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9, 2015

禱告允許神在內心做工

詩篇四篇1節:顯我為義的神啊,我呼籲的時候,求你應允我!我曾在困苦中,你使我寬廣;現在求你憐恤我,聽我的禱告!

前一篇文章說,希伯來神,尤其是五經中J來源所描述的神,不是我們頭腦中所知道的哲理神。哲理神有很多難題,這節經文帶來其中一個難題:

如果神早已知道我們的需要,祂安排了我們的環境事件來達成祂的目的,我們為甚麼還需要禱告?如果我們禱告得夠迫切,祂就會改變計畫?

猶太拉比的巧妙回答值得我們深思。他們說希伯來字「禱告」tephilla含有字根palal,意思是審斷、分辨、搞清楚、或決定的意思。所以禱告主要不是請求神按我們的意願給甚麼,乃是我們要了解神的意願如何。

希伯來思想認為,人之所以成為人,是因和造他的主有交談。所以,禱告正是使我們成為人的途徑。這就加寬了我們平時對禱告的狹窄理解,我們可以用哭泣、呼喊、怒吼、祈求、讚美、跳舞、歌唱、和工作來和神對話。禱告的目的是改變我自己。

你可以留意禱告對自己的影響。希伯來文中的禱告是反身動詞,對象是主詞自己。向神禱告塑造和改變我們自己。

那麼是否神就不必理會我們的禱告了?當然不!但是神回應我們,如果我們不聽,那就沒有用了。禱告開通我們的耳朵,讓我們可以聽見神的心意。

向猶太人學習有好處是吧?多禱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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