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30, 2012

能夠建立聯結感的談話内容

與朋友交往的時候,你越了解這人的喜好、厭惡、擔心、和期盼,你就越容易向這人介紹神的愛。在信任的基礎上,有哪些談話内容可以幫助我們和朋友之間建立更深厚的了解和友誼呢?下面每個問題都可以跟著追根究底:“為什麽”?

喜好的事物及其原因
  1. 有空聊天的時候,你最喜歡什麽話題?(或直接問:你現在想談些什麽?)
  2. 你希望休息放輕鬆的時候喜歡做什麽?
  3. 在各樣成就中,你最得意的是什麽?
  4. 你現在最佩服誰?
不喜好的事物及其原因
  1. 你一天中最不開心的時光是什麽時候?
  2. 你最不喜歡別人的什麽態度?
  3. 你最不喜歡做的工作是什麽?
理想及其原因
  1. 你最理想的工作是怎樣的工作?
  2. 你心底最深的盼望是什麽?
  3. 如果你希望神為你行一件神跡,那會是什麽?
  4. 你認爲理想的人際關係是怎樣的?
  5. 你放棄過怎樣的理想?
  6. 你現在還有什麽理想是希望實現的?
生活目標
  1. 你認爲你生活的目的是什麽?
  2. 你覺得人生怎樣才能快樂?
  3. 你想你達到目的有什麽樣的障礙?
  4. 如果你讓神改變你的生命,你想你會變成什麽樣子?
我想配偶之間彼此有這個程度的了解是應該的,只是很多時候我們都選擇心照不宣。不過有些人對自己的配偶恐怕從來不聞不問這類的内容,以致你現在拿一個問卷給他,請他猜想配偶對上述問題的回答,他都不會知道配偶的答案。你們夫妻可以作這樣的練習,每天選一個問題彼此溝通,看看各自對於對方的猜測是否正確。

請留意,對方分享之後請注意別作什麽批評論斷或忙著給勸告,只當作了解信息的寶貴機會,否則就會破壞信任,這樣的溝通就會立刻中止。

Friday, July 27, 2012

稱義:外邦人被神接納為一家人

我曾經寫過一篇稱義應該理解為被神接納。下面這段video是新約學者N.T. Wright對稱義的解釋,他採用看前後文的方法,指出以弗所書的保羅神學和加拉太羅馬書的神學很一致地表達出稱義:神已經接納外邦人信徒成爲子民一家人了。



Justification稱義這個字從奧古斯丁開始意思就改變了。從他開始,這個字總是被用來描述人皈依基督教、或是關於歸主、或指基督徒生命的開始等等,改革宗各派的神學家有稍微不同的解釋。但是我(Wright博士)讀保羅書信的時候,發現關於一個人怎樣從異教徒變爲基督徒,他有很強的神學剖析。他會對一個異教徒說,這是福音,就是基督耶穌帶來的好消息:這個釘十字架又復活的耶穌,他是世人的主和救主。人們聽到這個信息(對希臘人是愚蠢、對猶太人是絆腳石),不可思議地,聖靈動工,人們就相信。當一個外邦人相信這個福音的時候,神宣告這個人is in the right,意思關係擺正了,這就是稱義。稱義之後顯然有個很關鍵的結果,就是與神和好,被祂接納為一家人,成爲神子民中的一員。因爲種種原因,很多人竟然都看不出來稱義與接納和好的密切關係。

保羅最早提到稱義是在加拉太書第二章。當時出現的問題是,你可以和誰在一起坐下來吃飯?保羅和彼得在律法面前有個不同的反應。按猶太教傳統,這些基督徒是猶太人,在圈子之内,那些基督徒是未受割禮的非猶太人,所以不能和他們在一起吃飯。因此保羅就提出一個Justification稱義的問題:如果我們都信基督,那麽我們就屬於同一位神,可以在一起吃飯。加拉太書二章11-21節就是解釋外邦人是如何因爲恩典,被神宣告為是圈内的人,以及他們如果是我們中間的一員,就可以在一張桌子上吃飯!

稱義就是關係不再有問題,神因爲我們的信心真實地接納了我們。神不是說因著恩典你們被稱義,祂總是說你們因著恩典得救了。很有意思。“稱義”是很重要的觀念,可惜很多人誤解為我們個人的品性somewhat被稱義或被改變,而不是與神的關係被宣告為義,所以他們說no no, our righteousness is not real. :)

很多基督徒把稱義和得救混在一起,以爲是一碼事。但是我們需要很小心,我們應該清清楚楚地寫下來,這個字實際上是什麽意思,以及保羅在不同的場合如何用這個詞。那個所謂關於保羅神學的新視角New Perspective,其實至少和以弗所書一樣古老。你如果看看加拉太書和羅馬書,再看看以弗所書,二章1-10節說,我們原來都是罪人,因爲神的恩典來了,就使我們藉著信心得救,然後馬上說,你們外邦人本來與基督沒有關係,在聖約應許之外,現在你們因爲信被帶進來,我們都成爲一家人了--他指的就是稱義!

在羅馬書第三章結尾的地方,很多時候人讀的時候從29節把保羅的信息切斷。保羅正要說,(不然)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如果你看翻譯的話,28節“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緊接著後面那句話29節的希臘原文有個“或者”,很多版本都沒有翻譯出來,以致於你可以把29節當作另外一句話。但保羅整句話是說,人若不是因信稱義,神就只是猶太人的神,不是外邦人的神。但外邦人因信已經被神接納了,不在乎遵守律法。這就是保羅想要説明的因信稱義的意思,可是我們每次讀保羅書信都很系統地讀錯意思,是不是因爲我們對保羅想要説明的事情根本不感興趣,就把後面半句話砍掉不讀了?

我們應該醒悟了。(以上是Wright博士視頻講解的大致翻譯。)

Tuesday, July 24, 2012

把無罪當作有罪的嚴重問題

我常聽見人引用“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這句話,來説明上帝絕不輕易放過人的罪。出埃及記三十四章6-7節: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類似的話還在民數記和那鴻書重復,可是前後文都有“祂不輕易發怒、赦免罪孽過犯”的字樣,被跳過去啦。那鴻書還明文表示有罪的是神的仇敵,耶和華決不會放過祂的仇敵(一章)。所以,我們如果小心看前後文,聖經中用這句話非但不是說人人都是上帝追討罪孽過犯的對象,反而強調祂對自己子民豐盛的憐憫、饒恕、和救援。我們怎能抽出隻言片語而不顧前後文呢?希望尋找經文支持原罪教義的,請排除這句話。

另外,先知以賽亞曾經指責壞人當道的時候,他們“定無罪的為有罪”。二十九章19-22節描述的是上帝公義審判到來之時:謙卑人必因耶和華增添歡喜;人間貧窮的必因以色列的聖者快樂。因爲強暴人已歸無有,褻慢人已經滅絕,一切找機會作孽的都被剪除。他們在爭訟的事上定無罪的為有罪,為城門口責備人的設下網羅,用虛無的事屈枉義人。所以,救贖亞伯拉罕的耶和華論雅各家如此說:雅各必不再羞愧,面容也不致變色。

這裡謙卑人和窮乏人會歡喜快樂,大概不是因爲他們沒有任何罪過。我相信他們一天到晚求告主名,等候祂來伸張正義。以賽亞說上帝剪除的是目中無神、因而無法無天的人。他們定無罪的為有罪,在公衆場合屈枉義人,那才是真正嚴重的問題。至於雅各家(神的子民),他們必“不再羞愧”。他們的羞愧恐怕是來自他們的對頭,就是那些給他們設網羅、屈枉他們的人。我們恐怕應該汲取教訓,免得犯同樣的錯誤。

按照人人都是罪人的説法,應該不存在把“無罪”當作有罪的問題。可是馬太福音十二章記載了這樣一件事:耶穌和他的門徒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吃。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控告說:看哪,你的門徒犯安息日的律法了!耶穌為門徒們辯護。餓時違反律法的罪?他顯然認爲比起缺乏憐憫心的嚴重問題,那不算是有罪。耶穌引用先知何西阿所傳的聖言“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對法利賽人說: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在舊約中,上帝透過律法和先知告訴我們祂喜愛憐恤。祂自己有憐恤,也要求祂的子民彼此存憐恤的心,這是摩西律法的核心内涵。耶穌告訴我們,人餓了需要吃東西,照顧供應他們的需要比要求他們守律法重要多了。這很令人深思。很多時候人“犯罪”,比如説謊或發怒,都是因爲有某些需要沒有得到滿足。很多人説謊或隱瞞都是因爲缺乏安全感,怕惹上麻煩;很多人生氣發怒其實是因爲擔心害怕一些事情,就來個先發制人。這樣看來,照顧供應人們的真正需要,安慰溝通,比指責和對付他們因此而來的不良行爲重要多了。我們如果有憐憫,就不將“無罪”當做有罪了。

弟兄姐妹們,讓我們效法耶穌,多用體諒少定罪吧。

Sunday, July 22, 2012

基督得勝的救贖論

去年聖誕節之前,有個朋友問我有沒有好的福音單張可以介紹給尚未信主的朋友,於是我寫了耶穌基督的福音信息那篇文章。如果用一句話來歸納,耶穌的福音就是上帝愛我們、無論我們落到什麽地步,祂要我們信而得救。信基督就是上帝差派來作我們的王的那一位,他已經得勝那些壓制我們的仇敵。無論我們的仇敵是誰,在天上還是在世上,在内心還是在惡劣環境,基督已經為呼求他的人得勝。本文參考了Derek Flood 的文章Understanding the Cross來解釋福音,不用代罰理論,乃用古老的基督得勝的說法:

耶穌基督爲什麽需要降生為人來到世上?當然是爲了顯明神的愛: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一章)。耶穌所啓示的神完完全全是愛的面孔、愛的作爲。神的愛進入我們的世界,來到心靈破碎、遭受排斥、無人稀罕的人那裏,告訴他們說,你們是蒙神所愛的人。

神的高尚純潔王子來觸摸賤民、病患、不潔的人那裏,使他們成爲完全、得到潔淨。耶穌與罪人和不潔的人在一起,這等於直接推翻了當時的宗教和社會價值觀--古老的遺訓和權威。他表明,這些人的價值無需被所謂的權威來界定,因爲神已經看見他們,並且稱那些被看為“最小”的人是“配得”。耶穌這樣做對於社會和宗教勢力的代表人物來説特別危險,因爲耶穌愛惜和擡舉社會上卑微和不齒的一群,抗拒了權威勢力。難怪大祭司、法利賽人想要剪除耶穌,命令跟隨他的人住嘴不准再宣揚:憎恨和壓迫人的想要謀害神慈愛憐憫的代表,消滅祂的道。

但耶穌決不退縮,他因為愛我們挺身而出。他為你我這些最微小和無處申述的人講話,甚至明知代價是犧牲自己的性命。那些有宗教和社會權勢的人剝去他的衣裳鞭打他,讓他赤身受羞辱,將他當作罪犯釘十字架,好叫人知道,誰都不許反對現行的權威和體制。可是,當人們看到權勢殺害了慈悲憐憫的基督,就明白正義受到了何等的歪曲,體制向人施加威力到了何等地令人遺憾的地步。當慈悲的基督掛在那個十字架上的時候,世上宗教政治上執政的、掌權的就露出了他們面具後面的猙獰面目,無法再欺騙人。

歌羅西書二章15節: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having disarmed the powers and authorities),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和合本的翻譯“擄來”不大清楚,保羅的意思是,價值體制上受到公認的權勢被十字架解除,從而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西二14),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八1)。

換句話說,神已經把定罪、捆綁、束縛人的宗教律法體系釘在十字架上。聖殿内的幔子已經裂開,大祭司的司法壟斷已經打破,那定罪、壓迫的權柄已被除去,罪和死的惡性循環已被打破。如果我們原來是陷在其中無法出來,好像守摩西律法的猶太人,或好像善惡二元觀的希臘人,如今都可以出來了。

華人/亞洲文化不大研究個體屬性的問題,而是注重關係接納的問題,我們應當知道,保羅在歌羅西書中所說的福音奧秘,就是父神要藉著基督使所有人與自己和好。如果我們過往的習慣是怪罪別人、怪罪環境等等,給自己下臺階,那麽十字架告訴我們,基督已經為我們勝過了一切仇敵。父神不僅熱情接納我們,而且我們若是願意信任和學習彌賽亞王新的價值觀體系,祂還應許給我們一個全新的生命!

我去年曾經比較過各種救贖論。一個星期以前我寫了一篇文章,指出代罰理論的律法主義特點。到底什麽是得救、代贖、獻祭、和彌賽亞?我們可以把代罰說和得勝說作一個神學上的比較:

使命:基督爲什麽來到世上完美:為什麽基督是無罪的受難:基督爲什麽必須受難重點:何為基督工作的最高點
律法刑罰的解釋為償付懲罰,讓我們可以正當地得赦爲了獻上一個完美無瑕的祭使上帝權威的要求得到滿足重點是十字架,基督代替我們受了刑罰
基督得勝的解釋為從罪中釋放我們,修復關係進入神國為建立神國度的價值觀榜樣使人從錯誤的權威之下得到釋放重點是復活,基督為我們勝過了罪和死

我覺得得勝說好多了。您的意見如何?

Saturday, July 21, 2012

高歌勁舞的特異表演

一個朋友把這個節目送給我看,一個意大利歌劇男高音演員Rudi Macaggi唱的 I Like You。他怎麽能夠一邊唱得那麽好,還能一邊翻觔斗,甚至摔在地上呢?一個可能性:假的?但後面那些裁判和觀衆不像是假的。第二個可能性,這人穿抱了個好像球一樣的東西,是保護用的,使他不至於摔痛。再一個可能,就是這人苦練了不知多少遍,底氣足到能夠忽略其它,真是難以置信。佩服!



還好上帝並沒有要求我們作這樣的表演。在聖經裏面,大衛摔痛的時候就呼叫,保羅也顯得氣喘吁吁,上帝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

Wednesday, July 18, 2012

Integrity的價值

Integrity一般翻譯為誠實,但意思比我們平時所理解的要寬。Integrity不止於言語的誠實,更是内心反映出來的行爲。西方人獨立自主作道德抉擇的意識很強,下面這首美國詩人Edgar Guest寫的詩歌反映出他們内心深處的價值觀體系:Am I True to Myself?講的就是人爲什麽必須誠實。

I have to live with myself, and so 我必須和自己一起生活,所以
I want to be fit for myself to know, 我要認識的自己就必須像個樣子,
I want to be able, as days go by, always to look myself straight in the eye;
我要能夠天天直面自己;
I don’t want to stand, with the setting sun, and hate myself for things I have done,
我不想在日落的時候站在那裏討厭自己所做的事情,
I don’t want to keep on a closet shelf a lot of secrets about myself,
我不想在一個櫥櫃裏保存一大堆關於自己的秘密,
And fool myself, as I come and go, into thinking that nobody else will know the kind of man I really am;
然後欺騙自己說,來往的人中沒有別人會認識真實的我;
I don’t want to dress up myself in sham. 我不想穿上令自己尷尬的衣著。
I want to go out with my head erect, 我要昂首出去,
I want to deserve all men’s respect; 我要配得所有人的敬重;
But here in the struggle for fame and pelf I want to be able to like myself.
而在力求名譽和利益時,我也要能夠喜歡自己。
I don’t want to look at myself and know that I’m bluster and bluff and empty show.
我不想看見自己而知道這不過是個虛張聲勢、徒有其名的表演。
I can never hide myself from me; 我決沒有辦法向我自己掩藏;
I see what others may never see; 我看得見別人看不見的東西;
I know what others may never know, 我知道別人不了解的事情,
I never can fool myself, and so, 我決沒有辦法愚弄自己,所以,
Whatever happens, I want to be self-respecting and conscience free.
無論如何,我要保有自尊和清潔的良知。

中國人讀這首詩的時候,首先會注意到很多的 I want to...和 I don't want to,這反映出詩人的獨立自主的抉擇意識,Integrity是很重要的自我感覺。華人的文化意識在這方面很薄弱,我們大多首先感受到必須應付環境壓力、遷就別人的意識,一切順利時最後才思考如何發揮自己的才幹能力。但華人絕對有權選擇討人喜歡到什麽程度,如果有一批人決定選擇行事爲人誠實,拒絕拍馬屁,比較健康的人際關係環境不可能建立不起來。這個年頭信譽是個金不換的東西。

本詩是從John C. Maxwell的培養領導力暢銷書Developing the Leader Within You抄來。Maxwell說誠實是一個人領導力的最重要成分,合乎聖經,君不見聖經中的偉大領袖--摩西、大衛、保羅都以誠實為本?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祂心存誠實的人(代下十六9)。

Tuesday, July 17, 2012

信任是愛的堅實基礎

似乎有很多人天真地以爲愛可以沒有信任。在一個被罪惡污染的世界裏,信任是需要賺取的,我們只能信任一些人,無法信任所有的人。原因可以說是因爲我們談不上愛他們,或者沒有愛到一個能夠信任他們的程度。對我來説,愛而不信任不算真愛,這是我成長的環境和人生經歷反復告訴我的。在聖經中,主耶穌和保羅都把愛描述為實際、具體的行動。許多人恐怕都誤以爲愛就是守律法、注意自己的行爲表現,但仔細想想,愛是不以自我為中心的。愛以他人為中心,以上帝為中心,沒有實質的信任就談不上真心的愛。主耶穌要求我們信任他、因而遵行他的教導。保羅的教導也一樣,所有愛的表現若沒有信任作基礎的話,你試一試看,行不通。

林前十三4-8節: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永不止息。您如果信任一個人的話,恒久忍耐並不難是嗎?上一次我先生説話聼起來火冒三丈,就是因爲他不相信我會重視他說的話,他可能以爲提高嗓門是唯一引起我注意的辦法。我通常的防衛是疏遠冷落,但這個方法用多了並不健康。我需要描述:你爲什麽火氣這麽大呢?遇到什麽不順心的事了嗎?或者直接說,這件事你不需要這麽光火,你的反應有毛病。

對人有恩慈就是對人溫和友善,有起碼的尊重,這也需要有信任才容易做到。我們對別人是否仁慈,在人家犯一個錯誤或和你有不同想法的時候最容易體現出來。你若相信這人並不是故意和你過不去,你可能就不至於怒吼起來,不然你的恩慈可能就消失得無影無蹤啦。上次我相信自己的孩子在某方面還不懂事的時候,我説話的態度就被她看爲很蠻橫。

嫉妒心和自誇張狂都是出於一種感到必須證明自己的心態,不相信對方能夠認識自己的尊貴價值。這是一種無形的壓力反應,未必是因爲他人說錯、做錯了什麽,乃是不相信自己有高貴的價值。真正相信自己有人格和尊貴的人反而無需嫉妒和高傲,因爲他們知道別人家如果有機會,早晚能夠認識了解自己的價值。遇見那些因爲成見而不願意和自己交往的人,他們也可以做到不去理睬介意,甚至相信那些人因此是有所損失的。

不做害羞的事就是尊重社會禮節,不做不成體統的事情,只做合宜的事情。有些人爲自己求利益,以爲只要別人不知道,什麽不像話的事都可以做。這種想法是不相信他人的洞察力,也不相信上帝對自己的供應是充分足夠的。輕易發怒我剛才提了,是不相信對方的人格值得尊重。計算人的惡就是生氣懷恨,時時提說舊賬,因爲不相信人家能夠從經驗中汲取教訓和開始慢慢糾正自己。

人看見不義的事情本來應該立即指出,用愛心說誠實話,以便對方改正,但人們出於種種原因養成不健康的防衛習慣,或者認爲事不關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假裝沒有看見、顧左右而言他,或者一心討好,為對方開脫責任,--讓那些受害倒黴的人自己為自己打抱不平吧。實際上,討好、冷漠、或者打岔都是不信任的反應。人們寧願說假話而逃避正面溝通的挑戰,寧願相信溝通無用,是因爲不相信健康的溝通能夠幫助對方和自己成長,或不信任對方能夠或願意改正缺點錯誤。

喜愛真理就是喜愛聼人說誠實話,即使忠言逆耳或帶給你失望。可是,有的人你一告訴他/她事情的實況就會遭到責駡。有很多父母不住地訓練兒女不要把心裏的真實感受說出來。信任是一個可以學習和操練的人生技巧。我們都需要一個安全的環境來操練信任,教會應該能夠為信徒提供這樣的環境。按上帝的創造,小孩子們天生都會信任。我們長大變得無法信任,應該是不健康人際關係環境塑造的結果。人能夠落到孤單的地步,是因爲生活中沒有可信賴的人愛我們到一個地步,願意花時間聆聽我們的抱怨或期盼,並且願意接納我們的真實感受。我們在聖經中讀到先知或詩人向上帝抱怨,他們企盼一些我們看來不合宜的事,我們不習慣去聆聽體會作者的情緒感受,反倒習慣從批評論斷的角度來解讀聖經信息。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永不止息。不消說,信任是這一切表現的根基。我信任一個孩子正在成長、慢慢進步,信任他能夠有機會揚長避短,我就能夠包容他現有的缺點,饒恕那些缺點帶來的過犯。反過來,我如果懷疑一個人處處故意和我過不去,那麽這幾項愛的表現我一樣都不可能有,我對這人的“愛”也會動不動就止息。呵呵,建議配偶之間、親子之間、弟兄姐妹之間都檢查一下彼此信任的程度,反省對照一下自己的成長環境,接受愛的挑戰--建立信任!

怎樣知道你是否得到了信任呢?有人把不同的意見和建議告訴你;你在一個電郵小組裏可以自由發送郵件,無需經過moderator的審閲;你可以按照自己的預備來帶領小組活動、查經、或講道,隨後有人正式地評論你服事的果效與可以改進的地方;你得到異端宣傳資料之後可以隨意審閲,不必上繳;你有一次没有把某事辦好,下次仍然有機會。如此等等。

Sunday, July 15, 2012

從國内高考看錯誤的價值觀

國内今年的高考已經完畢,現在進入錄取階段。考生好辛苦啊,是我等無法想象的。據報道,有個考生的母親送孩子到考場遇到車禍,在生死未卜的情況下,當場許多人都勸這個考生繼續去趕考,那個可憐的孩子含著眼淚去了。另外一個考生的母親遇到車禍去世,父親也受重傷,家人親屬為了不影響他參加高考,竟然不告訴!這孩子到12天以後高考結束才聽見噩耗。這是什麽價值觀啊,高考比親情重要?考上了大學又如何?據説畢業以後找不到合適工作,或薪水不如民工的很多。國内一個網友送這個鏈接給我看,真是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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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高考定終生前途,高等教育變得功利主義化,不重視培養人格,國内的教育體制什麽時候變得這個樣子?現在教育體制改革的呼聲已經很高了,只是教育的改革能否脫離其它的社會改革獨立進行呢?中國政府抵制信仰的力量,忽視價值觀教育要到幾時呢?前一次我在國内的朋友告訴我不上大學就沒有出路,甚至不考研究生就沒有出路,我還不大相信。現在看來這是普遍的輿論和信念,做工、務農被人看為下賤,他們怎麽會在那些崗位上積極地貢獻社會呢?浪費人力資源啊。

Saturday, July 14, 2012

代罰理論的律法主義特色

我在上帝注重關係還是注重行爲那篇文章裏曾經指出,比較起來,上帝是更注重關係的。可惜那個代罰的教義(Penal Substitution Theory)完全從律法主義原則出發,把上帝主要描繪成對人不完美的行爲忿怒定罪,判所有人到永遠的地獄受刑罰。PST把聖經中所描述上帝對祂仇敵的忿怒應用在所有人身上,好像祂不是愛世人,倒是因他們的行爲不完美而忿怒的大法官,施行一套沒有人實際能夠做到的律法,任你怎樣求饒,決不白白赦免。我已經仔細看了神學家舉出的支持PST的不少經文,到目前爲止尚未能夠信服地說,耶穌的門徒能夠了解代罰觀念,新約使徒傳揚的是上帝忿怒已得滿足、信徒不必下地獄的福音。

保羅說“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意思並非摩西律法的角色是壞的,把每個人都送到地獄。他是說我們不能自由來到神面前敬拜事奉,必須不斷地尋找贖罪祭獻上,方能成全律法。是贖罪祭的需要引導我們到基督那裏(加三23-26),耶穌為我們指出設立律法的初衷--信靠上帝好像亞伯拉罕,也為我們一次性地成全了律法,因爲他自己成爲我們的挽回祭。保羅說福音就是“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轄制你們),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4)。

福音所展示的上帝是愛,不是忿怒。聖經明文說沒有什麽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我們可以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我們怎麽偏偏還是要相信罪仍然能夠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呢?這算不算是不信?我們傳福音的時候常常會聽到人說,“可我是個好人啊”,我們就典型地回答說,“您沒有說過謊話嗎”?“哦,說過,誰沒有說過謊呀”?“所以上帝認爲您注定要去地獄”。“啊,好可怕”!“您現在跟著我作這個決志的禱告吧”...。

上面的對話有些誇張,卻不算失真。說過一個假話,偷過一塊餅乾,為這種事您必須下地獄,好多人相信如此,可這是聖經上的話?保羅卻反復強調,上帝不要求我們借著守全律法的好表現來到祂面前,我們必須借著信任的關係來到祂面前。那個哲學上的代罰教義與福音信息是直接衝突的,很奇怪我怎麽早沒有看出來--太相信神學家們啦,自己不動腦筋。

我們把贖罪祭和代罰搞混了,贖罪祭提供不潔淨的人一條道路到上帝面前,而代罰則是摩西律法明令禁止的不公平行爲。

Thursday, July 12, 2012

天主教聖經與基督教聖經的區別

以下資料取自Christian Study網站的文章,《基督教聖經舊約正典問題》

天主教聖經和新教聖經在新約全書部份的經目大家是一致的,都是二十七卷書。 但是,天主教聖經和新教聖經主要分別,是天主教的舊約多收集了七卷書(天主教有 46卷,新教39卷),分別是:
  1. 「多俾亞傳」,新教中文叫「多比傳」,Tobit,原文是希伯來文
  2. 「友弟德傳」,新教中文叫「猶滴傳」,Judith
  3. 「瑪加伯上」,新教中文叫「瑪喀比一書」,1 Maccabees
  4. 「瑪加伯下」,新教中文叫「瑪喀比二書」,2 Maccabees
  5. 「智慧篇」,新教叫「所羅門智訓」,Wisdom (of Solomon)
  6. 「德訓篇」,新教叫「便西拉智訓」,Ecclesiasticus 或者Wisdom of Jesus Son of Sirach,原文是希伯來文
  7. 「巴路克」,新教叫「巴碌書」,Baruch,相傳作者是先知耶利米的書記,在耶路撒冷聖殿中是個文士,以希伯來文寫成,「耶利米書」也有提巴碌這個人。
這七卷書﹐天主教稱為「第二正典」﹐Deuterocanonical books,而新教稱為「次經」(Apocrypha)。而Apocrypha這個字意思不是代表這些書卷是偽造的,而是 他們屬于「隱藏」的,hidden books,只留給有智慧知識的人讀。 另外,舊約書卷裡面,天主教聖經在兩卷書都多了些經文:
  • 「但以理書」部份
    「但以理書」(天主教叫作「達尼爾」,The Book of Daniel)裡面天主教收錄了幾篇不是希伯來文的文章在裡面,包括了:
    1. 「蘇撒拿傳」(Susanna「蘇撒納」),成為「但以理書」/「達尼爾」第十三章。
    2. 「比勒與大龍」,天主教稱之為「貝爾和大龍」(Bel and the Dragon), 是「但以理書」/「達尼爾」第十四章。
    3. 「亞薩利亞禱言」(天主教叫「阿匝黎雅的祈禱」,Prayer of Azariah) 和 「三童歌」(或者「三聖子之歌」,天主教叫作「三青年讚美上主歌」)這兩篇,在天主教聖經放在「但以理書」的第三章裡面。 這些多了的部份用亞蘭文寫 Aramaic。
  • 「以斯帖記」部份 「以斯帖記」(天主教叫作「艾斯德爾傳」,The Book of Esther),在翻譯成希臘文後加上了希臘文部分(「以斯帖補篇」),表達她對宗教的虔誠。
    • 牛津出版的英文聖經把多了的部份收在Apocrypha篇列出來。
    • 天主教聖經把「以斯帖記」和「但以理書」多了的就放在原書之中沒有分開來。
    • 一些簡單介紹:http://www.bible-researcher.com/canon2.html
  • 東正教次經:
    • 1 Esdras 以斯得拉一書(新教指為偽經的以斯得拉三書)(*)
    • Tobit 多俾亞傳
    • Judith 友弟德傳
    • Additions to Esther 艾斯德爾傳補編
    • Wisdom of Solomon 智慧篇
    • Ecclesiasticus 德訓篇
    • Baruch 巴路克
    • Epistle of Jeremiah Song of the Three Children 三聖子之歌
    • Story of Susanna 蘇撒納
    • Bel and the Dragon 貝爾和大龍
    • Prayer of Manasseh 瑪拿西禱言(*)
    • 1 Maccabees 瑪喀比一書
    • 2 Maccabees 瑪喀比二書 3
    • Maccabees 瑪喀比三書(*)
    • 4 Maccabees 瑪喀比四書(*)
    • Psalm 151 詩篇151篇(*)
* = 天主教所沒有的次經,其餘就是天主教聖經包含部份

馬太福音廿二章撒都該人就次經中的一個女人嫁七個男人故事發問;七十士譯本中含有次經,被新約作者和早期教父大量引用。次經確實在基督教歷史裡面有重要地位,不可否認。

Monday, July 9, 2012

神的公義拯救是本於信心

羅馬書一章17節: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到底什麽是“神的義”?我曾經翻譯解釋過N.T.Wright博士對加拉太書五章21節的解析,結論簡單説來就是神的信實守約的義,和中華文化中人際之間的“仁義”有些類似。如果神的公義就是祂信實守約的屬性,那麽羅一17不言自明:神的信實守約在彌賽亞王的福音上顯明出來,祂把義人定義為對所立的聖約“本於信,以致於信”的人,因爲祂已經來拯救。我們如果把神的公義解讀為祂必須刑罰罪惡,那麽“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就讓人完全摸不著頭腦了。

關於神的義如何在福音上顯明出來,Wright博士有一段説明,翻譯如下:

保羅在這裡用了 “義” 這個詞,來説明羅馬書整卷要解釋的福音題材。希臘名詞“義”(δικαιοσυνη)的各種詞格在英文裏常常翻譯為公義:righteous,righteousness,just,或者justice。這裡有個問題,保羅雖然寫的是希臘文,他想的卻是那個字的希伯來文意思,翻譯成英文一般反映不出來。基本上,保羅時代的猶太人讀者會把“神的義”理解為神自己對以色列的信實守約--祂持守自己的應許,顯明自己的可靠、公平、和公義。(詳細請見God’s Plan and Paul’s Vision第7章。)

翻譯成“公義”的這個字來自猶太人的審判庭觀念,有法官、原告、和被告,沒有雙方律師或聽審團。在雙方陳述了自己的案情之後,審判官就要公正地斷案,懲罰犯罪的一方,為孤單無助的人申冤。一個法官如此行就表明了他的公平或公義,也表明他是忠心地按照神的約執行。

所以,法官一旦認定原告有理或是被告有理的時候,就會宣告他/她為“義”—並不是因爲這人道德好而配得有利的裁決,乃是審判官根據案情作出的判斷,判有理的一方得到一個法庭意義上“義”的status。然而在希臘文和英文中,“義”這個字含有道德的色彩,是猶太人法庭概念中所沒有的,問題就出在這裡。

保羅在羅馬書中講的是什麽“義”呢?猶太人的把“義”加給人的觀念,不是法官把自己的公平和正義品格給人、算到人的頭上、或轉移給人,因爲法官的品格既不能給被告(無論他如何是被誣告)、也不能給原告(即便是孤兒寡母求他申冤)。同樣,神是天上的大法官,祂聼見以色列央求和陳述案情,祈求申冤和報應仇敵。以色列祈望被神判爲義(有理),被宣告無辜,所以她呼求神能夠信實守約,彰顯公義,按照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施行拯救。當神確實聼了子民的祈求來為他們申冤的時候,屬神的百姓就會再次取得法庭所宣告的義status。他們得到的不是神自己的公義特性,因爲祂對以色列守約施慈愛的義是子民無法分享的。

正如保羅在羅馬書三章對神的義更全面的解釋:由於神在基督裏施恩典的判決,我們猶太人和外邦人才有了這一新的“義”的身份,也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施)加給一切相信的人。這就是保羅在羅馬書一章17節所急切要宣告的福音。這福音顯明了神對世人的信實守約--地上的萬族果然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得福,神透過基督實現了祂的應許。正如亞伯拉罕的信是他在神面前稱義之本,這福音所宣告的義就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神拯救相信、盼望祂恩典的人。

我想我應該再讀羅馬書,把羅馬書中“義”的道德因素去掉,好像一世紀的猶太人盼望神的公義顯現那樣來讀其中的福音,看看Wright博士講得對不對。

Friday, July 6, 2012

培養高EQ的靈命

什麽是“高EQ的靈命”?英文是emotionally healthy spirituality,意思是在情感層面上你是健康的,或者朝著健康的方向成長。你不忽略自己和他人的情緒感受,你不麻木自己,反而心平氣和地從負面情緒的體驗中學習和成長。Peter Scazzero牧師寫了一本這個題目的書,已經翻譯成中文,我在此推薦。題目翻譯得很好,因爲很多人都會同意,追求高EQ代表成長。如果直譯為和“健康情緒”有關的標題,可能這本書就不會賣得這麽好,爲什麽呢?我們的文化,包括教會的文化,一直都訓練我們忽略情緒感受,甚至有的人一看見“情緒”的字樣就轉身離去,很不健康。

Scazzero牧師在書中多次指出,“很少的人”從健康的人際關係環境中被熏陶培育出來,或自然地模仿學會了如何作健康的溝通、饒恕、擔待、信任別人。相反,人們大都不了解那些號稱“罪”的行爲都是不健康心理的表現,弟兄姐妹很容易從別人身上認出有問題,卻難得認出自己的問題在哪裏,加以調整改進,忽略自己的情緒感受是我們無法有實質性成長的關鍵。我們信主的時候把我們不健康的特徵習慣帶進教會,然後繼續運作、毫不悔改,爲什麽如此呢?因爲我們根本不知道那些習慣是不健康的。舉例:注重人的成就表現過於注重對人格的關愛,本來是個奪去愛心的錯誤價值觀,信主來到教會仍然如此,拿個放大鏡看人“罪”的表現,美其名曰上帝有高標準。

怎樣悔改呢?開始學著注重感覺吧。在我博客的頁眉,我寫了這樣一段話:Biblical or not, everybody has his/her own ideas/views of God. This is a blogger site for anybody who is interested in reading, sharing, and discussing their evangelical theology understandings. Christianity is not just about what you do, or what you know, it is about what you FEEL! For God's love is to be felt. 中文的意思是:每個人都已經有一套自己的神觀,只不過有的合乎聖經,有的不合而已。這個博客站點是為所有有興趣探討基督教福音信仰問題的人而開,歡迎您參與分享,討論我們的神觀。基督信仰不僅僅是一套行爲規範或知識而已,它關乎您的感受!因爲神的愛是要感受的。

沒想到這段話竟然遭到張逸萍姐妹的駁斥。張姐妹送給我一頂heresy的帽子,卻沒有給出立論根據。她似乎覺得注重感覺是心理學家、輔導人士的事情,而基督徒必須忽略感覺。誰說上帝不注重感覺呀?您把祂的愛都架空了,才能變得不注重感覺。不注重感覺是很不健康的,是一種在不健康的人際關係環境(罪)裏建立起來的不健康防衛習慣。

爲了糾正,我們首先必須了解怎樣的情形是不健康的,上述忽略情緒感受是一個不健康的例子,過分注重行爲、以表現定人格是另一個不健康的例子。恐怕稍有心理健康常識的基督徒都會發覺,情感不健康的靈命在教會中比比皆是,Scazzero牧師給出10大徵兆,我感到有必要分享一下。

就按Scazzero牧師排列的次序好了。第一大徵兆是利用神來逃避神,他的意思是我們讓大量屬靈追求的活動充滿生活,其實是爲了逃避痛苦。比如用神的真理來論斷和貶抑他人,或者打著“討神喜悅”的旗號討人喜悅。這怎麽是逃避神或逃避痛苦呢?神讓您面對與他人意見不一致的境況,您不肯面對不信任的問題,又害怕直接溝通,就來一個背後發表負面評論,或者借機褒揚自己。

第二大徵兆是忽視自己的忿怒、悲傷、恐懼等等負面情緒,就像我剛才解釋的。我想這個徵兆其實十有八九是前述第一個徵兆的根源。基督徒若是想要多經歷信靠神的平安喜樂,就必須正視自己實際存在的懷疑、舊的創傷和包袱、以及種種人生懼怕。這裡包括了大量實際技巧的操練,比如辨認自己的實際心願等等。

第三個不健康的徵兆是渴望錯誤的事情,最典型的錯誤是渴望自己的“老我”死掉,美其名“捨己”跟從主。不錯聖經裏有“向罪死掉,向神活著”的勉勵,教我們改變自我觀,但是神從來沒有要我們泯滅自我成爲“非人”。那是人的發揮,從早期教會的諾斯底主義影響,到現在“魂的破碎”,泯滅自我從來都不是從聖經出來的教導。憎惡自己是很不健康的,心理輔導專業的人士天天幫人矯正這個問題。健康的辦法是接納自己,對神的工作有十足的信心,也給自己時間成長,不要一天到晚拿著“犯罪”的大棒子。您教導自己的孩子,難道希望他死掉重來嗎?那是很不健康的心態。

Scazzero牧師列舉的其它不健康徵兆還有:否認過去經歷對現在的影響;將生活分爲“世俗”和“神聖”兩部分;用“為神作工”代替與神同行;把一切衝突作屬靈化解釋完事,逃避自我成長改變的挑戰;掩飾自己的破碎、軟弱、與失敗,報喜不報憂;沒有界限地退讓、將就,不敢要求別人尊重自己個人的需要,直到在壓力下崩潰;論斷別人的靈性。

您若是一個關心自己靈命成長的基督徒,願您也從情感層面反省一下。有位傳道人一天到晚感覺精疲力盡,明顯在一些重要的事工上心思不夠用,is obviously burned out,可是你問他感覺怎樣?是否壓力太大?他立即輕描淡寫,把話題轉移到一些值得感恩的事情上。--這怎麽可能有任何成長和突破呢?我曾介紹過Allender寫的一本書The Cry of the Soul,其中有段話説,忽視我們的情緒乃是轉身背對現實,傾聽我們的情緒則引領我們走入現實,而現實是我們遇見神的地方...。情緒是靈魂的語言,它們是提供内心聲音的呐喊...;然而,我們時常充耳不聞。

Thursday, July 5, 2012

猶大族譜:迦勒和他父親的故事

我正在研究歷代志中的那些族譜,發現也挺有意思的。讀族譜的竅門是從字裏行間尋找那些不規則的描述,似曾熟悉的聖經故事人名,搜索一下那些人名,再看看註解,琢磨作者爲什麽要那樣寫。

大家都知道,摩西時代以色列民出埃及之後派了十二個探子先進去勘察迦南美地,其中一個就是猶大的迦勒。迦勒這個名字的希伯來文發音很像是“狗”,一位耶路撒冷大學的教授曾告訴我,現在的猶太人決不給孩子取名迦勒--嫌太難聽了。可那位探子迦勒在猶大支派是個忠信於耶和華的英雄,因爲他的原因,全族的人都不至於在曠野倒閉,好像其他十個支派的人。歷代記特別寫了迦勒家族的故事。

迦勒是猶大從兒婦他瑪生的兒子法勒斯之孫。他父親叫希斯侖,也是大衛的祖上。迦勒還有一個名字叫基路拜,不知爲何大家不叫他基路拜,反倒是迦勒這個名字叫開了。迦勒娶過兩位妻子,那個以建造會幕出名的工匠比撒列是他的曾孫哩!(請參見代上二章4-18節。)有的學者認爲探子迦勒不可能是比撒列的曾祖,因爲他兩人都是摩西同時代的人物。但那時候人可以活到高壽,摩西活到120嵗,死的時候眼目沒有昏花,精神沒有衰敗,焉知猶大支派不會派老當益壯的迦勒去勘探呢?現在的人110嵗固然不宜出去作探子,這不等於迦勒不行,而他30來嵗的曾孫比撒列完全可能蒙耶和華賜的智慧聰明, 編織帳幕幔子、造約柜、製聖衣。不過也許學者們說的對,歷代誌中的這個比撒列不是那個造會慕的人。

有趣的是,代上二章42-55節另外記載了一套迦勒後代的族譜,其中的人名除了迦勒的兄弟耶拉篾,還有個女兒押撒,以及從妻子以法他生的兒子戶珥以外,其他人都不一樣,沒有比撒列在内。内中提到迦勒至少有兩個妾(雅代和瑪利沙可能也是妾,那麽就是四個妾),生了十幾個兒子。歷代記作者在這一段使用的寫作公式和前面不太一樣,常說“甲的兒子是乙,乙生了丙,丙是丁地之祖”。說某某人生了“某某地之祖”總是有些怪怪的,肯定是知道那些地名的後人寫下來,收錄進猶大支派的族譜之内。大名鼎鼎的“迦勒族”於是聲勢浩大,其中包括那位得罪大衛、臭名昭著的大富戶拿八(撒上25章)。名人誰都願意沾光,後代也有光榮。

二章9節:希斯侖所生的兒子是耶拉篾、蘭、基路拜(即迦勒)。可是後面又忽然記了一段他晚年的事:希斯侖正六十嵗娶了(瑪拿西支派)“基列父親瑪吉的女兒”,與她同房,生了一個孩子,並從她得了一個孫子(21-22節)。作者爲什麽不寫娶的是基列的妹妹呢?大概不是同母的妹妹。老年結婚生子不尋常,更奇特的是24節:希斯崙在兒子迦勒和媳婦以法他死後,他的妻亞比雅給他生了亞施戶。這不可能吧?迦勒娶那麽多妻妾,應該是活到高齡的人,他父親怎麽可能在他死後又生子呢?

串珠註釋本說那句話翻譯得不好,應該是“希斯崙死後,迦勒遷居以法他”,可是誰的妻子生了孩子呢?難道是他最後娶的年輕妻子生了遺腹子?信望愛網站對24節有個注腳,有人說那個莫名其妙的“迦勒以法他”可能是抄寫筆誤,與其勉強理解成兒子迦勒和媳婦以法他死後,句子原意可能想寫“希斯崙死了以後,迦勒與妻子以法他同房,她給他生了提哥亞的父親亞施戶”。不是不可能,但沒有說明“他的妻亞比雅”是誰。我猜想父親希斯崙死後,迦勒確實遷居以法他(或者那地後來以她命名),但亞比雅是希斯崙後來娶的瑪吉女兒,給迦勒生了亞施戶。

看來迦勒這個人生活上是亂七八糟,即使他沒有和父親的妻子生子,也是妻妾不明,留下的後代很多,但是至少有好幾位都和他的關係不明朗。47節的那個雅代是誰呀?49節“又生”的那三個人是48節提到的那位妾生的嗎?18節說他“娶了阿蘇巴和耶略爲妻”,但是只提了阿蘇巴生的兒子們,沒有再提耶略。串珠註釋本認爲那句話應該翻譯成“迦勒娶阿蘇巴為妻,生(女兒)耶略”;新譯本則譯為“希斯崙的兒子迦勒與他妻子阿蘇巴生了兒子,也和耶略生了(兒子)”。

不愧是猶大與他瑪的後代。迦勒有祖父的不名譽出生為背景,破罐子破摔,他的名聲不會更臭,是嗎?民族英雄還是稱爲“迦勒”,與狗子諧音,恐怕不無道理。順告,大衛是從希斯崙的另外一個兒子蘭的譜系出來,不是從迦勒的譜系出來。不過,聖經作者寫下這一切醜聞的用意是什麽呢?人們能夠因此稱頌聖潔上帝的完美揀選?歷代志的作者如果平平淡淡地說猶大生五個兒子,希斯崙的兒子名字如何,然後列出迦勒兒子名單,誰會注意到啊?也許我們太過留意把上帝圈在一個框架内,以至我們的認識是失真的。

Monday, July 2, 2012

從阿摩司書看神的仁慈公義屬性

我發現很多時候,不知道爲什麽,我們基督徒讀聖經非常不仔細。我們讀從一段經文中讀一個皮毛,抓住兩個字眼,其它的信息,甚至是最重要的信息,就統統過濾掉了。典型的一個例子是利未記中大祭司袍子上的鈴鐺作何用途。我聽見不止一、兩位牧師解釋說,那鈴鐺是給在至聖所外面的人聼動靜的,可是聖經明明說那鈴鐺的響聲是耶和華自己要聼的,人不相信罷了。

關於上帝追討罪孽的信息也是一樣,恐怕是我們作過濾處理以後剩下的印象。阿摩司書常常被牧師們總結概括為上帝斥責選民和宣告審判的書卷,其中雖有以色列未來復興的應許,甚至這些應許已經實現,但仍然好像不是主要的信息。我去年曾經仔細閲讀阿摩司書,研究了“追討”那個字的原文,發現阿摩司書中的“追討”應該理解為察看和教訓。昨天聼見一篇講道,引用阿摩司書五章18-24節來解釋上帝必須刑罰罪惡的屬性,不免又仔細看了看。

這卷書是南國猶大的先知阿摩司跑到北國以色列去宣告的信息。那時以色列還算繁榮,人們也敬拜耶和華,只是有錢有勢的人欺壓窮人、屈枉正直,社會不公的情形嚴重,賄賂成風。結果我看到的是神的仁慈和憐憫屬性,祂太在乎那些受欺壓的人啦!

18-24節:想望耶和華日子來到的有禍了!你們為何想望耶和華的日子呢?
那日黑暗沒有光明(此處是個交叉對偶結構)
    景況好像人躲避獅子又遇見熊(一個接一個的危機)
    或是進房屋以手靠牆,就被蛇咬(形容人倒黴的日子)
耶和華的日子不是黑暗沒有光明嗎?不是幽暗毫無光輝嗎?

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獻的平安祭;(這是耶和華的哀歌,“不悅納”是祂對子民最強烈的呼喊!下句話24節點出了原因。)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巴不得你們彰顯出公平和公義,因爲你們的神是公平和公義的神!)

單從這段話,我們看到上帝的憤怒,不悅納以色列民,卻沒有指明原因,連“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的意思都不清楚。從已有的神學觀念,我們也許可以假定“公平如大水滾滾,公義如江河滔滔”就是形容上帝賞善罰惡的行動。但看前後文上帝所指責的社會不公平現象,我們應該按照字面理解為上帝希望以色列人除去那些不公平現象,建立公道的社會風貌。其實,前面有一段話清楚解釋了上帝憤怒的原因:

10節:你們怨恨那在城門口責備人的,憎惡那說正直話的。(誰在公共場合責備人?誰說正直的話?先知?也許還有其他人,顯然上帝並非譴責所有的人。祂不是抽象地談論人人内心都有一個“罪性”,而是具體明確地描述了人們之間的關係問題:在以色列民所居住的城鎮,社會缺乏正義!)

11節:你們踐踏貧民,向他們勒索麥子… (上帝在乎那些不起眼的“貧民”,恐怕不是因爲他們沒有過犯,而是因爲他們受到欺負。他們必須向債主繳納租金,可是被人趁機敲竹杠,只好忍氣吞聲,因爲沒有地方可告,沒有人會替他們主持公道。)

12節:我知道你們的罪過何等多,你們的罪惡何等大。你們苦待義人,收受賄賂,在城門口屈枉窮乏人。(上帝眼中極大的罪惡,就是公然苦待義人、枉屈窮乏人。可見上帝不僅假定民中有義人,而且在摩西律法中吩咐以色列的審判官,苦待義人是枉法的(請參見出埃及記23章8節。所謂義人大概不是沒有過犯的人,而是那些在法庭上本來有理,卻無法賄賂法官的人,我猜想他們拼命呼求耶和華。)

13節:通達人(the prudent)見這樣的時勢必靜默不言,因為時勢真惡。(情形糟糕到一個地步,很多人見到不義的事情都採取明哲保身的態度,不敢站出來主持公道。我們對這種情形從未體驗過嗎?明哲保身的人肯定不對,可在這裡上帝不是要追究他們的過錯。)

14節:你們要求善,不要求惡,就必存活。這樣,耶和華─萬軍之神必照你們所說的與你們同在。(我們應該把這話當真嗎?上帝要求祂的子民求善不求惡,這個同在的要求條件難道太過分嗎?經過許多世紀的教導,上帝多麽希望子民所建立的道德環境不是那麽險惡!)

15節:要嫉惡如仇,喜愛良善,在城門口秉公行義;或者耶和華─萬軍之神向約瑟的餘民施恩。(重復地說,要在公共場所秉公行義。行義意思在此大概不是懲罰誰,乃是讓公正的道德風尚發揚光大。)

16-23節:(為了所說到的這一切罪惡,我要降下刑罰!你們這些號稱敬虔拜主的人哪,難道你們看不到自己的所作所爲和你們供獻的祭物是多麽不相稱嗎!我有一萬個理由不聼你們!悲哀啊,悲哀!)

24節: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根據前文所控缺乏公道的情形,上帝指望社會有公平和公義湧現出來,因爲上帝自己的秉性是公平和公義!)

如此看來,阿摩司五章的這首哀歌,深刻地描畫出上帝的仁慈和公義。多少人把上帝的公義看為可怕,但祂並不是指望每個人都有完美的道德行爲,但大家在彼此相處中追求公平和良善的道義是起碼的、毫不過份的要求。上帝太在乎那些受欺壓的“窮乏人”啦!出乎我們許多人的意料之外。肯定不是因爲那些人沒有過犯,但他們向祂一呼求,上帝就不僅稱他們為義人,還為他們大發義怒!我怎麽早沒有看出來祂那憐憫的心腸呢?因爲我自己沒有理解到那種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