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5, 2022

關乎選舉權的罰款和付費

以下內容取自美國律師協會(ABA)所記的人權法歷史:Fines, Fees, and the Right to Vote

投票權是民主的核心--讓政府可以聽見每個公民的聲音。所以,阻止某些人投票的努力應該是最重要的反民主手段。在吉姆克勞時代(Jim Crow是南方幾個州在奴隸解放後實現種族隔離的時代),有幾個州頒布了許多法律來阻止黑人投票,包括住房和財產限制、識字測驗和繳投票稅(poll taxes)。這對壓制投票非常有效,直到1965年聯邦通過了《投票權法》,這些歧視性法令才得到禁止。

你如果以為2020年美國人仍在與這類投票限制做鬥爭是不可思議,情況恰恰如此。現在有一種形式的投票稅在一些州還必須繳,就是不讓那些有罰款和費用尚未付清的人投票。ABA反對這類限制,他們試圖廢除這類地方法令的努力開始引起注意和支持。

荒謬的投票權簡史:1870年美國憲法第15修正案:「任何州不得因種族、膚色或以前的奴役狀況而剝奪或剝奪美國公民的投票權。」當時有50多萬黑人成為新的選民,密西西比州做過奴隸的黑人數目超過了人口的一半。結果接下來的幾屆選舉南方有不少黑人官員上任,包括幾位副州長和州長。反彈很快出現了:1877年聯邦軍隊在結束重建時撤離南方,三K黨立即活躍起來,當時保守的民主黨得到政治權力,開始了吉姆克勞時代的立法,搞種族隔離和限制黑人公民的投票權。

1890年,密西西比州修改州憲法,明確提出要排除黑人的權利。因為不能直接限制黑人投票,他們設立間接的限制:一是規定選民必須繳納兩年的投票稅方可參與投票--南方有11個州搞了這類規定。二是搞英文考試,要求選民閱讀一段憲法,然後向郡書記官解釋那段話--這一下子就排除了60%的黑人,因為很多先前是奴隸的人不會閱讀。這種措施很奏效,到1890年,密西西比適齡投票的黑人只有6%註冊投票。路州也效法此道,1904年黑人註冊投票的人驟降為那裡8年前的10.3%。

法院站在立法院一遍,在很大程度上維持了這些限制性的政策。美國最高法院在聽審喬州一個投票稅案件時,判定「付投票稅不否定憲法第14號修正案(黑人也是公民)所保護的任何權利,州裡可在認為適當的情況下限制選舉權,不算歧視。」

直到1960年代,這些限制投票的法律才引起了正式的反對。1964年開始生效的第24修正案,規定「美國公民有權在任何初選或其他選舉中投票。...任何州不得因未繳納任何投票稅或其它稅款而拒絕或刪除投票註冊。」1965年的《投票權法案》開始禁止使用識字來筛減選民,並到少數族裔選民登記率低的重要地區建立了聯邦監督,授權聯邦調查任何投票稅事件。

這些權利保護措施對黑人選民登記產生了重大影響。密西西比州的黑人選民登記從1965年的6.7%增加到1967年的59.8%。黑人選民登記的人數持續上升,到2012年,密西西比州有90.2%的黑人選民登記投票,超過了非西班牙裔白人選民的登記投票率82.4%。

即使有了保護措施,現在仍有大量少數族裔選民,尤其是黑人男性,被禁止投票。1998年有一份報告估計,390萬美國人(佔合格投票人口的2%)無法投票,因為法律剝奪犯過重罪者的(終生)選舉權。在這390萬人中,有140萬是黑人男士,佔當時所有成年黑人男士的13%,他們被剝奪選舉權的比率是全國平均水平的七倍。到2016年,儘管努力改革法律,全國因過往的罪而被禁止投票的公民人數還是上升到超過600萬,佔合法投票人口的2.5%。

華人基督徒要注意,犯罪率高與貧窮是個惡性循環事件:越是貧窮、缺乏教育、沒有前途盼望的人越容易犯罪,而犯過罪進一步增加了就業、住房、甚至完成學業的困難,從而越加陷入貧窮、缺乏教育、沒有前途盼望的困境。你可以思考如何幫助他們打破惡性循環的問題。

令人震驚的是,2016年被剝奪投票權的人中,大多數(超過300萬人)已經服完刑期。重新賦予選舉權的規定各州不同,許多州在刑滿時立即恢復投票權,另一些州在個人完成假釋期之後才恢復投票權。然而還有許多州,不僅要完成刑滿的假釋期,還要支付刑事案件的所有罰款和費用之後,才能恢復投票權。2019年7月有一份調查報告,發現至少有30個州,因為刑滿犯人無法很快交付款項,繼續剝奪他們的投票權。

我們一般不知道,即使是輕微的刑事定罪,個人需要支付的罰款和費用可能也是巨大的。犯人常常會根據關監獄的時間長短,被要求為食宿、教育和康復計劃,甚至醫療而付費。還有許多物品囚犯要支付額外費用,有時是一般零售價的兩、三倍。上述研究報告算出,一名回歸社會的公民在獲釋時平均欠債超過$13,000美元,並且要為此支付累積的利息,媒體對此偶有報導。

這份報告中估計美國總共有1000萬人欠下超過$500億美元的罰款和費用。簡而言之,在30個州內有很多人因為拖欠或還不起這些刑事司法債務而被剝奪了投票權。

一個監獄政策組織發表過一項分析,坐過監的人失業率超過27%,高於任何歷史時期最蕭條的美國總失業率。其中黑人男士高達43.6%,黑人女士高達35.2%。此外,他們找到工作時通常是低薪工作。在獲釋後的第一年,只有20%的人收入超過$15,000美元。最有可能得到全職工作的群體是白人男士,而在找到工作的人群中,黑人女士和西班牙裔女士最有可能被降級為兼部分時間工作的職位。這些數據強烈表明,獲釋的人沒有能力償還法庭和監獄的罰款與費用,特別是少數族裔,因此他們最多地被剝奪投票權。

在2016年,佛州是被剝奪投票權人數最多的州,總共140萬刑滿釋放的人,其中黑人佔了21%。佛州被剝奪投票權人數佔了全國的27%,關於人權組織如何試圖修訂佛州憲法,恢復這些人的投票權利,以及爭辯甚麼是刑滿,刑滿是否要包括償還所有監獄費用,詳情可點擊閱讀ABA的原文

佛州人的恢復投票權利案引起了全國注意,其他州也會出現類似的憲法修訂、立法、訴訟,最終可能要在聯邦層面立法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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