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6, 2014

轉發:從一首廣告歌曲談起

本文是程國儀牧師上星期寫的靈修小品--「美麗的美國」超級杯廣告的火花爭議。

今年美國的超級杯(足球)冠軍已經名花有主了:西雅圖海鷹隊以強勢43比8擊敗丹佛野馬隊,創下超級杯決賽21年來最大比差的記錄。不但如此,電視收視率也創歷史新高,全場球賽平均每分鐘都有1億1千1百50萬人在看。超過美國歷史上任何電視節目的收視率!許多人雖然不是球迷,也等著看廣告,所以超級杯播影期間的廣告收費,極其昂貴,今年更創下30秒鐘廣告收費4百萬美元的歷史新高!

可口可樂播出的廣告,包括了「美麗的美國」(America the Beautiful)。特別的地方是:這首愛美國的歌曲,卻用了六種不同的語言唱出,引來了網民熱烈的回應。

有網友認為「用他國語言唱愛美國的歌曲『不酷』。」另一位回答說:「很高興​​看到,可口可樂喜歡用恐怖份子的語言唱出美國歌曲!」又有網友強調說:「不要用異國言語唱我美國的自由之聲!」

不過並非每個人都不喜歡。有網友說:「可口可樂的廣告使我看清楚有兩類人:(一)真正的美國人;(二)忘記了自己是歐洲人的白人。」另一網友回應爭議:「對不起,我們是否要回到了50年代?」(意思是不應停留在50年代種族隔離的白人優越感)

其實現今的美國,的確是世界人民的大容爐。世界各地的語言約有6,500種,而美國人所用溝通的語言,約有337種。據說單在三潘市灣區,已有超過239種語言。

人類原本是客旅寄居的,自從亞當夏娃離開了他們在伊甸園的家之後,人類就不斷地移民。在《歡迎陌生人》一書中,作者Matthew Soerens 和 Jenny Hwang發現希伯來字“GER”(一個不是原住民的人)在舊約出現92次。亞伯拉罕,約瑟,摩西和以色列整個國家都是移民;孩童耶穌更下到埃及成為難民;早期的基督徒也多被分散在羅馬帝國的不同地方。

聖經明顯地教導我們要接待遠人。利未記(19:33-34)命令神的百姓要關心「同住的外人」。撒迦利亞書(7:10)警告說:「不可欺壓寡婦、孤兒、寄居的,和貧窮人。」耶穌說我們將來要為沒有照顧有需要的陌生人而受審判(馬太福音25:31-46)。我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彼得前書4:9 ,參羅馬書12:13)。保羅教導提多和提摩太要「樂意接待遠人」(提多書1:8 ,提摩太前書3:2 )。

蒂姆·凱勒(Tim Keller)對於五旬節,提出了一個深切的要點:福音的宣講,沒有母語。當第一個基督徒「被聖靈充滿」,他們立刻「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使徒行傳2:4 ),結果,在人群中的每一個人都聽見他們「自己的語言」。

誰是您的鄰舍?最近有誰移民到你的生活圈子中呢?或許是從另一個國家或附近社區的鄰舍、或許是在工作場所或學校的新同事。您可能還記得自己剛移民或初到本地是什麼樣子:是海闊天空?是流離失所?在在都需要朋友。如果您就是那個幫助別人的朋友,神的愛就會在您前後左右,藉著您流到您身邊人的生命之中。

世界上可能有6,500種語言,但每個人都明白愛的聲音,恩典的語言。

Friday, February 14, 2014

讀神學院之前可讀的書目

Michael F. Bird是一位聖經教師。鑑於神學生入學的程度基礎參差不齊,他開列了幾本書,建議那些考慮進神學院,接受裝備,預備全時間服事主的人閱讀,讀完之後再開始修課,免得開始上課時過分無知。我不清楚其中有多少已經翻譯成中文,也不保證翻譯的內容表達出英文原著,尤其是歷史那一塊。記得上次發現《基督教神學思想史》就翻譯得走樣了!

第一本:The Trials of Theology: Becoming a “Proven Worker” in a Dangerous Business。讀神學可以提升自己,但其中也有一些試煉。其中回答一些基本問題,比如我們是否需要讀神學?學習神學很危險嗎等等。

第二本:How To Read the Bible For All Its Worth?第三版包括了許多新近的學者研究發現的資料,已經翻成中文--《讀經的藝術》。

第三本:The Mission of God: Unlocking the Bible’s Grand Narrative。聖經是神的使命的一部分。為了明白聖經,我們需要使命的解經,看到神的大計劃。

第四本:賴特博士寫的The Challenge of Jesus: Rediscovering Who Jesus Was & Is,參考了新鮮可信的歷史資料,來認識第一世紀的巴勒斯坦地區的真實耶穌。

第五本:The IVP Introduction to the Bible,介紹新舊約各部份書卷的背景資料和兩約之間的歷史情景。

第六本:Turning Points: Decisive Moments in the History of Christianity,歷史學家Mark A. Noll寫的。我讀過這本書的一部分,了解教會歷史真的對於開闊眼界、了解基督教神學很重要,不管你來自甚麼宗派。

第七本:The Lion Concise Book of Christian Thought,也是介紹基督教思想的歷史,包括世界各地許多影響了基督教歷史和西方文化的人物。

第八本:Concise Theology: A Guide to Historic Christian Beliefs。這本是J.I. Packer寫的,一位我們比較熟悉的作者。

第九本:Basic Christian Leadership: Biblical Models of Church, Gospel, and Ministry,John Stott寫的。他是我們比較熟悉的另一位作者。

也許有人會抗議,說沒有正式的神學學位也照樣在教會服事主,無知的人聖靈仍會幫助他,啟示他當宣講的道。不錯,但是沒有知識的人主會使用,有一些知識的話,聖靈豈不是可以啟示得更多,也不至於你不懂?你不必讀神學,可是這些書籍可以幫助你對自己的信仰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

Tuesday, February 11, 2014

轉發:再思聖經原稿無誤論

本文摘自林榮華教授的《活畫聖經,活出真理》一書第22章。討論的是西方教會,但我們傳福音時也有所涉及,即把“聖經無誤”的教義當作福音的一部分。這很危險,因為人家稍微深入看看,就會發現這樣那樣的“錯誤”,你讓人家就不信你的福音了還是怎樣?林博士的這本好書值得宣傳一下。

聖經原稿絕對無誤論這一教義在西方教會福音派中引起爭議,本文探討其原因,并在結尾提出建議,呼籲華人教會改以提摩太後書三章16-17節來取代這一條教義在信仰宣言中的功用,因為是直接引用神的話,比使用人為的教義更尊重聖經的權威,更能呈現聖經的原貌,且可避免華人教會將來捲入這場爭議,影響華人在聖經研究方面的發展。

有人將教義或信仰宣言當作詮釋聖經的“指引”,也有人以其來制定一個詮釋聖經的“框架”。“指引”提供一個前進的方向,鼓勵前去探索未知的世界,“框架”則是標明界線,超越界線就要被貼上標籤。聖經原稿無誤這個教義是“指引”還是“框架”?這個教義被許多信仰團體列在他們信仰宣言的第一條,是上個世紀才開始的現象,特別是在福音派中。

這個教義是為了對抗從啟蒙時代以來各種懷疑聖經的論調而產生。一些人認為聖經中若是有小錯誤或不一致的地方,豈不是不可靠嗎?這是純理性討論的必然結果。然而,這種框架所衍生出來的問題比它預期想要解決的問題更多,特別是強調或堅持用“無誤”(inerrant)這個字。聖經中大都用正面的字或詞來描述聖經的寶貴及功用,例如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詩十九9),而不是用“無” 誤這種負面的表達方式,來否認聖經中有任何負面的現象存在。這種措辭反而容易招來“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懷疑,並且明顯不是來自聖經的思維方式。

聖經中所反映的主要是希伯來(猶太)的文化和思維方式,和希臘人羅馬人不同,而西方文化主要是傳承希臘羅馬文化。希臘人注重定義,羅馬人注重原理,猶太人則注重實用。就聖經原稿無誤的議題來說,由於我們天天用來靈修,查經,講道,護教,傳道所用的聖經都是譯本,而翻譯的過程無論譯者如何力求信雅達,難免包含了譯者對該段文字的詮釋。所以嚴格來說,我們今天對聖經真理的了解是來自第二手資料(譯本)。因此,跟我們切身比較相關的議題應該是,我們手上用的那本聖經有沒有錯誤,可靠不可靠,而不是幾千年前的聖經原稿是否絕對無誤。

如果聖經原稿還存在的話,也許將來我們得見廬山真面目,但現在聖經原稿無誤的教義只是一種出於虔誠的理論,並沒有實物證據。堅持這個教義的精神可佳,但它也會影響聖經的研究。按照人的理性,上帝逐字啟示給聖經作者,聖經中完全沒有作者自己的思想意志詮釋詞彙風格,或其它任何人為的處境和因素,每個字句都一次直接從神而來,這才最能保證聖經權威。然而事實是,神也用第二手資料來啟示真理。

比如,路加福音起頭明講該書的內容是用收集來的資料編輯而成。由於他沒有親自跟隨耶穌,又不是在巴勒斯坦長大,所以書中有些地方反映出他對當地的地理不太清楚,把加利利寫成猶大,這是可以理解的,也不影響書中所要表達的真理的可靠性。再如,出埃及記提到神的名字耶和華,是神特別向摩西啟示的:... 我是自有永有的(I am that I am即耶和華),但是創世記多處反映出他們早已知道神的名字是耶和華。這說明摩西五經并不是一時、一地、一人、一次之作。這又何妨呢?只要是出於神,無論作者是誰,都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聖靈藉著聖經的譯本向我們說話,仍然等於神直接給我們啟示。

總之,使用“聖經原稿無誤”來為聖經權威辯護,很難達到預期的護教功能,反而掉入理性的陷阱 。它有如下三個缺點:1)沒有人見過聖經原稿,2)強調絕對無誤時,只要聖經中有任何一點不一致或小差別,要攻擊聖經的人都可振振有詞,3)這種措辭容易讓人把焦點放在聖經的字句,而不是精意。

今天許多基督徒泛泛地談聖經無誤,忽略“原稿”二字,以致言下之意似乎無誤的是任何版本,因而在基督徒之間造成不必要的困擾紛爭。每當一本新的聖經譯本問世,總是有人批評翻譯的人想更改神的話,這也是當初提出聖經原稿絕對無誤論的人始料不及的。

Sunday, February 9, 2014

十字架的意義:復活與生命

今天讀了Moen博士寫的兩篇靈修默想小品,決定分享。他所選用的經文是約翰福音三章,耶穌和尼哥底母談話那段,和羅馬書六章,保羅論基督從死裡復活對信徒的意義。

基督徒應該相信耶穌的復活使人得救,還是他的死使人得救呢?第一世紀的信徒顯然相信前者才是盼望的源頭。偏偏我們很多基督徒首先會想到,基督為我們死了,我們就罪得赦免,不必再死。但是,約翰提到十字架意義的重點是永生: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Moen博士指出:神為甚麼要把祂兒子賜給我們?按照約翰福音的神學反思,實際目的是為了讓所造的萬有都重新與神復合,保羅書信中寫出了同樣的意思。十字架所成就的遠遠超過赦罪所需要的獻祭,乃是最終勝過仇敵,這仇敵就是死亡,它從亞當犯罪時就轄制了世人。

Moen博士論證說,所有人都會死這件事證明所有人都犯了罪,亞當背逆的結果使人類落在了撒旦的權勢下。這不是單單饒恕就行的事,因為宇宙萬物需要被修復,重新與神和好,死亡需要被擊敗。耶穌來就是為這個目的,他在十字架上的死逆轉了死亡進入受造世界的過程。

這就是神愛世人這節經文的背景。約翰提出了摩西舉蛇的事,來象徵死亡被戰勝。為甚麼不用(逾越節)羔羊的記號,或石版(立約)的記號,乃要用蛇呢?因為在埃及文化中,蛇象徵了法老掌握生死的能力和法老的神性。摩西就在曠野讓百姓看到,耶和華能夠勝過法老,勝過死亡的能力,將死亡的記號轉為得生命的記號。

當耶穌在十字架上順服,把自己交給羅馬帝國權柄時也同樣,把象徵外邦罪惡勢力的記號,變成了神接納和宣告我們為義的記號。神是那樣地愛世人,祂要修復和重建受造的萬有。基督被高舉為王!約翰福音的重點在於得永生,因為生命本身要按神的心意重建,這是更大的主題或焦點。

約翰在此並沒有提赦罪之恩。十字架是福音的核心,十字架代表了耶和華拯救世界的行動。耶穌的十字架之死可以和我們的罪得赦免聯繫起來,但並非直接的。請看羅馬書六章9節: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保羅這話強調的是,耶穌的死與復活直接和戰勝死亡的勢力。死亡「不再作主」,希臘文ouketi kyrieuei是很強烈的語句,不再被死亡轄制,不再受墳墓的約束!這裡保羅是說,耶穌的死而復活征服了死亡,他不會再死,所以神向人顯明了祂勝過死亡的能力。於是,我們知道饒恕已經完成,因為死亡是罪的結果,而聖子現在已確保死亡不能再作王,祂已把人最大的轄制移去。如果死再不能拘禁耶穌,那麼它也不能拘禁所有在耶穌裡被神分別為聖的人。

所以,十字架的意義是甚麼?在第一世紀它代表了死亡的勢力,再沒有其它記號帶有更清楚無誤的死亡信息。對以色列人來說,那是一個異教帝國手中的殺人工具。然而耶和華上帝將這記號的意義轉變,用它帶來永生和得勝的信息,黎明前的黑暗終於過去了。哈利路亞!生命當然包括了赦罪之恩,內涵卻遠遠不止赦罪,乃是與神和好,過得勝的生活。

當保羅宣傳十字架的時候,當我們想到十字架的時候,耶穌復活的生命大能才是首要的。不要把十字架的意義理解得狹窄了,我們應該對付自己信不來的問題,就是以為上帝始終盯著我們的過犯,等著審判的時候找我們算帳。那叫做小信甚至不信!

Friday, February 7, 2014

接受進化論對信心有何幫助?

我不相信大規模的物種進化曾在歷史上發生過。一個種類變成另一個種類,諸如猴變人?開什麼玩笑!不過我也無法証明上帝決不會用這種方法創造出人類,所以勸您也開放一些。今天我在網上看見一個年輕的基督徒作見証,她從堅信“年輕地球論”(即地球只有聖經上記載的6千多年的歷史),到上大學后接受科學和進化理論,信心不但沒有失落,反而增強了!下面內容取自她的博客:How Evolution Helps Me Trust God,供您參考。

...我那時很喜歡聽一些創造論科學(Creation Science)的講員來分享,近來在南美洲有人可能見到恐龍啦,使用放射性碳紀年法的問題啦,假化石啦,他們提醒大家,我們如果不相信創世記按字面是絕對真實,我們的信心就整個地站立不住。到了高中,我接受了基督徒的護教培訓,如何在大學的生物學課堂提問,降低進化論的可信度,因為進化論畢竟只是一個理論而已,而我相信上帝創造和掌管一切,也知道如何討祂喜悅,這就夠了。

四年的大學學習極大地擴展了我對世界的理解,也擴展了我的經歷。我的科學知識和聖經知識都擴充和延展了,然而我並沒有失落信心。事實上,我對神掌管進化過程特別興奮--分清楚創世記故事中的神話部份,以及地球上的進化發展過程,讓我對上帝更加敬服。想想吧,如果地球真有那麼多億年之古老,我相信上帝是很耐心的。

我過去總是覺得神很憤怒,因為我們犯罪,把祂所造的完美世界搞壞。又因為我曾是很糟糕的罪人,而作了基督徒以后仍然常常不好,也就是說,上帝會記下我的過犯,總有一天,他很快要再來審判每個人,清算每件事。難怪我總是作噩夢,夢見末日到了,教會被提。現在我知道了,萬一我做錯什麼事,甚至一再犯錯,上帝總不會突然地對我勃然大怒。

也許有人一見到及時行審判的神就信,但我在一位不匆忙審判的神懷中享安息。我很好奇這位對進化過程吹入生氣、然后似乎任其發展的上帝,祂既神秘、又穩重,既傾注在我們的各種微小細節,又不惜等待多少億年才向我們啟示出來。我是個注重細節的女人,在作過調查研究之后,會隨從自己的直覺突然改變方向,但我覺得生活中大多數神跡都是細小的亮光和持續的努力。

現在我有些驚奇,神不需要我一次性地忽然被修理好,然後好像再也不必轉變。--他對我做工是靈活、多面的。我對上帝有深深的信心,祂不住的有新東西教我,也邀請我不住地學習。我能夠更多地在過程中信靠這位上帝,而不是僅僅停留在起點。

Tuesday, February 4, 2014

耶穌擔當我們的疾病

按照替代刑罰的理論,耶穌擔當我們的過犯總是理解為:本來我們該死,耶穌把我們的罪過放在他自己身上,替我們受了刑罰而死,這其實是誤解。我前次曾經研究過一次舊約中的“擔當”,擔當我們的過犯應該理解成拿去我們的過犯。現在讓我們仔細看看新約。比如,耶穌擔當我們的疾病是怎麼一回事呢?是他替我們生病嗎?

馬太福音八章16-17節:到了晚上,有人帶著許多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他只用一句話就把鬼都趕出去,並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

這裡馬太對擔當的理解顯然又是“除去”,無論是趕鬼還是醫病,耶穌除去人身體上和精神上的病痛。那麼代替呢?和合本的中文翻譯有問題!新譯本翻譯成“除去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純粹的同義詞平行並列結構,因為和合本翻譯成“代替”的那個字也同樣是“拿去”的意思,原文句中並沒有代替的意思。再看看馬太所引用的以賽亞書53章,“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以及“擔當多人的罪”,那裡的“擔當”和“背負”本來也應該理解為除去,可惜我們頭腦中的系統神學讓我們很快聯想到偉大仆人之歌的另外語句。

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受苦仆人身上,他被剪除是為我百姓的過犯等等,放在交叉對偶結構中間的是無聲的羔羊那幅形象圖畫,刻畫出偉大受苦仆人獻上為祭和服事百姓。雖然提到眾人的罪孽(單數),重點卻是除罪潔淨,而非刑罰,彼得前書二章復述了這個意思。詳細可見神學的形象表達一文。

耶穌基督如何應驗了這句話?馬太不是在耶穌釘十字架而死時引用這句話,乃是在描寫他醫病趕鬼之后,引用這句話來說明應驗!馬太對仆人之歌詮釋的重點顯然不是替代的死。仆人最偉大的成就是救贖和醫治,把人帶回神的面前。事實上,把罪孽視為軟弱和疾病滿符合人性實際的。實際上舊約中甚至反對“擔當”別人罪孽、替別人受罰的觀念,以西結書18章反復強調說明各人要為自己的罪孽負責,呼吁眾人回頭離開罪過。

希伯來書九章28節:“基督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他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不再是為擔當罪),乃是為拯救他們”。這裡的擔當是不同的字,但意思也類似:拿上去,拿走。請注意,擔罪的觀念和我們的神學觀念再次不同了:我們常把除罪和得救混為一談,好像只要罪得赦免,我們就得救了,但希伯來書的作者卻把這兩樣分得一清二楚,究竟為何,值得思考。

Sunday, February 2, 2014

神的道:The Word of God

Witherington博士說,我們現在大多不理會聖經中the Word of God對當時的人是什麼意思了。我們只顧用現代的理解—聖經正典中的字句,當作“神的話”,來詮釋the word of God,即常常被我們翻譯成“神的道”的那個希臘文短語o logos o theos。我認為logos雖然有話語的意思,似乎只有眾數的words才應該翻譯成話語。現在我們要來仔細看看這單數的Word of God到底是指什麼。

搜索聖經中“神的道”(The Word of the God),一共找到37筆,發現它不只是新約裡才有,舊約中也有,猶太人都已經知道,不然耶穌就不會對法利賽人說:…你們廢了神的道。可是,有些“神的道”並非the Word of God,乃是the Way of God。比如在福音書裡,耶穌被描述為“誠誠實實傳神的道”,就是the Way of God。不過眾人擁擠耶穌,要聽神的道(路五1),則是the Word of God。因為耶穌並沒有寫下任何文字,我們知道他是用口傳的。也就是說,the Word of God最初是耶穌口中宣講,眾人能聽見的,而不是寫在聖經中、供識字的人閱讀的話。

在使徒行傳中,門徒們就開始放膽講論“神的道”,即the Word of God。他們顯然不是讀聖經,乃是口中宣講耶穌已經復活為主的信息,也“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徒四),並且“神的道興旺起來”,顯然是指信耶穌福音的人多起來。提后二9說神的道不被捆綁,顯然不是指限制聖經書卷的抄傳。請記得,那時新約尚未寫出來呢。

保羅出去宣教的時候,一開始就是在猶太人各會堂裡傳講神的道,即the Word of God。他也不會是讀舊約給人聽,乃是宣講耶穌已經復活為主的福音。甚至“合城的人都聚集,要聽神的道”(徒十三)。后來保羅也到別的地方,將神的道講解給人,教訓人。可見“神的道”the Word of God處處都顯明是宣講的信息。事實上,你找不到任何一處聖經,用the Word of God來指舊約書卷上的文字。

在保羅書信中,這也同樣明顯。他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神的道the Word of God豈是從你們出來嗎?豈是單臨到你們嗎?--意思神的道也臨到那些信徒,也可能從他們口中宣講出來(林前十四)。林后提到為利混亂神的道(二17),以及謬講神的道(四2),都意味著the Word of God是口傳的。Word of God有時也翻譯成“神的道理”,要放膽去傳,要傳得全備。帖前二13:我們也不住地感謝神,因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

爭論“聖經權威”的人應該留意,在一個口傳的文化中,聖經權威是什麼意思?現在的福音派神學學會所宣告的信仰告白是:The Bible alone, and the Bible in its entirety, is the Word of God written and is therefore inerrant in the autographs. 意思不是聖經的哪一部份是權威,乃是它的整體信息。請您琢磨!

在提摩太前書四章,神的道(the Word of God)和人的禱告一起能夠使食物成為潔淨,耐人尋味。希伯來書四12說神的道the Word of God是活潑、有功效的,能辯明心中的思念,這有可能是指聽的道,也有可能不是。另外在約翰一書中,神的道是可以存在信徒心裡的,所以倒有可能指舊約聖經,而在啟示錄中,約翰為神的道(the Word of God)作見証,這些用法就未必是宣講的信息了,神的道很可能是指復活作王的耶穌。

The Word of God從口傳宣講,到寫在牛皮卷上抄傳,到人把這書卷看為聖言(sacred texts),最后列為正典,有很長的歷史過程。在第一世紀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基督徒中,由於新約聖經的正典尚不存在,即使有舊約經卷,人們對the Word of God的理解也和今天所理解的大不相同。我們應該回顧歷史,看看將聖經正典書卷理解為Word of God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