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上我們都把「聖潔」當作一種高尚的品格狀態。利未記19章2節:「你們要成為聖,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神聖的。」於是,這句話就成為教導和鼓勵我們追求道德完美的經文。雖然和前後文不太聯繫得上,我們還是喜歡把這句話抽出來,支持一個追求成聖的神學。
其實,我們早就發現,與其說上帝品格高尚完美,所以我們都要追求完美,不如把聖潔理解為「屬於神」。因為上帝是至高無上的、美善的,我們需要追求屬神的價值觀、世界觀、行為規範等等。詳細可看我的字義研經筆記「以賽亞:聖潔的含義」一文。
這樣的解釋連贖罪祭的問題一同解決了。聖潔的反面是不潔(或稱有罪),按摩西律法,獻贖罪祭是為除去人的不潔—那些不潔未必、甚至主要不是道德上的罪,而有很大一部分是禮儀上的。人必須先除去不潔,才適合來到聖潔的上帝面前敬拜。而我們後來的神學把聖潔過分地道德化了。
今天我看見Jackson Wu的文章說,在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聖經中,利未記19章2節的動詞「成為」,按照原文語法並不是命令句,而是陳述句!這樣,整句話就要理解為:「你們是聖的,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神聖的」。上帝在陳述一件事實—祂的百姓是聖的/屬於上帝的,而不是發出一個提升道德的命令。
我查看了希伯來文,動詞「是/成為」是Qal未完成式,即「你們將是」或「你們必成為」,可以表達命令的意思,但不一定。比如申命記7章14節,「你必蒙福」就肯定不是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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