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愛這首詩歌,真的,從第一次唱就感到歌詞很有共鳴。作為教會的一個群體,這是我們存在的意義和目的,應該多唱。而且我們應該多思考,我們眼前的社區、我們的國家、甚至我們的教會和福音機構,還有哪些黑暗需要掃除?偏見和歧視、自大和麻木...我們不動手,等著上帝從天上帶來公義的新治理,合理嗎?
我們有一故事傳給萬邦,能使人心回轉歸正;
這故事真實又美妙,滿有平安與光明。
(副歌)因黑夜必要轉為晨光,到正午更顯得輝煌,
基督國度就降臨地上,全地充滿愛與光。
我們有一詩歌唱給萬邦,能使人心向主歸降;
這詩歌能勝過罪惡,能粉碎利劍矛槍。(副歌)
Biblical or not, everybody has his/her own ideas/views of God. Even you have never entered a seminary, you have had your theology. This is a site for anybody who is interested in reading and sharing their evangelical theology understandings. Christianity is not just about what you do, or what you know, it is about what you FEEL! For God's love is to be felt.
Saturday, June 18, 2016
Thursday, June 16, 2016
社會心理:關於贏取和冒險
今天看見一篇文章談論一般人的得失心理,有趣。文章是《紐約客》雜誌的專欄寫手James Surowiecki寫的。
他說很多人看避免或撈回損失比贏取利益重要。比如說,你如果拿$50送人,或送給他一個打賭的機會,說有50%的可能性贏取$100,另外50%的可能性得到$0。大多數人會選$50,不要打賭。 但你如果反過來,宣布說你現已經損失了$50,但你有個機會打賭,50%的機會損失會提高到$100,另50%可能找回損失,很多人會選擇打賭一下,希望有機會撈回損失。
據說很多炒股票的人就是這種心理:在面臨風險的時候,雖然將來有可能得到更高回報,還是願意收取現在已經賺得的利潤。但若現在已經損失了,那就打賭一下,要看那股票價格是否還會漲回來。
我看人對於信仰的態度是否也有點類似:我寧願持守現在已有的信心和傳統,不想繼續學習和擴展境界--即使我可能有機會發揮更多的宣教影響力,但也有可能被人批評反對。但我現在若是一無所有,那我就願意冒險開發一下,看看這信仰是否真的對我有幫助。
Surowiecki說今年的政治選舉也同樣。川普喜歡強調我們現在已經有很大的損失:奧巴馬總統不好,我們輸給中國人了、輸給墨西哥人了等等…選了他雖然是個未知數,有危險,卻有可能撈回損失,讓美國「重新」強大起來。至於川普的對手民主黨,他們就會強調選川普的風險:風險如果太高,打賭賺不回來,反而損失更大,恐怕還是不划算...
他說很多人看避免或撈回損失比贏取利益重要。比如說,你如果拿$50送人,或送給他一個打賭的機會,說有50%的可能性贏取$100,另外50%的可能性得到$0。大多數人會選$50,不要打賭。 但你如果反過來,宣布說你現已經損失了$50,但你有個機會打賭,50%的機會損失會提高到$100,另50%可能找回損失,很多人會選擇打賭一下,希望有機會撈回損失。
據說很多炒股票的人就是這種心理:在面臨風險的時候,雖然將來有可能得到更高回報,還是願意收取現在已經賺得的利潤。但若現在已經損失了,那就打賭一下,要看那股票價格是否還會漲回來。
我看人對於信仰的態度是否也有點類似:我寧願持守現在已有的信心和傳統,不想繼續學習和擴展境界--即使我可能有機會發揮更多的宣教影響力,但也有可能被人批評反對。但我現在若是一無所有,那我就願意冒險開發一下,看看這信仰是否真的對我有幫助。
Surowiecki說今年的政治選舉也同樣。川普喜歡強調我們現在已經有很大的損失:奧巴馬總統不好,我們輸給中國人了、輸給墨西哥人了等等…選了他雖然是個未知數,有危險,卻有可能撈回損失,讓美國「重新」強大起來。至於川普的對手民主黨,他們就會強調選川普的風險:風險如果太高,打賭賺不回來,反而損失更大,恐怕還是不划算...
Monday, June 13, 2016
說說基督徒對奧蘭多案件的反應
佛羅里達州傳來驚人的自動步槍掃射事件。一個瘋狂的人拿槍到一個同性戀俱樂部,一次殺死49人,另外有53人受傷。殺手據說是個穆斯林,模仿ISIS的恐怖主義活動,地點是在一個同性戀俱樂部。這人三年前也曾口吐狂言,發出恐怖主義威脅,被FBI調查了好幾個月,大概沒有發現甚麼。這樣的危險人物本來不應該讓他買到槍枝,可惜槍枝管制法不力。
這樣的槍殺事件如果發生在教會或學校,人們都會與哀哭的人同哭,但是發生在同性戀俱樂部,基督徒的反應很複雜。我收到一封電郵,請弟兄姊妹禱告。禱告家人受安慰,同時還禱告同性戀人士悔改和得到神的饒恕!--這是從哪兒到哪兒?更有甚者,有牧師說那些人本來是該死的,他立即遭到其他牧師的責備。
我們通常都把全家大小平安當作理所當然的事,可是LGBTQ社群(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人、或其他因不是「異性戀」而受到歧視的人),他們是我們的「鄰舍」,似乎得到的同情比較少。而且由於受到憎惡,他們其實是比別人更不安全的。基督徒倒似乎覺得他們的罪比別人的罪更加嚴重,不理會他們的難處。上次我注意到,咱們不少基督徒堅持把跨性人當作沒有跨性的男女,在公廁的事上給他們難堪。
我們有甚麼聖經根據,要對他們特別追討呢?在哥林多前書六章,保羅列舉一大幫人是「不能承受神的國」的: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你恐怕不能只讀其中兩個字,就斷定同性戀比別人更加需要悔改吧?姦淫和淫亂列在最前面呢,把偷竊的、貪婪的、辱罵的都算上,很多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別處的經文也差不多,比如提摩太前書第一章,同性行為的罪總是和異性行為的罪並列譴責。咱們憑甚麼專門歧視排斥某些人呢?禱告悔改吧。
這樣的槍殺事件如果發生在教會或學校,人們都會與哀哭的人同哭,但是發生在同性戀俱樂部,基督徒的反應很複雜。我收到一封電郵,請弟兄姊妹禱告。禱告家人受安慰,同時還禱告同性戀人士悔改和得到神的饒恕!--這是從哪兒到哪兒?更有甚者,有牧師說那些人本來是該死的,他立即遭到其他牧師的責備。
我們通常都把全家大小平安當作理所當然的事,可是LGBTQ社群(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人、或其他因不是「異性戀」而受到歧視的人),他們是我們的「鄰舍」,似乎得到的同情比較少。而且由於受到憎惡,他們其實是比別人更不安全的。基督徒倒似乎覺得他們的罪比別人的罪更加嚴重,不理會他們的難處。上次我注意到,咱們不少基督徒堅持把跨性人當作沒有跨性的男女,在公廁的事上給他們難堪。
我們有甚麼聖經根據,要對他們特別追討呢?在哥林多前書六章,保羅列舉一大幫人是「不能承受神的國」的: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你恐怕不能只讀其中兩個字,就斷定同性戀比別人更加需要悔改吧?姦淫和淫亂列在最前面呢,把偷竊的、貪婪的、辱罵的都算上,很多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別處的經文也差不多,比如提摩太前書第一章,同性行為的罪總是和異性行為的罪並列譴責。咱們憑甚麼專門歧視排斥某些人呢?禱告悔改吧。
Friday, June 10, 2016
天主教的大公信仰
今天看見另一位基督徒Albert Little寫文章,說他為甚麼從新教歸向大公教會,就是中文翻為「天主教」的那個基督教最大的宗派。他提到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開始的時期,法國有位聖徒名叫Francis de Sales,寫書傳道,到處向人解釋大公教會的信仰,成功帶領不少新教徒回到大公教會。Little引用這人的話說,「你如果知道大公教會實際所教導的內容,就不會離開了。」
果然是嗎?我現在知道馬丁路德當初改革的時候,並沒有想要離開大公教會另立山頭。那麼後來擁護改革的信徒離開都是因為誤解?下面是幾條我們當代信徒的確有誤解的地方。
首先,天主教徒並沒有敬拜瑪麗亞。我們以為他們除了敬拜耶穌,同時也敬拜瑪麗亞。實際上,她是受到「敬奉」,而不是敬拜。這兩樣有甚麼不同呢?因為瑪麗亞在救恩歷史上地位特殊,所以基督教會在前面1500年中,都請瑪麗亞為我們禱告。這是傳統,聖經根據就是約翰福音第二章,在耶穌行第一件神蹟之前,瑪利亞在那裡替婚宴的主人家向耶穌代求。
所以當天主教徒說他們「向瑪麗亞」禱告時,意思不是說瑪麗亞會應允禱告,而是說她會替人向耶穌代求。在基督教傳統中,「信徒相通」是另外一個相關的重要信念,就是活人死人、古今中外的所有信徒,都是和基督聯結為一,都在靈裡相通的,而且我們相信死了的信徒比較靠近主耶穌。
其次也是同樣道理,天主教徒不是敬拜聖徒,他們只是相信眾位聖徒能夠在天上為他們代求。這個相信死人能夠為活人代求的傳統,從最早的基督教會就有。連我在母親過世以後,都會很直覺地相信她在天上會繼續為我們代求!
我們第三個對天主教的誤解是關於「聖餐」。我們中文把communion翻譯成「聖餐」,完全失去同領主的身體、主的寶血的意味,只剩以吃來「記念主為我捨身」。天主教卻完全按照聖經字面來理解這個禮儀:「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立約的血…」。1500年的教會傳統,馬丁路德改革時並沒有企圖改變對這禮儀的理解。我們把這個傳統理解稱為「變質說」,就是相信祝謝過的聖餐餅和杯,每一塊、每一滴都真的變成了基督的身體和血,並且在信徒領這餅和杯的時候,基督真實地臨在和祝福他們。
我們自然看不見那餅和杯真正變了,化學分析很可能表明沒有變,但信心是不憑眼見的,不是嗎?神的靈我們從來都沒有看見是甚麼形狀,但我們堅信祂時常臨在。天主教對聖餐禮儀這樣的理解有甚麼聖經根據呢?耶穌在伯利恆出生後放在馬槽裡,一個餵養的器具,因為祂的降世為人真的是天上的嗎哪,是給我們吃了真正能夠(靈裡)飽足的。
我們福音派那麼重視接受耶穌為主,人家天主教每次作禮拜都體驗這一接受耶穌恩典的奇妙過程。真是踏破鐵鞋無處覓,得來全不費工夫!
可能是因為我們不強調信徒相通的觀念,在天主教神學中,彌撒的全體合一觀念我們也不強調。天主教把整個的禮拜過程稱為彌撒,彌撒是拉丁文的「感恩祭」,英文叫Eucharist。彌撒包括了唱詩、禱告、講道、奉獻、祝禱、領聖體(即聖餐)、祝福。
由於耶穌的十字架犧牲是一次為所有人最後成就的,他只死一次,所以天主教的彌撒是被理解為:天下所有古今未來的信徒和天使一同,重新體驗這「同領」基督,共慶勝利的過程。我們新教對作禮拜和領聖餐的理解,也算是紀念,但是少了這個重要的普世大公教會合一的觀念。有一次我聽見一位牧師講道,說天主教的聖禮每次都把耶穌重釘十字架,現在看是亂講!
另外,天主教的「神父」,在英文中是priest,即祭司。我們看電影,看見天主教信徒認罪/告解要到神父那裡去,就不以為然--我直接就可以向耶穌禱告了,為甚麼需要通過神父?但是在天主教的神學裡,神父是替基督行動的人。餅和杯是耶穌所祝福的,神父祝福那餅和杯。在施洗禮儀中、在禱告中、在摸油醫治禮儀中,神父替耶穌祝福眾信徒。你不必頭腦中想像的確有耶穌來同在,神父就在這些聚會中站在祂的位置。
神父們可以這樣做的聖經根據就是,耶穌曾給了祂的門徒/使徒權柄,去赦罪、去祝福、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等等。所以當神父(祭司)對一個前來告解(即認罪)的信徒說「你的罪赦了」,那就是真的赦了,因為他有那權柄。神給了信徒一個真實有形的教會,讓信徒可以真實地來體驗這些屬靈的真理,不是很好嗎?或許中文就是應該說「祭司」,而不是說「神父」。
果然是嗎?我現在知道馬丁路德當初改革的時候,並沒有想要離開大公教會另立山頭。那麼後來擁護改革的信徒離開都是因為誤解?下面是幾條我們當代信徒的確有誤解的地方。
首先,天主教徒並沒有敬拜瑪麗亞。我們以為他們除了敬拜耶穌,同時也敬拜瑪麗亞。實際上,她是受到「敬奉」,而不是敬拜。這兩樣有甚麼不同呢?因為瑪麗亞在救恩歷史上地位特殊,所以基督教會在前面1500年中,都請瑪麗亞為我們禱告。這是傳統,聖經根據就是約翰福音第二章,在耶穌行第一件神蹟之前,瑪利亞在那裡替婚宴的主人家向耶穌代求。
所以當天主教徒說他們「向瑪麗亞」禱告時,意思不是說瑪麗亞會應允禱告,而是說她會替人向耶穌代求。在基督教傳統中,「信徒相通」是另外一個相關的重要信念,就是活人死人、古今中外的所有信徒,都是和基督聯結為一,都在靈裡相通的,而且我們相信死了的信徒比較靠近主耶穌。
其次也是同樣道理,天主教徒不是敬拜聖徒,他們只是相信眾位聖徒能夠在天上為他們代求。這個相信死人能夠為活人代求的傳統,從最早的基督教會就有。連我在母親過世以後,都會很直覺地相信她在天上會繼續為我們代求!
我們第三個對天主教的誤解是關於「聖餐」。我們中文把communion翻譯成「聖餐」,完全失去同領主的身體、主的寶血的意味,只剩以吃來「記念主為我捨身」。天主教卻完全按照聖經字面來理解這個禮儀:「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立約的血…」。1500年的教會傳統,馬丁路德改革時並沒有企圖改變對這禮儀的理解。我們把這個傳統理解稱為「變質說」,就是相信祝謝過的聖餐餅和杯,每一塊、每一滴都真的變成了基督的身體和血,並且在信徒領這餅和杯的時候,基督真實地臨在和祝福他們。
我們自然看不見那餅和杯真正變了,化學分析很可能表明沒有變,但信心是不憑眼見的,不是嗎?神的靈我們從來都沒有看見是甚麼形狀,但我們堅信祂時常臨在。天主教對聖餐禮儀這樣的理解有甚麼聖經根據呢?耶穌在伯利恆出生後放在馬槽裡,一個餵養的器具,因為祂的降世為人真的是天上的嗎哪,是給我們吃了真正能夠(靈裡)飽足的。
我們福音派那麼重視接受耶穌為主,人家天主教每次作禮拜都體驗這一接受耶穌恩典的奇妙過程。真是踏破鐵鞋無處覓,得來全不費工夫!
可能是因為我們不強調信徒相通的觀念,在天主教神學中,彌撒的全體合一觀念我們也不強調。天主教把整個的禮拜過程稱為彌撒,彌撒是拉丁文的「感恩祭」,英文叫Eucharist。彌撒包括了唱詩、禱告、講道、奉獻、祝禱、領聖體(即聖餐)、祝福。
由於耶穌的十字架犧牲是一次為所有人最後成就的,他只死一次,所以天主教的彌撒是被理解為:天下所有古今未來的信徒和天使一同,重新體驗這「同領」基督,共慶勝利的過程。我們新教對作禮拜和領聖餐的理解,也算是紀念,但是少了這個重要的普世大公教會合一的觀念。有一次我聽見一位牧師講道,說天主教的聖禮每次都把耶穌重釘十字架,現在看是亂講!
另外,天主教的「神父」,在英文中是priest,即祭司。我們看電影,看見天主教信徒認罪/告解要到神父那裡去,就不以為然--我直接就可以向耶穌禱告了,為甚麼需要通過神父?但是在天主教的神學裡,神父是替基督行動的人。餅和杯是耶穌所祝福的,神父祝福那餅和杯。在施洗禮儀中、在禱告中、在摸油醫治禮儀中,神父替耶穌祝福眾信徒。你不必頭腦中想像的確有耶穌來同在,神父就在這些聚會中站在祂的位置。
神父們可以這樣做的聖經根據就是,耶穌曾給了祂的門徒/使徒權柄,去赦罪、去祝福、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等等。所以當神父(祭司)對一個前來告解(即認罪)的信徒說「你的罪赦了」,那就是真的赦了,因為他有那權柄。神給了信徒一個真實有形的教會,讓信徒可以真實地來體驗這些屬靈的真理,不是很好嗎?或許中文就是應該說「祭司」,而不是說「神父」。
Tuesday, June 7, 2016
羅馬書最後那一章
羅馬書一共有16章。最後那章是一大堆人的名字,咱們平時不會仔細去看。既然第一章保羅說這是寫給羅馬教會的信,我們就假定那些保羅所提名問候的都是羅馬教會的人。可是,保羅寫這封信的時候從來沒有去過羅馬,怎麼會認識那麼多人呢?
今天上林榮華教授的羅馬書課程,他很仔細地介紹了學者的文本分析考證,包括盧龍光在《論盡羅馬》一書中的分析,得到結論說那些人名很可能是以弗所教會的。很有趣,我在這裡把課堂講課的內容復述一下。
這羅馬書的寫作目的,正如15章末尾部份所示,保羅希望將來有機會去西班牙宣教,能夠得到羅馬教會的贊助,所以保羅希望能完整介紹他的外邦宣教神學和做法。這信很可能同時也抄送給包括以弗所教會在內的其他教會,目的是解決他宣教所遇到的問題,即一路被耶路撒冷教會的人跟隨,信主的外邦人都被勸說接受割禮的問題。
根據現存的古抄本考證,現存的羅馬書有三種抄本:1-14章,1-15章,1-16章。至於最後那三句頌讚的話,有些抄本是寫在14章之後,有些抄本是寫在15章之後。那些堅持「聖經無誤」的人最不喜歡面對這些不同抄本--抱歉,請你不要把聖經的權威建立在文本字句抄傳上,解經時尊重聖經的歷史和背景,按照聖經的教導去行公義、施憐憫、謙卑為人,才是堅持聖經權威的正道。
怎麼知道16章那些人可能住在以弗所呢?首先,保羅問百基拉、亞居拉的安,又問在他們家中教會的安。可是這對夫婦早已離開了羅馬,是住在以弗所,在那裡與保羅同工幾年,這是使徒行傳18章記下來的。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6章問安時,替亞細亞的眾教會、亞居拉和百基拉、並在他們家裡的教會,向哥林多教會問安,那信是從亞西亞寫了,跨過愛琴海送到哥林多的。可見這對夫婦的確住在屬於亞西亞省的以弗所。
其次,使徒行傳記說保羅後來被押到羅馬,在羅馬住了兩年,卻沒有提到百基拉夫婦也回到了羅馬,不然的話很難想像保羅寫信問候他們,去了卻沒有和他們聯絡,再度合作同工。最後,提摩太後書寫作很晚,應該是保羅住在羅馬時寫的,信中請提摩太幫他問候百基拉和亞居拉平安,可見他們不在羅馬,很可能還在以弗所。羅馬本地見面無論有多不方便,他都沒有必要請遠方的提摩太幫忙問候吧?--那個時代寫信是相當昂貴和不方便的事。
「…問我親愛的以拜尼土安,他在亞西亞是歸基督初結的果子。」嗯,保羅沒有必要對羅馬教會不熟識的人提亞西亞省第一位信主的人吧?除非那人也搬去了羅馬。但當地第一位信主的人繼續住在本地,幫助建立和牧養本地教會的可能比較大,因為會比較容易得到信任和敬重,發揮影響力。
保羅在這章還提到一些「親屬」,有幾位是保羅要向他們問安,還有幾位是保羅替他們向收信人問安。如果保羅好幾位親屬已經在羅馬了,其中還有兩位是有名望的使徒,那麼羅馬教會完全不能算作陌生。他所問候的人當中有一個人和他的母親,保羅說「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
這麼熟悉,如果這些人都住在羅馬,那麼他擴展宣教需要從羅馬得到贊助,完全不應該有任何問題吧?羅馬書作為一篇神學論證文,要完整解釋他的宣教理念,似乎頓時沒那麼必要了。但學者們認為,更可能的情況是:保羅把羅馬書抄送給以弗所他所熟悉的教會時,後面添加了16章。實際上,林教授指出,保羅宣教之初一心想要到亞細亞,被還聖靈攔阻,後來終於去了,原因很可能就是因為他在以弗所有親屬。
保羅問安的人當中,有兩位使徒曾和他「一同坐監」。保羅會在哪裡與這兩人一同坐監呢?不會是在腓立比,使徒行傳16章說那次是保羅和西拉兩個人,沒有和別人一同,而且只關了一夜就釋放了。根據使徒行傳21章,保羅是在耶路撒冷聖殿獻祭行潔淨的禮,眾人被聳動時抓捕的,押送到這裡那裡,包括在該撒利亞,最後到了羅馬。保羅寫羅馬書應該是在他被捕之前。
那麼是不是保羅在以弗所坐過監呢?從保羅書信的字裡行間,不排除這可能性。比如在哥林多前書15章,保羅描述自己如何時刻冒險,其中提到「在以弗所和野獸戰鬥」,於是猜想他在形容自己坐監,因羅馬人常把犯人帶到競技場與野獸戰鬥。但保羅是羅馬公民,可能不會真給他這種刑罰。保羅的冒險歷程顯然還包括了百基拉、亞居拉夫婦不顧自己的性命救保羅,即保羅問安時所提到的--如前所述,百基拉夫婦是在以弗所的。
我們可以猜想是猶太人的公會把保羅關起來,因為那時的「監獄」未必都是羅馬帝國設立的。說不定是因為保羅傳道,告訴外邦人歸服主成為上帝的百姓不必受割禮呢!
今天上林榮華教授的羅馬書課程,他很仔細地介紹了學者的文本分析考證,包括盧龍光在《論盡羅馬》一書中的分析,得到結論說那些人名很可能是以弗所教會的。很有趣,我在這裡把課堂講課的內容復述一下。
這羅馬書的寫作目的,正如15章末尾部份所示,保羅希望將來有機會去西班牙宣教,能夠得到羅馬教會的贊助,所以保羅希望能完整介紹他的外邦宣教神學和做法。這信很可能同時也抄送給包括以弗所教會在內的其他教會,目的是解決他宣教所遇到的問題,即一路被耶路撒冷教會的人跟隨,信主的外邦人都被勸說接受割禮的問題。
根據現存的古抄本考證,現存的羅馬書有三種抄本:1-14章,1-15章,1-16章。至於最後那三句頌讚的話,有些抄本是寫在14章之後,有些抄本是寫在15章之後。那些堅持「聖經無誤」的人最不喜歡面對這些不同抄本--抱歉,請你不要把聖經的權威建立在文本字句抄傳上,解經時尊重聖經的歷史和背景,按照聖經的教導去行公義、施憐憫、謙卑為人,才是堅持聖經權威的正道。
怎麼知道16章那些人可能住在以弗所呢?首先,保羅問百基拉、亞居拉的安,又問在他們家中教會的安。可是這對夫婦早已離開了羅馬,是住在以弗所,在那裡與保羅同工幾年,這是使徒行傳18章記下來的。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6章問安時,替亞細亞的眾教會、亞居拉和百基拉、並在他們家裡的教會,向哥林多教會問安,那信是從亞西亞寫了,跨過愛琴海送到哥林多的。可見這對夫婦的確住在屬於亞西亞省的以弗所。
「…問我親愛的以拜尼土安,他在亞西亞是歸基督初結的果子。」嗯,保羅沒有必要對羅馬教會不熟識的人提亞西亞省第一位信主的人吧?除非那人也搬去了羅馬。但當地第一位信主的人繼續住在本地,幫助建立和牧養本地教會的可能比較大,因為會比較容易得到信任和敬重,發揮影響力。
保羅在這章還提到一些「親屬」,有幾位是保羅要向他們問安,還有幾位是保羅替他們向收信人問安。如果保羅好幾位親屬已經在羅馬了,其中還有兩位是有名望的使徒,那麼羅馬教會完全不能算作陌生。他所問候的人當中有一個人和他的母親,保羅說「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
這麼熟悉,如果這些人都住在羅馬,那麼他擴展宣教需要從羅馬得到贊助,完全不應該有任何問題吧?羅馬書作為一篇神學論證文,要完整解釋他的宣教理念,似乎頓時沒那麼必要了。但學者們認為,更可能的情況是:保羅把羅馬書抄送給以弗所他所熟悉的教會時,後面添加了16章。實際上,林教授指出,保羅宣教之初一心想要到亞細亞,被還聖靈攔阻,後來終於去了,原因很可能就是因為他在以弗所有親屬。
保羅問安的人當中,有兩位使徒曾和他「一同坐監」。保羅會在哪裡與這兩人一同坐監呢?不會是在腓立比,使徒行傳16章說那次是保羅和西拉兩個人,沒有和別人一同,而且只關了一夜就釋放了。根據使徒行傳21章,保羅是在耶路撒冷聖殿獻祭行潔淨的禮,眾人被聳動時抓捕的,押送到這裡那裡,包括在該撒利亞,最後到了羅馬。保羅寫羅馬書應該是在他被捕之前。
那麼是不是保羅在以弗所坐過監呢?從保羅書信的字裡行間,不排除這可能性。比如在哥林多前書15章,保羅描述自己如何時刻冒險,其中提到「在以弗所和野獸戰鬥」,於是猜想他在形容自己坐監,因羅馬人常把犯人帶到競技場與野獸戰鬥。但保羅是羅馬公民,可能不會真給他這種刑罰。保羅的冒險歷程顯然還包括了百基拉、亞居拉夫婦不顧自己的性命救保羅,即保羅問安時所提到的--如前所述,百基拉夫婦是在以弗所的。
我們可以猜想是猶太人的公會把保羅關起來,因為那時的「監獄」未必都是羅馬帝國設立的。說不定是因為保羅傳道,告訴外邦人歸服主成為上帝的百姓不必受割禮呢!
Saturday, June 4, 2016
行公義、好憐憫、謙卑
彌迦書六章8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今天默想這句話的時候,頭一個反應就是覺得上帝對人的要求似乎很簡單。咱們基督徒是否把這事搞得複雜化了?我們似乎離開了行公義、好憐憫、和謙卑這些眾人容易看到表現的品質,很抽象地企圖判斷人是否「得救」,或叫作「稱義」,即被神接納。我們福音派特別喜歡考究人家是否作過一個「決志禱告」。
怎樣叫作與神同行呢?大概不是用個人內心的尺度來衡量。從這節經文,尺度是在眾人眼裡的。你公道嗎?樂意幫助弱勢群體嗎?或者很驕傲地定罪別人?與神同行的人當反映神的形象更多才對。可惜在世人眼裡,基督徒似乎特別缺乏這些特質。
有一個人寫文章,為我們介紹了現代有關行公義的幾個名詞,我在這裡用中文記下來幾條。全文請讀最近一期的Mutuality雜誌,Speaking of Justice一文。
特權(Privilege):是一套政治、經濟、社會優勢或權利,一個人擁有這些權利,純粹是因為他/她生於或屬於某個特定的社會群體,不是賺取的。比如婦女大多沒有男人所擁有的許多特權,她們很多時候需要特別地去爭取某些方面的平等對待;殘障人士除了生活不方便,其它方面也比別人缺少了很多機會等等。
權力(Power):權力和特權有關係,但不太相同。特權是在體制上的不公道,但是大家多少接受和認可。但一個人為了某些利益去壓迫另一個人,則需要動用權力,去得到自己所要的。擁有特權的群體通常也擁有社會權力,來執行體制上原本就不公道的要求。人若單單對某人或某群體有成見,他們若是沒有權力,就無法影響事情的結果。
權力是個相對的概念,比如說,假如婦女沒有甚麼權力參與決策,男人的權力相比之下就太大了,他們可以反對改變,制定維持現狀的政策。主張社會公義的關鍵就是要求重新分配權力,因為從歷史上看,權力起初總是集中在少數人手裡的,不是平等分享的。爭取公道對於持有特權的群體來說,往往是困難的,因為必須放棄特權,讓那原來受到壓迫、沒有權力的人享受同樣的權力。美國廢除黑奴制度是很好的例子。
體制上的不公正(Systemic Injustice):是有組織的壓迫、歧視、剝削一個群體。社會有法律、價值觀、風俗來支持或允許這樣的不公正。最明顯的例子是父權制,由男人來掌控產業、資源、法律政策等等,通常都不會自動考慮婦女的利益,或替婦女主持公道。在爭取男女平等的社會公義方面,北美的很多教會反而落在別人的後面。
種族歧視、性別歧視、階級歧視、文化歧視...這些歧視都因為人屬於某個種族或族裔,或因為人的性別,或因為他們的經濟狀況不同,或因為他們屬於不同的文化,就從社會、經濟、政治上對他們不公正,有心理上的偏見,並且表現在生活或職場上。這些歧視有時候是人自己沒有意識到的。
看來我和我周圍的基督徒朋友們都擁有某些特權,所以對於那些沒有同樣特權的人不敏感,他們有特別的需要,我們卻視而不見、或無動於衷。我們應該好好反省,如何去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面對體制上的不公正,作光作鹽常常都不是自己心裡樂意就夠了。
今天默想這句話的時候,頭一個反應就是覺得上帝對人的要求似乎很簡單。咱們基督徒是否把這事搞得複雜化了?我們似乎離開了行公義、好憐憫、和謙卑這些眾人容易看到表現的品質,很抽象地企圖判斷人是否「得救」,或叫作「稱義」,即被神接納。我們福音派特別喜歡考究人家是否作過一個「決志禱告」。
怎樣叫作與神同行呢?大概不是用個人內心的尺度來衡量。從這節經文,尺度是在眾人眼裡的。你公道嗎?樂意幫助弱勢群體嗎?或者很驕傲地定罪別人?與神同行的人當反映神的形象更多才對。可惜在世人眼裡,基督徒似乎特別缺乏這些特質。
有一個人寫文章,為我們介紹了現代有關行公義的幾個名詞,我在這裡用中文記下來幾條。全文請讀最近一期的Mutuality雜誌,Speaking of Justice一文。
特權(Privilege):是一套政治、經濟、社會優勢或權利,一個人擁有這些權利,純粹是因為他/她生於或屬於某個特定的社會群體,不是賺取的。比如婦女大多沒有男人所擁有的許多特權,她們很多時候需要特別地去爭取某些方面的平等對待;殘障人士除了生活不方便,其它方面也比別人缺少了很多機會等等。
權力(Power):權力和特權有關係,但不太相同。特權是在體制上的不公道,但是大家多少接受和認可。但一個人為了某些利益去壓迫另一個人,則需要動用權力,去得到自己所要的。擁有特權的群體通常也擁有社會權力,來執行體制上原本就不公道的要求。人若單單對某人或某群體有成見,他們若是沒有權力,就無法影響事情的結果。
權力是個相對的概念,比如說,假如婦女沒有甚麼權力參與決策,男人的權力相比之下就太大了,他們可以反對改變,制定維持現狀的政策。主張社會公義的關鍵就是要求重新分配權力,因為從歷史上看,權力起初總是集中在少數人手裡的,不是平等分享的。爭取公道對於持有特權的群體來說,往往是困難的,因為必須放棄特權,讓那原來受到壓迫、沒有權力的人享受同樣的權力。美國廢除黑奴制度是很好的例子。
體制上的不公正(Systemic Injustice):是有組織的壓迫、歧視、剝削一個群體。社會有法律、價值觀、風俗來支持或允許這樣的不公正。最明顯的例子是父權制,由男人來掌控產業、資源、法律政策等等,通常都不會自動考慮婦女的利益,或替婦女主持公道。在爭取男女平等的社會公義方面,北美的很多教會反而落在別人的後面。
種族歧視、性別歧視、階級歧視、文化歧視...這些歧視都因為人屬於某個種族或族裔,或因為人的性別,或因為他們的經濟狀況不同,或因為他們屬於不同的文化,就從社會、經濟、政治上對他們不公正,有心理上的偏見,並且表現在生活或職場上。這些歧視有時候是人自己沒有意識到的。
看來我和我周圍的基督徒朋友們都擁有某些特權,所以對於那些沒有同樣特權的人不敏感,他們有特別的需要,我們卻視而不見、或無動於衷。我們應該好好反省,如何去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面對體制上的不公正,作光作鹽常常都不是自己心裡樂意就夠了。
Thursday, June 2, 2016
川普「大學」的官司
論到那些商業詐騙案,恐怕沒有甚麼人同情被告的。偏偏想要競選總統的川普,惹上這麼一起案件。
一開始我以為是別人在他的背後作手腳,那間所謂的川普大學要利用他的名發財,沒想到川普大罵法官不公,聲稱絕不低頭。可是現在有關那所冒牌大學的一些文件都公開了,向不懂理財的人高壓推銷那些講座等等,你隨便怎麼看,川普都沒有佔理,他怎麼那麼理直氣壯呢?
這個人怎麼聞都沒有基督徒的味道。價值觀不對頭。他不應該作總統。
有個川普「大學」的前僱員Ronald Schnackenberg,三年前作證,說川普那套營運純屬詐騙,有人把他的證詞放在網上,夠熱鬧的,你自己看吧。
一開始我以為是別人在他的背後作手腳,那間所謂的川普大學要利用他的名發財,沒想到川普大罵法官不公,聲稱絕不低頭。可是現在有關那所冒牌大學的一些文件都公開了,向不懂理財的人高壓推銷那些講座等等,你隨便怎麼看,川普都沒有佔理,他怎麼那麼理直氣壯呢?
這個人怎麼聞都沒有基督徒的味道。價值觀不對頭。他不應該作總統。
有個川普「大學」的前僱員Ronald Schnackenberg,三年前作證,說川普那套營運純屬詐騙,有人把他的證詞放在網上,夠熱鬧的,你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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