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15, 2017

西方的跨文化宣教挑戰

Paul Hiebert是另外一位近代的宣教學家,神學院的教授,2007年才過世。他研究不同的文化中不同的神觀,因為他的父母是美國去印度的宣教士,他出生在印度,了解東方人的文化和世界觀。

Hiebert教授用「有機的」和「機械的」兩種特性,來描述全世界各種不同的世界觀或宗教。每一種都有不同程度的這兩種特性:「有機」意思是指萬物之間都互相有關係,彼此有正面或負面的影響,「機械」是指萬物之間有不同的自然力量彼此影響,所發生的事是不能掌控和非倫理的。

然後,人把世界又分成看不見或屬靈的部分,其中有神明、天使、或其它的靈,以及看得見、摸得著、可試驗觀察、可研究規律的部分。在看得見和看不見的事物之間,有不少世界觀還相信有鬼魂、邪靈、死人的靈魂等等東西存在。如下圖所示:



Hiebert教授說西方社會看世界缺少了中間那一層,我們把那一層當作迷信、虛假、或不存在。結果我們的宣教士去到一個相信中間那層勢力實際存在的文化中,就完全沒有辦法應付。巫師咒詛帶給人災禍,但基督徒相信基督的能力勝過那些。巫醫有能力治病,基督若是不能,誰還會信?只好讓人回到巫醫那裡。

我們既不能夠用世俗化的方式,否定那些世界觀就完事,也不能把所有的事都解釋成神秘兮兮的屬靈爭戰。目前的神學系統框架以哲學為基礎,聖靈論不夠,Hiebert教授建議發展「整全的神學」,Holistic Theology。

Tuesday, February 14, 2017

如何知道一條新聞是假的?

美國的中學生都有學習一個閱讀技巧,叫作「批判性思維」,即critical thinking skill。我有一年給孩子挑選暑期作業本,就選過那麼一本,其中含有大量的批判性思維的習題。顯然很多人缺乏這種技巧,他們讀到一些很低劣的搧動性文章,就信以為真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為大眾分享如何識別假新聞,也就是如何使用批判性思維,就想要轉發一下。
  1. 察看消息來源,看看是從哪個網站傳出來的。有些媒體來源比另一些來源可靠。那些匿名發表的微信消息有可能是某人的謠傳,或者故意把舊的資訊誇張一下,變得聳人聽聞。
  2. 讀消息不要只讀標題,要點擊鏈接,進去讀原來的完整報告。你若仔細看,有時鏈接和轉發者的標題根本不符,並不支持轉發者想要說明的問題。
  3. 看看文章作者是誰,是真人實姓,還是假名。
  4. 檢查一下文章日期,有時資料已經過期,要看update的資料為準。
  5. 看看是否是開玩笑的文章。沙堤亞風格的英文有可能被中國人誤解,翻出來就成了假消息。
  6. 檢查自己的偏見。你如果對某人有偏見,就很容易相信關乎這人的某類謠言。
  7. 請教專家。到圖書館看看,或察看一些專門察驗和報告消息是否屬實的網站,比如snopes.com
當然,偶爾政府官員也公然散布假新聞,誠實報道的媒體會說:「某人如此是說,其實沒有證據。」你如果不相信主流媒體的報導,總要去找其它更可靠的消息來源,不能隨便信小道消息。但假如所有的主流媒體從不同角度的報導都一致,那你應該相信。

Sunday, February 12, 2017

我們是鹽和光嗎?

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它不再有用,只好被丟在外面,任人踐踏。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要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把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Yes! so let your light shine before men; that they may see ... your Father who is in heaven.



昨天我們這個小教會的新牧師帶領大家在神面前尋求教會的異像。耶穌對祂門徒說的上面這段話成為多數人贊同的一個形象,來代表我們教會的目標。--這並不是那麼容易,我們認識到現在是有差距的。--我們當中的很多人,別人恐怕不知道他們的恩賜;無論誰有甚麼亮光,他們恐怕也沒有甚麼機會分享。

在教會中沒有機會作鹽作光,你會怎樣?我們需要增加靈裡的聯結for sure,才能各自反映出天父的榮耀。

Friday, February 10, 2017

約拿書和聖經的宣教主題

我正在上一門宣教的課程,本文是一篇筆記:讀Johannes Verkuyl談普世宣教的聖經基礎。這位荷蘭作者是近代的一位著名的宣教學家,早年在印尼宣教許多年,後來在一所大學教授宣教學很多年,2001年才過世。他寫的《現代宣教學導論》似乎是很經典的宣教學教科書。

Perspectives on the World Movement選了書中的一段,引起我興趣的部分是他所講解的約拿書。Verkuyl認為約拿的故事處理了向外邦人宣教的主題,值得現代的基督徒借鑑!約拿書的作者使用以色列歷史上一位先知的名字(王下14章25節),為以色列的聽眾刻劃了一個討厭外邦人、無心向外邦人宣教、又抱怨上帝對外邦人太仁慈的先知故事。

Verkuyl教授總結說,約拿書的作者是要警告聽眾,拋棄偏狹態度吧,面對神的挑戰:願意變成上帝的僕人,完成神的計畫嗎?因為以色列百姓當時的狀況是,接受了神一切的啟示,卻只關注他們自己的問題,拒絕涉足外邦去宣講神的信息。他把約拿故事劇分成八幕:

第一幕是神給約拿「起來,去…」的吩咐。尼尼微是個很兇暴、很罪惡的城市,約拿不想去,他雖然「起來」了,卻逃往另外的方向去了。

第二幕是神的對策,安排了風暴,約拿卻在底艙沉睡。Verkuyl評論說,教會很多時候就是這樣,在世界的風暴中沉睡,別人拚命找問題所在,眾教會卻當作與己無關。當眾人發現(或神用他們抽的籤指示了他們),是約拿所拜的神追上了他,約拿只好承認神的創造和主權,請那些水手把自己丟進海裡,滿足神的要求。

第三幕是上帝安排一條大魚把約拿吞掉,約拿落在急難困苦中。第四幕約拿在魚腹中禱告詩篇十八篇,切切祈求上帝的憐憫,還混合了其它一些詩篇的字句,最後上帝安排那大魚把約拿吐在岸上--祂原本不是要約拿滅亡。

故事到此,請不要問我,這些事怎麼可能真的發生,我以前寫過另一篇筆記,這是一個非常幽默的關於先知的故事,而不是歷史事件,但信息極其深遠。

第五幕是上帝對重生得救的約拿再次吩咐,去尼尼微宣告神的信息,他們若不悔改,40天就要滅亡了!第六幕描寫尼尼微人的反應:從上到下,人人悔改,個個禁食,離開所行的惡道。結果上帝察看他們的行為,就改變了心意,不給他們降災了。--這些人是該死的以色列百姓的仇敵!

第七幕道出了整個約拿宣教過程的最大障礙,不是那些水手,不是大魚,不是尼尼微的國王和臣民,而是約拿自己—Verkuyl教授說,是頑固不化、思想狹窄的教會。

故事中的約拿遠遠觀看,40天過去了,尼尼微還在,上帝的恩典給他們太多了!祂怎麼不是冷冰冰、嚴厲命定所有人都去地獄的神呢?祂怎麼讓那些該死的人得恩典呢?約拿實在受不了外邦人也得救的想法!他們沒有入猶太教啊--開玩笑,最後這句是我說的。

Verkuyl教授說,約拿宣教,他的心卻不在那裡。他自己在魚腹中切切禱告上帝施恩,現在卻對上帝說,「我知道你是有恩典、有憐憫的上帝,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所以我急速逃…現在求你取我的命吧!因為我死了比活著還好。」

約拿為甚麼發怒?因為上帝對那些外人同樣施恩。祂不是應該對自己立約百姓有格外的恩典嗎?今天的基督徒大概都和約拿差不多。是不是呢?但是耶和華問他說,「你這樣發怒合理嗎?」

第八幕,上帝繼續引導固執的約拿。他沒有從風暴、從水手、從大魚、從尼尼微悔改的事情中學到功課,因為他不想學。所以上帝用一棵神奇的篦麻,來讓約拿思考:一夜生長遮蔭,第二天安排一條蟲子咬死,再安排太陽暴曬,約拿為這棵篦麻氣死了。

耶和華最後教導約拿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右手的就有十二萬多人,還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不能分辨左右手的可能是指兒童,或指無知的人。)

Tuesday, February 7, 2017

關於「等候」的默想

詩篇四十篇1節:我曾耐性等候耶和華;祂垂聽我的呼求。

耐性—在本節經文中,qawa(等候)這個希伯來字一連用了兩次。兩個「等候」就是「耐性」了,意思是非常熱切地期盼。

舊約告訴我們,等候是關乎整個人的一切。神真正的兒女有個特徵,就是堅定忍耐,相信神必為祂的百姓果斷地行動,拯救他們。

無論情況如何,真正的信心在等候中得到更新,因為相信神的應許是不改變的。神加力量給那些等候祂的人,祂既有恩典、又有能力。等候神是內心忠信者的屬靈標記。

在本節經文中,詩人宣告說,熱切期待神的拯救,信靠祂的人必得到報答,因為神必彎下腰來聽允禱告,加給他力量。我們在困境中尋求安康的人,一定要記得切切等候神,等候給我們新的屬靈定向,這多麼重要!

我們的舊習慣是不管別的,只圖快快緩解,立即見效,馬上康復。我們不想等候。但神將就我們的軟弱,祂給我們自己找不到的東西—耐性和進步。我們必須學習等候。

等候恐怕是最難的屬靈操練。我們周圍的世界催促我們匆忙行事,但神有一切祂所需要的時間,祂從來不匆忙。因為祂掌管我們的目的,祂準確地知道需要多少時間來達到目的。所以,放心吧,等候神。祂總是在需要的時候來到。

等候並不是不做任何事,等候是逐步向神邁進。

本文譯自Moen博士2003年1月28日的原文默想日誌:Patiently。在一個變化多端的政治、經濟環境中,我們要學習等候神。

Saturday, February 4, 2017

「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

和合本的約翰福音三章,耶穌說,「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這話如果細想是不明白的—既然從天降下,怎麼會仍舊在天呢?

今天上林教授的文本考證課,專門介紹各種手抄本和譯本的異文考證,才知道約三13在有些抄本中是沒有「仍舊在天」字樣的。我看了信望愛網站的這節經文,好幾個英文版本都有說人子is in heaven,而中文除了和合本翻譯得很早,有「仍舊在天」,其它譯本都去掉了這幾個字,只用括號或註腳說明--有些古抄本加有「仍舊在天」幾個字。

專家們把收集到的新約經文各種抄本歸為幾大類:亞力山太(或稱埃及)式的文本抄寫質量較好,保留了比較多的難懂經文,比較少「調和Harmonization」(即抄寫文士在抄寫時參照另外一處經文來改動/解釋的現象),被認為比較可靠。西方式的文本抄寫時期較早,以老拉丁譯本為主,有比較多的解釋性改寫、添加、與調和。拜占庭式的文本抄寫時期較晚,較多改善的文法。

林教授給我們說明希臘文聖經的校勘註(Critical Apparatus)。聯合聖經公會的第5版(UBS5)約三13的希臘文正文中沒有「仍舊在天」,但註腳說明這個讀法只是比較確定、不是最確定的。這節經文在眾多的抄本中一共有四種讀法。根據註腳和林教授整理的資料,各出現在如下手抄本:

第一種讀法帶有ο ων εν τω ουρανω,即「就是在天上的那一位」,出現在最多類型的抄本中—拜占庭式抄本、亞歷山太式抄本、西方式抄本、和其它抄本中。最早的抄本收在比較整全的第五世紀亞歷山太抄本中。

第二種讀法沒有上面這幾個字,只出現在「亞力山太式」的抄本中。其中最早的兩份蒲莎草抄本,p66是公元200年, p75是公元三世紀初期。收在比較整全的第四世紀西奈抄本和梵諦岡抄本中。

第三種讀法把第一種讀法改了時態,ος ην εν τω ουρανω意思是「那位曾經在天上的」。這種讀法僅僅出現在西方式抄本中,即老拉丁譯本和敘利亞文譯本中。

第四種讀法把第一種讀法改了一個介詞,ο ων εκ του ουρανω,意思從位置「在天上」變成了方向「從天上來」。如此可以解決這重大難題:「耶穌到底是在天上?還是在地上與門徒說話?」

第三種和第四種讀法都僅僅出現在比較不可靠的西方式的譯本/抄本中。那麼,到底是第一種讀法還是第二種讀法最為原始呢?經文考證原則上要看文本的外證,即抄本年代啦、文本的區域有多廣啦,一種讀法的文本類型越多越可靠。還要看文本的內證:較短的版本,較難懂的讀法,比較符合作者全卷寫作風格、與前後文一致的讀法比較可靠。

所以約三13看外證似乎第一種讀法除了抄本流傳區域和類型最多,也最難懂,所以有可能是原稿,按其它外證和內證來衡量,顯然都是第二種讀法最為可靠。

編輯委員會多數人贊成第二種讀法為原稿,但用註解記下了贊成第一種讀法為原稿的意見:如果短的讀法(省略了人子仍然「在天上」的描述)出現在抄寫清楚可靠的亞力山太式抄本,文士何必要加上這個子句,讓意思變得難懂呢?很可能是反過來,文士看見這麼難懂的句子,就把這子句刪除了吧?

但是編輯委員會認為抄本的外部證據相當支持第二種讀法為原稿:短的讀法、早的日期等等。他們感到那個關於「在天上」的子句似乎是個解釋性的稱頌,反映出後來的基督論發展。專家們認為約翰福音的作者有較多的這類編輯傾向,比如前面那句話,約三11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我們...」與尼哥底母的單獨談話提說「我們的見證」嗎?可能是編輯吧?

Wednesday, February 1, 2017

關於「司法部」的翻譯和學習

川普總統剛上台一個星期,就爆出新聞來,把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現任的總檢察長(Attorney General)解職了。因為這位勇敢的女官員竟然懷疑總統的行政命令不合法,不肯為他的行政命令辯護。

我想起美國有個三權鼎立的治國原則:行政、司法、和立法的運作一定是互相獨立的,以達到彼此制衡。那麼,總統怎麼可以隨心所欲地解職司法官員呢?搞糊塗了。上網搜索一下DOJ是干甚麼的吧,沒想到看見一篇文章詳細剖析了DOJ的翻譯問題。很有收穫,我在此分享一下。

簡單說來,DOJ翻成「司法部」是不對的,因為美國負責司法的是法院系統,英文是Judiciary。那麼Justice是甚麼呢?廣義當然是指司法上的公平、正義,後來就引申出來,特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

但是DOJ並不是因為這些大法官有個專門部門叫做DOJ,乃是專為總統處理法律事務、搞司法行政的部門。所以文章作者陸通建議,要麼直譯成「司法行政部」,要麼意譯成「法務部」,日本和南韓都這麼稱呼「法務部」,不會與民事司法部門搞混。

致於DOJ的頭目,恐怕也就不是「司法部長」或「總檢察長」。Attorney General這個職務在聯邦DOJ成立之前就已有,最早是作為總統的法律顧問出現,現在有人翻成總統法律顧問,有人翻成總檢察長。所以陸通提出翻成「總統法律代表」,既擔當法律顧問,又可以當檢察官,或者按職務翻成「總統法務官」或「首席法務官」。詳細可閱讀陸通的全文

這樣看來,在川普總統新提名的首席法務官還沒有上任之前,作為前總統留下來的首席法務官Sally Yetes,可以為總統提供法律諮詢。但川普特別不會參考她的意見,事實上他沒有參考任何法律部門的意見。川普本意是要防止恐怖分子入境,卻造成全國各機場一片混亂,隨後只好修改法令兩次…難怪Yetes首席法務官不以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