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22, 2017

神以所有的罪人為敵嗎?

為甚麼聖經中說我們人是神的「仇敵」?或者,聖經中到底是怎麼說的?這個問題關乎基督的「救贖」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是基督將我們從父神的手裡救贖出來嗎?

Jackson Wu博士在亞洲宣教多年,對於跨文化宣教很有見地。他總結人們關於救贖論的觀點,列出幾種說法。

第一種說法是神看把人看作仇敵,這是支持代罰理論的人:因為人犯罪,所以人是神的仇敵,所以神把祂的忿怒傾倒在人身上,除非耶穌替我們受懲罰。這個說法強調神憎恨人的罪,所以儘管說是神愛我們,祂其實還是以我們為敵人。

第二種說法是人把神看作仇敵,這是反對代罰理論的人。耶穌教人愛仇敵,父神眷顧好人和歹人,所以一定是人以神為敵,不是反過來。

第三種說法似乎認為前面兩種說法都對,比如賴特博士。不過賴特似不信服代罰式的救贖,他強調「基督得勝」的救贖。也就是說,基督在十字架上勝過了罪惡、死亡、和魔鬼,釋放人得自由。所以神把罪惡、死亡、魔鬼當作仇敵,而不是把人當作仇敵。

到底誰是誰的仇敵?持第一種看法的請仔細看有關的經文,這裡舉出兩處。

羅馬書五章10節:現在我們既靠着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着他得救,免受上帝的憤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尚且藉着神兒子的死得以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其實外邦人稱義遠不止於赦罪,乃是加入神與人的盟約。)

腓立比書三章18節: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告訴你們: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行動使人與神為敵,是基督不能夠救的。)

保守派的信徒一般都把「作神的仇敵」理解為神把我們當作仇敵,認為不這樣理解就不能解釋神對於罪惡的忿怒。但這是不正確的。Jackson解釋說,你讀耶穌的教導,就知道仇敵迫害你,不尋求你的益處,而仇敵未必是你所討厭憎恨的人。

也就是說,我們對別人的情緒感受並不決定他們是否「仇敵」,而仇敵自己決定他們是否要作仇敵。

雅各解釋了甚麼是與神為敵: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道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各書四章4節)與世俗為友的是誰呢?或問,怎樣是與世俗為友呢?需要研究探討這節經文。

歸納起來,說「我們是神的仇敵」,意思即「我們看神為一個敵人」。在加拉太書四章16節保羅說:「如今我把真理告訴你們,倒成了你們的仇敵嗎?」還有其它經文,我們的「仇敵」就是指那些恨我們的人,而不是我們所恨的人。

回到神的忿怒問題,我曾寫過一篇筆記。神忿怒的對象是那些抵擋和仇視祂、以祂為敵者,不是我們一般所想的,那些顯出我們個人不完美的過犯。另外,Jackson還指出,新約聖經並沒有這種說法,說神愛罪人、同時卻恨他們身上的罪過。(人人都是「罪人」的說法是可以切磋的。)

Jackson的全文請點擊這裡閱讀:Identifying God’s Enemies and Ours

1 comment:

  1. 您好,我非常喜歡您的文章。我在關於罪的定義上有一些問題,想要向您請教,不知道方不方便。
    我的問題是這樣的:過去我對罪的看法一直是“射不中靶心”,但是我最近聽到一個說法是:罪就是與神為敵。

    關於這個問題,跟罪的定義。能不能給一些進一步的閱讀資料。不知道怎麼樣才能聯絡的上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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