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篇文章幾年前發表在尹牧師的網誌Current Thoughts on Theological Issues,並翻譯成英文。當時我正在預備參加一個短宣,對宣教神學有許多深刻的反思。
對中國人來說,福音是什麼?如何能使聖經中的福音真理按中國人能明白的方法傳開來?保羅為了傳福音,向什麼樣的人就作什麼樣的人,他說,“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林前9:20-22)。中華的文化是典型的沒有律法的民族的文化,我們要想向中國人廣傳福音,應盡量用中國人明白的辭匯,作個中國人,為要得中國人。
美國校園傳道會印發的四個屬靈定律的小冊子,華人教會把它翻成中文,作為傳福音的工具之一,10分鐘之內就可以用它為有興趣成為基督徒的人講解一遍,末了他/她若願意按照小冊子上的禱告內容向主耶穌作禱告,這人就算是決志信主了。這個小冊子對罪的解釋是人達不到聖潔的神的標准。對於法制觀念很強的民族來說(當年羅馬帝國統轄很廣的區域,今天的歐洲和北美社會屬於此類),在神面前被宣告為無罪並稱義是神極大的恩典和福音,但是對亞洲民族來說,我們首先需要被介紹了解神的聖潔性情。
實在說,很多人不了解神的聖潔對我們有什麼好處,祂太聖潔豈非意味著很難交往?中華民族是注重倫常關係的民族,講究給情面,不講究執法,我們靠社會輿論和家庭關係促使人守法。神明明知道我們達不到祂的標准的,祂若堅持向我們作這樣要求豈非不合人情?當然不少人為了取得祂的賜福,還是同意與祂相交,成為神兒女畢竟不吃虧。但是,如此理解與神關係會大大減少我們的屬靈生活的喜樂,因為我們要付出守祂法則的代價,來取得神的賜福。殊不知這完全不是聖經所傳的福音!
聖經上是怎樣定義何為“義”的呢?沒有一個人因完美行為稱義。從挪亞開始,聖經說他在一個地上的人普遍都敗壞了行為的世代裡,“與神同行”,在神面前是個義人(創6:1-7:1)。所以他的義是因為他與神有好關系。亞伯拉罕也一樣,聖經說他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連羅得都算是義人,恐怕不為別的,乃因為他接待了耶和華的天使。亞伯拉罕有許多故事都表明他的行為並不聖潔。創世記20章記載,亞伯拉罕謊稱撒拉是他妹子,所以亞米比勒把撒拉取去,意思要與她成親。沒想到神親自干預,在夢中與他對話,告訴實情。亞米比勒說,“主啊,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嗎?…我作這事是心正手潔的。”他能夠自稱為有義,是因為從關係方面講,他沒有任何對不起亞伯拉罕夫婦的地方。神當然了解,祂攔阻亞米比勒是出於自己對亞伯拉罕的義,因為那時已經應許要讓撒拉生一個兒子,若允許亞米比勒與撒拉親近,那應許得來的兒子豈不是說不清神的信實了?為了守信,為了人類救贖計劃的實施將來沒有攔阻,更可能因爲撒拉的迫切求告,神干預了那件事。
創世記38章記載了另一件我們意想不到的“義”,就是他瑪從她公公猶大懷孕!他瑪不選擇另嫁,倒是執意要為先夫留后,從倫常關係來說她根本沒有為自己考慮,猶大承認說這是她的義。看看摩西律法,所有的不義都描述出侵害別人、損害關系、毀約等等行為。我們讀到申命記6章“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這就是我們的義了”,乍看有可能是指行為聖潔的要求,但是看看前文一大段話,就知道這個要求是基於神已經給了百姓極大的恩典,再不聽從祂實在是不仁不義,對不起這位拯救和賞賜的神。詩篇箴言中無數次肯定地提到“義人”如何得耶和華賜福、堅立、同在、引導等等,只能理解為這些人是敬畏神、與祂有好關係的人。
看來,中國文化對“罪”的定義恐怕與古代的希伯來民族很相似:罪就是“對不起”。得罪人很可能不是有意的,但是凡關係受損不可能不影響日后交往的方式和態度。聖經上指出每一個不把創造、養育我們的神放在眼裡的人都對不起神,都需要悔改。在華人的文化理念中,好朋友有好朋友的行為規范,尊長有尊長的禮遇,凡事講究相稱合宜,稱為有仁義。你的道德是否高尚與我未必相干,只要沒有“得罪”我,我們就仍然可以交往,甚至是好朋友。好朋友永遠為好朋友說好話,不是因為他/她沒有缺點,而是看為可以慢慢找機會相勸的事。中國人認為但凡一個人道德高尚,他一定是對人有仁義,不會為旁邊的人帶來不好的名譽,否則就不欣賞了,因為中華民族是重視倫常、注意行為與社會身份相稱的人群。為什麼拜偶像對不起神呢?我們可以這樣了解神的忿怒心情:假如你所辛勤養大的兒女不把你放在眼裡,選擇姓別人的姓、孝敬照料別人為自己的父親或母親,不承認自己是你的孩子如何?你一定認為他是無情無義對嗎?
難道神會反對我們對“罪”和“義”如此理解嗎?難道神與我們相交不是這樣信實、慈愛、有仁有義的嗎?我曾聽人將我們所信的神與觀音相比,說觀音更加大慈大悲,我們的神恐怕太嚴厲了。可是這只能說明一個錯誤的基督教神觀在流行,聖經上說“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羅11章),這句話的前后文是討論信與不信的問題,不是討論信徒行為的問題。如果我們的神觀不對,我們會讀到“嚴厲”二字,而讀不到“向你有恩慈”這幾個字,我的意思是一幅清晰的真理圖畫呈現你的腦海。我們每個神的兒女頭腦中應該有一幅畫、或一段錄影帶,反映出神在日常生活中對自己的恩慈!可惜對許多人來說,這幅畫不是沒有,就是太遙遠、太模糊,而“嚴厲”那幅畫卻是清清楚楚的,因為我們一般都不缺乏有關嚴厲的生活經歷,我們缺乏的是無條件蒙愛的經歷。中國人期望從人際關係中得到仁義的對待,難道我們的神連這起碼的仁義沒有嗎?當然有,只是我們不了解罷了。我們對神的理解常常受到我們自己生活經歷的局限。
讓我們在傳福音的時候來清楚地描述神的愛,用中國人所了解的觀念吧,不要再把神描述得好像愛嚴厲挑剔你毛病的神。我們所信的神實在是注重關係的神,祂給我們機會,樂意原諒,主動向我們伸出手來,要把我們洗淨,抱在懷裡安慰和醫治我們被罪壓傷的靈,可是我們必須時時生活在神的現實中去信靠祂。這才是基督耶稣的福音。
我們作父母的都了解,我們的孩子小的時候我們是如何地愛他們:我們喜歡看他們的臉上表情,喜歡聽他們對我們發出的稚言細語,喜歡看他們的每個小動作和睡覺的樣子。我們很耐心地教他們做很小的事,不厭其煩。他們學走路的時候,我們眼睛注意看他們腳前的每塊小石頭和小坑小坎。我們不要他們拿臟東西,唯恐他們生病,我們把孩子一切的需要,按照我們所了解的,放在生活的第一優先次序。他們生了病,我們按我們所能做的帶去看醫生,要使他們康復。這就是我們的神 !祂對我們如同我們對自己的嬰孩。我們如此喜愛和服事自己嬰孩的時候,並不是因為他們特別健康,特別漂亮,也沒有想到他們日后對自己會有多麼順從,或將來在社會中有多少貢獻和出息,我們無條件地喜愛我們那些還不成器的嬰孩。這就是我們的神!祂對我們的喜愛與我們的表現完全無關,我們因為蒙了天父這樣的珍惜看重,若遲遲沒有任何行為上的感恩回報,那麼不是有病、就是對不起了。
我們對神的回應與我們所享有的恩惠慈愛不相稱,,足以稱為沒有仁義。我們從來不在孩子不懂的時候和他們講日后表現的問題,但那是我們的期望對嗎?神若向我們有任何要求,那是因為祂先愛了我們。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約14章)。總而言之,神看關係第一,中國人也看關係第一。關係決非口中說說而已。上次我email問候某人沒有得到任何回復,我雖然不計較,但我指望下次見面時會有所表示。我們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人,尚且有權要求我們所交往的人對我們有適當回應,神豈不是更有權要求我們對祂有點感恩的表示嗎?
Biblical or not, everybody has his/her own ideas/views of God. Even you have never entered a seminary, you have had your theology. This is a site for anybody who is interested in reading and sharing their evangelical theology understandings. Christianity is not just about what you do, or what you know, it is about what you FEEL! For God's love is to be felt.
Friday, August 17, 2012
Wednesday, August 15, 2012
瑪拿西王悔改轉變的教訓
歷代志下記載了一個瑪拿西王悔改的故事。整個故事是一個巧妙的交叉對偶結構,而瑪拿西王的轉變放在最中間,是作者想要突出的。
瑪拿西是他父親希西家晚年生的兒子---神給希西家延長15年壽命,其間就生了這個兒子。聖經沒有記載瑪拿西還有別的弟兄,我猜想這是以賽亞要求重病的希西家“留遺命”的原因。無論如何,瑪拿西12嵗必須即位作王,而且他作王的時期長達55年之久。
從這個交叉對偶結構來看,瑪拿西的轉變完全是神的工作。也許西方人會首先看到猶大王的悔改,認爲是最主要的因素,但東方人會首先看到環境因素,若不是上帝安排環境變化,這位猶大王是不會尋求神的。
我們不清楚瑪拿西王被亞述王用鐃鉤鉤住、用銅鍊鎖住帶到巴比倫去是他作王的第幾年,反正聖經記載說,那時“他祈禱耶和華,耶和華就允准他的祈求,垂聽他的禱告,使他歸回耶路撒冷,仍坐國位。瑪拿西這才知道惟獨耶和華是神”(代下卅三13)。列王記不知為何對他悔改的事隻字未提,反倒兩次再提“瑪拿西所犯的罪”。一次說忠心約西亞王都不能使耶和華的怒氣消轉,是因爲瑪拿西的罪;另一次說猶大亡國的禍患臨到是因爲瑪拿西所犯的一切罪。換句話,列王記下廿一章記載的那些事,他在耶和華殿的兩院中為天上的萬象築壇,並使他的兒子經火,又觀兆,用法術,立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又在殿內立雕刻的亞舍拉像…又流許多無辜人的血(民衆獻嬰孩祭?),這是無法挽回的錯誤,you cannot press a button and undo it。
但歷代志的作者顯然認爲瑪拿西王悔改的事能夠為讀者帶來很重要的教訓。或許他能夠作王55年正説明是耶和華的賞賜?從列王歷史上看,沒有哪一個行惡的王治理超過17年的,只有這瑪拿西是個例外,他作王的年數是列王中最長的!下表列出各王治理(包括攝政)的年數(資料來源取自Agape Bible Study):
雖然代下卅三章給我們一個完整的交叉對偶結構,這結構卻不代表年數的平分。實際上我猜想瑪拿西悔改之後,除掉外邦人的神像與耶和華殿中的偶像,重修耶和華的祭壇時間是很暫短的,或者這些清除異教神像的工作尚未來得及做得徹底,因爲到他兒子亞們上臺的時候,聖經說他仍然“效法他父瑪拿西所行的,祭祀事奉他父瑪拿西所雕刻的偶像”!瑪拿西曾經把異教神的雕像和祭壇放在耶和華殿的院子中,帶領百姓拜別神比迦南地的原住民還甚,最糟糕的是,他叛逆統治的年代太久啦。
教訓是:希西家生個兒子卻沒有留好“遺命”,枉費了神給他的最後15年;信主悔改是主的工作,但人的心不可太硬,回轉正路要趕早不要趕晚。
瑪拿西是他父親希西家晚年生的兒子---神給希西家延長15年壽命,其間就生了這個兒子。聖經沒有記載瑪拿西還有別的弟兄,我猜想這是以賽亞要求重病的希西家“留遺命”的原因。無論如何,瑪拿西12嵗必須即位作王,而且他作王的時期長達55年之久。
從這個交叉對偶結構來看,瑪拿西的轉變完全是神的工作。也許西方人會首先看到猶大王的悔改,認爲是最主要的因素,但東方人會首先看到環境因素,若不是上帝安排環境變化,這位猶大王是不會尋求神的。
我們不清楚瑪拿西王被亞述王用鐃鉤鉤住、用銅鍊鎖住帶到巴比倫去是他作王的第幾年,反正聖經記載說,那時“他祈禱耶和華,耶和華就允准他的祈求,垂聽他的禱告,使他歸回耶路撒冷,仍坐國位。瑪拿西這才知道惟獨耶和華是神”(代下卅三13)。列王記不知為何對他悔改的事隻字未提,反倒兩次再提“瑪拿西所犯的罪”。一次說忠心約西亞王都不能使耶和華的怒氣消轉,是因爲瑪拿西的罪;另一次說猶大亡國的禍患臨到是因爲瑪拿西所犯的一切罪。換句話,列王記下廿一章記載的那些事,他在耶和華殿的兩院中為天上的萬象築壇,並使他的兒子經火,又觀兆,用法術,立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又在殿內立雕刻的亞舍拉像…又流許多無辜人的血(民衆獻嬰孩祭?),這是無法挽回的錯誤,you cannot press a button and undo it。
但歷代志的作者顯然認爲瑪拿西王悔改的事能夠為讀者帶來很重要的教訓。或許他能夠作王55年正説明是耶和華的賞賜?從列王歷史上看,沒有哪一個行惡的王治理超過17年的,只有這瑪拿西是個例外,他作王的年數是列王中最長的!下表列出各王治理(包括攝政)的年數(資料來源取自Agape Bible Study):
雖然代下卅三章給我們一個完整的交叉對偶結構,這結構卻不代表年數的平分。實際上我猜想瑪拿西悔改之後,除掉外邦人的神像與耶和華殿中的偶像,重修耶和華的祭壇時間是很暫短的,或者這些清除異教神像的工作尚未來得及做得徹底,因爲到他兒子亞們上臺的時候,聖經說他仍然“效法他父瑪拿西所行的,祭祀事奉他父瑪拿西所雕刻的偶像”!瑪拿西曾經把異教神的雕像和祭壇放在耶和華殿的院子中,帶領百姓拜別神比迦南地的原住民還甚,最糟糕的是,他叛逆統治的年代太久啦。
教訓是:希西家生個兒子卻沒有留好“遺命”,枉費了神給他的最後15年;信主悔改是主的工作,但人的心不可太硬,回轉正路要趕早不要趕晚。
Tuesday, August 14, 2012
Monday, August 13, 2012
轉發:如何度過美好的一天
不知道是誰的作品,被人分享在Pinterest:How to have a lovely day:
Smile at strangers 對陌生人微笑
Slow down 放慢生活節奏
Say thank you 道謝
Give lots of compliments 多多表揚稱讚
Dress nicely 美好的穿著打扮
Wear perfume 抹香水
Observe and listen 觀察他人和聆聽
Be charming 拿出你的魅力
Laugh 開心大笑
Wish people a lovely day 祝願他人有美好的一天
每一條都意味深長。我個人對抹香水的好處沒有體會,可我知道有的人需要。穿著打扮也是一樣,有些人比另外一些人覺得它更重要。對陌生人微笑,這個世界上多一些人如此做,你就知道你的貢獻有多大了。我最欣賞觀察他人和聆聽,因爲人家對你發怒,你倒成了觀察家,仔細分析他話的意思,而不是怒氣衝衝地回應他,太妙。
Smile at strangers 對陌生人微笑
Slow down 放慢生活節奏
Say thank you 道謝
Give lots of compliments 多多表揚稱讚
Dress nicely 美好的穿著打扮
Wear perfume 抹香水
Observe and listen 觀察他人和聆聽
Be charming 拿出你的魅力
Laugh 開心大笑
Wish people a lovely day 祝願他人有美好的一天
每一條都意味深長。我個人對抹香水的好處沒有體會,可我知道有的人需要。穿著打扮也是一樣,有些人比另外一些人覺得它更重要。對陌生人微笑,這個世界上多一些人如此做,你就知道你的貢獻有多大了。我最欣賞觀察他人和聆聽,因爲人家對你發怒,你倒成了觀察家,仔細分析他話的意思,而不是怒氣衝衝地回應他,太妙。
Sunday, August 12, 2012
什麽是保羅神學的“新視角”?
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NPP)有人翻譯成“保羅新觀”,就是相對於Protestant傳統來説,一些新教的聖經學者對保羅書信中的内容提出了“新鮮”的神學解釋。Mark M. Mattison對這個詞組有一篇比較全面的簡介,我翻譯其中一部份,詳細請閲讀英文A Summary of 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
現在的保羅神學研究可以說是令人興奮,也可以說是令人警覺,看你是站在哪個立場講話。聖經學者們努力挖掘保羅時代的歷史和文化背景,對保羅書信的傳統解釋重新反思。重新檢查和考慮的内容有哪些呢?首先,基督教傳統的因信稱義教義是以個人在神面前是否得救為重心的,與所處的具體社會架構沒有什麽關係。那麽把保羅的稱義教義放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中來重新評估,不僅涉及福音的社會環境因素,還對宗派之間的對話大有幫助。還記得東方教會與西方教會分裂主要是文化差異引起誤解嗎?
保羅對律法及其意義到底是什麽看法呢?加拉太書二章16節的那句話,“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從馬丁路德的時候開始,就被理解為批評在神面前努力靠行律法來討神喜悅。結果大家一般都把猶太教理解成律法主義的宗教,是屬世的和靠肉體誇口的宗教,而基督教纔是屬天的、屬靈的、和謙卑的宗教。從十六世紀的教會體系來評斷,整個猶太教實在是糟糕透頂。
由於中世紀的教會讓猶太教扮演了這麽一個角色,保羅的這句抗辯就非常支持路德會與新教的神學了。用釋經學的話說,就是教會關於因信稱義教義的理解,其焦點核心在於保羅抗辯的歷史處境。
傳統的新教基督論的焦點是,一個人的良心在神面前總是會受到譴責,所以他必須打破靠自己努力的幻想方能夠信服。於是宗教改革家們就把保羅時代的迫切問題,理解為自己時代的迫切需要---反對律法主義。信心和行爲、律法和福音、猶太人和外邦人,讀來統統好像在中世紀後期的敬虔框架之中,只是把摩西律法中的割禮要求和食物禁忌換成了泛泛的宗教上的“律法主義”而已。
這種對猶太教的醜化有學者Ferdinand Weber支持,他安排了一套很系統的拉比文學作品報告,把豐富的資料排列起來,證明猶太教是律法主義的宗教。他的書影響了很多人,包括一些很有影響力的神學家,人家以爲第一世紀的猶太教就是那個樣子的。不過,有人質疑Weber。猶太人神學家Claude G. Montefiore指出,Weber不管那些文學作品的特性和多樣性,用有色眼鏡把很多内容斷章取義,猶太教的律法並不是一套使人產生自義的重擔,而是施恩饒恕的神給人的禮物。第二位質疑Weber的是個非猶太人George Foot Moore,他更厲害,擺出資料證明Weber對拉比文學作品並沒有第一手知識,他引用的都是早期基督徒的著作,其中那些反對猶太教的内容。Moore也指出猶太教不是律法主義的宗教。
最後還是英國的神學教授E. P. Sanders 1977年出版的一本書,Paul and Palestinian Judaism把這個觀點闡明了。Sanders是位精通拉比文學作品的聖經學者,他廣泛地查考了拉比文學作品、死海古卷、次經和偽經,確定基督徒是醜化了猶太教。Sanders筆下所描繪出來的巴勒斯坦的猶太教是covenantal nomism,而不是律法主義的宗教。Convenantal nomism意思是在聖約之下守律法:人順服律法不是為了進入神的聖約,那是神的恩典,無法賺取;順服律法是為了保持在聖約内有份的地位--猶太教強調的是神的恩典和饒恕,從來不是律法主義的宗教。Sanders成功地説服了一大批聖經學者。
有了上述亮光,保羅的書信從總體上讀起來就不像奧古斯丁和路德所解釋的,好像有尖銳的心理困境(既是罪人又是聖徒)。有一位瑞典的神學家Krister Stendahl寫了一篇題爲The Apostle Paul and the Introspective Conscience of the West的論文,說保羅當然知道自己不完美,但是他感到良心有虧欠嗎?你很容易看到不是。使徒行傳23章記載他說:“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24章又在巡撫大人面前描述自己是“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保羅清潔的良心還清楚顯示在他的書信中,諸如林後1章“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保羅並不認爲自己已經完全,乃是“竭力追求”(腓三),然而他對“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有把握(林前九),盼望著在基督的臺前按善惡受報那天,深知自己受到悅納(林後五)。保羅知道單凴清潔的良心本身並不保證自己得悅納,但他還是很有把握,而且他也沒有指望依賴某種外來的、歸算給他的“義”的蹤影。
Stendahl教授指出,保羅看自己在使徒中為最小的,甚至還是“罪魁”,那並非一個給人作榜樣的謙卑和懺悔,好像每個基督徒都應該覺得自己比別人更有罪似的。保羅解釋說他從前逼迫教會(林前十五、提前一),他這個認罪有具體的歷史事件背景,而不是主觀抽象地和別人比較,最重要的是他相信自己已經蒙恩,沒有泡在罪咎感中擡不起頭。西方人那種從奧古斯丁以後無休止的自省内疚保羅並沒有,很多歷史學家也同意,他那個時代的文化不是那樣的。
有人說羅馬書七章讀來不是反映出保羅内心的掙扎嗎? “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19節),這不是良心懊悔的絕望呼喊是什麽?但是Stendahl提醒我們,這是一大段爭辯律法功用講演的一部份。保羅說律法是聖潔的,而罪卻是屬於肉體的。不過他並不把“我”和罪認同,與其從19節直接跳到24節,說“我好苦啊,誰能救我”云云,保羅進入20節為“我”開脫:“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他知道人常有明知還犯的情形,就證明出律法的聖潔和良善。西方人的個人道德是非感特強,他們讀到“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就理解為人的自由意志全然敗壞,可以棄擲,但是保羅並沒有否定立志行善的價值。
所以,越來越多的聖經學者同意,第一世紀的巴勒斯坦猶太教從來不是律法主義的宗教。無論保羅說的“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爭辯的是什麽,反正他不是反對“猶太式”的靠自己努力賺取神的喜悅,也不是要解除西方人特有的良心内疚問題。那麽保羅到底在爭辯什麽呢?如果猶太人和主張基督教猶太化的人也相信上帝的恩典和信心,他們的錯誤是什麽呢?
有個英國的神學教授James D.G. Dunn於1982提出保羅神學的新視角NPP這個説法。Dunn證明“稱義”除了表達起初神的接納以外,還包含了不斷進行的的意思,以及未來盼望的意思。所以,我們不能簡單地把保羅書信中的“稱義”當作某種加入教會、從此與神的約有份的公式。還有,我們也分不清保羅使用“稱義”這個字,與典型的猶太人聖約語言有何不同。
Dunn還仔細比較了保羅書信中所有提到“律法”的陳述句。他說保羅不是反對律法本身,而是反對用律法作爲信徒交往的障礙。受割禮啊,食物禁忌啊,守節期啊,猶太人遵行這些律法不是要賺取神的悅納的手段,而是看為一種品牌標記,顯明這些人是屬神的子民,那些人不是。這對保羅來説是個嚴重問題。換句話說,保羅所說的靠“行律法”稱義,是特指某些摩西律法,不是泛泛的努力行善,這個觀察對於傳統的新教稱義觀念有很深遠的衝擊。Dunn再次指出,保羅不是十六世紀的歐洲人,需要反對靠善行得救的錯誤觀念,而是第一世紀的猶太人。
近年來N.T. Wright寫了一本What Saint Paul Really Said,焦點是福音和因信稱義,對於NPP作出了重要貢獻。他先探討了保羅的“稱義”是什麽意思,然後說人被神稱義並不是福音的核心,基督的死而復活,升為至高的主才是福音的核心。傳福音就是傳耶穌為主,彌賽亞來成就了以色列所盼望的。羅馬書一章的3-4節,而不是16-17節,纔是羅馬書的核心,與傳統的理解很不相同。
現在的保羅神學研究可以說是令人興奮,也可以說是令人警覺,看你是站在哪個立場講話。聖經學者們努力挖掘保羅時代的歷史和文化背景,對保羅書信的傳統解釋重新反思。重新檢查和考慮的内容有哪些呢?首先,基督教傳統的因信稱義教義是以個人在神面前是否得救為重心的,與所處的具體社會架構沒有什麽關係。那麽把保羅的稱義教義放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中來重新評估,不僅涉及福音的社會環境因素,還對宗派之間的對話大有幫助。還記得東方教會與西方教會分裂主要是文化差異引起誤解嗎?
保羅對律法及其意義到底是什麽看法呢?加拉太書二章16節的那句話,“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從馬丁路德的時候開始,就被理解為批評在神面前努力靠行律法來討神喜悅。結果大家一般都把猶太教理解成律法主義的宗教,是屬世的和靠肉體誇口的宗教,而基督教纔是屬天的、屬靈的、和謙卑的宗教。從十六世紀的教會體系來評斷,整個猶太教實在是糟糕透頂。
由於中世紀的教會讓猶太教扮演了這麽一個角色,保羅的這句抗辯就非常支持路德會與新教的神學了。用釋經學的話說,就是教會關於因信稱義教義的理解,其焦點核心在於保羅抗辯的歷史處境。
傳統的新教基督論的焦點是,一個人的良心在神面前總是會受到譴責,所以他必須打破靠自己努力的幻想方能夠信服。於是宗教改革家們就把保羅時代的迫切問題,理解為自己時代的迫切需要---反對律法主義。信心和行爲、律法和福音、猶太人和外邦人,讀來統統好像在中世紀後期的敬虔框架之中,只是把摩西律法中的割禮要求和食物禁忌換成了泛泛的宗教上的“律法主義”而已。
這種對猶太教的醜化有學者Ferdinand Weber支持,他安排了一套很系統的拉比文學作品報告,把豐富的資料排列起來,證明猶太教是律法主義的宗教。他的書影響了很多人,包括一些很有影響力的神學家,人家以爲第一世紀的猶太教就是那個樣子的。不過,有人質疑Weber。猶太人神學家Claude G. Montefiore指出,Weber不管那些文學作品的特性和多樣性,用有色眼鏡把很多内容斷章取義,猶太教的律法並不是一套使人產生自義的重擔,而是施恩饒恕的神給人的禮物。第二位質疑Weber的是個非猶太人George Foot Moore,他更厲害,擺出資料證明Weber對拉比文學作品並沒有第一手知識,他引用的都是早期基督徒的著作,其中那些反對猶太教的内容。Moore也指出猶太教不是律法主義的宗教。
最後還是英國的神學教授E. P. Sanders 1977年出版的一本書,Paul and Palestinian Judaism把這個觀點闡明了。Sanders是位精通拉比文學作品的聖經學者,他廣泛地查考了拉比文學作品、死海古卷、次經和偽經,確定基督徒是醜化了猶太教。Sanders筆下所描繪出來的巴勒斯坦的猶太教是covenantal nomism,而不是律法主義的宗教。Convenantal nomism意思是在聖約之下守律法:人順服律法不是為了進入神的聖約,那是神的恩典,無法賺取;順服律法是為了保持在聖約内有份的地位--猶太教強調的是神的恩典和饒恕,從來不是律法主義的宗教。Sanders成功地説服了一大批聖經學者。
有了上述亮光,保羅的書信從總體上讀起來就不像奧古斯丁和路德所解釋的,好像有尖銳的心理困境(既是罪人又是聖徒)。有一位瑞典的神學家Krister Stendahl寫了一篇題爲The Apostle Paul and the Introspective Conscience of the West的論文,說保羅當然知道自己不完美,但是他感到良心有虧欠嗎?你很容易看到不是。使徒行傳23章記載他說:“弟兄們,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24章又在巡撫大人面前描述自己是“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保羅清潔的良心還清楚顯示在他的書信中,諸如林後1章“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保羅並不認爲自己已經完全,乃是“竭力追求”(腓三),然而他對“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有把握(林前九),盼望著在基督的臺前按善惡受報那天,深知自己受到悅納(林後五)。保羅知道單凴清潔的良心本身並不保證自己得悅納,但他還是很有把握,而且他也沒有指望依賴某種外來的、歸算給他的“義”的蹤影。
Stendahl教授指出,保羅看自己在使徒中為最小的,甚至還是“罪魁”,那並非一個給人作榜樣的謙卑和懺悔,好像每個基督徒都應該覺得自己比別人更有罪似的。保羅解釋說他從前逼迫教會(林前十五、提前一),他這個認罪有具體的歷史事件背景,而不是主觀抽象地和別人比較,最重要的是他相信自己已經蒙恩,沒有泡在罪咎感中擡不起頭。西方人那種從奧古斯丁以後無休止的自省内疚保羅並沒有,很多歷史學家也同意,他那個時代的文化不是那樣的。
有人說羅馬書七章讀來不是反映出保羅内心的掙扎嗎? “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19節),這不是良心懊悔的絕望呼喊是什麽?但是Stendahl提醒我們,這是一大段爭辯律法功用講演的一部份。保羅說律法是聖潔的,而罪卻是屬於肉體的。不過他並不把“我”和罪認同,與其從19節直接跳到24節,說“我好苦啊,誰能救我”云云,保羅進入20節為“我”開脫:“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他知道人常有明知還犯的情形,就證明出律法的聖潔和良善。西方人的個人道德是非感特強,他們讀到“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就理解為人的自由意志全然敗壞,可以棄擲,但是保羅並沒有否定立志行善的價值。
所以,越來越多的聖經學者同意,第一世紀的巴勒斯坦猶太教從來不是律法主義的宗教。無論保羅說的“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爭辯的是什麽,反正他不是反對“猶太式”的靠自己努力賺取神的喜悅,也不是要解除西方人特有的良心内疚問題。那麽保羅到底在爭辯什麽呢?如果猶太人和主張基督教猶太化的人也相信上帝的恩典和信心,他們的錯誤是什麽呢?
有個英國的神學教授James D.G. Dunn於1982提出保羅神學的新視角NPP這個説法。Dunn證明“稱義”除了表達起初神的接納以外,還包含了不斷進行的的意思,以及未來盼望的意思。所以,我們不能簡單地把保羅書信中的“稱義”當作某種加入教會、從此與神的約有份的公式。還有,我們也分不清保羅使用“稱義”這個字,與典型的猶太人聖約語言有何不同。
Dunn還仔細比較了保羅書信中所有提到“律法”的陳述句。他說保羅不是反對律法本身,而是反對用律法作爲信徒交往的障礙。受割禮啊,食物禁忌啊,守節期啊,猶太人遵行這些律法不是要賺取神的悅納的手段,而是看為一種品牌標記,顯明這些人是屬神的子民,那些人不是。這對保羅來説是個嚴重問題。換句話說,保羅所說的靠“行律法”稱義,是特指某些摩西律法,不是泛泛的努力行善,這個觀察對於傳統的新教稱義觀念有很深遠的衝擊。Dunn再次指出,保羅不是十六世紀的歐洲人,需要反對靠善行得救的錯誤觀念,而是第一世紀的猶太人。
近年來N.T. Wright寫了一本What Saint Paul Really Said,焦點是福音和因信稱義,對於NPP作出了重要貢獻。他先探討了保羅的“稱義”是什麽意思,然後說人被神稱義並不是福音的核心,基督的死而復活,升為至高的主才是福音的核心。傳福音就是傳耶穌為主,彌賽亞來成就了以色列所盼望的。羅馬書一章的3-4節,而不是16-17節,纔是羅馬書的核心,與傳統的理解很不相同。
Friday, August 10, 2012
感恩的清晨歌
昨天我的牙醫告訴我一個“好消息”,我牙齒上那副戴了許多年的保持器(fixed retainer)乾乾淨淨,沒有給我增加過一點麻煩。她誇獎我did a good job cleaning it,問說“你每天都用牙綫嗎”?沒有啊。她說很多人戴那麽一個固定東西都引起牙周炎,因爲很難清洗。我說那真要感謝上帝,因爲我知道那裏如果塞了食物,我除了刷牙漱口也不知還要如何清洗,我有禱告。這位牙醫最後說,if you really have not done any special cleaning, then that is God. 她顯然不太相信,又再吩咐我whatever you do, keep doing it。我則充滿了對主的感恩,我當然要繼續依靠祂保守我的一切。
今天又想起這首《清晨歌》,因爲在這“微小”的事情上,顯明神的儿女有主的幫扶。我說它“微小”是因爲沒有出現任何問題,否則我就不說“微小”啦。
今天又想起這首《清晨歌》,因爲在這“微小”的事情上,顯明神的儿女有主的幫扶。我說它“微小”是因爲沒有出現任何問題,否則我就不說“微小”啦。
- 清早起來看,紅日出東方,雄壯像勇士,美好像新郎;
天高飛鳥過,地闊野花香;照我勤工作,天父有恩光。 - 懇求聖天父,將我妥保存,行為能良善,顏色會和溫,
虛心教小輩,克己敬年尊,常常勤服務,表明天父恩。 - 但願今天好,時刻靠耶穌,頭上青天在,心中惡念無,
樂得布衣暖,不嫌麥飯粗,千千萬萬事,樣樣主幫扶。阿們。
Tuesday, August 7, 2012
一生征伐無目標的亞瑪謝王
亞瑪謝是約阿施王的兒子。對啦,就是那個嬰孩時期被祭司耶和耶大保護起來,7嵗時被輔政即位的那個猶大王約阿施。亞瑪謝登基的時候25嵗,他一定不知道或不記得父親執政初期敬畏耶和華,熱心修整聖殿的事,只知道父親後期不把祭司的話放在眼裏,甚至殺了說忠言的祭司(歷代志下廿五章)。
這個亞瑪謝上臺做了哪些事呢?第一件事,不問青紅皂白,把殺他父王的臣仆殺了。那些臣仆並非想要篡位或謀反,否則一定不會忘記把王子亞瑪謝一起殺掉。聖經記著說,他們要報祭司耶和耶大的兒子流血的仇,約阿施不該不報其父之恩,反而為其子的忠言殺他。這件事説明亞瑪謝完全沒有從父王的失敗汲取任何教訓。
由於父王被殺,結果亞瑪謝提前即位,並無其它害處,關押兇犯就好,何必殺人?一個可能性是他的安全感太差,覺得需要採取行動顯示一下王威。另一個可能性是他與父親感情很好,要為父親報仇?但從他完全不了解父親過去的恩仇始末來看,似乎與父親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似的,感情會好到哪裏去?
亞瑪謝辦的第二件大事,對以東發動一場戰爭。人家沒有來進犯,可是亞瑪謝王不知為何心血來潮,招聚南國自己人三十萬還不算,又花了不少錢從北國招募十萬勇士。一個先知來勸他說,你若一定要去,就自己奮勇吧,不要與北國的人同盟云云,王就聽從,請他們回家去了。可是我猜想他在請人走路的時候又把雇傭的銀錢要囘來,不然那些人爲什麽會“甚惱怒猶大人,氣忿忿地回家”去呢?我算了一下,每個人是3舍客勒銀子僱來的,給了又要囘去,氣死了。另外你從先知的口氣就能知道,打這場仗也並不是上帝的意思,是亞瑪謝王自己的主意。
無論如何,由於亞瑪謝聼勸,耶和華賞賜他得勝,去到人家的地盤殺了一萬人,還活捉了一萬帶到山崖上扔下去。且慢,他這是幹什麽?沒有傳統的擺陣爭戰,徑自到人家的國家殺一萬人?還禍害另外一萬人,尋找刺激還是什麽?莫名其妙。結果那些亞瑪謝打發回去、不許一同出征的那些北國軍兵沒有各自直接回家,他們索性去攻打猶大各城,殺了三千人,搶走了許多財物。--這算是亞瑪謝爭戰得勝的代價吧。論殺人數目南國是贏了,論道義他們卻沒有贏。猶大王總算是徵兵動員一囘。
故事還沒有完。“亞瑪謝殺了以東人回來,就把西珥的神像帶回,立為自己的神,在它面前叩拜燒香”。真是稀奇,難道這就是亞瑪謝發動這場戰爭的目的—奪了人家的神來拜?在那個文化的觀念中,凡打仗贏了的就認爲是那個國家的神強大。不説神已透過一個先知事先告訴亞瑪謝,“神能助人得勝,也能使人傾敗”,亞瑪謝知道以東的神在那場戰爭中沒有保護他的百姓啊!真是不開竅。神只好又打發一個先知來責備,不料王這次很堅定地回答說:“誰立你作王的謀士呢?你住口吧!為何找打呢”?
趁熱打鐵,亞瑪謝王立即做了第三件大事,向北國邀戰!這囘他是與群臣商議了的。也許有人提議去報復那些雇傭未成的北國軍兵所作所爲,而打仗似乎正中下懷?可是那時南北兩國已經結親兩三代,就國家關係來説實在不算是仇敵。對於亞瑪謝的挑戰,北國當時的國王約阿施(恰巧和亞瑪謝的父王同名哈哈)回答說,你打敗以東有什麽好驕傲自誇的?乖乖在家裏安居算了,何必惹禍上身!亞瑪謝卻不肯聽從,結果戰敗,被人家生擒。最具諷刺的是,人家北國的王沒有殺他,只是把他帶囘耶路撒冷,在他面前拆毀耶路撒冷的一段城牆,用又從聖殿和王宮把財寶拿了去,就徑自揚長囘北國京城了。亞瑪謝王啊,人家根本不怕你,所以連你的命都可以留著。
亞瑪謝是怎麽死的呢?他的臣仆背叛他,追殺他成功。這個人似乎一生忙碌爭戰、辛辛苦苦流血奮鬥,但作爲猶大王最重要的只有一件,是他所沒有抓住的,就是聽從耶和華和祂的先知,帶領和保護自己的百姓。也許他希望證明自己的魄力和勇敢,所以不甘心和平。他不曾尋求神的旨意,都是自己作計劃而執行,過後又不反省學習,閙得一生沒有功勞,只有苦勞。我們從亞瑪謝身上看得見勇力,看不見智力。你說他不認識神呢,他還遵行律法書上一些話;你說他認識神,他沒有積極尋求過神在他身上的旨意。亞瑪謝今天仍是我們每個信徒的借鑑!
這個亞瑪謝上臺做了哪些事呢?第一件事,不問青紅皂白,把殺他父王的臣仆殺了。那些臣仆並非想要篡位或謀反,否則一定不會忘記把王子亞瑪謝一起殺掉。聖經記著說,他們要報祭司耶和耶大的兒子流血的仇,約阿施不該不報其父之恩,反而為其子的忠言殺他。這件事説明亞瑪謝完全沒有從父王的失敗汲取任何教訓。
由於父王被殺,結果亞瑪謝提前即位,並無其它害處,關押兇犯就好,何必殺人?一個可能性是他的安全感太差,覺得需要採取行動顯示一下王威。另一個可能性是他與父親感情很好,要為父親報仇?但從他完全不了解父親過去的恩仇始末來看,似乎與父親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似的,感情會好到哪裏去?
亞瑪謝辦的第二件大事,對以東發動一場戰爭。人家沒有來進犯,可是亞瑪謝王不知為何心血來潮,招聚南國自己人三十萬還不算,又花了不少錢從北國招募十萬勇士。一個先知來勸他說,你若一定要去,就自己奮勇吧,不要與北國的人同盟云云,王就聽從,請他們回家去了。可是我猜想他在請人走路的時候又把雇傭的銀錢要囘來,不然那些人爲什麽會“甚惱怒猶大人,氣忿忿地回家”去呢?我算了一下,每個人是3舍客勒銀子僱來的,給了又要囘去,氣死了。另外你從先知的口氣就能知道,打這場仗也並不是上帝的意思,是亞瑪謝王自己的主意。
無論如何,由於亞瑪謝聼勸,耶和華賞賜他得勝,去到人家的地盤殺了一萬人,還活捉了一萬帶到山崖上扔下去。且慢,他這是幹什麽?沒有傳統的擺陣爭戰,徑自到人家的國家殺一萬人?還禍害另外一萬人,尋找刺激還是什麽?莫名其妙。結果那些亞瑪謝打發回去、不許一同出征的那些北國軍兵沒有各自直接回家,他們索性去攻打猶大各城,殺了三千人,搶走了許多財物。--這算是亞瑪謝爭戰得勝的代價吧。論殺人數目南國是贏了,論道義他們卻沒有贏。猶大王總算是徵兵動員一囘。
故事還沒有完。“亞瑪謝殺了以東人回來,就把西珥的神像帶回,立為自己的神,在它面前叩拜燒香”。真是稀奇,難道這就是亞瑪謝發動這場戰爭的目的—奪了人家的神來拜?在那個文化的觀念中,凡打仗贏了的就認爲是那個國家的神強大。不説神已透過一個先知事先告訴亞瑪謝,“神能助人得勝,也能使人傾敗”,亞瑪謝知道以東的神在那場戰爭中沒有保護他的百姓啊!真是不開竅。神只好又打發一個先知來責備,不料王這次很堅定地回答說:“誰立你作王的謀士呢?你住口吧!為何找打呢”?
趁熱打鐵,亞瑪謝王立即做了第三件大事,向北國邀戰!這囘他是與群臣商議了的。也許有人提議去報復那些雇傭未成的北國軍兵所作所爲,而打仗似乎正中下懷?可是那時南北兩國已經結親兩三代,就國家關係來説實在不算是仇敵。對於亞瑪謝的挑戰,北國當時的國王約阿施(恰巧和亞瑪謝的父王同名哈哈)回答說,你打敗以東有什麽好驕傲自誇的?乖乖在家裏安居算了,何必惹禍上身!亞瑪謝卻不肯聽從,結果戰敗,被人家生擒。最具諷刺的是,人家北國的王沒有殺他,只是把他帶囘耶路撒冷,在他面前拆毀耶路撒冷的一段城牆,用又從聖殿和王宮把財寶拿了去,就徑自揚長囘北國京城了。亞瑪謝王啊,人家根本不怕你,所以連你的命都可以留著。
亞瑪謝是怎麽死的呢?他的臣仆背叛他,追殺他成功。這個人似乎一生忙碌爭戰、辛辛苦苦流血奮鬥,但作爲猶大王最重要的只有一件,是他所沒有抓住的,就是聽從耶和華和祂的先知,帶領和保護自己的百姓。也許他希望證明自己的魄力和勇敢,所以不甘心和平。他不曾尋求神的旨意,都是自己作計劃而執行,過後又不反省學習,閙得一生沒有功勞,只有苦勞。我們從亞瑪謝身上看得見勇力,看不見智力。你說他不認識神呢,他還遵行律法書上一些話;你說他認識神,他沒有積極尋求過神在他身上的旨意。亞瑪謝今天仍是我們每個信徒的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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