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9, 2022

西方宣教士在東方傳教的盲點

目前北美洲的華人教會很多都是香港或台灣移民辦的,主任牧師在1970-80年代在東方受過西方神學培訓。曾有人撰文寫下西方宣教士把自己文化同時帶到東方的幾條危險,我把學到的東西記在這裡給你作參考。

論到是非感,東方文化以看重榮辱為主,西方文化以看重清白(無罪)為主,而非洲和許多原住民文化據說以敬鬼神為重。這些區別使得福音所到之處得到不同的解讀和反響,我曾經寫過,這就凸顯出本文標題帶來的問題--西方宣教士難免把自己的文化當作上帝律法規範的一部分。

第一個問題是將不順服(罪)與失去榮耀劃等號,因為聖經上說「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還說犯罪就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3:23)。但是,沒有違背律法是否就沒有罪呢?注意,這裡指的是摩西律法,所以回答應該是否定的--遵守律法未必等於沒有罪。或者反過來問,違反律法是否一定是犯罪和失去了榮耀?這就出現了下面的第二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把不順服某些規定/吩咐與違犯律法混為一談。如果你考慮到當今世界各國有不少不公平、不合理的法西斯律法,答案也是否定的。這就表明隨著歷史和文化的變遷,為了上帝榮耀而不遵守某些地方律法,甚至抗爭和努力改變律法變成可能,西方宣教士要注意。

第三個問題是忽視聖經律法的東方根源。很多西方人一想到「律法」,頭腦中立即出現現代西方律法,而忘記那是指古代近東立約的摩西法律,針對彼時彼地。上周有人告訴我說「不許墮胎」是聖經中的上帝律法,我說「沒看見啊,麻煩你幫我找出經文好嗎?」這叫把自己所知的美國當代某些州的規矩讀進聖經裡去。

第四個問題是神學家們已經發覺只強調西方文化所重視的罪過得赦,而忽略東方文化所重視的恢復人榮耀上帝形象是個偏差,但還是希望保持某種「平衡」。搞來搞去,西方教會仍然是過分強調個人罪得赦免。我聽見有牧師講道說人的驕傲是最大的罪,難怪恢復榮耀形象的福音難以提倡--因為西方文化視角難以擺脫。

第五個問題是傾向於讓西方文化作為規範,而不是根據經文。這叫做「文化混合主義」。如果文化混合發生在非洲、亞洲、原住民文化中,宣教士可能一眼就看出來了,而在西方神學受西方文化影響方面,就不敏感了。

第六個問題是門徒培訓的內容被割捨。門徒培訓有兩個重要方面,一方面是對付個人的罪咎感,另一方面是改變自我身分屬於上帝。由於西方文化只注重前者,不注重群體環境,這就大大削減了門徒培訓的身分感部分。

第七個問題是歪曲其他文化。教導門徒放下自己來跟隨主和榮耀主名是很好的,不過歐洲人種的優越感常常讓西方信徒看不見自己文化的問題,只看見其他文化的問題。華人教會似乎也接受白人視角--曾有人與我辯論,東方榮辱感帶來的羞愧罪咎認知不算真正的悔改,一定要認識到自己本性敗壞才算悔改。很多東方人大概都被搞糊塗了:「本性」是甚麼東西?不用看表現嗎?

2 comments:

  1. 如聖經所述, 因一個人的悖逆帶出整個人類的墮落, 而因著一個人的順服, 神的救恩就臨到這個世上, 帶給人類有光明的願景. 東方國家各有不同的歷史文化背景, 宣教士如何將救贖的好消息override各個不同的文化, 實在須要切切求那屬天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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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屬天智慧必須預備容許不斷學習來超越自己的盲點,自高自大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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