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4, 2021

入籍公民:你不是美國人

基督徒都知道自己是神國度的「公民」。但當我讀到今年一篇書介的報道時,忽然想起有必要思考一下這公民資格問題。上帝會不會有一天忽然對某人說「你不屬於這國」?

仔細看了看腓立比書3章那段話,似乎主要在強調努力和行為。據說腓立比是羅馬帝國的殖民地,那裡的人因自己的羅馬公民身分而自豪。本文內容取自《基督教科學箴言報》記者Noah Robertson的書介‘You Are Not American’ confronts US citizenship policies,從歷史的對比反差中給我看到一些上帝公義的亮光。

美國是個移民國家,但他們歷來不怎麼歡迎非白人的移民入籍。其中一個政策就是在邊防局對去國外探親歸來的公民說「你不是美國人」--結果他們很多人要花很多功夫和金錢來證明自己的確是在美國出生、長大。1882美國通過了一個排華法案之後,就有幾百萬華人這樣被拒之門外。

有個人出版了一本歷史書專門寫這個問題,You Are Not American: Citizenship Stripping from Dred Scott to the Dreamers。從黑人希望成為自由公民,到父母跨越美墨邊境,把孩子帶到美國長大的孩子,非白人入籍是不受歡迎的。

Amanda Frost所記下的編年史,是美國政府企圖排外的歷史,照出現代種族、政治、社會掙扎的影子。她寫道:實際上,剝奪公民入籍權利代表了一種觀點,社會可以驅逐那些它所不歡迎的人,留下它所允許的人居住。

正如Frost在各章中所討論的,這種做法暴露出從美國創立時所承傳下來的矛盾:一個國家不能夠一邊宣告人人平等,如獨立宣言中所說「被上帝賦予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一邊仍然允許蓄奴、剝奪婦女的選舉權、限制某些人種、族群、或宗教信仰的移民。

歷史上美國最高法院曾經裁定,黑奴跑到自由州還是不能宣告公民身分,美籍日裔要進集中營,1950年代將住美國的墨西哥後代遞解出境等等。在這種歷史環境中,人們似乎對「公民」的定義沒有那麼確定。即便有憲法第14修正案確定所有在美國出生的人都是美國人,還是常有人不理會。

就拿羅斯福總統藉口日本戰敗下令將日裔美國人關進集中營來說,德裔美國納粹卻自由自在是甚麼道理?他們也是戰敗國的族裔。只能說明美國有種族歧視問題需要對付。Frost在書中記下不少有色人種族裔人士不屈不撓,努力去證明自己的國籍,爭取行使他們公民權利的故事。

她寫道:當國家宣告否定你的公民權時,就說「你不是美國人」,這話確定的不光是「你」,它還確定了甚麼是「美國人」--以白人為真正主導、排斥少數族裔?

的確,當我提到「美國人」時,腦海中大多是一群高鼻梁白人形象出現,其他人無論在美國住了幾代,多少要看為「外來」。所以當美國人說某人是「非法」移民,他們是想當然地把自己看為合法,不會自動記得當年把原住民趕盡殺絕的非法行為。順告,他們還巧妙發明了一個詞,把生在美國領土卻不承認其國籍的人叫作nationals,而不是citizens。

問一個問題:基督徒是否也有某種傾向,宣佈別人不是神國公民?你用甚麼標準衡量別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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