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15, 2014

巴刻博士談經文鑑別

你讀馬可福音的結尾部分,有些版本會注明,十六章9-20節那一大段不在「較可靠的一些古抄本」(better manuscript)之內。相信聖經無誤的人遇到譯本中的這類注腳時,應該如何調和他對聖經無誤的信心呢?巴刻(J. I. Packer)博士是當代談論聖經無誤的重要人物。他於2002年在Christianity Today雜誌十月號上發表一篇文章,回答了這個很重要的問題。雖然已經過了十幾年,經文鑑別學突飛猛進,發現巴刻的某些前設未必仍然正確,但我覺得他的文章比起我們華人基督徒新近發表的某些文章似乎還強。

巴刻博士把回答這個問題和司布真回答人的自由意志與神的預定問題相類比,說朋友之間沒有衝突,不必調和。以下是他的解釋,他主要談新約。

先談手抄本。直到15世紀印刷術發明之前,早先的聖經書卷都是修道士用手抄寫的。任何試過用手抄寫文字的人都知道,你很容易這裡掉一個字母,那裏漏一個字,甚至整行漏掉或重複,新約抄本也一樣。

另外,有些抄寫的人顯然看到某些字句似乎不對,就相信是前面的人抄錯,於是就作了修改。有些抄本在旁邊加了字句來作出發揮和說明,下一個份抄本就把這些旁注抄進了正文,以為那些旁注應該在那裏。由於抄寫工作是非常認真恭敬的專門過程,抄本之間的差異,除了這類錯誤以外,總的來說變化很小。比較抄本就會知道,哪些是抄錯了需要更改的地方。這就是經文鑑別學者的工作。

十七世紀的英文欽定本(KJV)是從當時印刷發行的希臘文「公認文本」(received text)翻譯的。後來又找到更好的手抄本,使我們需要對公認文本作一些微小的訂正,對於讀法不確定,或真實性不確定的地方,新出的現代版都會在旁邊為讀者注明。比如說新欽定版,仍然用公認文本的翻譯,卻在修訂的地方注明了。

如果其它都一樣,比較早期的手抄本叫作「比較好」的抄本。新約抄本不太確定的字很少,可能1000個字中只有1個字。若少了那些不「在比較好的抄本中」的經文,絕不會損失了教義。巴刻引用西敏斯特信條的話,說這是神獨力監護,為我們確保原文聖經純正的結果。他還給了一些經節例子來說明那些「比較好的抄本中」所沒有的經節,包括馬可福音書結尾的一段,還有第九章中的幾句話:44、46、49節關於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落到地獄云云,不在「比較好的抄本中」。(關於較好版本(西奈抄本)中其它缺失或多餘的經節、短語完整列單,請參考維基百科的Sinaiticus Codex條目。)

基督徒相信聖經無誤,就是相信聖經真確的文字和教導全然真實可信。耶穌和他的門徒認為,神都是借著聖經中先知的見證,借著詩歌,借著歷史上的神學故事,借著人生哲學的觀察,來宣講、教導、展示、和告訴我們關於祂自己的事,來見證祂自己。巴刻強調說,聖經無誤不是哪個版本或抄本無誤,也不是哪些人的解釋無誤,更不是那些抄寫員有意無意在抄傳時添加的句子無誤。

聖經無誤是關乎作者在各卷書中所要表達的意思無誤,是聖經整體所啟示出來的真理和智慧無誤。相信聖經無誤就是定意接受它從神而來,又接受神透過聖靈自然、連貫地解釋給我們明白,教導我們。如此,聖經就塑造我們對聖經權威的理解。

所以聖經無誤論者應該歡迎經文鑑別學者的工作,他們不懈地努力消除不真實的地方,要把聖經作者寫下的原話準確地呈現給我們,既不多,也不少。我們透過神的代筆者的思想,透過他們的準確表達,也透過神的引導,用他們自己寫出來的話,來進入和了解神的思想。

經文鑑別為無誤論服務,這兩者是朋友。無誤論珍惜每位作者話中的意思,而經文鑑別檢查字句,確保我們所讀的是純淨、沒有改動過的。如果我們要從神的話語中全面得益,這兩項智慧都需要。

Saturday, July 12, 2014

出埃及的名單

聖經「出埃及記」,按照猶太人的傳統,標題本來是Shemot,即「名單」。英文中文各譯的卷名都寫出埃及記,也許因為我們根本看不出名單對猶太人的重要性?至少,名單對我們不重要。

出埃及記一章1節:以色列的眾子,各帶家眷,和雅各一同來到埃及。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

基督徒為甚麼要改這卷書的標題?實際上,Moen博士指出,英文把摩西五經的每一卷標題都改了,例如把「話語」改成「第二次律法」(Deuteronomy即second law)等等。希臘文本的舊約翻譯沒有改標題–七十士譯本忠實翻譯了希伯來文,利未記是「蒙召」,民數記是「在曠野」,等等。

假如某文化中有一些名著,我擅自改了標題:例如把「羅密歐與茱麗葉」改為「一場愛情悲劇」,或把「雙城記」改為「一個家庭經濟的個案研究」,你讀來會不會有不同的觀感?一定!名單和出埃及有不同的注重點。一個強調離開埃及,另一個強調各支派的延續性。如果你是希伯來/猶太人,你認為記載以色列眾支派和亞伯拉罕的關聯比較重要呢?還是神解救他們所用的方法更重要?我們是基督徒,也許我們會認為神勝過埃及法老,解救以色列百姓,象徵了神的兒女脫離罪惡綑綁,比較重要。至於亞伯拉罕之約和摩西之約的關係,也許不太重要?希伯來人可不這麼想。

修改卷名的目的,是基督徒試圖突出舊約中的救恩神學。有人指出:摩西五經的各卷名稱,其實都是用希伯來內文的第一個字取名,所以沒有特殊的意思。基督徒重新命名書卷,其實不一定較原卷名為劣。

至於我們看亞伯拉罕肉身的後裔沒有那麼重要,那是我們歷史上一度的反猶太主義解經。我們要注意汲取教訓,才能把福音傳回耶路撒冷!

(本文內容取自Moen博士的原文默想日誌,2013年7月。)

Thursday, July 10, 2014

聖經的來歷:訂正和翻譯

本文接續賴特對聖經的歷史介紹,前文是關於舊約部份,承傳於猶太教,以及坦白介紹我們所不熟悉的經外書卷等等。本文談新約的修訂和譯本,內容取自Simply Christian一書。

關於新約寫作年代:27卷新約書卷是在耶穌時代的兩代人之內寫成,也就是說,最晚的書卷寫成於第一世紀末。保羅的信件寫於40年代末和50年代,雖然有些保羅書信是否他本人所寫一直有爭議,但這些書信是爆炸性的耶穌事件和初期教會的最早見證。

有些人把其它一些「福音」書和新約的四卷福音書相提並論,或把那些作品當作新約的次經,可是那些書卷都相當晚才寫成,比如多馬福音(用Coptic文寫成,而且似乎譯自敘利亞文),不是耶穌本人生平的見證,只不過反映出初期教會後來一個時期的思想和生活。

相反地,四卷福音書和使徒行傳,連同13封保羅書信,從很早就被認定為真實有權威的文獻,不會晚過二世紀中葉。新約中的另外一些書卷,希伯來書、啟示錄、和一些比較短的書信,就不那麼確定了。第二、三世紀還有些教會還認定巴拿巴書、黑馬牧人書等等為有權威的文獻。但多數的早期信徒儘管重視這些書卷的教導,並不把它們看為和「使徒」著作一個等次的的權威書卷。

有關古代世界任何其它名人的書都無法和新約書卷相比。我們透過一小撮資料知道古希臘的一些名人,像哲學家柏拉圖,悲劇詩人Sophocles,甚至詩人Homer,其中一些還是中世紀的抄本。我們還知道古羅馬元老院的歷史學家Tacticus,和一世紀的羅馬學者Pliny,他們流傳下來的抄本同樣少,有的甚至只有一、兩份,連同一些晚期的抄本,作為這些人物曾經存在的全部證據。相比之下,我們手上有好幾百份新約部份書卷的早期抄本,甚至有全部新約書卷的抄本,完全能夠從比較各流傳抄本的小差異,追溯到原本的正確經文。

我們說的早期抄本是指公元六、七世紀之前的抄本,其中有好幾十份第三、四世紀的抄本,甚至有幾份來自第二世紀。沒錯,抄寫的文士在這裏那裏引進了更改,但是我們有大量的文本證據,能夠相當確定地推斷出聖經作者實際寫下的字句。

現在有人認為,確立權威書卷的目的是為了維護某種社會或政治的神學目的,其中涉及了激烈的辯論,甚至逼迫。但實際上,確立正典的原因是有人提出錯誤的「正典」。第二世紀羅馬教會有個主教馬吉安,刪減主要書卷中的段落;另一些人把某些諾斯底主義的作品加上,教導不同的東西,聲稱為耶穌的秘密教導,或使徒們「實際上」說過的話。

歷史上,東方教會讀希臘文的聖經,西方教會讀拉丁文的譯本。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提出的偉大口號之一,就是萬民萬族都應該有自己語言的聖經,現在基督徒普遍接受和承認有這個需要。於是十六世紀開始了一場疾風驟雨式的翻譯活動。首先是德國改教家馬丁路德,還有英國的丁道爾(William Tyndale),到十七世紀(1611年),英語世界採納了「欽定本」為權威的版本,有將近300年之久。

到十九世紀下半頁,由於找到更多更好的原文手抄本,人們發現欽定本需要許多小小的重要訂正,於是學者和教會領袖被勸服,將欽定本進一步訂正。這就再次打開了翻譯的閘門,在過去的一、二百年,出現了好幾十個版本的英文譯本。其它語言的譯本也有類似的故事。中文和合本1890年決定開始翻譯,1919年正式出版,後來再訂正,等等。

各種語言的聖經協會和翻譯不停地工作,把聖經翻譯成各民族自己的語言,任務龐大,但是教會把聖經翻譯看為最重要的工作。你我手中才有了不同版本的聖經。聖經的寫作、收集、傳佈的故事大家都該知道,但是這遠遠還沒有開始介紹聖經本身。賴特打個比方:你介紹你的朋友,從這人的生物基因成分開始介紹,基因組成固然重要,不然就不是這個人了,但基因成分不描述這人的人格本質。

接下去要介紹的是聖經為甚麼重要。不錯,聖經是神所默示/啟發的(inspired),但那是甚麼意思呢?不同的人會理解成不同的事。有時候人會認為這本書對人有啟發(inspiring),帶給他們新的生命,而不是受到神的啟發寫出來的。但是,聖經是inspiration of God,即神所呼出的信息。 (未完待續)

Monday, July 7, 2014

賴特書評:關於Justification

Wright博士寫了一本書,提出關於保羅神學的「新」視角。Piper博士2007年寫了一本書來回應,嘗試從聖經來反駁Wright,維護舊觀。我曾經介紹了Piper那本書的一些普通讀者書評,平均分數3顆星,主要是太難讀,擁護教義傳統,缺少新的解經亮光。

Wright 2009年寫了一本書來回應Piper:Justification: God’s Plan & Paul’s Vision。本文也介紹一下亞馬遜網站讀者書評。賴特的解經顯然有比較多的人讀懂了:至今共有74人參與評論,40人給了5顆星滿分的優良評價,5人給了1顆星的不良評價,平均分數是4顆星。這次我選擇被最多人認為有幫助的書評(most helpful review)來介紹。

一個人為Wright打了5星滿分:Consider the bigger picture,意思是賴特給了人一個比較寬的神學框架。他不同意有些讀者的評論,說賴特違反了改教家們「唯獨聖經」的原則。這位讀者自己原先是改革宗傳統,現在顯然不再持守舊觀的教義了,也許是被賴特說服了。

他說是改教家們自己沒有尊重保羅書信的歷史處境,假定他們自己的啟蒙運動的問題就是保羅的問題,或者把保羅書信當作超越歷史的普世真理。「唯獨聖經」的口號太過誇張,其實一點都不唯獨,賴特考慮保羅各種教導的特定歷史環境才對。這位讀者評論說,改革宗總是把改教的神學當作最終啟示出來的正確神學。但是如果改教家們能夠在奧古斯和安瑟倫的神學基礎上改革,我們怎麼能宣告改教家的神學already have the last word,不會繼續發展了呢?

賴特希望從歷史處境中來理解保羅書信的內容,但這位讀者從書中引述了他最欣賞的話,翻譯如下:「得救極其重要...親自認識神,而不僅僅是知道或思考關於神的事,是基督徒生活的中心...但我們不是宇宙的中心,神不是圍繞著我們轉,是我們圍繞著祂在轉。從我們的觀點來看,好像我和我的得救是基督教最重要的存在目的。可惜很多人—很多熱心的基督徒—就是這樣傳道、這樣生活的。這個問題不是改教運動特有的問題,從中世紀的西方教會就開始了,嚴重影響了天主教和新教,不管是自由派還是保守派,正規持守禮儀的教會還是即興隨意的教會,統統受了影響。但是全面整體理解的經文本身給我們的不是這樣的救恩。

神造人有一個目的:不是為了人自己,也不單單是為了讓他們和自己有好關係,乃是要透過人把祂的智慧、喜悅、有果效的秩序帶給世界。在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啟示錄中,結尾並不是人類都到天堂去和神有親密的關係,而是天堂來到地上」。(23-24頁)

還有94頁:「保羅看神的目的是,創造萬有的神呼召亞伯拉罕,要藉著他的後裔,神可以把世界從困境中拯救出來。...在保羅的眼裡,神在基督裡所成就的大功只有一個目的,就是透過以色列拯救世界,這個神呼召亞伯拉罕的緣由...終於從耶穌基督有了結果」。

Wright很精幹地在這本書中展現出上面的主題。如同賴特出版的其它一些書一樣,讓人大開眼界,看到神的行動和目的的大框架。書蟲認為糾正以自我為中心的讀經,改為以神為中心的讀經和理解,基督徒學者早就應該這樣做了。他大力推荐這本書,讀起來好像一個心意的操練,雖然有時候不太舒服甚至痠痛,但卻值得,你的生命會轉變的。

有個人不同意這人的評論,問說:如果聖經中的這個神學框架好像賴特說的這麼明顯,前面那麼多世代的人怎麼不知道呢?以人為中心和以神為中心不必有衝突,再說啟示錄中也根本沒有提亞伯拉罕啊。畢竟,基督比亞伯拉罕重要,十字架比約重要。...回答:賴特沒有說以人為中心和以神為中心有衝突啊,...全文請自己看亞馬遜書評。

另一位讀者只給本書3顆星的一般評價:賴特試圖證明自己有理,結果不太成功。我想他的評論在不佳評論中被最多的 人認為是有幫助,是因為他對書中賴特觀點的總結抓住了重點:

基督的生平、死、和復活不僅僅是個人得救,恢復與神的關係和進天堂,也不是為我們完成妥拉的要求,把義歸算給我們,乃是實現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透過他的後裔賜福給萬民,末後讓所有神的兒女和好。既然如此,耶穌救恩的範疇就遠遠超過了復興律法之下的以色列,而是實現亞伯拉罕之約,復興了整個世界來進入神所立的約。這樣,稱義就是被宣告為立約之家的成員。

這人把賴特觀點總結得不錯,但是顯然不全同意。他說Wright把傳統的改教家的稱義觀和他自己的稱義觀這樣相對照,好像前者很狹窄,後者很寬闊的樣子,其實是誤導。為了展開賴特自己的觀點(其實也不算是他的新觀點),也為了對某些比較極端的批評意見作出回應,他的用詞聽起來好像要麼同意他的高超、正確意見,要麼保留差不多是異端的觀點。不知道的人來看辯論會,還以為他們一定要全部接受他的觀點,並需拒絕其他人的觀點。這沒有必要,也對神學探討沒有幫助。這本書幫人了解Wright的思想和辯論,但不適合作為稱義教義的概括介紹書籍。

Sunday, July 6, 2014

如何介紹聖經這部書

我發現有的人很絕對,你反對用「聖經無誤」的口號來介紹聖經,她就說你是要宣傳「聖經有誤」。說「聖經真實可信」不行嗎?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可是不少人誤解「默示」,以為是聽見某種聲音,然後立即一字不差地默寫下原稿,既不必靠某種模糊的往事回憶,又不用再作任何編寫修改。據說人家可蘭經和摩門經都是這麼神奇來的。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對慕道朋友介紹聖經的可信呢?你不該手持中文和合本聖經,告訴人家那裏面沒有任何翻譯或抄寫/印刷錯誤(任何書的真實可靠性都不是這樣評估的),或者有意無意讓人以為那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一本書。本文內容取自賴特博士的Simply Christian一書第13章,他對聖經的介紹值得我們參考。

首先你當然要說聖經分為舊約和新約兩個部份。舊約各卷先後寫了一千多年,新約各卷是一個世紀之內寫成的。既然談新和舊,你就要解釋甚麼是「約」:創造萬物的主揀選了以色列百姓作祂的子民,和他們立約。然後神透過耶穌來的事件應驗了古代以色列先知的預言,更新或延續了那約成為「新約」。正因如此,猶太人的聖經是基督徒聖經的一個重要部份。如何理解和應用耶穌更新了神的約是很重要的。

猶太人的聖經,基督徒稱為舊約。猶太人把舊約分為三個部份:第一部份是摩西五經,是最基礎的部份,也叫做妥拉(或律法書),傳統上都認為這部份是摩西本人寫的。接下來的部份叫做先知書,包括我們平常認為是歷史的書卷(從約書亞記到列王記)、大先知書(以賽亞、耶利米、以西結)、和小先知書(何西阿及其餘先知)。其餘部份以詩篇為首,叫做聖卷(Writings)。聖卷要簡單介紹一下,因為涉及到書卷收錄和完成的過程:聖卷有些部份很古老,另一些部份--比如但以理書--編輯完成得很晚,晚到公元前兩個世紀內。甚至到耶穌的時代,人們還在辯論是否全部聖卷都屬於聖經,特別是以斯帖記和雅歌,爭議最久。多數人認為這些書卷應該屬於聖經,於是保留下來。

律法書、先知書、和聖卷一共有39卷。其中律法書和先知書確定為神的權威教導,時間比聖卷早很多。這三部份被猶太人接納為聖書正典,但權威的程度是不同的。這是歷史,你總要簡單告訴人家,聖經除了是神的啟示,它到底是怎麼得來的--從猶太教承傳下來的。

文字:舊約絕大部份是用希伯來文寫的,所以你聽到有時人家把舊約叫作「希伯來聖經」。不過其中但以理書和以斯拉記有一部份是亞蘭文,還有耶利米書中的一句話,創世記中的兩個字,也是亞蘭文。大多數研究聖經學者的學者都同意,許多舊約書卷都經過了編輯修改的過程,才達到今天我們看到的形狀。有幾卷書,比如先知書以賽亞,可能經過了多個世紀的編撰,涉及大篇幅新的寫作,仍然保持了相當顯著的內部連貫性。死海古卷的發現大大豐富了我們對聖經的了解。死海古卷中包括了絕大多數的舊約書卷,大多是公元前兩個世紀之內的抄本和譯本,與我們手上現存的1000年以後的標準版本相比,雖然有些微小的差異,是非常接近的。死海古卷的聖經抄本大致就是耶穌時代所知道的聖經。

接下來要介紹一下希臘譯本:耶穌時代之前的兩百多年,所有的舊約都翻譯成希臘文了,可能是在埃及完成的,因為越來越多的猶太人散居各地,主要操希臘文。希臘文的聖經有好幾個版本,早期基督徒用得最多的版本是「七十士」譯本,因為有故事傳說是70位文士翻譯的。

當時開始有很多經外書出來,稱為Apocrypha,中文翻譯成「偽經」(反映出譯者的否定立場)。初期教會對那些書卷是否也屬於神的真實啟示有很長時間、很複雜的辯論,後來有些聖經沒有收錄偽經,有些聖經收錄了一些偽經,中譯改稱「次經」。「次經」仍然帶有貶意,天主教的弟兄姊妹翻為「第二正典」。

那些收錄了次經的聖經一般把那些書卷列在舊約和新約之間。雖然所謂「耶路撒冷聖經」和羅馬大公教會都把那幾卷次經當作舊約的一部份,可惜現在很多人從來不讀這一部份的書卷,只是隱約知道這些書卷一直都很有爭議。但次經/偽經書卷至少和死海古卷、史學家約瑟夫的作品一樣,告訴我們好多關於耶穌時代的猶太人的事,他們的思想和生活如何。有的書卷,比如所羅門的智慧篇(Wisdom of Solomon),給了我們一些顯著的與新約類似的經文,可能是某些新約思想(至少是某些保羅思想)的來源哩。

(未完待續,還要介紹新約部份。)

Friday, July 4, 2014

不是賢德,乃是勇士

前次介紹過林榮華教授對箴言書末尾那位賢德婦人的解釋。林教授指出,翻譯為“才德”的那個字,意思主要是“力量”、“權能”,應該理解為描述的是「智慧」。她丈夫心裏依靠智慧,必不缺少的“利益”,其實是不缺少從戰場擄掠得來的東西;智慧把“食物”分給家中的人,其實分的是獵物;以能力束腰,使臂膀有力,也似乎不是形容一個女人。今天讀Moen博士的原文默想日誌「母獅」,再次仔細看這句話,發現「才德的婦人」直譯「女勇士」也不錯。

箴言卅一章10-11節:才德的婦人(女勇士)誰能得著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她丈夫心裡倚靠她…

Moen博士指出,也許我們不肯直譯eshet-hayil為「女能人」是出於文化觀念的原因—-能幹的女人,沒有比男性差,甚至站在領袖的地位,不合傳統。但是翻譯「才德的婦人」,或「高尚品格的妻子」都不正確,因為Eshet-hayil是個勇士形象!你可以想到這個婦人為公道而戰,堅持神的標準,她開口就發智慧;舌上有仁慈的法則,彰顯出權威盡責的樣式,在世上作神的手和腳。

我們的翻譯試圖描述她的內在品質,卻完全忽略了這個字在希伯來觀念中的活躍的公開層面。勇士是從行為表現出來的,她代表了良善和英勇,有人說她是個「女英雄」。怪不得這段的後面不住地寫她的能力和威儀,家中不缺少掠物,或把捕食到的動物分給家中的人等等,好像在描寫男人。

這樣的女人恐怕是很稀少的,如果有的話她丈夫也會和她起衝突,哈哈!林教授說作者是在描寫「智慧」的化身,鼓勵人尋求和依靠上帝的智慧,一點不錯。

Tuesday, July 1, 2014

一個朋友寫的詩:Only If

要是我能有個孩子...
要是我能得到那份工作...
要是我能買那棟房子...
要是我的病能好...
要是我有更多的錢...
要是我的孩子是正常...
要是我能遇到好的對象...
要是我的配偶能好像那個人...
要是我能夠退休...
要是我沒有丟那份工作...
要是我...(請填寫空白)
我就會快樂!

真的快樂嗎?
以致我別的甚麼都可以不要了?
當我們看見別人「甚麼都有」的時候,
我們相信自己的這些謊言。
但是他們真的快樂嗎?

人生是暫時的,
所有的「要是我」都是暫時的。
是甚麼東西讓我擁有永遠快樂?
是填補內心的空洞。
是除了造物主,
沒有別人能夠填補的深密空洞。

我沒有做甚麼偉大的事跡,祂愛我,
儘管我做了錯誤的抉擇,祂仍愛我,
祂比我更了解我自己,
似乎無法想像的愛--
祂從不擔心,不驚訝,不定罪。

祂從祂的完美兒子來看你和我
祂只用愛的眼光來看我們。

Wow,這就是永恆的愛!
要是想抓住永恆的愛,
我們必須放棄「要是我...」

英文原文請看Cathy's 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