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加州這幾天來野火成災,酒莊和藥用大麻田都燒毀了一部份,死傷有加。有人認定這是神的審判。天主教有一位神學家針對「神的審判」的說法最近寫了一篇文章,我覺得不錯,把大意記在這裡。
近來颶風災害、東南亞洪水、墨西哥大地震,都有人認為這是神在報應人的罪過,為了叫人悔改。有一位牧師John McTernan說,由於美國容許同性戀婚姻,上帝發怒,正在有系統、有步驟地毀滅美國(God is systematically destroying America)。另外有人不同意,有一位Jennifer Lawrence牧師說,是因為美國選了川普當總統,所以上帝發怒。
不錯,很多宗教傳統,包括猶太教和基督教,都把自然災害看成神明的懲罰。但是Matthew Schmalz教授說,你如果仔細讀聖經,事情不是這麼簡單的。
最早的神明懲罰故事是公元前2000年,蘇美爾的Gilgamesh史詩,講神明用大洪水懲罰人類,但水王警告了一個義人Utnapishtim,這人和他全家就建造了一條船得救了。後來希伯來聖經中的挪亞洪水故事有些類似,上帝因為地上「滿了強暴」,要把所造的人和動物都除滅。只有挪亞是完全人,所以他和家人被上帝保存下來了。
或許你可以說,聖經中的自然災害和上帝發怒有關,不過根據創世記,水退去之後,神與挪亞立了約: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這是神的一項鄭重應許,那些認為颶風登陸淹毀城鄉是神在懲罰的,應該重新想想。
神還在以賽亞書54章對祂的百姓說:我怎樣起誓不再使挪亞的洪水漫過遍地,我也照樣起誓不再向你發怒,也不斥責你。
聖經是如何描述人的苦難的呢?不錯,人常常因為犯罪而受苦難,但以賽亞書53章描寫神的僕人也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是敬虔的榜樣。
還有一位完全正直、敬畏神的約伯,也遭受了極大的苦難。約伯的朋友簡單化地把約伯遭難理解成上帝懲罰他的罪過,遭到了上帝的責備。有些詩篇也表明,人受苦未必是因為犯罪受罰。聖經顯然告訴我們,上帝的作為有時超過我們所能理解。
聖經對患難的描述--不錯,有時是上帝引起人受苦難,但有時是撒旦的作為,有時是其他人引起的。不錯,洪水和地震在啟示錄中都是神帶來的,但雅各書裡說,神不試探人,而忍受試煉的人是有獎賞的。
初代教會的先賢對受苦難的說法,包括受苦讓我們能夠了解自己的軟弱,和更依靠神等等。從基督徒的視角看,仁慈的神藉著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受苦難,因祂是了解和擔當百姓苦難的神。
在德州和佛州的颶風災害中,在加州的火災當中,神與那裡的人同在,救很多人脫險,與他們一同遭災受損。基督徒與其住在神的忿怒當中,不如紀念神的恩慈憐憫,效法神向需要的人伸出援手、給予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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