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5, 2023

《叛亂法》亟待改革

你還記得川普在他拒絕卸任下臺的日子裡,想要啟動一個《叛亂法》,但是法務部門和軍隊都拒絕配合他?本文內容來自時事政治和文化在線雜誌《Slate》最近的一篇文章:川普想動用軍隊打擊政敵,國會必須有立法行動

川普如何能夠動用軍隊為自己服務呢?這個《叛亂法》,允許總統為任何目的調兵,哪怕是鎮壓民眾的和平示威遊行。集會遊行屬於憲法賦予民眾的權利,總統如果調兵鎮壓豈不是剝奪他們的言論表達自由嗎?這嚴重損害民主制度的運作。

最近有不少報道披露,前總統川普一夥正在製定計劃,一旦2024大選勝利,重新上台的川普和他的政府打算如何利用聯邦政府權力,來懲罰持不同政見的人。據說川普將在上任第一天援引《叛亂法》,使用軍隊當作國內警察部隊,去平息任何反對他的公眾抗議。國會現在必須採取行動,改革這項危險並過時的法律,不然沒有人能阻止川普。

美國還有個《地方警察法》,規定禁止用聯邦軍隊來執行民法,反映出美國法律和政治思想的傳統,即相信軍隊槍口向內轉是對民主和個人自由的內在威脅。但《地方警察法》不是絕對的,它允許聯邦軍隊在國會明確授權的情況下參與執法。

《叛亂法》提供了這種授權--其背後的目的是允許總統在發生起義、叛亂或其他內亂時,動用軍隊來協助民政。問題在於《叛亂法》對於《地方警察法》的執行造成一個巨大的漏洞,而不是一個有限情況下的例外。

《叛亂法》的主要缺陷在於它賦予總統幾乎無限的決定權。其中模糊而陳舊的語言對於在什麼情況下,需要或不需要,幾乎沒有提供任何有意義的指南。例如,其中一項條款授權總統使用軍隊或「任何其他手段」「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鎮壓任何「非法反對或阻礙國家法律執行的...陰謀」「妨礙法律規定的司法程序」。從字面上,這會允許總統動用海軍陸戰隊來逮捕和拘留兩名涉嫌在聯邦庭審中密謀恐嚇證人的人。

更糟糕的是,最高法院於1827年裁定,啟用《叛亂法》是否合理是由總統獨自決定的,法院不得審查或質疑總統決定。如果國會不同意總統啟用該法案,它唯一能做的就是通過一項結束的法令。總統可以拒絕簽署國會通過的法令,然後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支持,才能推翻總統的否決。

這些缺陷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國會未能更新《叛亂法》,以滿足國家需求的不斷變化。某些部分看起來與1792年國會通過第一版《叛亂法》相似,但原法令中允許法院或國會審核總統權力的字句已被刪除。

《叛亂法》授權總統使用軍隊或「任何其他手段」鎮壓任何看似違反聯邦法律的行為,是重建期間為了對付內戰和白人至上主義恐怖叛亂而加的。這些規定是為19世紀處於戰爭狀態的國家而設計,當時的執法機構運作剛剛起步,即使是較小的動亂也可能超出地方民政處理的能力,而現在情況早就不同了。

《叛亂法》的不合時宜很容易受到濫用。平權運動時期的各位總統們適當啟用《叛亂法》,來制衡南方有些地方和州的反對,強制廢除種族隔離。但有好幾位總統也用它來鎮壓勞工運動,平息所謂的「種族騷亂」。

根據報道,身為總統的川普對在2020年夏天利用《叛亂法》鎮壓BLM抗議群眾表現了濃厚的興趣。更不祥的是,川普的幾位盟友在他2020年落選之後,曾敦促他啟用《叛亂法》繼續掌權。

Brennan法律和政策研究中心提議對《叛亂法》進行改革,以防止它受到濫用。改革內容包括澄清和縮小軍事部署的標準,詳細規定在啟用該法律時有哪些行動是被授權,哪些行動不被授權,以及授權國會和法院對濫用權力或越權行為進行製衡。最為重要的是,《叛亂法》要保持總統有足夠的靈活性,能快速、果斷地應對警察當局無法處理的真正危機。換句話,修改的措辭需要符合這條法律的潛在意圖,而不是為總統提供空白支票。

國會需要立即進行這類改革。我們的國家面臨一位願意使用美國軍隊作他自己的私人國內警察部隊的總統候選人,這對民主構成的危險怎麼強調都不為過,但這是可以而且必須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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