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28, 2016

同一個信,同一盼望,同一位主

詩歌是很有力的信心表達。今天又在練唱,女低音聲部的目標是與其它聲部和諧。聲部不同,卻是同一節奏,此起彼伏,卻是同樣的歌詞,詩班人員的年紀膚色各不相同,卻表達同樣的頌讚!



一信、一望、一主,祂為一個教會而死
同聲、同曲、我們向祂高聲頌讚,祂昔在、今在、永遠在

有一個身體、一個聖靈,你們蒙召是一個盼望
一主、一洗、和一信,一位上帝和所有人的父
(2x)一位上帝和所有人的父,祂在你們所有人裡面

一信、一望、一主,祂為一個教會而死
同聲、同曲、我們向祂高聲頌讚,祂昔在、今在、永遠在

儘管我們是許多的民族,多種多樣,不同恩賜
我們都為了合一而把自己互相給予
好讓我們在神兒子的知識裡,在基督的豐盛里成長

一信、一望、一主,祂為一個教會而死
同聲、同曲、我們向祂高聲頌讚,祂昔在、今在、永遠在
一信、一望、一主、一位上帝

Tuesday, April 26, 2016

以不公平為正當:有聖經根據!

澳大利亞的新約聖經學者Kevin Giles博士撰文,從教會歷史反思社會不公平的問題,意在提起基督徒對於男女不平等問題的注意。下面是我摘譯的Justifying Injustice with the Bible: Apartheid一文。

今天,其實所有的福音派信徒,包括主張男女角色「互補」而不是「平等」的基督徒,都相信聖經絕不贊成或支持奴隸制。奴隸制是邪惡的,基督徒應該反對奴隸制。但他們很難相信,整整一個十八世紀,基督徒曾經接受奴隸制,如同接受其它的文化現實。

實際上,大多數基督徒覺得很難想像,十九世紀美國最好的神學家們,重要的福音派和改革宗神學家,都提出各種聖經理由來證明,是上帝制定並認可了奴隸制。互補派不願意提起這段歷史,他們如果承認歷史的錯誤,就不得不重新檢查自己堅信上帝永久性地讓女人從屬於男人,以及為此所提出的論據。

市面上有一本書專門論證關於女人順服男人的聖經教導,Recovering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RBMW)。書中一次都沒有提到,美國的改革宗神學家們,直到很晚還在大量寫書,證明奴隸制「合乎聖經」。

現在咱們當然找不到這些書,因為改革宗神學繼續改革,顯然已經棄掉了這個錯誤。但在傳統上,南方腹地各州最正統和保守的白人基督徒,就是在南北戰爭中捍衛奴隸制而失敗的一派,仍然保留著某種程度的白人至上思想,認為南部聯邦(Confederate)在南北戰爭中維護傳統的Southern way of life是高尚的努力,雖失敗卻沒有甚麼不對。北方的基督徒既然打勝,自然願意團結和接納南方的基督徒,但有其他國家的基督徒一針見血地指出,美國的南北戰爭其實是為神學打起來的。

洋洋566頁的RBMW書裡不僅忽略了歷史上神學家的錯誤,有的作者還說明聖經很明確地不贊成奴隸制,為「廢除奴隸制」打下了基礎。至於有人把解放婦女和解放奴隸聯繫起來,他們說雖然19世紀有奴隸主爭辯,我們為婚姻中的不同角色爭辯卻不能相提並論,那是看表面和誤導。

在19世紀大力爭辯的可不是奴隸主!有學問和看上去很敬虔的改革宗神學家,在20世紀為南非的種族隔離政策辯護,用的是一模一樣的論點。他們找到種族隔離的聖經根據,相信聖經完全支持,堅持說他們的政策是討神喜悅的。他們有高標準的神學院,最好的學者都有荷蘭一流大學的博士學位。南非的改革宗教會不知疲倦地傳福音給黑人,讓他們成為基督徒,然後在黑人自己的教會敬拜。

他們找到了哪些支持種族隔離的聖經根據呢?下面五點。

第一,世界被造時有一些命定的「秩序」,也就是上帝給的等級、制度、架構、關係,所以有家庭中男性的領導地位、國家、工作、種族。

第二,聖經教導說上帝創造了不同的種族。巴別塔的故事告訴我們,人被分開成為不同的種族,所以不同的語言是上帝的旨意。新約中有不少話清楚表明上帝是認可人有種族差別的。(對於主張種族隔離的神學家來說,種族之間的差別永遠比相似之處重要。)

第三,使徒行傳十七章26節:他從一脈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這句話可能是支持種族隔離的最重要經句,應該順服神這句話,不可反對。(他們把這句話解釋為:上帝把全世界的人分為不同的國家和民族,又分派各族住在不同的地區。)

第四,按照羅馬書十三章,政府有權利建立法律,公民必須服從。

第五,不同的族裔佔據不同的地理位置,分別按自己的步調發展,這個教導不可能找到理性或道德方面的理由來反對。(這是主張種族隔離的神學家對白人說的話,與現在主張女人服從男人的神學家所說的委婉話,角色不同或互補等等,有些類似。)

當時南非Potgeiter博士是全體敬重的改革宗神學家之一。他總結說:「相當清楚,主張種族融合沒有聖經基礎,以種族之間的共同性為理由尋求種族融合,反倒直接與上帝所啟示的旨意衝突。」當時的改革宗教會也發表類似的正式立場,說「種族和國家隔離的原則,以及差傳和教會的分開,是有充分聖經根據的」。

他們說所有反對這種解經立場的人都是反對教會、反對聖經所明確支持的體制。1960年,10位南非的神學家發表了一系列的文章,譴責種族隔離及其解經。他們都被法庭審理和定罪為異端分子,遭到當時南非總理的聲討。那位總理Verwoerd本人也是一位神學家。1963年,另一位南非的神學家Bayers Naude出來反對種族隔離的理論,再次遭到排斥,被迫辭掉牧師職任。

現在的南非你很難找到改革宗的神學家支持種族隔離了,大家都同意,那些支持的人是不對的。1982年,改革宗的世界聯盟組織通過一項提議,宣布種族隔離是一個「異端」。這異端卻是南非改革宗神學家所確信,曾經大力證明為合乎聖經的。

我們應該記取教訓!

Saturday, April 23, 2016

教宗發言:世界地球日

昨天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怪不得上周我看見公共汽車上有廣告,在4月22日提供免費乘車!從1970年開始,每年這一天,人們宣傳和提倡環境保護的觀念。搭乘公車是減少汽油耗費和污染、保護環境的舉措之一。下面是方濟各教宗昨天為此發表的講話,號召眾信徒都負起責任來。



講話不長,我從英文字幕翻譯如下:

今天我們慶祝世界地球日。我督促你們都從上帝造物主的眼裡來看這個世界。這個地球是我們要保護的環境,是我們要栽植的園子。人和大自然的關係不應該由貪婪來掌控,我們一定不要操縱和剝削地球,而要尊重和照顧地球,珍惜神給我們的動物和自然界之間的和諧,好好為我們的弟兄、為將來的世代保持它。

華人教會似乎不太注意這個議題。我第一次在大使命雙月刊中看到這方面文章時,還覺得很稀奇--「整全的宣教」包括環境保護?嗯,不夠屬靈。如果「世界的末了」就表示上帝離棄甚至毀滅這個地球,也許到時要另外創造一個新的地方給祂的百姓住,那還有甚麼必要搞環境保護,甚至消除社會不平等呢?抄起手來等著上帝自己行動就好。

我最近開始仔細看聖經中關於末日、主(的國)降臨、被提等等講論,發覺有很多誤解,我寫在博客中,給你參考,也歡迎指教。

Friday, April 22, 2016

主的「降臨」與世界的「末了」

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5-17節:我們這活著還存留到主降臨的人,斷不能在那已經睡了的人之先。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本文是接續前文關於「末日」話題的研經筆記。

中文翻成「降臨」的那個字parousia,本身並沒有帶「下降」的意思,其字面意思只是present,即「出現」或「臨在」。賴特(N.T. Wright)說希臘人常把這個字用在神明或皇帝身上,所以保羅在15節提到主的parousia之後,16節就補充說明祂是「從天降下」,甚至還提到信徒「在雲裡」與主相遇。

不過,我們也許不必按字面理解成到時全球的基督徒都要「被提」進入雲中,因為根據我們現在的世界和天文知識,美國地區與亞洲地區的「天上」和「雲」,根本是在宇宙中的不同方向。不如根據「被提」那個字harpazo在別處的靈意形象描述用法,理解為信徒迎見主再來。詳見harpazo的字義研經筆記。

搜索parousia這個字的其它用法,發現福音書除了馬太廿四章,耶穌談論「人子降臨」,其它地方都沒有用到這個字。我打算仔細來觀察新約中所有的parousia的用法,就從馬太福音開始。

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剛剛預言了聖殿將要被拆毀,門徒私下問他說:「請告訴我們、甚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甚麼預兆呢?」

首先,如果耶穌就在面前,還問他甚麼時候顯現,豈不是很奇怪?我們都自動把問題理解成問的是第二次來,但耶穌自己似乎沒有明顯提過第二次來--怎知後面那些關於人子「駕雲降臨」或「在天上顯現」的話不是說他將要得榮耀?賴特就那麼解釋。如果耶穌是神國度的彌賽亞王,那麼門徒問他甚麼時候國度降臨、顯現為王就很重要!

其次,關於「世界的末了」,在期望彌賽亞國度降臨的亮光下,雖然耶穌曾經描述過「收割」和「薅稗子」,卻只是說分辨惡人、義人的審判。我們因為某些原因,大都以為「世界的末了」(the end of world)一定就是指大災難和信徒「被提」離開等等,但這裡的「世界」並不是我們所想的物質世界cosmos,乃是aion,或許翻成「世代」比較好。

這樣,「世界的末了」意思恐怕就不是我們通常所理解的、人人都要滅亡的那個「世界末日」,而是指彌賽亞國度降臨的世代開始。因為翻成「末了」的那個字sunteleia雖然是結尾的意思,卻恐怕是「完成」或「成就」的那種結尾,理解為上帝終於完成祂的工,彌賽亞國度終於降臨比較好。門徒問的是,(新世代)的成就要在甚麼時候?到時我們會看到怎樣的情形?很好的問題!

馬太是唯一使用這個短語的新約作者嗎?差不多。當耶穌說「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如果他的意思是「直到你們都滅亡/離開這個世界」,那就等於沒有給門徒甚麼盼望。但是希伯來書的作者也用了這個短語,證明把「世界的末了」理解為彌賽亞國度降臨的世代開始是對的,新約作者相信新的世代已經開始。希伯來書九章26節提到基督「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

也許希伯來書的基督在這「世代結束」時顯現,和我們頭腦中「世界的末了」觀念相差太多,我又回去看耶穌「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的應許,發覺中文翻成「直到」的那個字並不是英文的until。每個英文版本都把這句話中的介詞heos翻成even unto。換句話,耶穌並不是說他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時為止,以後就不曉得如何了,他乃是說他會永遠都會和我們同在。

回到耶穌給門徒的答案,他的彌賽亞國度到底甚麼時候「降臨」或出現呢?簡單歸納起來,就是我們會看到種種迷惑、種種災難,需要忍耐到底才能得救:「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這句中的「末期」再次耐人尋味,恐怕不是災難本身所代表的一切都要毀滅的日子,而是如上所說,神的國完全成就的日子,不然馬太不會說是在忍耐了這些災難「之後」,這日子才到。

耶穌在描述災難的時候,三次提到「人子降臨」parousia的情形:27節、37節、39節,主要是說速度極快,好像閃電從東邊到西邊,在人們都沒有預料的時候到來。到底「人子」是要在災難中降臨,來拯救祂的百姓呢?還是祂來要帶給地上更多的災難作為審判?

你如果看27-31節那段話,似乎「人子」是來救百姓脫離患難。但你如果看36-4節那段話,人子似乎是在太平時期降臨的:無論是人照常吃喝嫁娶,還是男人在田裡,女人在推磨,人們在想不到、可能還沒有預備好的時候,人子的國就降臨了。接下去主耶穌還教導了不少要預備好,上帝要審判的道理。

假如耶穌說的parousia是彌賽亞國度忽然成就和來到世上(這國度本身不是災難,而是災難之後或太平時期的降臨),那我們就不必把祂的降臨和世界末日與毀滅連繫在一起。我還會繼續看聖經別處對parousia這個字的用法,到現在為止,主降臨那日似乎不是可怕的世界末日,乃可能是祂的國度成就在地上那日,是個值得人翹首盼望的一日。

Thursday, April 21, 2016

安魂曲:Sing Me to Heaven

詩班打算在母親節那天唱下面這首詩。在網上找到了,原來是一首常常用來唱給臨終病人的詩歌,或是在葬禮中唱。我們這一代人,不少人母親已經過世,很多母親病痛多多,心情能夠用詩歌纏裹是很美的事。讓我們唱一支安魂曲。



In my heart's sequestered chambers lie truths stripped of poet's gloss.
在我寂靜的心房裡,躺著剝光了詩人修飾的實際。
Words alone are vain and vacant and my heart is mute.
話語都成為空虛無用,我心緘默。

In response to aching silence memory summons half-heard voices
回應痛苦的沉默,記憶召喚出隱約的聲音。
and my soul finds primal eloquence and (x2) wraps me in song.
我的心靈找到原始的表達,用歌包裹我,用歌包裹我。

If you would comfort me; sing me a lullaby.
你若想要安慰我,給我唱一首搖籃曲。
If you would win my heart; sing me a love song.
你若想要贏得我心,給我唱一曲愛情歌。
If you would mourn me and bring me to God,
(x2) sing me a requiem, sing me to heaven.
你若想要哀悼我,帶我到神面前,
給我唱一支安魂曲,給我唱一支安魂曲,送我到天堂。

Touch in me all love and passion, pain and pleasure.
用所有的慈愛和情意、悲歡往事觸摸我,
Touch in me (touch in me) grief and comfort,
love and passion, pain and pleasure.
用悲傷和安慰、慈愛和情意、悲歡往事觸摸我,觸摸我。

Sing me a lullaby, a love song, a requiem.
給我唱一首搖籃曲、一曲愛情歌、一支安魂曲。
Love me, comfort me, bring me to God.
愛我,安慰我,帶我到上帝那裡去。

Sing me a love song, sing me to heaven.
給我唱一曲愛情歌,送我到天堂。

我記得聽母親說過,她的祖母在96高齡即將過世的時候,就要求圍在床邊的兒孫們唱聖詩,而她就在詩歌聲中壽終正寢。我一直想像不出那個情形,與我們平常的華人文化反差好大,但所有的人都稱她為有福。今天唱的這首歌讓我想起母親...願人們都在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有平安!

Monday, April 18, 2016

信徒「被提」這個字 harpazo

關於主再來,在千禧年的末日主義解釋中,信徒的「被提」是很重要的一個字。有不少人反對用字面把它理解為上帝突然把所有的信徒提走,他們就不見了,剩下的人在世界上開始經歷末日的災難等等。今天我看見一個人寫文章說,他的英文聖經中根本沒有rapture這個字,所以電影Left Behind所上演的那類末日神學不要再理會了。

於是我決定查一下新約中的「被提」概念。帖撒羅尼迦四章17節: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將來被動式的「被提」,原來是harpazo這個字。

搜索harpazo,找到另外好幾處經文,的確說明是突然拿走就不在了。馬太福音十一章12節: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或譯天國遭到瘋狂的抵擋,強者(們)「以暴力攻取它」,這裡harpazo即大力奪走的意思,用的是現在主動式,詳細請看我的筆記,和合本「努力進入」的翻譯並不正確。

約翰福音十章28-29節: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將來主動式的「奪去」,強調的不是羊的去向,而是失落。這裡耶穌用的是象徵性語言來表達一個真理,不是說人真的被搶走。

哥林多後書十二章2-4節: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隱秘的言語…--過去被動式的「被提」,身體去到第三層天,還是只有靈去了?保羅也說不清到底是怎麼回事。我猜想「第三層天」,或者「樂園」,並非這宇宙中的某個物理空間,乃是在靈的世界中,所以保羅說的有可能是心靈活動。

啟示錄十二章5節:...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裡去了。--過去被動式的「被提」,這裡因為是異像,約翰用的是象徵表達,去到上帝面前並非某個實際事件,所以這裡不需要追究是否真的有個小孩,生下來以後不見了。

使徒行傳八章38-39節: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裡去、腓利就給他施洗。從水裡上來、主的靈把腓利提了去、太監也不再見他了、就歡歡喜喜的走路。--過去主動式「提了去」,形容腓利是忽然被發現不在那裡了。我們若是追究腓利為何忽然不見,恐怕可以有各種解釋,意義不大。但路加補充說,他並非去了「天上」,因為後來有人又在別處遇見他。

這是唯一涉及身體的「提去」,但似乎並不排除是作者形容描述聖靈工作的一個筆法--祂經常出奇不意、巧做安排。如果太監對於腓利「突然失蹤」不覺稀奇,你怎知他不是歡喜到沒有留意呢?

如此,新約中所有的harpazo這個字,似乎都不是講人的身體真的被提到哪裡去或搶到哪裡去,所以帖撒羅尼迦四章恐怕也同樣,不必按字面理解為身體被提到空中去。焉知保羅不是形容我們如何歡喜迎接主呢?賴特說那句話的意思很可能是:迎接到了就立即轉身和主一同再回來!因為保羅正在講世界要被主的大能更新和翻轉,信徒的身體都要被改變,但未必是要離開。他把但以理書七章的人子降臨字句應用在信徒迎接主再來,詳細可看N.T. Wright的有關文章

下面是Asbury神學院Ben Witherington教授製作的一個視頻節目,用幾分鐘介紹「被提」觀念的來歷。他說這並不是學者深入研究聖經之後提出來的,乃是由19世紀一個平信徒作夢開始的一個神學潮流。你可以聽聽...



所以,末日「被提」的神學的確可以放下了,原因不是因為聖經中沒有這麼一個詞,而是如此解釋harpazo很不專業。更重要的是,信徒都被號召要預備好離開世界,而不是更新世界--末日的毀滅要到了,誰還在乎環境污染、疾病泛濫、地球變暖之類的問題啊?很嚴重的消極應用和影響。

Thursday, April 14, 2016

個人得救理念的缺陷

我曾經介紹過Jackson Wu博士所列出的衡量福音是否「個人主義」的標準。咱們傳福音所常用的那個「屬靈四定律」,又稱為神的「救恩計劃」,的確有個人主義的傾向,不太適合華人文化。除了帶有強烈的個人主義的特色,Jackson列出了個人得救計畫對於注重榮辱的華人文化來說,還有另外幾個問題

一個問題是過分關注律法。如果上帝的「聖潔」被理解為祂對每個人都有很高的道德要求,甚至沒有一個人能夠達到祂的標準,那麼對於法治並不健全的社會,人們所了解的法律體系都很不公平,除了條文含糊和不公道,實行中還充滿了賄賂和腐敗。據說中國的公共場所到處有「禁止吸煙」的牌子,但很多人不遵守都沒有任何問題。如此,上帝公義的律法和實施豈不是很抽象的觀念?除非上帝非常嚴厲和不講情面。

「屬靈四律」的另一個問題是把焦點放在正確的行為,而不在意人的面子或關係。但是在注重榮辱的社會裡,行為和關係、地位有密切的聯繫,人大多不會為了某種抽象的「正確」標準而不顧其他。從這個角度看,猶太人和華人倒是更加相似。聖經中有不少例證,說明上帝是很注重關係和情面的。好比惡人不得來到王的面前,又好比上帝不追究亞伯拉罕的過犯!…

「四律」所展現的上帝救恩計劃,還暗示了其他的問題,讓一般人感覺這福音很抽象,是遙遠和不切實際的。我們讀四律的小冊子,裡面並沒有直截了當地說,但意思是在的:得救就是將來死後能夠進天堂(不至於落到地獄去)。雖然第一律似乎告訴我們,得救是為了能夠得到更豐盛的生命,但是解釋到後面,話題並沒有涉及到多少豐盛的生命,只是談了一個抽象的「到父那裡去」。

人現在的問題是不能到父那裡去,耶穌提供了唯一的道路,使信的人得到「永生」,這些都是不錯的。但是,把這些話僅僅理解為死後的答案恐怕就不實際了。可惜多數人都難免這樣理解。「到父那裡去」與接受主之後新的豐盛生命,或與永生有甚麼關係呢?小冊子解釋了讓基督坐在自己生命的寶座上。對華人來說,這是很抽象的說法,你幾乎可以理解為任何具體的行動。抗議同性戀「結婚」?反對離婚或墮胎?堅持不按立女牧師?斥責不同的解經派別為「不信派」來捍衛真理?放棄親手做任何公益事務的切切禱告和「等候主再來」?

也許我們華人教會的牧者應該好好研究和思索,到底甚麼是「到父神那裡去」?或者,怎樣是「更豐盛的生命」?不要假定我們已經知道最標準的答案了吧。

由於華人文化重視名義和關係,「個人」接受主就有了一個務實方面的好處,即被這個熱心的群體接納,或是在教會發言有了「面子」。Jackson指出,「作主門徒」的種種社會含意因此很容易被忽視,這是他所列舉的最後一個嚴重問題。咱們需要強調耶穌除了是「救主」,還是「生命的主」,原因就在這裡。但得救的這兩個方面本來就是不該分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