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20, 2014

求告神的名:Take An Identity

創世記四章26節: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為甚麼亞當夫婦生了塞特,塞特又生了兒子,人才開始求告耶和華的名呢?在英文、希臘文、或其它一些語言中,名就是代表某人某物的一個發音記號而已。隨便甚麼聲音都可以作名字,這聲音和這人或物的屬性不必有甚麼連繫。在這些語言裡,稱呼張三或李四就是為了說話方便。

Moen博士在他的一篇原文默想網誌上介紹說,希伯來文化不是這樣。希伯來名字是用來表達人物某些屬性的。比如Ab是「父親」,而這兩個字母後面的連繫圖畫分別是「力量」和「房子」,使人想到一位父親就是家中的力量。這有些像南非的馬賽人語言,父親為家裡提供飯食,如果是一個女孩為家裡提供飯食,她就被稱為家中之「man」。

所以,聖經中說「人開始求告耶和華的名」是甚麼意思呢?是開始在敬拜時使用「耶和華」這個名字嗎?不,耶和華的名代表了神的基本特質,比如注重關係、公平治理等等。求告耶和華的名意思是人開始看他們自己和有這些特質的神認同,開始按照這名的意義來生活,開始成為這名所代表的特質和形象。「求告神的名」其實就是「和神的屬性認同」的一個術語。從這句經文我們可以推測,塞特的後裔是有敬虔之心的後代。

這有甚麼重要意義呢?基督徒有時把「耶穌」的名當作迷信對象,用「奉耶穌的名」禱告來當作宣告某種權柄,或取得某種能力的方法。但呼求耶穌的名,按照希伯來思想,並不是某種靈驗的咒語公式,乃是宣告和他的品格屬性一致,說我的生活要和他的生活對齊,我辦這件事要遵守祂的道,否則「奉耶穌的名」就沒有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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