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讀曾思瀚博士的《Right Text, Wrong Meaning》那本書,仔細看新約中關於“神的默示”是怎麽講,很有收獲。保羅有一句著名的話:“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是在提摩太後書第三章。為了看這句話的意思,我按照曾博士的指引,把整章都仔細讀了一遍。有關的段落是從10節開始的。
10:但你已經服從(跟隨)了我的教訓、品行、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
11:以及我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苦難。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但從這一切苦難中,主都把我救出來了。
12: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
13:只是作惡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惡,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
14: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裡;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
15: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
16: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17: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由於這段話起初有個“但是”,我們必須了解前面在講些什麽。總歸說來,前面9節描寫的是一些行為敗壞、假裝敬虔、名義上是基督徒、實際上抵擋真道的人,保羅說他們很愚昧,眾人最終是要看穿他們的。然後保羅話鋒一轉,“但你(提摩太)已經跟隨了我(保羅)的教導…”。順帶說一下,和合本翻譯成“順服”的那個字其實不太貼切,因為順服保羅的教導、品行等等還可以說得通,跟著並列的11節,保羅所遇到的逼迫就不可能是順服的對象了。觀察那個字在新約裏的其它用法,應該是跟隨、遵循、追蹤腳步的意思。因為保羅是提摩太的榜樣,我們可以說他也是一切牧者的榜樣。
12節好像是講所有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人,但我相信保羅是指他那個時代的情形,即基督徒會受到逼迫。13節只是作對比:作惡的和迷惑欺騙人的越來越甚,遲早要暴露出是假基督徒。我注意到,保羅在這裏沒有吩咐提摩太去指責和揭露那些人呢!他們“偷進人家、牢籠無知婦女”,怎麽能讓他們繼續下去,還自稱是基督徒呢?
14節轉入正題,提摩太從小讀聖經,他是跟誰學的呢?他母親是猶太人,父親不是猶太人,所以提摩太一定是跟母親和外祖母學的,保羅在一章五節提過她們二位的信心。如果提摩太的外祖母和母親是第一代的基督徒,比如聽見五旬節從耶路撒冷回來的人傳道而相信耶穌就是所盼的彌賽亞,那麽她們教給小提摩太的一定是舊約聖經和其中一切的應許。曾博士指出,15節的“聖經”那個字與16節的“聖經”是不同的字。不過有一點是確定的,保羅所說的聖經是指舊約聖經,很可能是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那時的新約各卷應該是尚未完成,至少還沒有匯集起來成為公認有權威的聖書。
如果用圖畫來表示區別,那麽15節的“聖經”(holy gramma)是許多的字句和書卷,不同時代寫下來和傳下來的。而16節的“聖經”(all graphay)是個整體概念,是從上帝而來。--“聖經”都是神的默示,就是這個單數的、整體的聖經。
那麽保羅為什麽沒有說聖經書卷的具體字句是“神的默示”呢?那些舊約的字句讓人有得救的智慧!而且,曾博士說“神的默示”是個保羅杜撰出來的字,前面幾個字母是“神” theo,後面跟著pneustos“呼吸的/靈感的”,是高度抽象的形容詞。所以保羅這話應當理解為,舊約完全是神的工作,是神的道(the Word of God),對於教訓、責備、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教導舊約的目的是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看來我們不能輕看舊約,倒要多講解舊約才對。這句話並不能用來證明和支持“字句無誤”的教義,凡作聖經文本編輯、比較、訂正、翻譯工作的人都了解那個教義的荒謬。我相信保羅針鋒相對的是那些無視猶太教的傳統道德教導的人,他們利用基督的恩典來胡作非為。保羅大聲疾呼:屬神的人行各樣的善事才符合神的心意,要教導(舊約)聖經,因為其中指示出我們所敬拜的是怎樣一位神:公正仁義的神要求祂的子民行為正直!
Biblical or not, everybody has his/her own ideas/views of God. Even you have never entered a seminary, you have had your theology. This is a site for anybody who is interested in reading and sharing their evangelical theology understandings. Christianity is not just about what you do, or what you know, it is about what you FEEL! For God's love is to be felt.
Tuesday, August 6, 2013
Saturday, August 3, 2013
信心何必與近代科學衝突?
有一位姐妹寫信給我。她是一位從事大學生心理輔導的專業人士,去年信了主,開始固定參加教會的各種聚會。她很喜歡弟兄姐妹之間友善相處的氣氛,可是出現一個問題。由於之前她受訓於心理專業,了解什麼是健康和不健康的溝通,以及人際關係方面的一些基本規律,在教會聽到人的罪性方面的講論和教導就徹底搞糊塗了。那個神學上的人性全然敗壞論,還有惟獨恩典的說教,號稱來自聖經,似乎否認人的一切可造就性和善行,和她原來相信自己從事的學生工作是崇高助人的信念完全相背,到底什麼是真理呢?難道相信聖經就要否定一切嗎?
“過去在心理學中,我總認為人性是善的,是出於防衛才做壞事的(薩提亞的理論),但基督卻說人的罪性,直到今天我仍然在兩者之間掙扎,教會裏的人是無法理解的。包括很多家庭系統理論中的相互影響,似乎在神的眼裏都有了不同的認識,究竟哪個是對的,我很糊塗,也很孤獨。每次查經我都追問,但得到的答案也僅僅是簡單的罪性啊,墮落啊,很難回答我的問題。所以我一直在追問人性本身的問題”。
作為一個了解一些基本心理常識的人,我太了解這種情形了。教會中的教導和外面世界的實際情況反差過大,大家好像很迷信。我分享了一點自己的研經結果:很多東西不是聖經裏直接說的,而是人去解釋出來的。而且,很多時候是不看前後文的解釋!
我們關於“罪性”的理解是有偏差的,基督哪裡說過人的“罪性”?西方人看一切都從個體特性的角度去看,所以喜歡研究人的罪性、神的屬性之類,尋找和總結哲學規律。而東方人(包括猶太人和中國人),看世界是從關係和地位著眼的,恐怕想都沒有想過把個人的狀況研究到那個地步。所以,人在神面前的“罪”對東方人來說未必是行為,更不是內心的特性,而主要是一種地位或狀態。我認為摩西把一種不適宜來到上帝面前的狀態,即不潔凈的狀態,叫做罪,所以舊約中總是描述要先獻祭除罪、作禮儀潔凈後才敬拜。
對於當時文化的人來說,獻祭恐怕是百姓所能夠明白的唯一的敬拜語言。鄰國百姓就是如此,無論敬拜哪位神,都必定遵循一定的潔凈禮儀,因為他們都相信犯了神的禁忌會招致禍患。到了新約時期,耶穌來了,我們相信耶穌獻上自己為祭,一次性地潔凈了所有信徒,除去了“罪”所帶來的與神之間隔閡,以致罪不再是一個攔阻我們到神面前的東西,只有不信是一個攔阻。
華人教會是西方宣教士來傳福音的果子,所以不自覺地戴上了西方哲學的眼鏡。很多人覺得基督教很“洋”,怪怪的,就是因為有個人主義的眼鏡:得救是個人的,注重是非過於注重關係等等,不合華人的文化。還有一個解經方法的問題,東西方教會都一樣,華人當然也是跟著這個傳統:把一句話從聖經中抽出來,不看上下文,解釋說是這個意思那個意思,但你如果仔細看上下文,就會發現經文本身不是那個意思。“人人都是罪人”的信念就是個典型例子,我寫了筆記,歡迎指教。
聖經是說人人都犯了罪,意思我們都不完美,但不是說我們本性墮落之類。該隱和神的關係不好,但是上帝並沒有把他當作不可救藥,乃是找他談話,吩咐他克服。這樣的例子很多。有時候教會把某些不合實際的教義當作聖經裏的教導,好像勉強每人都提一顆拉開了弦的手榴彈,不動腦筋則罷,一動腦筋思考就出現麻煩。很多年輕人離開教會,恐怕原因就是如此,他們的疑問無法得到解答,因為相當多的教會沒有為年輕人(或任何人)提供一個可以安全探討真理的環境,大家的思想好像被裝入一種狹隘的盒子,對一些重要的問題只能迷信和裝聾作啞,很不健康。
“過去在心理學中,我總認為人性是善的,是出於防衛才做壞事的(薩提亞的理論),但基督卻說人的罪性,直到今天我仍然在兩者之間掙扎,教會裏的人是無法理解的。包括很多家庭系統理論中的相互影響,似乎在神的眼裏都有了不同的認識,究竟哪個是對的,我很糊塗,也很孤獨。每次查經我都追問,但得到的答案也僅僅是簡單的罪性啊,墮落啊,很難回答我的問題。所以我一直在追問人性本身的問題”。
作為一個了解一些基本心理常識的人,我太了解這種情形了。教會中的教導和外面世界的實際情況反差過大,大家好像很迷信。我分享了一點自己的研經結果:很多東西不是聖經裏直接說的,而是人去解釋出來的。而且,很多時候是不看前後文的解釋!
我們關於“罪性”的理解是有偏差的,基督哪裡說過人的“罪性”?西方人看一切都從個體特性的角度去看,所以喜歡研究人的罪性、神的屬性之類,尋找和總結哲學規律。而東方人(包括猶太人和中國人),看世界是從關係和地位著眼的,恐怕想都沒有想過把個人的狀況研究到那個地步。所以,人在神面前的“罪”對東方人來說未必是行為,更不是內心的特性,而主要是一種地位或狀態。我認為摩西把一種不適宜來到上帝面前的狀態,即不潔凈的狀態,叫做罪,所以舊約中總是描述要先獻祭除罪、作禮儀潔凈後才敬拜。
對於當時文化的人來說,獻祭恐怕是百姓所能夠明白的唯一的敬拜語言。鄰國百姓就是如此,無論敬拜哪位神,都必定遵循一定的潔凈禮儀,因為他們都相信犯了神的禁忌會招致禍患。到了新約時期,耶穌來了,我們相信耶穌獻上自己為祭,一次性地潔凈了所有信徒,除去了“罪”所帶來的與神之間隔閡,以致罪不再是一個攔阻我們到神面前的東西,只有不信是一個攔阻。
華人教會是西方宣教士來傳福音的果子,所以不自覺地戴上了西方哲學的眼鏡。很多人覺得基督教很“洋”,怪怪的,就是因為有個人主義的眼鏡:得救是個人的,注重是非過於注重關係等等,不合華人的文化。還有一個解經方法的問題,東西方教會都一樣,華人當然也是跟著這個傳統:把一句話從聖經中抽出來,不看上下文,解釋說是這個意思那個意思,但你如果仔細看上下文,就會發現經文本身不是那個意思。“人人都是罪人”的信念就是個典型例子,我寫了筆記,歡迎指教。
聖經是說人人都犯了罪,意思我們都不完美,但不是說我們本性墮落之類。該隱和神的關係不好,但是上帝並沒有把他當作不可救藥,乃是找他談話,吩咐他克服。這樣的例子很多。有時候教會把某些不合實際的教義當作聖經裏的教導,好像勉強每人都提一顆拉開了弦的手榴彈,不動腦筋則罷,一動腦筋思考就出現麻煩。很多年輕人離開教會,恐怕原因就是如此,他們的疑問無法得到解答,因為相當多的教會沒有為年輕人(或任何人)提供一個可以安全探討真理的環境,大家的思想好像被裝入一種狹隘的盒子,對一些重要的問題只能迷信和裝聾作啞,很不健康。
Monday, July 29, 2013
見證和認識基督的父神
今天我看到一篇見證,是一位姐妹講述她認識主的過程,可是這篇見證似乎把天主教當作異端。
她最初信主是姨媽告訴她有一位天主。這位姐妹顯然不知道天主教裏的天主和新教裏的上帝是同一位。她第一次到天主教的禮拜堂,很緊張,怕不被接納。後來又發現自己不喜歡“告解”那個聖禮,她不曉得告解即認罪,反倒覺得是極大的折磨。後來姨媽帶她瞻仰了一些神跡,看見畫中的手指會動等等,因為很多信徒迷信,認為看見就是主特別的接納和賜福。
最後她遇到一位新教的基督徒,有更大的平安與親和力。又聽講道認識到自己罪的問題,了解到應該認罪。以及在一次生病中祈求蒙應允,體驗到極大的喜樂。於是每天無休止地讀聖經,感到被主愛環繞。這位姐妹特別對比了天主“有惡必罰”的嚴厲形象,認為她外婆家的那些親人至今不認識主。可是,這位姐妹顯然不知道,新教裏也有不少信徒以為耶穌的天父上帝很嚴厲,自己只配服事,不配蒙愛的。
最近在網上遇到另外一位姐妹,問我怎樣隨時禱告,除掉人際關係中的懼怕。我寫了一個示範給她:慈愛的天父,現在我面前遇到的這個人,我怕他/她使我生病/受損…,或者說,父啊我怕我搞不好,為他/她帶來壞運氣,我害怕的原因是…。我應該怎樣保護自己?應該注意些什麽?或者你能夠把我保護起來?求求你幫我除掉這個怕…
這位姐妹似乎很驚訝,說可以這樣禱告嗎?原來和父親的關係應該是這樣的!上帝是這樣一位良父,而不是每個人嚴厲的審判官,如果弟兄姐妹還不知道這一點,你告訴他/她不是大好消息嗎?他固然需要用信心接受,但我們有責任傳這個福音:耶穌是主,父神是世界的王!他來醫治我們啦。
她最初信主是姨媽告訴她有一位天主。這位姐妹顯然不知道天主教裏的天主和新教裏的上帝是同一位。她第一次到天主教的禮拜堂,很緊張,怕不被接納。後來又發現自己不喜歡“告解”那個聖禮,她不曉得告解即認罪,反倒覺得是極大的折磨。後來姨媽帶她瞻仰了一些神跡,看見畫中的手指會動等等,因為很多信徒迷信,認為看見就是主特別的接納和賜福。
最後她遇到一位新教的基督徒,有更大的平安與親和力。又聽講道認識到自己罪的問題,了解到應該認罪。以及在一次生病中祈求蒙應允,體驗到極大的喜樂。於是每天無休止地讀聖經,感到被主愛環繞。這位姐妹特別對比了天主“有惡必罰”的嚴厲形象,認為她外婆家的那些親人至今不認識主。可是,這位姐妹顯然不知道,新教裏也有不少信徒以為耶穌的天父上帝很嚴厲,自己只配服事,不配蒙愛的。
最近在網上遇到另外一位姐妹,問我怎樣隨時禱告,除掉人際關係中的懼怕。我寫了一個示範給她:慈愛的天父,現在我面前遇到的這個人,我怕他/她使我生病/受損…,或者說,父啊我怕我搞不好,為他/她帶來壞運氣,我害怕的原因是…。我應該怎樣保護自己?應該注意些什麽?或者你能夠把我保護起來?求求你幫我除掉這個怕…
這位姐妹似乎很驚訝,說可以這樣禱告嗎?原來和父親的關係應該是這樣的!上帝是這樣一位良父,而不是每個人嚴厲的審判官,如果弟兄姐妹還不知道這一點,你告訴他/她不是大好消息嗎?他固然需要用信心接受,但我們有責任傳這個福音:耶穌是主,父神是世界的王!他來醫治我們啦。
Friday, July 26, 2013
但以理書:昆蘭的發現
但以理書到底是解釋了過去的歷史,還是預言了未來呢?有歷史學家詳細對照但十一章的“預言”和主前二世紀的歷史,發現非常一致,詳細請看這裡的資料。
關於寫作時間,每日研經叢書緒論:但以理書據說是在主前第六世紀,當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時,由其中一位被擄者但以理寫成。不過,大多數的學者現在都認為,它乃是主前第二世紀的作品;很可能寫於主前一六五年左右,靠近西流古王,安提阿古.以皮法尼四世(175-164 B. C.)在位末年的動亂時代。
這種說法的證據,舉一個例,在這卷書中所用的亞蘭文與希伯來文的字匯與風格,沒有主前第六世紀那樣早,而是與主前第二世紀的用法相近。並且所提到的歷史事件比較精確,說明作者與發生那些事件的年代比較接近。人對於安提阿古.以皮法尼在位的末後幾年的歷史,有一種專門的關註,他死於主前一六四年,在本書裏,作者對此顯出知悉頗深。例如,他知道安提阿古在主前一六七年褻澶耶路撒冷的聖殿,而他死於三年後的主前一六四年。雖然作者似乎只作預報,而不是描述已發生之事。無論是怎麽一回事,它是記載當代事件,有跡象表明是在主前一六五年左右寫的。這種定論的另一個事實證明,是在主前第二世紀以前,沒有任何文學著作提到過這一本書;而那個時代以後,它才作為具有相當重要性的書,編入舊約聖經的正典之中。
關於文學體裁,21世紀聖經新譯緒論:很明顯,但以理書與舊約聖經大部分的歷史和預言文體有所不同。它不同於歷史書,因書中充滿異象;它不同於預言,因它的異象往往是超現實的,例如一個由高大塑像來象征的世界,如何被一塊天外來石擊碎;又有各種怪獸起來互相攻擊。這類素材雖也見於某些先知書中(如以西結書),但明顯但以理書是屬於另一類的文學類型。從某個意義來說,本書給予讀者的感動,和本書的細節同樣重要。理論上,我們可以理解細節,卻未必能同時感受本書試圖帶給讀者的感動。所以但以理書往往歸類為啟示文學,好像啟示錄。啟示文學的特點,就是它的信息包括了一個超越性的宇宙秩序“啟示”(希臘文apokalypsis),並且顯示這宇宙秩序與歷史的關系,以及如何達致終局。
但以理書第一至六章的故事無疑是源於猶太人的傳統:但以理是個英雄人物,在各種壓迫之下仍忠於神的律法。至於後面的異象,根據上述對11章的分析,大都是解釋過去了的歷史,而並非對將來超然的啟示。可是但以理書並不是一部歷史書,作者用自傳和異象的不同的方式去解說和應用其它經文,使主前二世紀的猶太人得著力量和鼓舞。
2000多年以前在昆蘭曠野的那些愛色尼人,相信自己是光明之子,其他人都是黑暗之子,顯然已經把但以理書當作聖經,考古學家從那些山洞裏一共找到了8份但以理書的手抄本。雖然沒有一份是保存完好的,那些書卷集中起來還是保存了相當一部分的內容。其中最古老的一份大概抄於主前125年,說起來是這卷書寫成後只有幾十年時,而最晚的一份大概抄於主後50年。
猶太教和新教正典中的但以理書有12章,比天主教、東正教的但以理書短,後者多出來的部分是亞蘭文寫的蘇撒納傳、比勒與大龍、亞薩利亞禱言、三青年之歌。死海古卷的但以理書只有較短篇幅的版本,只是並沒有找到第12章。雖然沒有第12章,卻有一份非聖經文獻引用了但十二10,說是寫在“先知但以理的書中”。這很有意思,猶太人把這卷書放在“聖卷”Writing部分,而基督徒的七十士譯本把它放在先知書部分,和抄寫死海古卷的那些等候末世啟示實現的愛色尼人一樣。 但以理書開頭是用希伯來文寫的,從第2章4節的下半句開始,直到第7章結束,卻轉成了亞蘭文,之後從8章1節開始又轉回希伯來文。死海古卷的但以理書中,有四卷保存了這個一模一樣的語言轉變,說明這書從很早就保存為這個形式,恐怕是因為在那麽晚的成書年代,當時巴勒斯坦地區的猶太人大多操亞蘭語。
死海古卷的但以理書還澄清了兩個馬索拉文本的疑難問題。7章`1節末尾有個莫名其妙的短語,不知道意思是什麽,中文翻譯成“述說其中的大意”,但字面是he related sum of words。有一古卷保存了這句話,根本沒有這個奇怪的短語。於是後來出版的英文NRSV就按死海古卷的讀法,省去了後面的翻譯。另外10章16節,一般希伯來聖經讀“有一位像人子的…”,但有一古卷中的這句話似乎是和七十士譯本一樣,讀“有一只好像人的手”,為此NIV在這節加了一個註腳,說明有不同的讀法。
但以理書在昆蘭社團還被其它的文獻引用了,比如11號洞有一卷“麥基洗德書”提到“但以理說的那位受聖靈所膏的”,還有另外幾卷用亞蘭文寫的啟示文學手稿也提到但以理或和他的書有關的事件。這說明但以理書是被當作先知的,而且那段時期關於但以理有不少口傳或作品,雖然只有這一部份被收在猶太教和基督教的正典之內。
關於寫作時間,每日研經叢書緒論:但以理書據說是在主前第六世紀,當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時,由其中一位被擄者但以理寫成。不過,大多數的學者現在都認為,它乃是主前第二世紀的作品;很可能寫於主前一六五年左右,靠近西流古王,安提阿古.以皮法尼四世(175-164 B. C.)在位末年的動亂時代。
這種說法的證據,舉一個例,在這卷書中所用的亞蘭文與希伯來文的字匯與風格,沒有主前第六世紀那樣早,而是與主前第二世紀的用法相近。並且所提到的歷史事件比較精確,說明作者與發生那些事件的年代比較接近。人對於安提阿古.以皮法尼在位的末後幾年的歷史,有一種專門的關註,他死於主前一六四年,在本書裏,作者對此顯出知悉頗深。例如,他知道安提阿古在主前一六七年褻澶耶路撒冷的聖殿,而他死於三年後的主前一六四年。雖然作者似乎只作預報,而不是描述已發生之事。無論是怎麽一回事,它是記載當代事件,有跡象表明是在主前一六五年左右寫的。這種定論的另一個事實證明,是在主前第二世紀以前,沒有任何文學著作提到過這一本書;而那個時代以後,它才作為具有相當重要性的書,編入舊約聖經的正典之中。
關於文學體裁,21世紀聖經新譯緒論:很明顯,但以理書與舊約聖經大部分的歷史和預言文體有所不同。它不同於歷史書,因書中充滿異象;它不同於預言,因它的異象往往是超現實的,例如一個由高大塑像來象征的世界,如何被一塊天外來石擊碎;又有各種怪獸起來互相攻擊。這類素材雖也見於某些先知書中(如以西結書),但明顯但以理書是屬於另一類的文學類型。從某個意義來說,本書給予讀者的感動,和本書的細節同樣重要。理論上,我們可以理解細節,卻未必能同時感受本書試圖帶給讀者的感動。所以但以理書往往歸類為啟示文學,好像啟示錄。啟示文學的特點,就是它的信息包括了一個超越性的宇宙秩序“啟示”(希臘文apokalypsis),並且顯示這宇宙秩序與歷史的關系,以及如何達致終局。
但以理書第一至六章的故事無疑是源於猶太人的傳統:但以理是個英雄人物,在各種壓迫之下仍忠於神的律法。至於後面的異象,根據上述對11章的分析,大都是解釋過去了的歷史,而並非對將來超然的啟示。可是但以理書並不是一部歷史書,作者用自傳和異象的不同的方式去解說和應用其它經文,使主前二世紀的猶太人得著力量和鼓舞。
2000多年以前在昆蘭曠野的那些愛色尼人,相信自己是光明之子,其他人都是黑暗之子,顯然已經把但以理書當作聖經,考古學家從那些山洞裏一共找到了8份但以理書的手抄本。雖然沒有一份是保存完好的,那些書卷集中起來還是保存了相當一部分的內容。其中最古老的一份大概抄於主前125年,說起來是這卷書寫成後只有幾十年時,而最晚的一份大概抄於主後50年。
猶太教和新教正典中的但以理書有12章,比天主教、東正教的但以理書短,後者多出來的部分是亞蘭文寫的蘇撒納傳、比勒與大龍、亞薩利亞禱言、三青年之歌。死海古卷的但以理書只有較短篇幅的版本,只是並沒有找到第12章。雖然沒有第12章,卻有一份非聖經文獻引用了但十二10,說是寫在“先知但以理的書中”。這很有意思,猶太人把這卷書放在“聖卷”Writing部分,而基督徒的七十士譯本把它放在先知書部分,和抄寫死海古卷的那些等候末世啟示實現的愛色尼人一樣。 但以理書開頭是用希伯來文寫的,從第2章4節的下半句開始,直到第7章結束,卻轉成了亞蘭文,之後從8章1節開始又轉回希伯來文。死海古卷的但以理書中,有四卷保存了這個一模一樣的語言轉變,說明這書從很早就保存為這個形式,恐怕是因為在那麽晚的成書年代,當時巴勒斯坦地區的猶太人大多操亞蘭語。
死海古卷的但以理書還澄清了兩個馬索拉文本的疑難問題。7章`1節末尾有個莫名其妙的短語,不知道意思是什麽,中文翻譯成“述說其中的大意”,但字面是he related sum of words。有一古卷保存了這句話,根本沒有這個奇怪的短語。於是後來出版的英文NRSV就按死海古卷的讀法,省去了後面的翻譯。另外10章16節,一般希伯來聖經讀“有一位像人子的…”,但有一古卷中的這句話似乎是和七十士譯本一樣,讀“有一只好像人的手”,為此NIV在這節加了一個註腳,說明有不同的讀法。
但以理書在昆蘭社團還被其它的文獻引用了,比如11號洞有一卷“麥基洗德書”提到“但以理說的那位受聖靈所膏的”,還有另外幾卷用亞蘭文寫的啟示文學手稿也提到但以理或和他的書有關的事件。這說明但以理書是被當作先知的,而且那段時期關於但以理有不少口傳或作品,雖然只有這一部份被收在猶太教和基督教的正典之內。
Tuesday, July 23, 2013
向穆斯林和同性戀傳福音
這期的《大使命》雙月刊有幾篇挺不錯,也許可以在此借機發揮一下。
一篇是關於如何向穆斯林傳福音的一些原則,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凡有心向回教徒傳福音的人都應該接受一些培訓和裝備。 其實我覺得不僅僅是向回教徒傳福音,向任何人傳福音都應該本著同樣的原則。我們的教會派那些短宣隊出去,都應該知道這些原則,改變我們的一些實際效果很差的做法。
一條是不要審判他們,或者定他們有罪,宣告他們必下地獄,要向他們表達你的愛和神的愛。理由很明顯,耶穌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召他們成為神的愛子。我上次寫過一篇筆記,專門看約翰福音中關於定罪和悔改的教導。很明顯,悔罪不是約翰福音的著眼點或出發點。偏偏我們很多人以為認識罪的問題必須是傳福音的前提。
第二條是不要讓他們覺得基督徒有優越感,要謙卑,因為謙卑是聖靈的果子。其實,就連內心暗暗的優越感也應該除掉,因為這不僅僅是表現出來與否的問題。我想也許是那個“稱義”讓很多人有誤解,以為自己因為信心得到了某種行為表現方面的“義”。Wright博士曾經解釋過合乎保羅當時文化歷史背景的“稱義”觀,我認為講得很有道理,請您參考。
再一條,不要一開始就說他們是罪人,要從神的愛開始。對於西方個人道德感強烈的族群來說,解決罪咎感的問題是一個非常突出的需要,但對於東方文化和社會中的人來說,咱們最大的需要其實和穆斯林一樣,是被接納和得到某種尊貴的地位,而基督的福音完全能夠滿足我們的需要。我們應該傳講中國人聽得懂的福音:上帝接納我們成為祂的愛子!
還有一條,不要徑自滔滔不絕地說話,要先聆聽,向他們學習,用神的道來對照和查驗。這是建立人際關係的第一準則。我們的一些短期宣道隊員如果不把建立關係放在心上,執意勉強人家作個“決志”禱告什麽的,就必然在那裏滔滔不絕地說話,而不關心人家的問題和需要在哪裏。有人覺得向家人朋友傳福音比較難,向不認識的人反而容易,就是因為宣告罪人審判信息不需要關係,甚至影響日後的關係。
另外,與他們交往時不要在真理上退讓,也不要冒犯他們,要和他們保持關係,為他們禱告,體諒他們。這一條和上一條一樣,短期宣道隊員比較沒有這方面的動力,需要特別注意和本地教會的弟兄姐妹配合。
這一條也很意味深長:不要把你的文化和神的道混在一起,要簡單清楚地說明神的道。一般我們很難區分哪些是文化,哪些是神的道。可是現在想來,中國人總愛說基督教是洋教,不是沒有原因。西方傳教士所傳的“個人得救”的福音,的確帶了濃厚的個人主義味道,聽來很“洋”。我覺得向穆斯林傳福音,華人可能比西方人合適去做,因為文化相近。我們如果需要進入一個群體,接納是非常重要的,良好的信任關係是非常重要的,姿態和面子是非常重要的。上帝在基督裏供給我們這一切,我們應該傳講。
這一期還有一篇蘇穎智牧師關於基督徒面對同性婚姻立法的反思,是很實在的描述。我們早就該面對世界上的各種病態思考自己在新時代裏的福音策略了,蘇牧師提出五項事實,使我有些感想:
第一、向教外的人引聖經是有反效果的。沒錯同性戀是可憎惡的罪,但是單單說聖經中有這些經文是不夠的,因為聖經還有大量的經文指證異性的淫亂。我想大多弟兄姐妹也許不了解,同性戀人士爭取的是一些婚姻所特有的經濟權益,如果他們是因為有罪而不能享受,而其他人犯姦淫詐騙強暴的罪惡卻仍然有權結婚而不受追究,那豈不是不公平?聖經並不袒護異性的罪惡。
第二、抗衡同運,只集中教導信徒是徒勞無用的。信徒不是與世隔絕的人,必須學會感同身受地進行對話和溝通,分享自己的擔心。
第三、教會不同心,不聯合所有擁護同樣婚姻信念的宗教團體和社群,抗衡同運是不可能成功的。我們恐怕將太多的精力用在分辨宗派信仰方面,其實天主教、東正教、伊斯蘭教、佛教、儒教和許多其他的社團都反對同性婚姻,可惜我們心胸狹隘,不要說不同的宗教,自己的不同派別都不能合作,彼此缺乏了解。
第四、表達立場不聚焦於公眾利益是無效的。同性行為很不衛生,對身體健康有害,而且大多數男同性戀有許多性伴侶,是很不健康的人際關係。也許我們應該透過某些公眾渠道開展一些科學教育活動。
第五、教會只講道德紀律,不以實際行動關懷同性戀和艾滋病者,肯定失去社會人士的支持。沒有好好牧養、照顧那些不同性傾向的人,他們來到教會只受到排斥和責備,沒有得到其它幫助,蘇牧師歸因給牧師、傳道同工的素質低和年齡老化,以致會眾沒有得到裝備,不知如何用行動去愛護幫助同性戀人士。
一篇是關於如何向穆斯林傳福音的一些原則,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凡有心向回教徒傳福音的人都應該接受一些培訓和裝備。 其實我覺得不僅僅是向回教徒傳福音,向任何人傳福音都應該本著同樣的原則。我們的教會派那些短宣隊出去,都應該知道這些原則,改變我們的一些實際效果很差的做法。
一條是不要審判他們,或者定他們有罪,宣告他們必下地獄,要向他們表達你的愛和神的愛。理由很明顯,耶穌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召他們成為神的愛子。我上次寫過一篇筆記,專門看約翰福音中關於定罪和悔改的教導。很明顯,悔罪不是約翰福音的著眼點或出發點。偏偏我們很多人以為認識罪的問題必須是傳福音的前提。
第二條是不要讓他們覺得基督徒有優越感,要謙卑,因為謙卑是聖靈的果子。其實,就連內心暗暗的優越感也應該除掉,因為這不僅僅是表現出來與否的問題。我想也許是那個“稱義”讓很多人有誤解,以為自己因為信心得到了某種行為表現方面的“義”。Wright博士曾經解釋過合乎保羅當時文化歷史背景的“稱義”觀,我認為講得很有道理,請您參考。
再一條,不要一開始就說他們是罪人,要從神的愛開始。對於西方個人道德感強烈的族群來說,解決罪咎感的問題是一個非常突出的需要,但對於東方文化和社會中的人來說,咱們最大的需要其實和穆斯林一樣,是被接納和得到某種尊貴的地位,而基督的福音完全能夠滿足我們的需要。我們應該傳講中國人聽得懂的福音:上帝接納我們成為祂的愛子!
還有一條,不要徑自滔滔不絕地說話,要先聆聽,向他們學習,用神的道來對照和查驗。這是建立人際關係的第一準則。我們的一些短期宣道隊員如果不把建立關係放在心上,執意勉強人家作個“決志”禱告什麽的,就必然在那裏滔滔不絕地說話,而不關心人家的問題和需要在哪裏。有人覺得向家人朋友傳福音比較難,向不認識的人反而容易,就是因為宣告罪人審判信息不需要關係,甚至影響日後的關係。
另外,與他們交往時不要在真理上退讓,也不要冒犯他們,要和他們保持關係,為他們禱告,體諒他們。這一條和上一條一樣,短期宣道隊員比較沒有這方面的動力,需要特別注意和本地教會的弟兄姐妹配合。
這一條也很意味深長:不要把你的文化和神的道混在一起,要簡單清楚地說明神的道。一般我們很難區分哪些是文化,哪些是神的道。可是現在想來,中國人總愛說基督教是洋教,不是沒有原因。西方傳教士所傳的“個人得救”的福音,的確帶了濃厚的個人主義味道,聽來很“洋”。我覺得向穆斯林傳福音,華人可能比西方人合適去做,因為文化相近。我們如果需要進入一個群體,接納是非常重要的,良好的信任關係是非常重要的,姿態和面子是非常重要的。上帝在基督裏供給我們這一切,我們應該傳講。
這一期還有一篇蘇穎智牧師關於基督徒面對同性婚姻立法的反思,是很實在的描述。我們早就該面對世界上的各種病態思考自己在新時代裏的福音策略了,蘇牧師提出五項事實,使我有些感想:
第一、向教外的人引聖經是有反效果的。沒錯同性戀是可憎惡的罪,但是單單說聖經中有這些經文是不夠的,因為聖經還有大量的經文指證異性的淫亂。我想大多弟兄姐妹也許不了解,同性戀人士爭取的是一些婚姻所特有的經濟權益,如果他們是因為有罪而不能享受,而其他人犯姦淫詐騙強暴的罪惡卻仍然有權結婚而不受追究,那豈不是不公平?聖經並不袒護異性的罪惡。
第二、抗衡同運,只集中教導信徒是徒勞無用的。信徒不是與世隔絕的人,必須學會感同身受地進行對話和溝通,分享自己的擔心。
第三、教會不同心,不聯合所有擁護同樣婚姻信念的宗教團體和社群,抗衡同運是不可能成功的。我們恐怕將太多的精力用在分辨宗派信仰方面,其實天主教、東正教、伊斯蘭教、佛教、儒教和許多其他的社團都反對同性婚姻,可惜我們心胸狹隘,不要說不同的宗教,自己的不同派別都不能合作,彼此缺乏了解。
第四、表達立場不聚焦於公眾利益是無效的。同性行為很不衛生,對身體健康有害,而且大多數男同性戀有許多性伴侶,是很不健康的人際關係。也許我們應該透過某些公眾渠道開展一些科學教育活動。
第五、教會只講道德紀律,不以實際行動關懷同性戀和艾滋病者,肯定失去社會人士的支持。沒有好好牧養、照顧那些不同性傾向的人,他們來到教會只受到排斥和責備,沒有得到其它幫助,蘇牧師歸因給牧師、傳道同工的素質低和年齡老化,以致會眾沒有得到裝備,不知如何用行動去愛護幫助同性戀人士。
Sunday, July 21, 2013
他們如何知道咱們是基督徒?
這首歌是今天作禮拜的時候唱的:They'll Know We are Christians by Our Love。
我特別喜歡裡面有一節唱道:
We will work with each other, we will work side by side.
And we'll guard each one's dignity and save each one's pride.
意思是我們會彼此合作,我們要共同努力,我們要捍衛每個人的尊嚴,保全所有人的自尊。這真的是表達愛的一個重要部份:對弟兄姐妹、對子女、對下屬,没有起碼的尊重心態就是沒有愛。
我特別喜歡裡面有一節唱道:
We will work with each other, we will work side by side.
And we'll guard each one's dignity and save each one's pride.
意思是我們會彼此合作,我們要共同努力,我們要捍衛每個人的尊嚴,保全所有人的自尊。這真的是表達愛的一個重要部份:對弟兄姐妹、對子女、對下屬,没有起碼的尊重心態就是沒有愛。
Friday, July 19, 2013
死海古卷中的聖經詩篇
有人可能問,死海古卷和昆蘭古卷是什麽關係?順帶解釋一下,昆蘭考古地址位於死海西北岸1英裏遠的曠野地區,其中一些洞穴藏有的古卷占了死海古卷的很大一部分。其他的古卷分散在死海西岸的其它一些曠野洞穴,從北邊的耶利哥到南邊的馬撒大(猶太人起義對抗羅馬政府的一個據點),這些古卷和昆蘭古卷一齊統稱為死海古卷。本文內容一部份取自《The Dead Sea Scrolls Bible》一書。
死海古卷中有不少是古聖經抄本,除了以斯帖記以外,舊約的每卷都在,其中有不少於40卷的詩篇抄本。其中3份在昆蘭一號洞找到,23份在4號洞,6份在11號洞,2份在馬撒大,等等。其中11號洞發現的一份詩篇抄本(11QPsa)是包括了最多詩篇的古卷,4號洞也有好幾份古卷相當顯著。對照我們手上的馬索拉文本,不是全部的150篇都找到了,1-89篇中有19篇沒有保存下來,而90-150篇中只缺了5卷。還幾篇詩沒有收在猶太人的聖經正典中,但學者們在死海古卷以外的考古資料中看見過。
古卷中詩篇的次序和馬索拉文本相比排列不同。1-89篇除了個別地方,大致是按次序的:詩33緊接著詩31篇,昆蘭4號洞保存下來的兩份卷抄本都是如此,所有殘卷中都沒有找到第32篇。昆蘭4號洞的另一古卷寫了38篇以後,直接抄寫的是71篇。90篇沒有保存下來。從91-150篇,死海古卷詩篇排列的次序和馬索拉文本完全不相同,甚至內容也不相同。
死海古卷的詩篇抄本中,有的發現特別有價值。比如詩篇145篇,我們知道讀的是一首字母詩,也就是說,每行詩的開頭第一個字母按次序是希伯來字母表上的一個字母。希伯來文一共是22個字母,可是我們所讀的馬索拉版本只有21節。第13節以字母mem(מ)開頭,照說14節應該以nun(נ)開頭才對,它卻以samek(ס)開頭。也就是說,學者們都知道這是缺了一句話的詩篇。可是在昆蘭11號洞發現的那卷偉大的詩篇古卷中,這篇詩不僅有13節,還有MT文本所缺失的那句以nun開頭的話,和七十士譯本一樣!不消說,沒有人再懷疑LXX的文士翻譯時自行添加了句子,所有後來新出版的英文版本(NRSV、NASV、NIV和GNB)都把這句話加上去了:耶和華在祂的話語上有信實,在祂一切所行的都有恩典。
我仔細對比詩篇14篇和53篇,兩首詩非常類似,學者們研究的結果認為是同一首詩的不同版本。我特別查看了死海古卷中的詩篇,14篇和53篇兩篇都在,但是出現在不同洞穴的古卷中。那些最關鍵有差別的地方在古卷中並沒有保存下來,根據英文的整理和翻譯:在14篇的位置看到“行了可憎的罪孽”字樣,而不是“可憎的行為”,和我們所讀的MT版本不一樣。詳細分析可閱讀我寫下的筆記。
在古老的昆蘭社區,詩篇已經被視為聖經,一些文獻把詩篇書卷稱為“Book of Psalms”,有些文獻引用它和解釋它。還有一份古卷文獻上寫著:“…我們寫給你們,好讓你們查考摩西的書、先知的話語、和大衛的…”等等,看出詩篇是猶太正典第三部分(聖卷)中最重要的成分。然而在昆蘭,這些詩篇的排列和內容尚未定型。
死海古卷中有不少是古聖經抄本,除了以斯帖記以外,舊約的每卷都在,其中有不少於40卷的詩篇抄本。其中3份在昆蘭一號洞找到,23份在4號洞,6份在11號洞,2份在馬撒大,等等。其中11號洞發現的一份詩篇抄本(11QPsa)是包括了最多詩篇的古卷,4號洞也有好幾份古卷相當顯著。對照我們手上的馬索拉文本,不是全部的150篇都找到了,1-89篇中有19篇沒有保存下來,而90-150篇中只缺了5卷。還幾篇詩沒有收在猶太人的聖經正典中,但學者們在死海古卷以外的考古資料中看見過。
古卷中詩篇的次序和馬索拉文本相比排列不同。1-89篇除了個別地方,大致是按次序的:詩33緊接著詩31篇,昆蘭4號洞保存下來的兩份卷抄本都是如此,所有殘卷中都沒有找到第32篇。昆蘭4號洞的另一古卷寫了38篇以後,直接抄寫的是71篇。90篇沒有保存下來。從91-150篇,死海古卷詩篇排列的次序和馬索拉文本完全不相同,甚至內容也不相同。
死海古卷的詩篇抄本中,有的發現特別有價值。比如詩篇145篇,我們知道讀的是一首字母詩,也就是說,每行詩的開頭第一個字母按次序是希伯來字母表上的一個字母。希伯來文一共是22個字母,可是我們所讀的馬索拉版本只有21節。第13節以字母mem(מ)開頭,照說14節應該以nun(נ)開頭才對,它卻以samek(ס)開頭。也就是說,學者們都知道這是缺了一句話的詩篇。可是在昆蘭11號洞發現的那卷偉大的詩篇古卷中,這篇詩不僅有13節,還有MT文本所缺失的那句以nun開頭的話,和七十士譯本一樣!不消說,沒有人再懷疑LXX的文士翻譯時自行添加了句子,所有後來新出版的英文版本(NRSV、NASV、NIV和GNB)都把這句話加上去了:耶和華在祂的話語上有信實,在祂一切所行的都有恩典。
我仔細對比詩篇14篇和53篇,兩首詩非常類似,學者們研究的結果認為是同一首詩的不同版本。我特別查看了死海古卷中的詩篇,14篇和53篇兩篇都在,但是出現在不同洞穴的古卷中。那些最關鍵有差別的地方在古卷中並沒有保存下來,根據英文的整理和翻譯:在14篇的位置看到“行了可憎的罪孽”字樣,而不是“可憎的行為”,和我們所讀的MT版本不一樣。詳細分析可閱讀我寫下的筆記。
在古老的昆蘭社區,詩篇已經被視為聖經,一些文獻把詩篇書卷稱為“Book of Psalms”,有些文獻引用它和解釋它。還有一份古卷文獻上寫著:“…我們寫給你們,好讓你們查考摩西的書、先知的話語、和大衛的…”等等,看出詩篇是猶太正典第三部分(聖卷)中最重要的成分。然而在昆蘭,這些詩篇的排列和內容尚未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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