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51章5節:「我的公義臨近,我的救恩發出。我的膀臂要審判萬民,眾海島都要等候我,倚賴我的膀臂。」你若看現代中文譯本,這節經文翻成:「我要立刻救援他們;我得勝的時候到了。我要親自統治萬國;遙遠的島嶼等著我,盼望我去救援它們。」
顯然,現中譯本把救恩這個字理解為「救援」--就是從苦難、禍患中救拔出來的意思。而且,這個版本把字面上的等候、倚賴(上帝的)膀臂,理解為「盼望(上帝來)救援」。不錯。
現中譯本是聯合聖經公會推出的符合現代白話文、通順易懂的新版《聖經》,我覺得翻得還挺不錯。從這節經文看來,上帝的「公義」是祂的「救恩」的平行說法,而「審判」的意思也是。
David Bivin博士是一位從希伯來文視角來解讀新約的專家。他說希伯來文中的「救恩」那個字yesha有許多同義詞,包括常常翻成「公義」的那個字,而yesha本身反而用得不多。
所以,以賽亞書1章26節的「公義之城」,意思其實是「得救的城」;先知耶利米說上帝要設立牧人牧養百姓,他的城要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意思也類似,即「耶和華是我們的拯救」(23章和33章);大衛做詩咒詛敵人時說「不容他們在你面前稱義」,或「不得名列在義人之中」,是求上帝不要拯救他們。
這樣看來,耶穌吩咐門徒要先尋求上帝的國和祂的義(馬太6章),還說「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馬太5章),恐怕不單是要他們努力行善,更是要他們凡事倚靠主。
關於另一個「救恩」的同義詞mishpat,絕大多數時候翻為「審判」,但也是「規矩」或「權益」等等意思。從前後文,人們還發現mishpat有很多時候應該是理解為「公平/公正」(即justice)比較好。
以賽亞書42章1節上帝的話:「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裏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mishpat傳給萬邦。」Mishpat在這個地方翻成甚麼好呢?有老譯本說是「審判傳給萬邦」,意思令人費解。現中譯本寫的是「他要為萬國帶來正義」,其它中文版本猜測是「公理」等等。我想,在一個到處有欺壓蹂躪的社會中,上帝的公平治理的確是人所盼望的最實際的救恩。
Mishapat是名詞,相應的動詞shaphat也同樣。例如祈禱詩篇43篇1節開頭就有個shaphat,不少英文譯本都直譯成Judge me,或修飾一下變成Be my judge,中文顯然無法理解成求主審判自己,於是添加文字翻成「求你為我伸冤」或「求你宣判我無罪」等等。但你如果讀下一句話「求你救我...」,就知道是平行語句結構,要換一個說法重複前面的字句。
因為shaphat在希伯來文中是個多義詞,它很多時候意思就是按公正判斷是非或治理,未必含有刑罰。一個受冤屈的人肯定把願意出來主持公道或為他申冤的人視為拯救大恩人,所以上面那句經文翻成「求你為我伸冤」是不錯的,意思就是「求你救我」,而現中譯本的「求你宣判我無罪」顯然不準確。當聖經說上帝是「審判全地的主」,意思恐怕不是說祂要刑罰全世界,很可能是按希伯來文,祂要拯救或按公正治理全地。
這樣來讀聖經,詩篇中很多話就比較容易理解了。例如50篇6節:「諸天必表明祂的公義,因為上帝是施行審判的。」或82篇8節:「上帝啊,求你起來審判世界,因為你要得萬邦為業。」難怪上帝經常嚴肅責備人審判不按公平正直。
來到希臘文的新約,耶穌曾經應許他的門徒將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馬太19章),當然不是在講刑罰,Bivin博士說講的是為眾支派帶來拯救,我認為也不排除講的是公平治理。耶穌援引的是詩篇122篇,那裡提到以色列的眾支派來到耶路撒冷敬拜,因為在那裡「設立審判的寶座,就是大衛家的寶座(眾數)」。
我記得以前聽見「審判從上帝的家開始」(彼前4章)的話就很困惑,現在明白了,那些念希伯來文的猶太人不會誤解,我們不知道的外邦基督徒一聽見「公義」啊「審判」啊,問題倒有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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