所,獻上自己的血,完成了永遠贖罪的職分。祭牲的血怎樣達到潔淨的功用呢?并不是替不潔的人流血而死,乃是那血灑在不潔的人身上,他就成聖/潔淨。耶穌的血比較起來是同樣的功用,只是更加有效,不僅只獻一次,果效是永遠的,而且為所有到神面前來的人都完成了。

希伯來書的作者還特別提到遺囑必須等到立遺囑的人死後才生效,因爲遺囑和“約”在希臘文中是同一個字。死後生效的約剛好合了耶穌立約的情形:“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這樣看來,按照耶穌的話,流血的目的又是贖罪祭的功用,要赦罪/潔淨,而不是替死。

假如耶穌必須代替我們受刑罰,他爲什麽不如此告訴自己的門徒呢?很關鍵、很重要嘛。我想不出一個理由來解釋這件事,只能有一個理由:不是這麽囘事,耶穌不是代替受刑,天父沒有這個意思。所以,耶穌沒有告訴門徒說:父不能白白饒恕你們的過犯,我必須替你們死,承擔你們的永遠刑罰,換取父對你們的饒恕。

什麽年代的人用上述這些概念來陳述神學呢?好像是中世紀西方封建社會的人,從十一世紀西歐的經院哲學家,安瑟倫大主教開始。神學家們把上帝為人預備的贖罪祭稍微發揮一下,變成了滿足上帝憤怒懲罰罪惡的對象。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家把這個經典全盤接過來,為這個理論找到了一些支持的經文。但是,有必要嗎?我從前也以爲接受這些教義比相信尼西亞信經還重要,不接受不算“得救”,現在看來值得重新考慮。

總而言之,希伯來書9章強調摩西拿牛膝草把牛犢、山羊的血灑在眾百姓身上的禮儀,說“這血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摩西還把血灑在帳幕和各樣器皿上,目的也是潔淨(來九19-21)。理由是“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從哪裏搞來血呢?殺牲。故此,“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aphesis)了”。第9章的整個主題是圍繞著摩西潔淨/赦免禮儀的有效性,而不是上帝對罪憤怒或犯罪該死。最後那句話,基督“擔當”了多人的罪,那個字最好翻譯成“除去”,因爲那個字也是“帶走”的意思,比如在路加二十四51,這個希臘字就必須理解為帶走。説不定翻譯聖經的人是受到了代罰理論的影響才把這字翻譯為“擔當”的呢。

還是再好好看看聖經吧。聖經告訴我們耶穌樂意赦免、接納罪人,和代罰理論有衝突。救贖論的代償理論可以切磋,我不相信哪個神學系統是不能修改的,人的知識一時不完全嘛,理想的教義應該以聖經神學為基礎,早期的神學發展卻是從經院哲學出發,有理解的偏差並不奇怪。耶穌作爲上帝給我們預備的贖罪羔羊,為我們捨身流血,好讓我們得潔淨、得赦免,與他成爲聯合,多偉大的奧秘和業績!然而,代替我們承受父的忿怒刑罰?沒有必要給父神抹黑了吧。

Thursday, May 3, 2012

心靈的六項基本需要

一位有名的公衆講演家Tony Robins曾經分享人心的六項基本需要,幫助了很多人了解自己和成長。這六項需要很有意思,也滿實際,特此翻譯成中文供大家參考。讓我們看看在教會團契的建設中,彼此如何能夠滿足這些需要?

第一項需要是安全感certainty。我們都需要確知某些事情的發展,而且確定的程度低到一個地步就會驚慌害怕起來,必須運用防衛做點什麽。比如發表意見,我們都希望聽者接納我們的想法,不會遭到批評論斷等等。沒有一定的安全感,你幾乎做不了任何其它的事情,或照顧自己其它的需要。可是安全感太多也有問題,生活可能會變得沒有動力和無聊—比如我已經知道我會通過這項考試,那還努力做練習嗎?

第二項需要是新鮮感variety。生活需要有新鮮動力,新鮮追求,新鮮體驗。當然太新鮮了會讓人感到冒險,那也不行。不同的人對冒險的容納量是很不相同的,這項需要和第一項需要是互補的,假如你需要70%的安全感,那麽你需要30%的新鮮感。

第三項需要是價值感significance。我們都需要覺得自己在一定的圈子之内是重要的、獨特無可取代的。這就是爲什麽人們追求好的表現和成就。不過有些人用張揚自己、貶低排斥他人的辦法來證明自己更重要,那是不健康的手段。

第四項需要是聯結感connection,也叫做愛。沒有人不需要朋友和親人,我們骨子裏面想要和別人講共同的語言,分享同樣的價值觀。所以你需要在價值感和聯結感之間找一個平衡點,你不想讓自己的重要性排斥了與他人的聯結感是嗎?你不想孤單無伴。可是你與他人聯結到一個程度,都沒有自己的空間也不行。千萬不要誤以爲有了愛,對方就不再需要價值感了,上帝所造的人同時需要這兩樣。

第五項需要是成長growth。成長進步是一種良好的感覺。除非死了,每個人從小到老都需要接受成長的挑戰。爲此很多人爲自己設下目標—達到一定的經濟地位啦,爭取一定的生活形式啦,取得一定的屬靈聲譽啦等等,就是爲了滿足這項需要。問題是達到這些目標之後危機可能就會來到,因爲成長停滯了,人是不滿足、不快樂的。

第六項需要是貢獻contribution。每個人都不是光為自己而活的,那不會得到最高的滿足,最好是有機會造福別人,或為某個更偉大事業貢獻一分力量。

怎麽樣?評估一下自己有哪項需要尚未得到滿足吧。可能的話也替您的配偶評估一下。然後禱告求問上帝,今天我可以做點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