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18, 2016

關於上帝「漸進的」啟示

美國長老會的婦女查經用的資料是Horizon Bible Study,每年一個主題都會出版一期9課的資料,很有趣。這次我們小組用的2006-2007年度的創世記研經資料,由於下周是輪到我帶領,所以仔細看了上帝和亞伯拉罕/撒拉立約的那一課。有心得!

我們通常看創世記十二章,重點都會放在亞伯拉罕的信心,離開家鄉時並不知道要到哪裡去,然後上帝和他立約,應許給他兒女,給他土地,並藉他的後裔祝福萬民。HBS卻特別指出亞伯蘭的文化背景—拜多神和偶像,上帝如何開始創造一個新的族裔,向他們啟示全能的神是獨一的造物之主呢?

故事發生在銅器時代(公元前3000年至1000年),上帝從揀選一個人開始,告訴亞伯蘭起來,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祂所要指示的地方去。於是,亞伯蘭就帶著妻子撒萊離開起來,跨越美索不達米亞,從蘇美爾地區的吾爾走到哈蘭住了一段時期,最後走到了迦南的士劍城,總共有一千英里之遙。

在士劍那裡,亞伯蘭從上帝得到三個不尋常的應許: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要把這地給你的後裔;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的後裔)得福。這是單方面、無條件的盟約,沒有要求亞伯蘭必須盡任何的義務。那時,亞伯蘭很可能以為與他說話的是蘇美爾諸神中的一位!好在他聽從了。

雖然上帝在第17章告訴他「我是全能的神」,我們還是可以懷疑,亞伯拉罕未必知道祂就是創造萬有的主。上帝召他的時候大約是公元前1750年。有一次亞伯蘭大勝而歸,顯然是蒙上帝加力,麥基洗德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與亞伯蘭!」-- 但這是後人的理解和翻譯,原文字面是High God, Acquirer /Possessor of Heaven and Earth。

無論如何,這件事想必幫助亞伯蘭開始轉換神觀。在後面的歲月中,祂信實地看顧保守亞伯拉罕的子孫後代增加人數,並藉著摩西帶領這百姓離開埃及為奴之地。

摩西十誡中雖有「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上帝很可能還只是被百姓理解為以色列一族的神。他們每每和別國爭戰,恐怕仍然相信是以色列的神比別國的神更有能力。信奉一位神,但不否認其他神存在的,叫作Henotheism,即一神教。或許你會問,創世記第一章豈不是申明了上帝造天地?怎能說摩西不清楚?但摩西五經收集各口傳資源、編輯成書,是很晚的,此是另話。

全面的一神論觀念恐怕到了公元前六世紀才真正建立起來。被擄時期的先知耶利米、第二以賽亞(即40-55章的作者)、以西結大聲疾呼:「除了我以外,再沒有上帝;我是公義的上帝,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的了。地的四極都當轉向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上帝,再沒有別的。」(賽四十五章)

真的,上帝的啟示是漸漸顯明的。考慮到挪亞洪水時代人的罪惡--我想像那時還沒有正式的婚姻制度,亂七八糟坑害婦女兒童的事不在話下--上帝的慈愛拯救是多麼困難漫長。

另外一件事啟示給人也是漸漸的才明白的:當上帝應許給亞伯蘭「後裔」的時候,亞伯蘭恐怕並沒有想到這「後裔」必須藉著妻子撒萊得到。那時的傳宗接代觀念完全是父權體制--以實瑪利是亞伯蘭真正的合法兒子,憑甚麼從他出來的不是神所應許的?難怪他在自己害怕時就把撒萊推出去--他十足地以為上帝的應許或立約是給他一人的。

可是,被上帝改了名字的不僅是亞伯蘭,還有撒萊。無論亞伯蘭是否明白,祂明明地呼喚她的名字,說她才是立約的重要關節。亞伯拉罕有其他子孫,但他的正室妻子撒拉生的才是被揀選的。在一個婦女沒有權力、沒有地位的社會裡,上帝和人立約的故事告訴我們,妻子的價值和能力並不小於丈夫,女人是要受到保護和尊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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