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到底是誰「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滅在地獄裡」,再次有人問我這個問題。我曾經以為答案當然是上帝,但最近幾年重新想這個問題,記得也讀過不同的解經意見,就特別去找出來記在這裡給你參考。你可以自己決定哪種說法更有道理。
為了完整,我把整段經文寫在這裡,而不是只看一句話。好幾個中文譯本都從26節另起一段加標題,好像和前面兩節沒關係似的,但24-25節實際上是告訴門徒不要怕的理由。馬太福音10章24-31節(新譯本),或許你能看出來這是個文學上的交叉對偶結構,28節放在中間:
24-25 學生不能勝過老師,奴僕也不能勝過主人。學生若能像老師一樣,奴僕若能像主人一樣,也就夠了。如果一家之主也被稱為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26-27 所以不要怕他們。沒有甚麼掩蓋的事不被揭露,也沒有甚麼祕密是人不知道的。我在暗處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講出來;你們聽見的耳語,要在房頂上宣揚出來。(不要怕的理由,連主耶穌都曾被那些人稱為別西卜,你們跟隨他)
28 那些殺身體卻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倒要怕那位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投入地獄裡的。(不要怕那些迫害你們的人,倒要怕...)
29-30 兩隻麻雀不是賣一個大錢嗎?但你們的父若不許可,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甚至你們的頭髮都一一數過了。31 所以不要怕,你們比許多麻雀貴重得多呢。(不要怕的理由,天父在眷顧)
括號中是我的歸納。賴特博士解釋說,以色列人當時有雙重的敵人:羅馬帝國、希律王和手下的人是看得見的敵人;而另一個是更黑暗、肉眼看不見的屬靈敵人,就是撒旦,能夠爭奪和殺死人的靈魂,也能夠用看得見的敵人作遮蓋,引誘人以黑暗手段鬥黑暗,直通地獄/欣嫩谷--悶熱發臭的垃圾堆。
賴特博士認為主耶穌說的是撒旦能把人的靈魂和身體都滅在地獄裡。因為這裡前後文脈是:不要怕,連上帝兒子你們的主都被他們稱為鬼王,你們只是跟從和傳揚上帝的信息;...不要怕,你們很寶貴,上帝眷顧你們。中間那句話反而要門徒怕上帝,因為祂會把人的靈魂扔進地獄(字面是欣嫩谷)?似乎講不通。
到底主耶穌是要我們怕上帝,還是要我們信任上帝而放心不怕?另外一位著名的福音派神學家Ben Witherington教授也同意,該怕的對象不是上帝,而是魔鬼。或許有人會說,為甚麼要怕魔鬼?我們所信的上帝比牠大。回答是:你用了神鬼等級的哲學前設和某個地獄觀來解經,都屬於借用了外邦文化。...
如果上帝果真那麼可怕,祂怎麼會數我們的頭髮呢!德州Mike Skinner牧師說,假如你不確定能把靈魂和身體都滅在地獄裡的是誰,那麼把撒旦的屬性歸給上帝好些呢?還是把上帝的屬性歸給撒旦好些?
我的體會:假如有位你知根知底的兄弟憑空被人懷疑性情凶狠殘暴,你決定表示相信還是不信?相比之下假如有個你並不很了解的罪犯,你誤以為他的罪行平常、是個好人呢?--你的錯誤固然嚴重,但與第一種落井下石的情形相比強多了,是不是呢?
基督徒歷來有個讀經不看上下文的習慣,所以接受該怕的是上帝,恐怕只能說明我們的神觀太糟糕,把祂當作一位沒有人情味的希臘哲理神。
本文內容主要取自Skinner牧師的文章,N.T. Wright on Matthew 10:28 – Satan or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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