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17, 2022

上帝支持你的持槍自衛權利?

本文內容取自一位神學家Ben Witherington博士所寫的文章,God and Guns Part Two。他是討論聖經和神學最在行的人物,打算介紹一本談論美國槍枝文化的書。

首先,舊約和新約談論人類暴力問題是不一樣的。儘管十條誡命中清楚提到「不可殺人」,至少是「不可謀害殺人」,舊約眾先知(特別是寫以賽亞書第三部分的作者)都宣講,有一天上帝的百姓都要把刀槍打成犁頭和鐮刀,再也不用學習戰事,我們還是找到不少支持爭戰的經文。為甚麼?恐怕就像耶穌說的,上帝看我們心硬,就給我們這般那般命令,目的是防止墮落的人彼此傷害得更厲害。

諸如以眼還眼、以命償命之類的指令,應該理解為「只以一隻眼來還一隻眼所受的傷害」等等,不是允准人施行暴力。這是在暴力已經發生的情形下所加的限制。Witherington博士說,基督徒讀舊約聖經一定要透過耶穌的鏡片和新約作者的鏡片來看,這是最起碼的原則。

第二個解經原則是基督徒不是在以色列的舊約之下,而是在新約之下。顯然,耶穌的門徒要按照登山寶訓所教導的道德倫理來生活,更廣泛地說就是耶穌所闡明的,饒恕得罪我的弟兄姊妹。饒恕多少次?不只是7次,而是70個7次。這與受傷後圖報復的精神剛好相反,耶穌要門徒逆轉的是一個罪惡墮落的人類本性,用無盡的饒恕來取代任何報復心。

我在此要補充一個饒恕的「條件」,就是得罪你傷害你的人必須表示認錯悔改,希望得到你的饒恕!不要以為那傷害人的傢伙可以厚臉皮繼續害你,你受害倒變成欠他一切的饒恕。

登山寶訓的確教導不抵抗,要轉過另一邊臉來給人打,就好像馬丁路德金牧師和甘地在第20世紀所力行的。但新約倫理所教導的不僅僅是避免暴力衝突,它還要求基督徒要「愛」仇敵,為那些迫害自己的人祈禱,保羅在羅馬書12-13章充分解析了。--我理解為不把對方當作仇敵、乃為對方禱告是一種愛的方式,但這裡並不包括連續不斷地接受人身侵害。

第三個解經原則是,耶穌和保羅對基督徒的倫理要求與一般文化的倫理要求不同。比如保羅在羅馬書13章提到基督徒要服從政府官員。他假定政府官員會攜帶武器和執法,但他同時也假定基督徒不會加入政府官員行列,因為當時羅馬兵丁和官員必須拜偶像和崇拜羅馬皇帝,和猶太人/基督徒的信仰有衝突。所以非基督徒羅馬官員有權攜帶武器和執法,不等於基督徒也應該有這個權力。跟隨基督的人有獨特的倫理。

事實上,所有上面的討論有個基礎:就是假設基督教倫理不強加給非基督教的政府或民眾。一個人是否跟隨基督必須被說服,然後才有義務以基督徒的身份服從上帝而不服從一般人的規範。這對歷代許多基督徒的意義:1)實行個人和平主義;2) 如果擔任政府和軍隊中角色意味著承諾在必要時使用暴力,則基督徒不參與。就像有個電影演的那樣,一個虔誠的基督徒愛國者可以在戰爭期間以牧師和軍醫身份為國家服務,但不能拿起武器。類似的規則還會適用於地方警察工作。

前面說過,新約在這些事情上的倫理與舊約不同。這裡有一個原因:聖靈已經差遣來到耶穌的門徒當中,他們需要更高、更嚴格的道德倫理準則。藉著聖靈的力量,理論上人可以做得更好,因為聖靈改造、更新、恢復人裡面神的形像,消除人類墮落的負面影響。

我在此要評論一下Witherington博士所提到的這個聖靈對個人做工的力量。基督徒大概都心知肚明,在一個充滿偏見、腐敗的文化體制中,靠個人來克服或逆轉人的貪婪本性相當不容易。單單有決心還不夠,人需要加入新的群體,改造體制成為栽培和鼓勵自我犧牲的基督價值觀,樹立跟隨效法基督施行公平公義的人生目的,不容納舊的偏見和欺壓,社會面貌才有可能反轉和復興。

上帝給誰更多,就會向誰要求更多,期望誰結更多的果子(在這種情況下,教會有更多的聖靈澆灌和同在,她應該顯示更多的仁愛、喜樂、和平、忍耐、仁慈、自制)。總之,新約中的誡命遠遠超過舊約的要求,基督徒要遵循耶穌的教導和效法他。耶穌甚至提醒彼得「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然後醫好被彼得割壞的僕人耳朵。這就是從十字架請求上帝饒恕劊子手的耶穌,「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路加福音22章36-38節記者耶穌在上十字架之前對門徒說的話:...但如今,有錢囊的要帶着,有行囊的也一樣;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我告訴你們,經上寫着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須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於我的事必然成就。門徒說:主啊,請看!這裏有兩把刀。耶穌對他們說:夠了。

有人拿這幾句經文問Witherington博士,這不是說耶穌支持基督徒攜帶各種武器嗎?他回答說你必須看前後文,前面第35節耶穌剛剛問門徒,他們出去傳福音的時候是否有過任何缺乏?回答是甚麼都沒有缺乏過。然後我們才讀到上面36-38節,耶穌要門徒以後出門上路要保護自己,比如防備野獸之類的。翻譯成「刀」的那個希臘字,可以是切割肉塊或獻祭牲用的大刀,也可以是修剪指甲的小刀,而戰場上用來對付敵人的那種刀劍有另外一個字spathi,你可以查看Brill的古希臘大辭典。

所以,耶穌吩咐門徒帶刀雖然也有可能是要求他們去挑戰世界,不過說兩把刀就夠了多少有些奇怪。或許有些人買槍是為了打獵,不是為了隨身帶著自衛,但從歷來的統計數字來看,許多被槍打死的人,包括誤操作、神經病發作、家庭糾紛、仇恨偏見引起的槍擊,都是因得到槍枝太方便而有的無謂傷害,而不是自衛或謀殺。我們明明知道上帝以人的性命為寶貴,甚至重於祂給你的某些權利。自己再酌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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