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9, 2013

見證和認識基督的父神

今天我看到一篇見證,是一位姐妹講述她認識主的過程,可是這篇見證似乎把天主教當作異端。

她最初信主是姨媽告訴她有一位天主。這位姐妹顯然不知道天主教裏的天主和新教裏的上帝是同一位。她第一次到天主教的禮拜堂,很緊張,怕不被接納。後來又發現自己不喜歡“告解”那個聖禮,她不曉得告解即認罪,反倒覺得是極大的折磨。後來姨媽帶她瞻仰了一些神跡,看見畫中的手指會動等等,因為很多信徒迷信,認為看見就是主特別的接納和賜福。

最後她遇到一位新教的基督徒,有更大的平安與親和力。又聽講道認識到自己罪的問題,了解到應該認罪。以及在一次生病中祈求蒙應允,體驗到極大的喜樂。於是每天無休止地讀聖經,感到被主愛環繞。這位姐妹特別對比了天主“有惡必罰”的嚴厲形象,認為她外婆家的那些親人至今不認識主。可是,這位姐妹顯然不知道,新教裏也有不少信徒以為耶穌的天父上帝很嚴厲,自己只配服事,不配蒙愛的。

最近在網上遇到另外一位姐妹,問我怎樣隨時禱告,除掉人際關係中的懼怕。我寫了一個示範給她:慈愛的天父,現在我面前遇到的這個人,我怕他/她使我生病/受損…,或者說,父啊我怕我搞不好,為他/她帶來壞運氣,我害怕的原因是…。我應該怎樣保護自己?應該注意些什麽?或者你能夠把我保護起來?求求你幫我除掉這個怕…

這位姐妹似乎很驚訝,說可以這樣禱告嗎?原來和父親的關係應該是這樣的!上帝是這樣一位良父,而不是每個人嚴厲的審判官,如果弟兄姐妹還不知道這一點,你告訴他/她不是大好消息嗎?他固然需要用信心接受,但我們有責任傳這個福音:耶穌是主,父神是世界的王!他來醫治我們啦。

Friday, July 26, 2013

但以理書:昆蘭的發現

但以理書到底是解釋了過去的歷史,還是預言了未來呢?有歷史學家詳細對照但十一章的“預言”和主前二世紀的歷史,發現非常一致,詳細請看這裡的資料

關於寫作時間,每日研經叢書緒論:但以理書據說是在主前第六世紀,當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時,由其中一位被擄者但以理寫成。不過,大多數的學者現在都認為,它乃是主前第二世紀的作品;很可能寫於主前一六五年左右,靠近西流古王,安提阿古.以皮法尼四世(175-164 B. C.)在位末年的動亂時代。

這種說法的證據,舉一個例,在這卷書中所用的亞蘭文與希伯來文的字匯與風格,沒有主前第六世紀那樣早,而是與主前第二世紀的用法相近。並且所提到的歷史事件比較精確,說明作者與發生那些事件的年代比較接近。人對於安提阿古.以皮法尼在位的末後幾年的歷史,有一種專門的關註,他死於主前一六四年,在本書裏,作者對此顯出知悉頗深。例如,他知道安提阿古在主前一六七年褻澶耶路撒冷的聖殿,而他死於三年後的主前一六四年。雖然作者似乎只作預報,而不是描述已發生之事。無論是怎麽一回事,它是記載當代事件,有跡象表明是在主前一六五年左右寫的。這種定論的另一個事實證明,是在主前第二世紀以前,沒有任何文學著作提到過這一本書;而那個時代以後,它才作為具有相當重要性的書,編入舊約聖經的正典之中。

關於文學體裁,21世紀聖經新譯緒論:很明顯,但以理書與舊約聖經大部分的歷史和預言文體有所不同。它不同於歷史書,因書中充滿異象;它不同於預言,因它的異象往往是超現實的,例如一個由高大塑像來象征的世界,如何被一塊天外來石擊碎;又有各種怪獸起來互相攻擊。這類素材雖也見於某些先知書中(如以西結書),但明顯但以理書是屬於另一類的文學類型。從某個意義來說,本書給予讀者的感動,和本書的細節同樣重要。理論上,我們可以理解細節,卻未必能同時感受本書試圖帶給讀者的感動。所以但以理書往往歸類為啟示文學,好像啟示錄。啟示文學的特點,就是它的信息包括了一個超越性的宇宙秩序“啟示”(希臘文apokalypsis),並且顯示這宇宙秩序與歷史的關系,以及如何達致終局。

但以理書第一至六章的故事無疑是源於猶太人的傳統:但以理是個英雄人物,在各種壓迫之下仍忠於神的律法。至於後面的異象,根據上述對11章的分析,大都是解釋過去了的歷史,而並非對將來超然的啟示。可是但以理書並不是一部歷史書,作者用自傳和異象的不同的方式去解說和應用其它經文,使主前二世紀的猶太人得著力量和鼓舞。

2000多年以前在昆蘭曠野的那些愛色尼人,相信自己是光明之子,其他人都是黑暗之子,顯然已經把但以理書當作聖經,考古學家從那些山洞裏一共找到了8份但以理書的手抄本。雖然沒有一份是保存完好的,那些書卷集中起來還是保存了相當一部分的內容。其中最古老的一份大概抄於主前125年,說起來是這卷書寫成後只有幾十年時,而最晚的一份大概抄於主後50年。

猶太教和新教正典中的但以理書有12章,比天主教、東正教的但以理書短,後者多出來的部分是亞蘭文寫的蘇撒納傳、比勒與大龍、亞薩利亞禱言、三青年之歌。死海古卷的但以理書只有較短篇幅的版本,只是並沒有找到第12章。雖然沒有第12章,卻有一份非聖經文獻引用了但十二10,說是寫在“先知但以理的書中”。這很有意思,猶太人把這卷書放在“聖卷”Writing部分,而基督徒的七十士譯本把它放在先知書部分,和抄寫死海古卷的那些等候末世啟示實現的愛色尼人一樣。 但以理書開頭是用希伯來文寫的,從第2章4節的下半句開始,直到第7章結束,卻轉成了亞蘭文,之後從8章1節開始又轉回希伯來文。死海古卷的但以理書中,有四卷保存了這個一模一樣的語言轉變,說明這書從很早就保存為這個形式,恐怕是因為在那麽晚的成書年代,當時巴勒斯坦地區的猶太人大多操亞蘭語。

死海古卷的但以理書還澄清了兩個馬索拉文本的疑難問題。7章`1節末尾有個莫名其妙的短語,不知道意思是什麽,中文翻譯成“述說其中的大意”,但字面是he related sum of words。有一古卷保存了這句話,根本沒有這個奇怪的短語。於是後來出版的英文NRSV就按死海古卷的讀法,省去了後面的翻譯。另外10章16節,一般希伯來聖經讀“有一位像人子的…”,但有一古卷中的這句話似乎是和七十士譯本一樣,讀“有一只好像人的手”,為此NIV在這節加了一個註腳,說明有不同的讀法。

但以理書在昆蘭社團還被其它的文獻引用了,比如11號洞有一卷“麥基洗德書”提到“但以理說的那位受聖靈所膏的”,還有另外幾卷用亞蘭文寫的啟示文學手稿也提到但以理或和他的書有關的事件。這說明但以理書是被當作先知的,而且那段時期關於但以理有不少口傳或作品,雖然只有這一部份被收在猶太教和基督教的正典之內。

Tuesday, July 23, 2013

向穆斯林和同性戀傳福音

這期的《大使命》雙月刊有幾篇挺不錯,也許可以在此借機發揮一下。

一篇是關於如何向穆斯林傳福音的一些原則,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凡有心向回教徒傳福音的人都應該接受一些培訓和裝備。 其實我覺得不僅僅是向回教徒傳福音,向任何人傳福音都應該本著同樣的原則。我們的教會派那些短宣隊出去,都應該知道這些原則,改變我們的一些實際效果很差的做法。

一條是不要審判他們,或者定他們有罪,宣告他們必下地獄,要向他們表達你的愛和神的愛。理由很明顯,耶穌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召他們成為神的愛子。我上次寫過一篇筆記,專門看約翰福音中關於定罪和悔改的教導。很明顯,悔罪不是約翰福音的著眼點或出發點。偏偏我們很多人以為認識罪的問題必須是傳福音的前提。

第二條是不要讓他們覺得基督徒有優越感,要謙卑,因為謙卑是聖靈的果子。其實,就連內心暗暗的優越感也應該除掉,因為這不僅僅是表現出來與否的問題。我想也許是那個“稱義”讓很多人有誤解,以為自己因為信心得到了某種行為表現方面的“義”。Wright博士曾經解釋過合乎保羅當時文化歷史背景的“稱義”觀,我認為講得很有道理,請您參考。

再一條,不要一開始就說他們是罪人,要從神的愛開始。對於西方個人道德感強烈的族群來說,解決罪咎感的問題是一個非常突出的需要,但對於東方文化和社會中的人來說,咱們最大的需要其實和穆斯林一樣,是被接納和得到某種尊貴的地位,而基督的福音完全能夠滿足我們的需要。我們應該傳講中國人聽得懂的福音:上帝接納我們成為祂的愛子!

還有一條,不要徑自滔滔不絕地說話,要先聆聽,向他們學習,用神的道來對照和查驗。這是建立人際關係的第一準則。我們的一些短期宣道隊員如果不把建立關係放在心上,執意勉強人家作個“決志”禱告什麽的,就必然在那裏滔滔不絕地說話,而不關心人家的問題和需要在哪裏。有人覺得向家人朋友傳福音比較難,向不認識的人反而容易,就是因為宣告罪人審判信息不需要關係,甚至影響日後的關係。

另外,與他們交往時不要在真理上退讓,也不要冒犯他們,要和他們保持關係,為他們禱告,體諒他們。這一條和上一條一樣,短期宣道隊員比較沒有這方面的動力,需要特別注意和本地教會的弟兄姐妹配合。

這一條也很意味深長:不要把你的文化和神的道混在一起,要簡單清楚地說明神的道。一般我們很難區分哪些是文化,哪些是神的道。可是現在想來,中國人總愛說基督教是洋教,不是沒有原因。西方傳教士所傳的“個人得救”的福音,的確帶了濃厚的個人主義味道,聽來很“洋”。我覺得向穆斯林傳福音,華人可能比西方人合適去做,因為文化相近。我們如果需要進入一個群體,接納是非常重要的,良好的信任關係是非常重要的,姿態和面子是非常重要的。上帝在基督裏供給我們這一切,我們應該傳講。

這一期還有一篇蘇穎智牧師關於基督徒面對同性婚姻立法的反思,是很實在的描述。我們早就該面對世界上的各種病態思考自己在新時代裏的福音策略了,蘇牧師提出五項事實,使我有些感想:

第一、向教外的人引聖經是有反效果的。沒錯同性戀是可憎惡的罪,但是單單說聖經中有這些經文是不夠的,因為聖經還有大量的經文指證異性的淫亂。我想大多弟兄姐妹也許不了解,同性戀人士爭取的是一些婚姻所特有的經濟權益,如果他們是因為有罪而不能享受,而其他人犯姦淫詐騙強暴的罪惡卻仍然有權結婚而不受追究,那豈不是不公平?聖經並不袒護異性的罪惡。

第二、抗衡同運,只集中教導信徒是徒勞無用的。信徒不是與世隔絕的人,必須學會感同身受地進行對話和溝通,分享自己的擔心。

第三、教會不同心,不聯合所有擁護同樣婚姻信念的宗教團體和社群,抗衡同運是不可能成功的。我們恐怕將太多的精力用在分辨宗派信仰方面,其實天主教、東正教、伊斯蘭教、佛教、儒教和許多其他的社團都反對同性婚姻,可惜我們心胸狹隘,不要說不同的宗教,自己的不同派別都不能合作,彼此缺乏了解。

第四、表達立場不聚焦於公眾利益是無效的。同性行為很不衛生,對身體健康有害,而且大多數男同性戀有許多性伴侶,是很不健康的人際關係。也許我們應該透過某些公眾渠道開展一些科學教育活動。

第五、教會只講道德紀律,不以實際行動關懷同性戀和艾滋病者,肯定失去社會人士的支持。沒有好好牧養、照顧那些不同性傾向的人,他們來到教會只受到排斥和責備,沒有得到其它幫助,蘇牧師歸因給牧師、傳道同工的素質低和年齡老化,以致會眾沒有得到裝備,不知如何用行動去愛護幫助同性戀人士。

Sunday, July 21, 2013

他們如何知道咱們是基督徒?

這首歌是今天作禮拜的時候唱的:They'll Know We are Christians by Our Love。



我特別喜歡裡面有一節唱道:

We will work with each other, we will work side by side.
And we'll guard each one's dignity and save each one's pride.

意思是我們會彼此合作,我們要共同努力,我們要捍衛每個人的尊嚴,保全所有人的自尊。這真的是表達愛的一個重要部份:對弟兄姐妹、對子女、對下屬,没有起碼的尊重心態就是沒有愛。

Friday, July 19, 2013

死海古卷中的聖經詩篇

有人可能問,死海古卷和昆蘭古卷是什麽關係?順帶解釋一下,昆蘭考古地址位於死海西北岸1英裏遠的曠野地區,其中一些洞穴藏有的古卷占了死海古卷的很大一部分。其他的古卷分散在死海西岸的其它一些曠野洞穴,從北邊的耶利哥到南邊的馬撒大(猶太人起義對抗羅馬政府的一個據點),這些古卷和昆蘭古卷一齊統稱為死海古卷。本文內容一部份取自《The Dead Sea Scrolls Bible》一書。

死海古卷中有不少是古聖經抄本,除了以斯帖記以外,舊約的每卷都在,其中有不少於40卷的詩篇抄本。其中3份在昆蘭一號洞找到,23份在4號洞,6份在11號洞,2份在馬撒大,等等。其中11號洞發現的一份詩篇抄本(11QPsa)是包括了最多詩篇的古卷,4號洞也有好幾份古卷相當顯著。對照我們手上的馬索拉文本,不是全部的150篇都找到了,1-89篇中有19篇沒有保存下來,而90-150篇中只缺了5卷。還幾篇詩沒有收在猶太人的聖經正典中,但學者們在死海古卷以外的考古資料中看見過。

古卷中詩篇的次序和馬索拉文本相比排列不同。1-89篇除了個別地方,大致是按次序的:詩33緊接著詩31篇,昆蘭4號洞保存下來的兩份卷抄本都是如此,所有殘卷中都沒有找到第32篇。昆蘭4號洞的另一古卷寫了38篇以後,直接抄寫的是71篇。90篇沒有保存下來。從91-150篇,死海古卷詩篇排列的次序和馬索拉文本完全不相同,甚至內容也不相同。

死海古卷的詩篇抄本中,有的發現特別有價值。比如詩篇145篇,我們知道讀的是一首字母詩,也就是說,每行詩的開頭第一個字母按次序是希伯來字母表上的一個字母。希伯來文一共是22個字母,可是我們所讀的馬索拉版本只有21節。第13節以字母mem(מ)開頭,照說14節應該以nun(נ)開頭才對,它卻以samek(ס)開頭。也就是說,學者們都知道這是缺了一句話的詩篇。可是在昆蘭11號洞發現的那卷偉大的詩篇古卷中,這篇詩不僅有13節,還有MT文本所缺失的那句以nun開頭的話,和七十士譯本一樣!不消說,沒有人再懷疑LXX的文士翻譯時自行添加了句子,所有後來新出版的英文版本(NRSV、NASV、NIV和GNB)都把這句話加上去了:耶和華在祂的話語上有信實,在祂一切所行的都有恩典。

我仔細對比詩篇14篇和53篇,兩首詩非常類似,學者們研究的結果認為是同一首詩的不同版本。我特別查看了死海古卷中的詩篇,14篇和53篇兩篇都在,但是出現在不同洞穴的古卷中。那些最關鍵有差別的地方在古卷中並沒有保存下來,根據英文的整理和翻譯:在14篇的位置看到“行了可憎的罪孽”字樣,而不是“可憎的行為”,和我們所讀的MT版本不一樣。詳細分析可閱讀我寫下的筆記

在古老的昆蘭社區,詩篇已經被視為聖經,一些文獻把詩篇書卷稱為“Book of Psalms”,有些文獻引用它和解釋它。還有一份古卷文獻上寫著:“…我們寫給你們,好讓你們查考摩西的書、先知的話語、和大衛的…”等等,看出詩篇是猶太正典第三部分(聖卷)中最重要的成分。然而在昆蘭,這些詩篇的排列和內容尚未定型。

Wednesday, July 17, 2013

歌曲:我在這裡,請差遣我!

這個星期,這首歌一直迴盪在我的腦中。倒不是說非要到什麼地方去宣教,乃是思考生命的呼召,我現在做什麼/怎樣做才是真正有意義的?



I, the Lord of sea and sky,
I have heard My people cry.
All who dwell in dark and sin,
My hand will save.
I who made the stars of night,
I will make their darkness bright.
Who will bear My light to them?
Whom shall I send?

Here I am Lord, Is it I Lord?
I have heard You calling in the night.
I will go Lord, if You lead me.
I will hold Your people in my heart.

I, the Lord of wind and flame,
I will tend the poor and lame.
I will set a feast for them,
My hand will save
Finest bread I will provide,
Till their hearts be satisfied.
I will give My life to them,
Whom shall I send?

Here I am Lord, Is it I Lord?
I have heard You calling in the night.
I will go Lord, if You lead me.
I will hold Your people in my heart.

Monday, July 15, 2013

拉撒路和財主的故事

路加福音十六章記載了耶穌講的一個故事,就是那個有名的拉撒路和財主的故事。有人以為這個故事是個真實事件,耶穌要告訴聽者人死後的情形,即在天堂的人能夠聽見地獄的人哭喊等等,那不是很恐怖嗎?但Baily博士在中東牧會和教導許多年,深入了解中東文化。本文內容取自他的《Jesus Through Middle Eastern Eyes – cultural studies in the Gospels》一書。

中東有許多關於“珍珠門”的傳說,也就是在天堂門口的故事:在天堂門口把門的總是聖彼得,他和摩西、耶穌、或默罕莫德等人對話。古時的猶太人也有這類的古老傳說,所以Bailey博士認為,耶穌所講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很可能也是利用這種形式來作教導。根據前後文的內容,與其說他所教導的要點是關於死後有審判,不如說是關於如何對待錢財。

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是路加所安排的耶穌教導三步曲的第三段。第一段是一個浪子浪費了他父親的錢財(路十五11-32),第二段是一個不誠實的管家浪費了他主人的錢財(路十六1-8),這一段是關於一個有錢人浪費了他自己的錢財(路十六19-30)。並且,故事的前面有一首小詩作引介,證明了錢財的主題:“…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瑪門)上不忠心(忠誠),誰還把那真理托付你們呢?…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真理是Bailey博士的翻譯,因為在原文中,這個字並沒有用來修飾錢財。

這個故事分為前後兩部分,第一部分講財主和拉撒路的生平和死後,第二部分是財主和亞伯拉罕的對話: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紫色袍是非常昂貴的著裝,細麻布是制作內衣內褲的最高級埃及棉料。這個財主每天炫耀自己的身份財富,而且他“每天”奢華宴樂,不守安息日,不給他自己的奴仆放假休息,不把上帝的律法放在眼裏,不關心別人辛苦,只顧自己享樂。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但是狗來舔他的瘡”。一般講比喻是不提人名的,耶穌在這裏特別提到拉撒路的名字,Bailey博士說恐怕是因為這名字的意思是“上帝所幫助的”。也許您會問,這人這麽不幸,自己不能行走,每天眼巴巴看著人家奢華宴樂,把吃剩下的餵狗,自己卻饑腸轆轆,還渾身生瘡,怎麽會是上帝所幫助的呢?因為狗來舔他的瘡!拉撒路若不是很安靜、溫和、友好的人,狗不會來舔他的瘡。在中東,狗並不是寵物,而是野蠻攻擊陌生人的。在人們的觀念中,凡是能夠和野獸和睦友好的人,很可能都是因為有上帝幫助,比如主耶穌在曠野受試探的時候就和野獸同在一處(可一13),還有沙漠教父耶柔米與獅子在一起,以及聖法蘭西斯和狼作朋友等等典故為證。...而且狗的唾液含有天然的起自我康復作用的抗生素。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他太貧窮,不會有葬禮,天使卻把他帶到天堂,“亞伯拉罕的懷裏”應該理解為在亞伯拉罕宴席的右手邊一個尊貴位置,就是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在最後晚餐所坐的位置(約十三23),所以他能夠挨近耶穌的懷裏。

“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右邊)”,財主死後仍然認識拉撒路,也叫得出他的名字,當然也會記得他的困境和盼望眼神!現在財主望見拉撒路安然坐在尊貴的位置,你想他會為從前虧待他而道歉嗎?要知道,他如果以自己的財富慷慨讓拉撒路吃飽,耶穌就不會說拉撒路“想要得…零碎充饑”了。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你看,這個財主還是不理睬拉撒路!他徑自和亞伯拉罕對話。聽者可想而知,他生前是絕對不和拉撒路說話的。“可憐我吧”是乞丐的用詞,他稱呼亞伯拉罕為“我祖”,希望自己的血統被紀念,看在自己也是受過割禮的面子,難道乞求還不得允準嗎?在中東,家族特別重要,很多事為了家族的緣故都得到照應。可是這次不行。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這位財主若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就應該羞愧,可他一點都不覺羞愧。想當年,他不理睬乞討的人,生怕他們更多地找來,現在自己也落到痛苦乞討的地步,卻還是保持著指使人家為他服務的習慣:趕快來!就讓那個我曾經任其痛苦、不想幫助的人現在就來!也許他覺得那個人現在能走路了吧,管他還是亞伯拉罕的座上客,財主連句假裝的客套話都不講。他只會發號施令,甚至還好意思命令當年自己深深傷害過的人來為自己服務。

如果你是拉撒路,看到這一幕會有什麽反應?會憤怒爆炸是嗎?但這位拉撒路什麽話也沒有說。面對這毫無自知之明的要求,他的溫和與忍耐性情一如既往,掃除了怨恨和報復的心態。他深信亞伯拉罕會明察秋毫。

“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亞伯拉罕應該怎樣教訓財主才能讓他醒悟自己的不是呢?“我兒”是很親切的稱呼,他提醒財主記得當年往事和現時景況。“享福”字面上是“得到”,好日子是被動收到的,是上帝的豐富恩賜,不是他賺取或配得的。拉撒路後來是得安慰,不是得醫治,說明他當年在財主門外吃苦,主要是被財主惡待帶給來的悲哀。提到那個“深淵”,亞伯拉罕為什麽說“有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呢?天哪,誰會願意從天堂這邊過到地獄那邊去呢?Bailey博士說拉撒路可能願意看在過去認識的面子上,給財主送點水去,所以他可能在亞伯拉罕耳邊說悄悄話。可惜,這時一切都成為不可能。

“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還不錯,財主想到自己的弟兄們,那些重要的人物。不過他們恐怕都一樣,只顧自己今生享樂,不管拉撒路這樣的人。既然拉撒路現在已經不能給自己做服務員,那麽就打發他再去為那些人跑趟腿吧。亞伯拉罕已經提醒他,他也明白過來,富人都是蒙上帝恩賜有那些錢財的,浪費在自己的享樂中太愚蠢。至此,這位當年的財主還是沒有想起來向拉撒路道歉,或者向亞伯拉罕表示懊悔。他的等級觀念還是照舊!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耶穌時代識字的人不超過3%,要想聽摩西五經的教導和先知的話,人們得在安息日到會堂去。這個財主天天奢華宴樂,所以很可能並不清楚摩西和先知教導些什麽。憐恤貧苦,聽從上帝,他如果去會堂聽講的話,早就知道應該怎樣生活了。可是現在,他還是不習慣指手畫腳遭到拒絕,他試圖糾正亞伯拉罕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的,他們必要悔改”。您看,這位財主見到拉撒路還不知道悔改,我們憑什麽相信,再派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人會令人悔改呢?結果亞伯拉罕回答他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一個人如果活的時候不知道從錯誤的價值觀中悔改,死時只怕也不會醒悟過來。

Saturday, July 13, 2013

耶穌的關於地獄的教導

中國人一提起地獄恐怕就想到閻王爺。英文的Hell是公元八世紀有人把日爾曼神話中的觀念轉為基督教神學名詞來的。各個文化自古都有不同的陰間地獄觀念。當耶穌提到地獄的時候,他的觀念恐怕和我們已經有的觀念不同哩。

搜索信望愛網站的新約聖經資源,中文翻譯成“地獄”的字一共13處,其中12處來自希臘文中的一個名詞γεεννα(發音gehenna),即欣嫩谷,另外一處是動詞“關進地獄”(彼後二4),那是談墮落天使。在英文聖經裏,Gehenna都翻譯成hell,即地獄,是一個將來審判的地方。註釋說,這字是從耶路撒冷南部一個叫做“欣嫩谷”的地方來的,從前人們在那裏獻嬰孩為祭給所拜的神(王下廿三23),後來人們把死動物和垃圾拿到那裏去燒掉,所以那裏就象征了一個罪惡和將來惡人要被毀滅的地方。

馬太福音是提到“地獄”次數最多的書卷,一共7次。比如耶穌教導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十28)。這話也許是說,要敬畏上帝,因為祂能夠把人的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但也有學者解釋為要怕的對象是魔鬼,因為他能夠害人墮落,以致最後滅亡。

反正我們都知道,舊約中從來沒有提過「地獄」。上帝創造和人犯罪的時候,從來沒有說犯罪要下地獄。祂立約的時候,也沒有告訴亞伯拉罕或摩西或大衛說有地獄伺候。難道祂故意隱瞞不成?我相信耶穌是用希臘人能夠明白的話來介紹希伯來神。至於祂是否早就為所有人預備了地獄,是很值得懷疑的。到現在我還沒有從聖經找到一句說,所有不知道耶穌的人都已被命定到地獄去。

那麽,所有的人,包括沒有機會信耶穌的人,都會被上帝滅在地獄嗎?耶穌教導說:凡向弟兄動怒的(有古卷在凡字後面有“無緣無故”),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傻瓜)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笨蛋)的,難免地獄的火(五22)。這話乍看好像所有人都會“難免”下地獄了,世界上有幾個人沒有發過怒,或罵過人家傻瓜笨蛋的呢?口中沒說,心裏恐怕也有。不過,那個三次翻譯成“難免”的字也可以翻譯成配得/應該,比如那些猶太人斷定耶穌“該”死(廿六66)。

說人發怒應該被審斷,罵人家是傻瓜笨蛋應該被審斷,甚至很可惡、應該丟到欣嫩谷去燒死,和說人一定下地獄是不太一樣的。我們怎知耶穌的意思是前者還是後者呢?翻譯聖經的人,連同他們所接受的解經,顯然認為意思是後者。因為我們外邦人難免用我們原有的觀念來解讀聖經。

我特別查看了一下東正教的英文聖經,他們把“難免”翻譯成in danger of,意思是有下地獄的危險。可是,耶穌還有些話似乎表明,地獄並不是一個人將來才會進去的地方,法利賽人和文士有禍了,他們已經是“地獄之子”。注意,他們不是未來才進地獄:

太廿三15: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不過,那個翻譯成地獄之子的希臘文son of Gehenna也許不如音譯成欣嫩之子,就是在那裏燒嬰孩的罪惡之地,或燒動物死屍和垃圾的污穢地方。耶穌為什麽用現在時態提說文士和法利賽人使入猶太教的外邦人作地獄之子呢?假如作地獄之子就是形容作惡的人,而假冒為善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惡,皈依猶太教的外邦門徒怎能超過他們的師傅呢?我想只有一個解釋,猶太人看他們加倍地可惡—大概因為那些原先是拜異教的人顯得加倍虛偽。所以,耶穌完全可能只是用欣嫩之子來形容那些可惡、該死的人。

耶穌還有一段著名的話談到地獄,馬太、馬可、路加都記載了這個意思: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全身丟在地獄裏,或者全身丟進欣嫩谷,是應該如上理解為陷入作惡的光景呢?還是講將來的末日審判?由於是假設語氣,這裏沒有時態,但這句話的原文中有個動詞是現在時態,英文翻譯為it is profitable或it is better,就是比較有益處的意思。中文的寧願含有這個意思,卻不明顯,但耶穌說的是砍掉手或剜出眼(命令式)現在對你有好處,所以他恐怕不是說免得將來全身丟在地獄。

在馬可福音九章44節,耶穌用進入不滅的火來補充描述進入Gehenna,恐怕也未必非理解成有個靈界的地獄在燒人的靈魂不可,焉知主耶穌不是用欣嫩谷那些燒垃圾的火,來形容人落到沈淪墮落之地呢?

我倒不是說肯定沒有地獄,或者魔鬼不該有個受懲罰的地方,有彼得後書二章4節為證,而且耶穌講過一個拉撒路和財主的故事值得思考,凡拒絕信從、堅持作孽的人都有借鑒。但是聖經是給人寫的,聖經的主要信息是啟示上帝的性情和心意。我們不必用聖經裏沒有的話來嚇唬人,比如人人by default都會因為任何的過犯被命定下地獄。

Wednesday, July 10, 2013

代罰理論是最純正的福音信仰?

有不少人似乎都相信不講代罰理論就不是講福音!我從前也是,後來經過仔細研經發現不對。前次轉載翻譯了一篇東正教駁斥加爾文主義的視頻講話。今天看到一個網站文章,是東正教牧師的護教講道文章,駁斥代罰理論的荒謬。我已經寫下不少研經的筆記,發現代罰的救贖論不公平、也不合乎聖經教導。

一、代罰理論要麽妥協了基督的神性,好像他不是完全的神,要麽把三一的神解釋得各有一套,基督替人對付了父神的不合理要求,而不是心思、目標、情感和聖父一致的三一神。
二、代罰理論把神放在一個受限於某個道德律的地位,而不是有至高的主權。比如如果我一犯罪,神就不得不懲罰,好像我可以掌控神的作為,好像祂不能隨意饒恕。更有甚者,有人爭辯說上帝根本沒有義務救我們,祂必須刑罰犯罪的人,好像那就是公義。神首先是這種必須懲罰過犯的公義,而不是慈愛。
三、代罰理論誤解了舊約的獻祭意義。舊約的獻祭禮儀從來不是上帝把祂的憤怒傾倒在祭牲動物身上,或者讓動物替以色列人接受地獄的懲罰。
四、代罰理論誤解了公義。真正的公義是毀滅仇敵:罪啊,死啊,撒旦啊,公義的對象不是受到轄制的罪人。
五、代罰理論誤解了propitiation/expiation。獻祭不是滿足神的憤怒,改變祂對我們的態度,而是從施恩寶座上饒恕過犯。
六、神用代罰的方法救贖不是無條件的愛。
七、用代罰的方法救贖不是真正的饒恕。我的弟兄得罪我,我能夠堅持用報應的方法來饒恕嗎?甚至不惜任何人受到報應?
八、神永遠不變,可是代罰理論把神解釋得變化多端,從憤怒到改變心意來愛。
九、代罰式的救贖使道成肉身沒有必要。誰肉身受苦比基督還多就已經受罰,可以免下地獄了嗎?如果是基督的靈性受苦才算,那何必成為肉身?惡魔反正要在地獄裏受罰。
十、一個人不應該替另一個人受懲罰,因為主曾說,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耶利米書31章30節)。神必不說謊。
十一、聖經說死是一個後果,不是一個刑罰。
十二、代罰理論破壞了與基督聯合的教導,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道理與代罰是衝突的。
十三、教會歷史的前面1000年沒有人知道這個救贖論。中世紀的基督徒哲學家安瑟崙建立了代罰理論的基礎。

全文請看Orthodox Problem with Penal Substitution Theory一文。

Sunday, July 7, 2013

聆聽上帝每日的呼召


Softly and tenderly Jesus is calling, calling for you and for me.
See, on the portals He is waiting and watching, watching for you and for me.

(副歌)Come home, come home, you who are weary, come home.
Earnestly tenderly Jesus is calling, O Sinner, come home!

Why should we tarry when Jesus is pleading, pleading for you and for me?
Why should we linger and heed not his mercies, mercies for you and for me?(副歌)

O for the wonderful love He has promised, promised for you and for me!
though we have sinned, He has mercy and pardon, pardon for you and for me.(副歌)

我現在參加一個長老會的主日崇拜,他們專唱古老的傳統詩歌,上面這首就是今天的回應,我覺得深受感動。牧師的信息是關於每天聆聽上帝的呼召,經文是撒母耳記上三章,撒母耳聽見主的呼唤和聖言,以及路加福音十章,耶穌差遣70門徒出去傳福音那段,一篇滿不錯的講道。

牧師並沒有避開關於經文的一些難題。他告訴大家有的古抄本寫的是72門徒受差遣,我們現在搞不清到底是70位還是72位,還要大家琢磨那些門徒都是誰。他們中間大多不在12門徒之內,是無名的,至少福音書作者沒有想為他們留名。

對我來說,我自己,還有很多愛主的弟兄姐妹,都相當於其中的一位。Bob牧師說,主耶穌天天呼召我們去,作轉變世界的工作,讓世界知道上帝的愛,回到祂面前!

Friday, July 5, 2013

閃到底有幾個兒子?

按創世記,閃有五個兒子,可是歷代志似乎把他的幾個孫子也列成他兒子啦。It can not be both correct, can it? 我曾經寫過一篇介紹聖經文本鑒別比較的文章。本文取自Tov博士的《希伯來聖經文本鑒别》第一章,目的是從觀察經文差異的例子著手,讓普通信徒了解一點文本鑒別(Textual Criticism)的一些基本概念。

聖經中有些部分是作者抄寫和改動其它部分的結果,我們把這些類似的故事/敘述/詩歌稱為“平行經文”。仔細比較分析詩篇18篇和撒母耳記下22章,就知道是同一首詩歌;詩篇14篇和詩篇53篇也是;以斯拉記2章和尼希米記7章的被擄歸回者名單是同一份名單;還有耶利米書52章就是列王記下24末尾到25章的記述是同一段記述,而以賽亞書的36章到38章8節的故事在列王記下18章13節開始出現,一直寫到20章11節。

歷代誌整卷書中有大段故事取材於撒母耳記和列王記,而歷代誌作者所采用的古抄本來源恐怕已經有不同的版本了,所以他一定要篩選資料,加以編輯。歷代誌寫好之後,在代代抄傳的過程中,恐怕還會不慎引進新的改動。做聖經文本鑒別的學者,目標就是一字一句仔細閱讀比較,找出作者/抄者有意的編輯或無意的改動痕跡。

下面是一個文本鑒別的例子,比較創世記十章和歷代誌上第一章4-23節所寫的挪亞三個兒子的後裔譜系。Tov博士比較的是馬索拉的希伯來文本(MT)。他用表格把創世記10章各節經文列出來,將所有和歷代誌上1章一致的地方底下劃了線,不一致的地方加以說明。我們可以參看中文的和合本翻譯與註解。

在創十3,有兩個名字不一樣,其中一個名字“利法”寫成了“低法”,顯然是因為希伯來字母大寫的r和d形狀很容易混淆,抄寫時曾經發生過筆誤。另一個名字“陀迦瑪”也拼寫不同,代上一6多了一個作元音的字母v。

創十4的也有兩個名字與歷代誌的拼寫不同,有一個甚至讀法不太一樣,但中文沒有翻出來:代上一的“他施”可能應該讀成“他施沙”。而“多單”那個名字在代上一7中變成了“羅單”,原因應該和3節類似,把字母Dalet和Resh混淆,又加了一個Vav幫助發音。

希伯來文的字母表:有些字母寫法相近

創十7和代上一9也有不同的地方,三個名字拼法不同,但發音恐怕聽不出來,中文音譯只能和創世記一樣了。

創十8寧錄的名字拼寫也一樣,在代上一10加了v作元音。可是另一個字(發音gibore)中文翻譯成“英雄”,代上一10的拼寫也加了v作元音。類似的還有15節中的“西頓”。

歷代作者並非每句話都抄,他不寫創十5節“這些人的後裔…分開居住,各隨各的方言、宗族立國”,也不寫9-12節論說寧錄及他所建造的城。

創十13的“路低人”不知為何在代下一11多重復了一個作元音的字母y,是讀不出來的。馬索拉文本只好註明是寫型和讀型的不同。

創十23有“亞蘭的兒子們是烏斯”,代上一17卻沒有,只是接著前面亞蘭的名字,接著列出烏斯:…和亞蘭,和烏斯,…。所以假如你較真的話,閃到底有幾個兒子其實是一個問題。另外,瑪施的名字在代上一多了個字母,引起發音變化,中文音譯是米設。

創十28的“俄巴路”,在代上一22拼寫成“以巴路”,恐怕是因為字母v和y形狀很像,只是筆畫長短不同而已,可能引起誤抄。要麽是歷代作者抄寫創世記的時候寫錯,要麽是後代抄寫者看不清楚抄錯。

創十29的“阿菲”與代上一23的“阿菲”拼寫也有差別:代上一23加了字母y幫助發音。

觀察比較這段族譜的記錄,幾乎所有的差別都是文士抄寫/聽寫方面的差異。有字尾形式的變化,有字母改換,有加插元音,歷代誌的作者總是采用比較完整的字母拼寫形式。這類差異並不算真正的文本差異。只有一處我們拿不準是怎麽一回事,很有可能是抄寫遺漏,但也有人撰文,認為可能是有意的修改:創十22列出閃有五個兒子,亞蘭是其中一個,而亞蘭的四個兒子的名字接著列出來。在代上一17,卻少了“亞蘭的兒子”那兩個字,又在烏斯名字的前面加了字母v,表示閃一共有九個兒子。

在昆蘭曠野的古卷中,專家們沒有找到這段族譜可以用來與MT作對比,但是MT文本自身從創世記到歷代誌出現上述的文字變化也算是一個間接的證據,說明經文的讀法和書寫是有發展的。

十三世紀的猶太拉比David Kimhi曾經評論代上一7中的“多單”/“羅單”說:

這裏的第一個字母R,在創世記中是D:“and Dodanim”。由於希伯來字母R和D形狀相似,有些讀者就讀成Rodanim,有些讀者卻讀成Dodanim,並且兩種寫法都在抄本中流傳下來,創世記寫D或R都有,而歷代誌寫不同的一個字母。這說明不管你寫成R還是寫成D,讀成R還是讀成D,都代表了同一個名字。同樣,有個地名“利比拉”(王下廿五6、20等等)有時也寫成“地伯拉”(結六14),是同一個地方。字母Y和V也同樣,因為形狀類似都起元音作用而常常互換。

總而言之,Textual criticism的意思不是對聖經文字進行批判,而是進行比較或鑒別,目的是透過研究得到最可能的正確原稿。更多的有關資料請看我的另一博客:聖經的文本比較

Tuesday, July 2, 2013

路得故事中的上帝恩典

今天參加了一個婦女的查經小組,查路得記,挺有意思,決定寫下來。

我們用的材料是從Thoughtful Christian網站取下來的,引言有一點寫作背景的介紹。說路得的故事雖然發生得很早,在士師秉政的年代,但是這卷書寫作的年代其實可能是被擄歸回之後。怎麽知道呢?一個重要證據是文字。路得記的希伯來文有些晚期字匯的特征,所以好像是被擄或歸回時期的作品。

假如路得記果然寫得很晚,和以斯拉同一時期,那寫作目的是什麽呢?說明大衛的家族,以便高舉大衛嗎?或許拿俄米的故事反映出回歸的以色列百姓,兩手空空投奔本族本鄉,得到上帝眷顧?都有可能。

不過,我們都記得以斯拉回歸時代的往事:以斯拉和尼希米清查所有娶了外邦女子的人,命令他們都要休妻和獻祭贖罪,連外邦妻子所生的子女都必須離棄,為保持“聖潔的種類”不和外邦人混雜。實在說,我每次讀那些書卷都不願意多想,以斯拉和尼希米是不是嚴格得過分了?所有的人後來都果然離棄了他們的外邦妻子嗎?

按照尼希米的法令和標準,以色列最偉大的君王大衛就不會出生,因為他的曾祖母路得不是猶太人,而是摩押人,是以色列的敵人!有人猜測這寫路得記的人目的之一就是婉轉對尼希米法令表示不贊同--不必那麽偏執嘛。這個故事完全可以用來提倡對外邦人開放、寬容的態度,誰說在外邦人中間找不到有信心的人呢?摩押女子路得就是一個例子。

在路得的故事裏,作者並沒有論斷以利米勒遷居外邦,或者提說他為兒子娶外邦媳婦的錯誤。雖然寡婦拿俄米覺得是上帝叫她受苦了,可上帝並沒有定罪,反倒因為路得的緣故,施恩賜福給她。這個故事總的來說不是定罪,而是恩典。婦女們甚至對拿俄米說,“你有這個兒媳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路得不僅沒有被種族和國界限制,能夠來投靠以色列的神,而且完全被接納為上帝的子民。

閱讀路得的故事給人一種太平世代的印象。人際關係良好不僅表現在拿俄米與兩個外邦兒媳婦關係好,還表現在鄉親之間傳講關於路得的美言,主仆之間的問候與融洽,鄰舍之間的鼓勵贊美,以及敬畏上帝和遵守律法的民風,和士師記所選擇記載的烏七八糟、各人自以為是的故事十分不同。我相信聖經中每個故事,每條教訓都表現了一個時代的一個側面,不能以偏蓋全。

路得所以願意遠離故土來敬拜拿俄米的神,原因一定包括她們平時關係不錯。我們所相信敬拜的神是怎樣的一位神,大概會反映在我們的人際關係上。相信一位慈愛的神使你有慈愛,而相信一位嚴厲的神使你對人施加壓力,是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