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介紹過關於判斷消息可靠性的一些常識,你搜索可以找到--簡單講就是搜索比較各家媒體的標題,查看來源。某個來源如果已知或證實過傳播謠言,除非又發表了更正糾錯信息,判斷其報導可靠性時一定要作為考慮因素。
有一位播報新聞的記者Rachel Maddow寫書,特別談到法西斯主義者(即贊成少數派以暴力統治多數派的人)使用的最重要手法之一,就是散佈謠言和假消息,造輿論打擊任何敢於揭露真相的人。
即使是公眾已經了解的事實,有些散佈假消息的網絡媒體也會試圖改變你的看法,令人咋舌。他們編出「紀錄片」,把某些事實稍微修改一下,觀眾看了就對一件事得到不同的印象--然後有些媒體再幫忙鼓譟一下,一副要把黑白颠倒過來的架勢。下面是一個例子。
2020年5月,黑人George Floyd在眾目睽睽之下,為了一張假鈔,被Minneapolis白人警官Derek Chauvin用鎖喉鐧當街卡死,有十幾分鐘多隻手機視頻錄像送上社交媒體,各家媒體轟動,引起全國各地多日的Black Life Matter遊行抗議。這件事你如果已經淡忘,可搜索互聯網查看那段時期的各種報導和評論。Chauvin警官被告上法庭,經聽證審理,兩年後陪審團終於定他為惡意謀殺罪。
這件事最近忽然又翻炒出來,一些右翼媒體紛紛報導,原來是一個有關的紀錄片出爐:《The Fall of Minneapolis》,一位記者透過採訪發現了新大陸,原來Chauvin警官是個受到迫害的政治犯,政府腐敗加媒體偏見導致他的判刑,如此這般。這個片子即使明說是小說杜撰也會有人信以為真,何況它號稱一部紀錄片。
一位媒體人士在臉書上提請大家注意這部片子,標題:“New George Floyd bodycam footage changes narrative completely”,意思是有個警察的隨身攝像頭提出逮捕Floyd時的新證據,隨便誰看見都會改變對這位行兇警察的看法。但是Poynter媒體研究院的事實查核網一篇文章指出,根本沒有甚麼隨身攝像頭的內容是法官或陪審團所不知道的。
這位媒體人士訪談制片人,展視片中的一小段,剪得零零碎碎不說,那段視頻及其語音紀錄副本早在事件發生之後兩、三個月就公佈了。到底是甚麼鏡頭呢?配戴隨身攝像頭的警察Land走到Floyd的車旁,用警棍敲打車窗,要求看他雙手(沒有武器),Floyd打開車門時顯得很害怕,不斷地說I am sorry。Land很快就拔出槍指向Floyd...Lane幾次要求Floyd下車,而Floyd懇求他Please don't shoot me...Lane強行將Floyd從車裡拉出來。
這些鏡頭會令人意外嗎?製片人煞有介事地說:人們應該問,為甚麼這些鏡頭藏了兩個半月不讓人知道?--這有甚麼好問?這些情節早就被圍觀群眾的多部手機,還有附近建築物上的多部監控視頻,從多個角度、從遠從近錄下來了。
是的,Minneapolis警察局是最後才公布警員隨身相機內容的,據說是一直在搞內部調查,人們的確可以質疑警察局。但那些鏡頭不可能改變人對Chauvin警官案件的看法--你可以有不同的意見--然而2021年3月,陪審團裁定他犯下二級謀殺罪。
致於親身在這些鏡頭中與Floyd打交道的Lane,他於2022年5月認罪:二級過失殺人。事實上,當時在場的四名警員,另外兩名警員在2022年12月認罪:協助和教唆二級過失殺人。他們都因為認罪而沒有受到庭審。(在美國,所謂二級是指當時懷有惡意,一級是指蓄意圖謀。)
然而,紀錄片也好,記者採訪也好,就能夠把證據確鑿有定論的事情翻出來重新建構說法,專騙不留心或不知道的人--比如幾十年以後拿出來騙新來的或年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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